公文规范管理制度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文的起草、审批、印发和管理,提高机关公文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所属单位的公文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公文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以明确、准确、简明、规范的文字表达,确保内容真实、信息全面、意思明确。
第四条机关公文应当严格遵循政策、法律、机关规章和制度,并保持机关公文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第五条机关公文的起草、审批、印发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机关公文的草拟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表达能力,确保公文的准确完整。
第七条机关公文的审批人员应拥有相应的审批权限,确保对公文及时审批。
同时,应加强对公文审批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机关公文应及时印发,并加强对印发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印发的公文信息真实、准确。
第九条机关公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档和保存,并建立机关公文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条机关公文应定期进行审查和修订,及时更新公文。
第二章起草、审批和印发第十一条机关公文的起草人员应根据下列要求进行起草:(一)明确公文的目的和要求,准确把握公文内容;(二)理清公文的思路和逻辑,确保表达清晰;(三)核实公文的依据和数据,确保准确性;(四)使用规范的文字和词语,确保易于理解;(五)摒弃冗长繁琐的词句,确保简洁明了;(六)遵循公文的格式和结构,确保规范性;(七)确保公文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杜绝个人主观色彩。
第十二条机关公文的审批应根据下列要求进行审批:(一)审批人员应对公文内容进行认真审查,确保信息准确;(二)审批人员应对公文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合规性;(三)对于重要的公文,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或经过集体讨论;(四)审批人员应及时进行审批,并做出明确的答复。
第十三条机关公文的印发应根据下列要求进行印发:(一)印发人员应对公文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审查,确保印发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二)印发人员应及时进行印发,并做好印发记录;(三)印发的公文应当标注印发日期和印发单位,并加盖公章。
办公室公文管理规章制度

办公室公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室公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护机密信息,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各级办公室公文的处理与管理。
第三条办公室公文是指公司内部或者与外部单位之间传达重要信息、决策、命令的书面记录或文件。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对公文的制发、收集、传递、存档、销毁等工作的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公文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文管理规章,认真履行自己的公文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文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负责公司公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监督。
第二章公文的分类第八条公文根据内容和形式,分为内部公文、对外公文。
第九条内部公文是指公司内部单位之间传达信息、通知、通告等公文。
第十条对外公文是指公司与外部单位之间传达信息、通知、通告等公文。
第十一条公文根据紧急程度,分为紧急公文、普通公文。
第十二条紧急公文是指需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回复的公文。
第十三条普通公文是指一般情况下的公文。
第十四条公文根据内容,分为文件、通知、函件、公报等。
第三章公文的制发第十五条公文的制发应当注重规范化、标准化,避免遗漏、错误。
第十六条制发公文应当明确主题、目的、发布日期、签发人等信息。
第十七条制发公文应当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批,并盖章。
第十八条制发公文应当根据公文的不同性质,确定其传递方式和保密级别。
第十九条紧急公文应当优先处理,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回复或执行。
第二十条制发公文应当保存文件原件,并留有存档复印件。
第四章公文的传递第二十一条公文的传递应当明确传递对象、时间、方式,并及时进行。
第二十二条公文的传递应当避免遗漏、失误,确保公文信息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公文的传递方式可以通过邮件、传真、专递等多种方式。
第二十四条公文的传递应当注意保密,避免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五章公文的存档第二十五条公文的存档应当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便于查阅、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文的存档应当明确存档日期、存档地点、存档人员等信息。
规范公章公文管理制度

规范公章公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章公文管理工作,保证公章公文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以及安全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章公文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的公章和公文是具有法律效力和业务约束力的文书文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章公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对下级部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公章公文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章公文管理档案,保障公章公文的安全性。
第二章公章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当统一设计公章的样式和规格,并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公章包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台账,记录公章的领用和归还情况。
公章借用和归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八条公司对公章的保管、使用和印章制作等工作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严格控制公章的使用权限。
第三章公文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公文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公文的起草、审批、签发、传阅、备案和归档等环节。
第十条公司应当健全公文管理流程,明确公文的分类、编号、密级、紧急程度和办理时限等要求。
公文办理必须按照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公文传阅制度,明确公文的传阅范围和传阅时限,保证公文的及时传达和保密性。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公文归档管理制度,规范公文的归档、借阅和销毁等工作。
归档管理应当及时、完整、准确。
第四章公章公文管理监督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公章公文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违规处理制度,对违反公章公文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对构成违法的行为,应当及时报警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公章公文管理知识和规定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
对本制度作出的补充、修改或者新制定的规章制度由公司领导班子审定。
XX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XX公司公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文管理工作,提高办公效率,保证公司公文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公文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员工,包括公司内部的各类公文、文件、函件等文书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公文管理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高效。
第二章公文的分类和编号第四条公司公文按照文件的内容和用途进行分类,主要包括通知、报告、计划、决定等。
第五条公司公文编号应当按照年度、部门和序号的原则进行编制,确保公文可以准确、快速地进行查阅和归档。
第六条公司公文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编号,以便及时处理重要文件。
第三章公文的起草和审批第七条公司公文的起草应当遵循公文的规范格式和语言,内容明确、简练、准确。
第八条公司公文的审批程序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的规定进行,确保审批过程的公开、公正。
第九条公司公文的审批权限应当明确,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第四章公文的传阅和签发第十条公司公文在传阅过程中,应当注意保密,确保公文的内容不被泄露。
第十一条公司公文在签发时,相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签名、盖章,确保公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五章公文的分发和归档第十二条公司公文在分发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分发,确保公文能够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公司公文在归档时,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确保公文能够方便查阅和管理。
第六章公文的保存和销毁第十四条公司公文的保存期限应当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用途进行确定,超过保存期限的公文应当及时进行销毁。
第十五条公司公文在销毁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确保公司公文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七章公文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公司公文管理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公司公文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不定期的内部审查机制,对公司公文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公司公文管理中出现的争议,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的规定进行解决,确保公文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司公文写作管理制度

公司公文写作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内各类公文写作,确保文书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公司整体形象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公文的写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通知、报告、会议纪要等。
三、写作规范1. 公文的格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按照公司的统一格式进行排版。
标题、正文、落款等内容必须清晰明了,便于阅读和理解。
2. 公文的语言必须简练明了、通俗易懂,不使用过于复杂或生僻的词汇和长句子。
避免使用口头化、粗糙的用语,尽量避免错别字和语病。
3. 公文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不得包含错误的信息,不得有遗漏或误导性的陈述。
4. 公文的态度必须礼貌、客观,不得出现过于主观、情绪化或攻击性的言辞。
5. 公文的附件必须准确清晰,不得遗漏必备附件,同时注意标注附件的序号和名称。
四、写作流程1. 编制公文前,负责人员必须明确撰写目的、受文对象、主要内容等要点,并在公司规定的公文撰写模板上填写相关信息。
2. 公文的起草由主管或分管领导审阅,确认后由责任人完成撰写。
必须经过审核、审批程序后才能发出。
3. 公文的草稿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修改,确保内容准确无误,格式规范,语言通顺,态度得体。
4. 公文的核对和签署必须由相关负责人或领导人亲自进行,核对内容是否准确,并在正文结尾处签署姓名和日期。
5. 审批通过后,公文可以由秘书处加盖公章并发出,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人员。
五、存档管理1. 公文一经发出,必须进行存档管理,建立完整的档案记录。
公文存档的时间和地点必须明确,不得遗漏或混乱。
2. 公文存档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文件分类和存档要求进行整理和管理,确保公文档案的安全和便捷查阅。
3. 公文的保密性必须严格控制,不得随意泄露公文内容,特别是涉及公司机密或个人隐私的内容。
4. 公文归档后,必须设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对公文进行查阅、借阅和归还等操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六、监督检查1. 公司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公文写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文的质量和效率符合公司要求。
襄阳公文管理制度规范范文

襄阳公文管理制度规范范文襄阳公文管理制度规范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襄阳市公文管理,规范公文处理流程,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保持公文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襄阳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公文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文是指行政机关等单位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过程中,对外凡是以公函、公告、通知、纪要等形式发布、传递或交流的文字、图片、文件、电子数据等媒介。
第四条公文管理应坚持依法、依规、依纪、依程序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使用。
第二章公文的等级和种类第五条公文分为文件、公告、函件、通知和纪要等等级。
公文的等级标志应在公文编号的左上角处注明,并用不同颜色的印章加盖。
第六条文件是行政机关及其他单位对工作进行布置、安排、决定、评议、研究、报告等重要事项所发出的文书。
包括命令、通知、通告、请示、批示、函告等。
第七条公告是行政机关等单位发布公众信息、通告政策、规范行为的一种公文。
公告应在规定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第八条函件是行政机关等单位之间或行政机关外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相互联系所用的书信。
函件应按照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的要求来写或者提取。
第九条通知是行政机关等单位对内、对外传达工作要求、消息或通告事项的公文。
通知的内容应严格遵循事实,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重要通知应根据需要采取递送方式,确保通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纪要是会议、座谈、谈话、倾听公开和其他形式的工作会、学、讲等活动记录下来的内容的公文。
纪要应包括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出席人员、主要讲话内容和意见建议等,并由会议记录人签署。
第十一条公文种类根据不同部门、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工作业务需要,可以制定部门、类型、性质、特殊用途等详细分类。
第三章公文的起草和审批第十二条公文的起草工作由公文起草人负责,具体实施单位可以指定专人负责起草。
第十三条公文的起草应准确完整、简明扼要、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格式统一。
事业单位公文管理制度及办法

事业单位公文管理制度及办法公文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书面文件,在事业单位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公文管理效率,保证公文的准确传达和及时办理,事业单位需要建立科学的公文管理制度和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事业单位公文管理制度及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公文管理制度的建立1. 制定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公文管理的基本规定。
规定中应明确公文的分类、编号、密级、骑缝章、签署等要求,以及公文的送达、回复和归档等流程。
2. 设立公文管理组织: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公文管理组织机构或工作小组,负责公文的协调、统一管理。
该组织应有专职人员,并负责培训和指导员工的公文写作和处理。
3. 制定公文模板:为提高公文的规范性和一致性,事业单位应制定公文模板。
模板中应包含标准的格式、字体、间距和标题等要求,以便员工在撰写公文时能够按照规定进行。
4. 审核制度:为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事业单位应建立公文审核制度。
制度中应规定公文审核的程序和责任人,确保每份公文都经过专人审核后才可以发出。
二、公文的书写要求1. 标题:公文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主要内容,使用宋体、小二居中字体,字号不得大于五号。
标题的前面要注明文件字号和日期。
2. 正文:公文正文是公文的核心部分,应明确表达事项的内容、要求和意见。
正文要使用宋体、小四字体,行间距为1.5倍。
段落间要留出合适的间距,以增强版面的整洁美观。
3. 附件:若公文需要附带相关材料,应在公文正文之后另起一页,使用宋体、小四字体,行间距为1.5倍。
附件的内容应清晰明了,与公文内容相互独立,方便查阅和处理。
4. 页眉页脚:公文的每一页应编写页眉和页脚,页眉中标明文件字号和标题,页脚中标明页码和起讫日期。
页眉和页脚的字号应适中,使用宋体。
三、公文的处理流程1. 登记:收到公文后,事业单位应及时登记并编号,以便于后续的查找和跟踪。
登记中应包含公文的日期、来源、分类和相关责任人等信息。
行政公文管理制度

行政公文管理制度为规范和加强公文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文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文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公文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公文管理制度,保障公文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透明进行,提高公文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行各级各部门的公文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文管理是指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的公文的起草、审签、印发、实施和归档等活动。
第四条公文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准确、规范、及时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文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透明进行。
第五条公文管理涉及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和遵循公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并严格遵循行政程序,按照规定完成各项公文工作。
第六条各级各部门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职能特色和实际需要的公文管理制度并加以落实,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公文的起草第七条公文的起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文内容准确、规范、合法。
公文起草应当严格控制用词、用语,避免使用夸张、夸大、主观性词语,不能出现含糊不清、不完整的表述,要做到简洁明了,严谨规范。
第八条公文起草要注重逻辑严密、表述清晰、修辞得体,严禁出现错别字、语病、逻辑混乱、文不对题等情况,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修改。
第九条公文起草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杜绝虚假、夸大、失实、错误等情况出现,确保公文内容真实有效。
第十条公文起草应当充分考虑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保证公文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帮助实现公文的合理性。
第十一条公文起草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避免因拖延、敷衍等造成工作效率低下。
第十二条公文起草应当保证公文的合规性和合法性,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擅自修改相关内容或越权执行。
第三章公文的审签第十三条公文的审签是指公文起草完成后由相关领导进行审核和签署,并做出相应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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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铁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公文规范管理制度办公室二0一一年十月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公文规范管理制度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文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陕西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包括:1、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2、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5、陕西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6、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7、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规定8、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标点符号用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三、本制度发放范围: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单位、部门。
四、制度下发后,各单位应认真遵照制度规定,规范公文程序及格式。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 1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一、基本要求1、严格控制行文数量。
按照“精简、效能、规范”的原则,凡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处理的事项,坚决不发文;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从严控制发文数量。
2、发文要求双面印制。
拟文单位不得自行印制,一律由办公室审核、统一印制(拟文单位提供已核对过的电子版本)。
二、公文种类1、命令(令)适用于公司有关企业法规规章的公布以及实施法规、规章的行政措施;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
嘉奖有关单位及部门不使用此文种。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4、通告适用于公布企业各单位及企业周边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印- 2 -发本公司的重要规范性行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等。
6、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7、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8、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9、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10、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1、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2、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或议定事项。
会议议定事项如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任免、经费划拨以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重大事项等,应以其他文种专项行文。
三、公文格式(一)、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刷日期和印刷数量等部分组成。
1、涉及国家或企业商业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 3 -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2、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3、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排列在前。
4、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
5、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及所有会签人姓名。
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具体承办人)的姓名和电话。
6、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机关和公文种类。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词组、短语之间一般也不空格。
7、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普发的公文使用准确、统一的规范化统称。
8、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不应以附件说明。
9、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为简化手续和提高效率,由主办单位加盖印章即可;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印章与正文最后一行应当保持规定的间距。
当正文内容排完,所剩空间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通过调整行距、字距,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此页无正文”的做法。
10、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11、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在成文日期和印章之下、版记之上加圆括号标注。
附注标注位置:左空2字,成文日期下空一行标注附注。
- 4 -12、公文应当按照主题词表规定的标识规则和词目标注主题词。
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主题词词目从《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中选取。
13、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
抄送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抄送单位名称的排列顺序应力求相对统一。
14、印发单位指公文处理管理部门,印发时间为公文送印日期。
15、公文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并使用规定的字号和字体。
(二)、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三)、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
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四、行文规则(一)、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从严控制发文数量。
(二)、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因紧急、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和报告时,应说明情况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三)、与相应的其他单位进行工作联系确需行文时,只能以函的形式行文。
公司下属单位除办公室外,其余各单位均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四)、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不应报办公室批转。
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五)、请求答复或批准的事项,如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六)、部门之间对有不同见解的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 5 -文。
如擅自行文,办公室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七)、向公司各单位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集团相关业务部门。
(八)、“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九)、除公司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部门名义向公司领导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五、发文办理(一)、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编号登记、缮印、用印、发文登记、分发等程序。
(二)、草拟公文应当做到: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3、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4、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5、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6、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 6 -8、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门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发文流程:1、以公司名义拟制的公文,凡涉及各职能部门工作的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代拟文稿,其它综合性文稿由办公室组织起草。
以部门(单位)各义下发的公文,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起草。
2、公文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公文起草单位应根据公文内容准确拟定公文标题,根据行文目的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文种。
4、文搞拟好后,拟稿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
5、各单位以公司名义拟定的公文文稿,应先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核稿,之后交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审稿,审稿的重点包括:(1)行文有无必要。
(2)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3)公文格式是否符合公司有关规定;(4)公文所涉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5)涉及有关部门的问题是否进行了协商和会签。
6、核稿过程中,要严格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对文稿进行审核,并作例行的文字修改和技术处理。
7、核稿人、审稿人均应在统一格式的公文首页稿纸指定栏目内签署意见和姓名、时间,以示负责,并便于查询。
8、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 7 -面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9、联合行文一般由主办机关首先签署意见,协办单位依次会签。
一般不使用复印件会签。
10、行政公文审核签发过程,应自下而上,逐级把关,一般不得越级送审。
11、经审核过的公文,部门发文的应由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发。
以公司名义拟制的公文,凡涉及到公司全局性公文(包括人事、财务、重大决策性公文)原则上由董事长签发,其它对外上报的日常生产经营类文件由总经理签发,内部下发的正常业务性文件由各主管领导签发。
董事会会议纪要由公司董事长签发;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由公司总经理签发;专题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签发。
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党委会会议纪要、党委文件由公司党委书记签发。
12、以公司名义拟制的行政公文在付印前要由公司办公室文秘部门认真进行复核、登记编号,然后付印。
复核的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内容是否确当;文字是否规范等。
13、付印公文应先打出清样,经核稿单位指定专人核对无误并签字,方可正式印刷。
14、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文,办公室有权退回或宣布撤销:(1)、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公司有关规定相抵触,又未说明理由的;(2)、内容不成熟,结构不合理,需作重大修改的;(3)、观点、事实不清或有错误,需作补充及修正的;(4)、文字粗糙冗长,须作大量修改或两个以上文稿可以合并发文的;- 8 -(5)、主送单位不正确,或越级行文又无特殊原因的;(6)、“请示”公文一文数事、多头报送的,“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的;(7)、公文未加盖公章,文稿未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署的;(8)、上行文未按要求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及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的;(9)、文种使用不当、主题词标引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的;(10)、其它违反行政公文及文稿起草、报送规定及程序的,公文格式或文种使用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