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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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制度(新)

工作安排制度(新)

工作安排制度(新)目的该文档的目的是确立新的工作安排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协调员工之间的工作关系。

范围此工作安排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兼职员工。

职责和权限1. 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制定员工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2. 员工应按照工作计划和安排的要求,履行其工作任务。

3. 如有需要,员工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工作调整的申请,但需提前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

4. 员工拥有合理和必要的休假权利。

员工应提前申请休假并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

工作安排的制定和调整1. 主管部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制定员工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工作计划应包括任务的具体要求、完成期限和工作量等内容。

2. 工作计划一般会提前通知员工,确保员工能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3. 如有需要,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计划进行适当的调整。

员工需要及时了解和适应工作调整。

工作安排的监督与反馈1. 主管部门有责任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和质量合格。

2. 主管部门应定期与员工进行工作反馈,包括工作的优点和不足,以及进一步改进的建议。

违反工作安排制度的处理1. 如员工违反工作安排制度,主管部门有权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处罚等。

2. 对多次违反工作安排制度或情节严重的员工,主管部门有权采取进一步的纪律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该工作安排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以前的相关制度。

员工和主管部门应共同遵守该制度,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以上是工作安排制度(新)的基本内容,详细细则会在另行通知后追加。

合伙工作管理制度

合伙工作管理制度

合伙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管理,保障合伙人的权益,提高企业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合伙企业的合伙关系和经营管理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

第三条合伙企业对合伙人共同经营事务的管理,采取合伙管理人员负责制。

第四条合伙企业应当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合伙企业合伙管理方保证对合伙人的财产、人身权利进行保护。

第六条合伙企业合伙管理方应当组织和管理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产,全力维护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产。

第七条合伙企业合伙管理方应当优化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合伙企业合伙管理方应当合理规划资源,提高企业效益。

第九条合伙企业合伙管理方应当积极打造良好的企业文化,促进合伙企业的发展。

第十条合伙企业合伙管理方应当加强对合伙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合伙人综合素质。

第二章合伙企业合伙管理方责任第十一条合伙管理方应当制订合伙企业经济发展规划,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

第十二条合伙管理方应当制订合伙企业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合伙管理方应当制订合伙企业的工作制度,保障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合伙管理方应当制订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安全。

第十五条合伙管理方应当制订合伙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合伙管理方应当制订合伙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合伙管理方应当贯彻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八条合伙管理方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保护企业信息安全。

第十九条合伙管理方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权益。

第三章合伙企业合伙管理人员职责第二十条合伙企业合伙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合伙管理人员要执行企业决策,配合企业发展计划。

第二十二条合伙企业合伙管理人员要协调内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三条合伙企业合伙管理人员要积极与合伙人沟通,保持良好关系。

第二十四条合伙企业合伙管理人员要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积极性。

合伙人工作制度模板

合伙人工作制度模板

合伙人工作制度模板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合伙企业的经营行为,明确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1.3 合伙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开展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

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2.1 合伙人的权利(1)参与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2)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3)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收益;(4)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5)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6)行使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2.2 合伙人的义务(1)遵守合伙协议,履行合伙人职责;(2)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3)不得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4)不得擅自转让合伙企业财产;(5)积极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6)履行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3.1 合伙企业设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是合伙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

3.2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合伙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选举和更换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3)审议经营管理人员的报告;(4)决定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5)决定合伙企业的终止、解散和清算;(6)修改合伙协议;(7)决定合伙企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3.3 合伙企业设经营管理团队,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3.4 经营管理团队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2)制定合伙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组织实施合伙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管理合伙企业的财产;(5)向合伙人会议报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6)履行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4.1 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4.2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合伙经营工作制度

合伙经营工作制度

合伙经营工作制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和承担风险的一种经营方式。

在合伙经营中,合伙人之间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经营的顺利进行。

本文从合伙人的职责、决策机制、利润分配、风险承担、退出机制等方面阐述了合伙经营工作制度的内容。

一、合伙人的职责1. 投资: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额,为合伙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2. 经营管理:合伙人应积极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共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 业务拓展:合伙人应共同努力拓展业务,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 信息披露:合伙人应如实向其他合伙人披露与企业经营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5. 遵守法律法规:合伙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二、决策机制1. 合伙企业的事务决策应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2. 重大事项决策:涉及企业生死存亡、重大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 一般事项决策:除重大事项外,其他事项由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4. 决策程序:合伙人会议是合伙企业最高决策机构,合伙人应按时参加合伙人会议,共同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三、利润分配1. 利润分配原则:合伙企业的利润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2. 利润分配时间: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

3. 利润分配方式:利润可以采用现金、实物、权益等多种方式分配,具体分配方式由合伙协议约定。

4. 预留盈余:合伙企业应根据经营需要,合理预留盈余,用于企业发展和应对未来风险。

四、风险承担1. 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2. 合伙人应按照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风险,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3. 合伙人应积极参与企业风险防控,共同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4. 合伙人应如实向其他合伙人披露风险信息,确保风险得到及时处理。

五、退出机制1. 合伙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应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单位引进新的工作制度

单位引进新的工作制度

标题:创新引领发展,共创美好未来——单位引进新工作制度的实践与探索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提高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我们单位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引进了一套新的工作制度。

这是一次改革的尝试,也是一次创新的实践。

下面,我就新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新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1. 弹性工作制: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需求,员工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自主安排工作时间,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分配工作与生活时间。

2. 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工作绩效为导向的考核体系,将员工的绩效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等方面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 人才培养与选拔制度:强化内部培养,设立完善的晋升通道,鼓励员工提升自身能力,实现个人价值与单位发展的共赢。

4. 员工福利制度:完善员工福利体系,增加员工休息日,提高员工福利待遇,让员工在工作之余享受更多关爱。

5. 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定期举办各类活动,丰富员工文化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

二、新工作制度的实施效果1. 提高了工作效率:新工作制度实施以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显著提高,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2. 增强了团队凝聚力: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改革和活动开展,员工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团队凝聚力得到加强。

3. 培养了人才:单位重视人才培养,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提升。

4. 提升了单位形象:新工作制度的实施,使单位在管理、效益、人才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得到了广泛的社会认可,提升了单位形象。

三、展望未来,我们信心满满引进新工作制度只是我们改革的第一步,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我们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单位一定能够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为员工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关于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制度建设的探讨

关于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制度建设的探讨

相制约 的机制 。 商业保 险公司参与 “ 新农合” , 后 在 制 度上就 实现 了将农村 合作 医疗保障基金征缴 、监
2“ 、 新农合”工作经验不 足导致风 险控制不 力
作者 简介 :魏鹏 ( 90 ) 18 一 ,男,河 北保 定人 ,河 北大学管理 学院 M A研 究生 。 P
维普资讯
山东纺 织 经 济
20 0 8年第 1 ( 期 总第 1 3期) 4
关于商业保 险公 司参 与 “ 农合 ’ 新 ’制度建设的探讨
魏 鹏 谷彦芳
河北保 定 0 10 ) 7 2 0 ( 河北 大学 管理 学院

要 : 自2 0 年 “ 农合 ”制度 试 点 以来 ,各地 积极 开展 了 项 工作 ,取得 了 步的进展 。新 03 新 这 初

目前基 层 “ 新农合”管理人 员的数量和力量 上 存在 明显不足 ,统计数字表明 ,平均每名管理人 员

商业保险参与 “ 新农合 ”建设 的必要性
“ 新农合”运行过程 中存在诸 多问题需要商业
要担 负54万参合农 民的管理工作 。 .4 在这种状况下 ,
管理人 员只能主要开展录入数据和审核报销单据的
作 的尴 尬 局 面 。
维 ,着力探讨优化 “ 新农合”管理 的有效模式 。笔
者认为:引入市场机制 , 将商业保险公司纳入 “ 新
4 新农合 ”中政府部门的工作压力增大 ,影 、“
响 到正 常工作的开展
农合”制度建设 , 是构 建中国特 色医疗保障体 系的 大方 向,为 “ 新农合”的有效 管理提供 了新思路 。
监管职能 , 又节省 了运营 成本 , 高 了服 务效率 , 提 提

合伙生意工作管理制度

合伙生意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伙生意(以下简称“合伙”)的管理,明确合伙人职责,规范合伙经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合伙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伙生意中合伙人及合伙企业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合伙生意的健康发展。

二、合伙人职责第四条合伙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道德;3. 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4. 愿意承担合伙生意的风险和责任。

第五条合伙人职责如下:1. 参与合伙生意的决策,对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2.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出资;3. 保守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 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对企业的日常运营负责;5. 协助其他合伙人完成工作,共同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6. 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进行监督。

三、合伙企业管理第六条合伙企业应设立董事会,负责企业的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董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道德;3. 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4. 愿意承担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

第八条董事会职责如下:1. 制定和修改合伙企业的经营策略、发展规划;2. 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投资、融资、合并、分立等事项;3. 监督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4. 定期向合伙人汇报企业运营情况;5. 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进行审查。

第九条合伙企业应设立总经理,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营管理。

第十条总经理职责如下:1. 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 制定和实施企业内部管理制度;3. 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确保员工合法权益;4. 组织开展企业业务,提高企业竞争力;5.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向合伙人提供。

国投新员工合规管理制度

国投新员工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投(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提高新员工的合规意识,规范新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合规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等要求。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新员工的合规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人事部门负责新员工合规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应加强新员工合规教育,确保新员工了解并遵守合规要求。

第三章合规教育培训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新员工合规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等;(二)合规风险识别和防范;(三)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四)内部举报和投诉渠道。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合规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

第四章合规行为规范第九条新员工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等要求;(二)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传播、篡改或非法使用;(四)爱护公司财产,不得损坏、浪费或非法占用;(五)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维护公司良好工作氛围;(六)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合规监督检查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监督检查机制,对违反合规行为的新员工进行查处。

第十一条人事部门负责对新员工合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十二条公司对违反合规行为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新员工的合规意识,规范新员工的行为,为公司合规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全体新员工能够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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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病人就诊流程
门诊
(一)、病人持有效证件(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二)、医生查验证件;
(三)、医生诊疗,遵从《合作医疗接用药目录》开具专用处方;
(四)、收款室划价,从合医本下账;
(五)、药房审核用药是否正确、经济、合理;
(六)、发药,病人遵医嘱。

住院
(一)、病人持有效证件(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定点医疗机构;(二)、医生查验证件;
(三)、医生诊疗,符合入院条件开具专用诊断建议书;
(四)、合管员审核患者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及诊断建议书,符合条件签字同意后患者办理入院手续;
(五)、患者入院接受诊疗,合管员事中监督;
(六)、急危重症病人可先入院,两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七)、患者出院,携相关材料前往新合办办理补偿手续。

新合病人补偿流程
(一)、患者病愈或病情好转,主治医师同意其出院,办理出院手续;
(二)、患者或家属携以下材料前往新合办办理补偿手续:
1、合医证本及复印件;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诊断建议书;
4、住院医药费统一收据;
5、一日清单;
6、正常分娩者带出生证复印件。

(三)、合管员审核一日清单及相关材料,作出补偿核算,出具相关单据,并负责向病人解释相关政策。

(四)、患者或家属前往出纳处领取补偿款;
(五)、他人代领者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新合病人转诊转院制度
(一)、对危重病人和疑难病症,因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所限,在本医疗机构不能诊治的,要及时转诊,以免延误病情,确保医疗安全;
(二)、新合病人需要转诊的,首先由主治医生开具转诊建议书,经分管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并由合管员审核,认为确需转诊的,签字同意转诊;
(三)、新合病人转诊转院遵循“就近就医、逐级转诊”的原则,转往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四)、对参合的转诊转院患者必须进行登记,以备检查;
(五)、转诊转院患者不得转往县外和非定点医疗机构;
(六)、因危、急诊病人可先转诊,二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七)、严格控制不应转诊的病人随意转诊;
(八)、对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技术能够治疗,患者自行要求转诊转院的,经主管医师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后,仍坚持要转诊转院的,严格办理手续。

新合公示制度
1、新合办在显要位置设立公示栏,版面醒目,内容详实、准确、清楚;
2、公示监督电话,保证取信于民;
3、参合农民对公示内容不清楚的,合管员要作出耐心解释;
4、本院公示内容为:
(1)、本院住院补偿、慢性病补偿;
(2)、本乡镇参合农民在县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县外公立医疗机构的住院医药费用及补偿;
定点卫生室公示内容为:本村参合农民的住院医药费用及补偿、慢性病补偿;
5、要做到按月公示,公示时间一个月;
6、公示内容发生变动的,要及时更新。

新合领款人签字制度
1、新合补偿款原则上应由患者本人持有效证件(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及相关单据前往合作医疗办公室进行核算后领取;
2、合管员和对其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无误后,由本人签字领取
3、患者本人因故不能签字,可在核对其相关证件后,以印鉴代替签字
4、患者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书写者,可由他人代签,患者本人加按指印(右手食指)
5、患者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者,代领者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制度
(一)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的审核工作,确保基金能够及时支付给参合患者;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各种凭证,作好会计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负责会计凭证的编制、整理工作;
(五)负责做好基金收支总账、明细账,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六)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报送工作
(七)负责基金收支的审核确认工作
(八)负责基金票据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新合就诊身份审核制度
1、参合农民就诊应持有效证件(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医生查验证件后,确认证件有效后,进行诊疗;
2、病人有效证件为:
(1)、参合农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应显示为本县农业户口;
(2)、患者当年缴纳了新合保费;
(3)、非本县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均不予补偿。

3、当年未缴纳新合保费者合作医疗证尚存余额者可支付门诊费用,住院不予补偿;
4、医生诊疗,对需要住院患者应开具诊断建议书,患者持有效证件前往合作医疗办公室进行证件审核登记并上报县新合办;
5、病人入院后,合管员应深入病房进行二次审核;
6、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县新合办。

新合就诊登记制度
1、病人持有效证件(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生查验证件,后进行诊疗。

2、医务人员应对参合门诊患者做好登记以备查询;
3、符合入院条件患者,医生应开具专用诊断建议书,前往新合办登记审核后入院;
4、合管员应对住院患者及时上报以备县新合办核查;
5、对未登记患者视为挂床,不予补偿。

合理用药工作制度
1、参合农民用药应遵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应使用“临床常用、疗效确切、使用安全、价格低廉”的药品;
2、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3、限制门诊处方抗菌药量。

开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以3日量为限,最多不超过7日;
4、参合患者确需使用目录外药品时,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5、目录外药品的使用量不得超过住院总药费的5%
新合病人补偿资料
出院患者或家属携以下材料前往新合办办理补偿手续:
1、合医证本及复印件;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诊断建议书;
4、住院医药费统一收据;
5、一日清单;
6、住院分娩者附出生证复印件;
7、手术病人附麻醉记录单和手术记录单复印件;
8、输血病人附输血医嘱单复印件;
9、大型仪器检查病人附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10、院外大型仪器检查病人附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并检查医院加
盖公章;
11、他人代领者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管理规范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是证明农民参合和就诊时使用的有效证件;一户一证,持证人就诊或报销医疗费用时,须出示此证件,合作医疗证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或转借、冒用他人合作医疗证;
二、使用他人《合作医疗证》就诊或将本人《合作医疗证》转借他人的,一经查实,费用全部自付,取消本年度合作医疗待遇,并送交司法部门,以套取国家资金罪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参合人员保费每年征缴一次,由村委会负责合作医疗证的填写,合
作医疗证各项信息要规范填写,保证信息准确。

四、参合人员有变动,除填写人员变动信息外,要加盖经办人印章及乡镇农合办审核章。

五、合作医疗证应妥善保存,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使用,发现医疗证信息填写有错误,应有村委出具证明,由乡镇农合办工作人员予以核实后报县新合办进行信息改正。

(改正时带户口本及身份证,改正后加盖乡新合办经办人印章生效)(信息更正办法见附1)。

六、本证如有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办,参合农民须带本户户口本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到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办公室提出申请,县县新合办审核后予以补发。

同时,在补发证上注明“补发”字样。

附1
医疗证姓名更正办法
1、姓名中错一字者(同音字、出生年月日正确)提供合医证本、身份证明,并留相关复印件备案;
2、姓名中错一字者(同音字、出生年月日不正确),提供定点卫生室证明、合医证本、身份证明,并留相关复印件备案;
3、姓名中错一字者(非同音字、出生年月日正确)提供合医证本、户口本,查验家庭其他人姓名,并留相关复印件备案;
4、姓名中错一字者(非同音字、出生年月日不正确)提供定点卫生室证明、合医证本、户口本,查验家庭其他人姓名,并留相关复印件备案;
5、姓名中错两字者(出生年月日正确、同音字)提供定点卫生室证明、合医证本、户口本,查验家庭其他人姓名,并留相关复印件备案;
6、姓名中错两字者(出生年月日不正确、同音字)提供定点卫生室、证明村委会证明、合医证本、户口本,查验家庭其他人姓名,并留相关复印件备案。

7、姓名中错两字者(出生年月日不正确、非同音字) 提供定点卫生室、证明村委会证明、合医证本、户口本,查验家庭其他人姓名,报县合作医疗办公室批准后更正,并留相关复印件备案。

8、自行涂改合作医疗证者,证件作废,不予更正。

新合住院患者管理制度
1、参合住院患者应遵守新合办和医院有关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对因本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能补偿或影响补偿的,新合办不负任何责任;
2、参合住院患者应提供有效的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明,不得私自涂改、伪造相关证件;
3、参合住院患者应提供真实的票据、病历、清单等相关补偿资料,不得私自涂改、伪造相关补偿资料;
4、参合住院患者不得要求医务人员将不予补偿的项目更名为可以补偿的项目,不得要求医务人员开具与病情无关的检查和药品;
5、参合住院患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挂床,不予补偿:
①住院治疗期间因任何原因离开医院的;
②未进行事前审核登记的;
③未上报电子表格的;
6、参合住院患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冒名,不予补偿:
①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病历姓名不相符的;
②自行涂改合作医疗证的;
③病房审核时,不能提供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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