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罚款

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罚款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确保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罚款规定。
一、罚款范围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处罚:(1)违反公司考勤规定,迟到、早退、旷工的;(2)违反公司岗位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3)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4)违反公司财产管理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5)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的;(6)违反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损害公司形象的;(7)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罚款标准1. 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每月累计不超过100元;2. 旷工:每次罚款100元,每月累计不超过200元;3. 违反岗位职责: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罚款金额为100元至500元;4.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罚款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5. 违反财产管理规定:造成损失金额的10%至30%作为罚款,最高不超过5000元;6. 吸烟、饮酒:每次罚款100元;7. 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罚款金额为100元至500元;8.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罚款金额为100元至500元。
三、罚款程序1. 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 违规行为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罚款金额;3. 罚款金额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违规员工;4. 违规员工应在接到罚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缴纳罚款;5. 罚款收入纳入公司法定福利基金。
四、特殊情况处理1.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岗,应提前向上级请假,经批准后可免于罚款;2. 员工因疾病、家庭困难等原因确有困难缴纳罚款的,可以向公司申请缓缴或减免;3. 员工对罚款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罚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五、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2.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1.总则:该条例旨在规范和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2.治安违法行为的界定:明确了治安违法行为的范围,包括扰乱社会秩序、妨碍公共场所秩序、破坏公用设施等情况。
3.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了不同治安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和程度,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来确定处罚力度。
4.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明确了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5.处罚程序和救济措施:规定了处罚程序和救济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程序公正、合法。
6.相关配套制度:强调了治安管理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建立了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制度。
7.处罚的执行和监督:明确了处罚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构,加强对处罚执行情况的监督。
以上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主要内容概述,具体条文内容请以法律法规正式印发的版本为准。
第 1 页共 1 页。
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规定

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管理,规范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是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均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违反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 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3. 不按规定办事,执行公务不力;4. 贪污受贿,行贿受贿;5. 违反道德规范,失职渎职;6. 侵犯他人权益;7. 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处罚种类第五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所采取的处罚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警告;2. 记过;3. 记大过;4. 开除;5. 终身禁入;6. 处以罚款;7. 扣发工资;8. 行政拘留;9. 刑事拘留。
第六条对于不同情节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进行公开通报。
第七条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致使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对于不服从管理,拒绝接受处罚的行为,将继续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其服从为止。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九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核实,确保事实清楚。
第十条对于不同情节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区分轻重,适用相应的处罚种类。
第十一条对于被处罚人有异议的,应当给予听证的机会,并对其提出的反驳意见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于处罚决定,应当经过领导审批确认,并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对于处罚措施,应当及时执行,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对于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诉。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于之前已经发生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也适用本规定的相关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逐案分析,依法依规处理,严肃认真。
特此制定。
以上为《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法予以处理。
愿我们共同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共同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1. 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私自离岗、擅自离职、违反公司规
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等行为。
2. 处罚方式:
警告,对轻微违纪行为,首次发生的情况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员
工注意遵守规章制度。
记过,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可给予员工记过处分,同时要求员工书面
检讨并保证不再犯。
记大过,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给予员工记大过处分,同时要求员工接受公
司的培训和教育,并进行严格监督。
辞退,对于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违纪行为,公司有权辞退员工,并依
法处理。
3. 处罚程序:
事实调查,对于违纪行为,必须进行事实调查,了解情况并听取员工的陈述。
决定处罚,根据调查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讨论,决定给
予何种处罚。
通知员工,对于给予处罚的员工,必须书面通知其处罚决定,并告知其申诉
的途径。
4. 申诉途径:
员工有权对公司的处罚决定提出申诉,公司必须设立申诉渠道,并及时受理
并处理员工的申诉。
以上为公司员工违纪处罚规定,希望所有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将依据本处罚条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以维护公司秩序,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一节考勤管理违规第四条违反考勤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予以处罚:1. 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者,按照半小时扣除薪资;超过半小时,又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
旷工按照日工资的三倍扣罚。
2. 旷工: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或以上,全年累计旷工十天或以上,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3. 代打卡:代打卡员工和被代打卡员工都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5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以上者,除扣罚薪资外,公司将给予严重书面警告,给予两次书面警告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4. 漏打卡:漏打卡者必须在当日或次日填写《考勤漏打证明单》,经直接主管签批后交人力资源主管,未办理任何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当月漏打卡三次或以上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节办公纪律违规第五条违反办公纪律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予以处罚:1. 上班时间看报纸、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予以口头警告,并扣罚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100元。
2. 乱用办公电话:禁止员工为私事拨打电话,违反者予以口头警告,并扣罚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100元。
3. 办公桌不整洁:对办公桌不整洁者,予以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拒不整改者,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50元。
4. 吸烟、吃零食、聚众聊天、大声说笑:予以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停止;情节严重者,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50元。
5. 非法占用电话:禁止因私事占用电话,违反者予以口头警告,并扣罚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100元。
第三节办公物品管理违规第六条违反办公物品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予以处罚:1. 损坏公物:对损坏公物者,要求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100元。
公司处罚制度

公司处罚制度
一、总则
1.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2.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3.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4.公司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5.本制度适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处罚
1.本公司员工带入外来客人必须到办公室办理登记,如违反此规定,罚款50-100元人民币。
2.本公司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工牌,如违反此规定,一次罚款20元人民币,屡犯者罚款加倍。
3.本公司员工带入的外来客人若遇特殊情况需暂住本公司的,需经办公室同意并上报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入住。
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带入者承担。
公司办公室宣。
规章制度处罚条款标准最新

规章制度处罚条款标准最新第一条为了维护组织的秩序和规范,加强管理,规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处罚条款标准。
第二条本单位规章制度处罚条款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内部员工、外部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外聘人员等。
第三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按照本标准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四条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将决定处罚的严重程度,具体处罚标准如下:1. 一般违规行为,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将给予口头警告或者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可按规定罚款;2. 严重违规行为,包括违反安全规定、盗窃公司财物、泄露公司机密等,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按规定罚款,情节严重者可降职或者辞退;3. 极端违规行为,包括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盗用公司资金、违法乱纪等,将立即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处罚决定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告知被处罚员工。
被处罚员工有权提出申诉,但不影响处罚的执行。
第六条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履行职责,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处罚条款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处罚决定,一经发现隐瞒、拒绝执行等行为将加重处罚。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处罚条款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疑问或者情况特殊,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处罚条款标准内容如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政策的地方,以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为准。
特此规章制度处罚条款标准公布。
日期:年月日单位负责人签名: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
违规行为处罚制度

违规行为惩罚制度一、背景说明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和促进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订立本违规行为惩罚制度,对违反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相应的纪律惩罚。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等。
二、违规行为与惩罚2.1 迟到、早退和旷工行为1.违规表现:员工在没有请假或准假的情况下,迟到、早退或旷工。
2.惩罚措施:–迟到次数实现5次以上:口头警告。
–迟到次数实现8次以上:书面警告,并扣除当天工资。
–迟到次数实现10次以上:扣除当天工资,并停职1—3天。
–迟到次数实现15次以上:辞退。
2.2 不按规定请假1.违规表现:员工未依照公司规定的请假流程和标准请假。
2.惩罚措施:–未请假或请假前未经批准离岗:口头警告,并扣除请假期间工资。
–无故不归:书面警告,并扣除请假期间工资。
–恶意请假:扣除请假期间工资,并停职3—7天。
–多次拒绝工作布置:辞退。
2.3 违反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1.违规表现:员工言语粗鲁、羞辱、造谣、传播不实信息;恶意攻击、鄙视他人;违反保密协议。
2.惩罚措施:–违反细小:口头警告,并进行思想教育。
–违反严重:书面警告,并停职1—3天。
–多次违反:工资扣除30%、停职7—15天。
–恶意造谣、羞辱他人、泄露商业机密:辞退,并保存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4 偷窃、贪污、侵占公司财物或个人财物1.违规表现:员工偷窃、贪污、侵占公司或他人财物。
2.惩罚措施:–小额偷窃:书面警告,并扣除相应金额。
–中等额偷窃:辞退,并扣除相应金额。
–大额偷窃、贪污、侵占:辞退,并报警追究法律责任。
–偷窃公司商业秘密:辞退,并报警追究法律责任。
2.5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1.违规表现: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危害企业生产及员工人身安全。
2.惩罚措施:–细小违规:口头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一次严重违规:书面警告,并停职3—7天。
–多次严重违规、导致事故:辞退,并报警追究法律责任。
2.6 违反商业竞争行为准则1.违规表现:员工违反公司商业竞争行为准则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坚持教育与惩戒并举的方针,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及《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受处分学生在一定期限以后,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解除原处分决定。
学生处分解除后,不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只在学院相关档案中留存,并且在评优评先、党员发展、学位授予等方面享受与学院未处分学生同等待遇。
第三条解除处分的范围: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
第四条申请解除的时限: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从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的思想和行为考察期;受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从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的思想和行为考察期。
毕业班学生受处分后表现特别突出的,可适当缩短考察期限。
第五条申请解除处分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受到处分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才有提出解除处分的资格。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受处分后再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对所犯错误性质、后果及
危害有深刻认识,并有改正错误的实际表现;
3、受处分后学习勤奋,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无不及格现象(包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4、能积极参加学院、学部组织的团学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各种集体活动并获得普遍好评;
5、接受教育态度诚恳,主动向辅导员汇报思想,认真撰写思想小结。
(二)必备条件受处分学生,因取得优异成绩,表现突出,在达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即可申请解除处分。
1、在受处分期间学期综合测评排名达到班级前20%,或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达到学院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2、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荣获院级及以上奖励,或以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为署名单位并排名第一在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专著者;
3、获得以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为属名的专利;
4、本科生考取研究生或专科生升入本科者(以调档函为准);
5、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者;
6、有见义勇为等重大立功表现;
7、有其他突出表现,经研究可予解除处分者。
第六条以下情形不予解除处分:
1、因触犯法律构成犯罪;
2、在处分期间再次受到处分或解除处分后再次受到处分者;
3、因政治错误所受的各种处分者;
4、弄虚作假、舞弊以达到解除处分条件者;
5、策划、组织、参与群体性恶性事件者;
6、经学院研究决定不予解除处分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解除处分的程序:
1、要求解除处分的学生在第四条规定的时限后,可提出解除处分申请。
提交申请时,需同时附思想汇报,原处分决定文件的复印件、反映本人有突出表现的相关材料、所获荣誉证书的原件等,交其所在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经申请人所在学部学生工作小组,组织申请人的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学生代表,对其申请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是否解除处分的意见。
申请人所在学部学生工作小组根据民主评议意见,经集体研究后,作出是否解除处分的建议。
3、申请人所在学部将是否解除处分的建议及申请人相关材料统一报学院学生工作处,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解除处分的决定由学院统一行文,由院长签发。
第八条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与管理
1、由班主任记录受处分学生的在校表现,并建立受处分学生日常考察档案;
2、受处分学生签收处分文件一周内,学部辅导员、班主任要及
时找受处分学生谈话,并将谈话情况记录归档;
3、受处分学生收到处分文件之后,应当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承诺写一份书面材料,并提交每学期思想汇报。
第九条对受处分学生为学生党员的,其党纪处分报相关党务部门处理,不在此解除范围内。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