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徽地税数据集中方案

合集下载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4.12.16•【字号】皖地税发〔2014〕107号•【施行日期】2014.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地税发〔2014〕107号各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广德、宿松县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国地税合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8号)等文件精神,经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共同研究,决定继续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徽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本办法自2015年元月年2月1日起施行。

2008年4月《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税发〔2008〕49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12月16日安徽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纳税信用管理,是指安徽省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XXX应用等活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地税局领导班子成员走访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地税局领导班子成员走访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地税局领导班子成员走访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1.10.17•【字号】皖地税函[2011]555号•【施行日期】2011.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地税局领导班子成员走访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地税函〔2011〕555号)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属各单位:根据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访税情、办实事、促和谐”四级局长带头大走访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地税〔2011〕86号)和《关于印发省地税局机关“访税情、办实事、促和谐”四级局长带头大走访活动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皖地税函〔2011〕542号)精神,现就省地税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走访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省地税局领导班子成员走访活动,分两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从2011年10月13日开始到10月24日前结束;第二阶段:从12月1日开始到12月15日结束。

二、走访对象、形式和任务走访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走访“一对一”联系企业和各市局确定的纳税人;二是现代化分局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基层联系点;三是省局新农村建设、定点帮扶村、扶持民族村等帮扶联系点。

走访形式由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机关干部一道参加,以“进企走访”为主,兼顾各类走访对象,采取恳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实地查看、现场体验等多种形式开展。

走访时间、走访区域相对集中。

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各类走访对象的走访,了解纳税人涉税需求,征询意见建议,协调涉税事项,现场解决有关问题;掌握基层地税工作情况和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创先争优活动、现代化分局建设和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开展,尽力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帮扶联系点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帮助理清发展思路,提高民主管理水平,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三、有关要求省局有关处室要认真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协调联络走访事项,随局领导走访人员要做好有关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纳税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纳税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互动机制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税务检查【发文字号】皖国税发[2008]47号【发布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日期】2008.04.01【实施日期】2008.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互动机制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税发〔2008〕47号)省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各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互动机制运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国家税务局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办法。

二○○八年四月一日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互动机制运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强化税源管理,完善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机制(以下简称“互动机制”),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税稽查工作互动的意见》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互动机制”的任务是以信息平台为支撑,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整合”、“联动”为重点,完善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整合数据分析发布,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和税源管理主要环节之间的工作,实现减负增效,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

第三条“互动机制”的运行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分级负责、信息共享、良性互动”的原则。

第四条“互动机制”包括分析例会机制、分类分析机制、分工协作机制、统一发布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和定期交流机制。

第五条省局成立“互动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互动办公室”),负责互动机制的指导、协调。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数据大集中应用软件上线有关事项的通告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数据大集中应用软件上线有关事项的通告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数据大集中应用软件上线有关事项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3.04.16•【字号】•【施行日期】2013.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数据大集中应用软件上线有关事项的通告尊敬的纳税人: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地税信息化建设,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省地税局决定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征管数据应用省级大集中,建设全省统一的地方税费征管业务运行平台,并于2013年5月6日起在合肥市地税系统正式上线。

现将有关涉税事项通告如下:一、征管数据迁移时间根据省地税局统一部署,合肥市地税局征管系统数据迁移切换时间为2013年4月24日至5月3日。

二、有关涉税业务衔接(一)税务登记业务4月23日至5月3日,合肥市及四县(不含巢湖市)政务中心地税窗口,暂停受理设立、变更登记业务。

全市地税系统各主管分局办税服务厅暂停办理企业纳税户备案登记、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和核销业务,暂停办理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相关业务。

(二)纳税申报业务2013年4月份申报截止期为4月18日,5月份申报纳税期延长至5月24日。

4月19日起,合肥地税门户网站暂停网上申报纳税业务。

纳税人如有需要,可以到各主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临时经营申报纳税、发票代开业务。

4月23日至5月3日数据迁移期间,各办税服务厅暂停受理各项纳税申报业务。

(三)普通发票业务1、4月23日至5月3日,全市地税系统各主管分局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办理发票发售及发票代开业务;2、使用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的纳税人,4月23日前,可以按不超过2个月的核定用量向各主管分局申请领购发票,并在原开票系统办理发票开具、报验手续。

4月23日前已领购发票未使用完的纳税人,请于6月30日前到主管地税分局办理结存发票缴销手续。

3、5月6日起,除经核准的自开票系统外,纳税人领购的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均须通过新系统开具,不得在原开票系统开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1995年度会统、财务年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1995年度会统、财务年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1995年度会统、财务年报会审会议纪要》的通知【标 签】财务年报【颁布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皖地税计字﹝1996﹞82号【发文日期】1996-03-07【实施时间】1996-03-07【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行署、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全省地税系统1995年度会统、财务年报会审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在认真总结1995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这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做好1996年计会统报表(报告)的编报工作。

附:全省地税系统1995年度会统、财务年报会审会议纪要全省地税系统1995年度会统、财务年报会审会议纪要 全省地税系统1995年度会统及财务年报会审汇编工作会议于1996年元月29日至2月1日在芜湖市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市和省直属征收分局从事会统及财务报表编报工作的同志共40余人。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会审汇编1995年度的会统、财务年报;总结1995年度的计会统报表报告编报工作;评比表彰先进单位。

经过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会议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会议结束时,省局陈明新副局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现将这次会议的主要情况纪要如下: 一、关于1995年度计会统报表(报告)编报工作的简要回顾 1995年是地税机构成立后税收计会统报表(报告)全面独立编报的第一年。

会议认为,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各级计会部门和广大计会人员在人员少、新手多、工作量大条件简陋的情况下辛勤努力地工作,我省计会统报表(报告)编报工作逐步走向正轨,取得了较好成绩。

主要表现在: 1、逐级建立各项工作制度。

为使计会统报表(报告)编报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从上到下逐级建立收入旬(月)电报、月(年)收入分析报告、经济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报告、会统月(年)报编报会审和定期与金库对帐等制度。

同时还逐级建立计会统报表(报告)编报考核办法,开展竞赛评比,激励了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制度的贯彻落实。

2安徽省地税局某直属分局税源分析报告15页PPT

2安徽省地税局某直属分局税源分析报告15页PPT

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电力、煤气和 水的生产仅5家企业,纳税3585万元占企业 所得税税款总额的13.55%,户均纳税贡献 位居榜首。表明在税源结构中电力、煤气 和水的生产行业企业虽然户数相对较少, 但平均税源含量较高。
其他行业企业虽然户数多但平均税源含量 反而较低。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税源有下降 的趋势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表现欠佳,税 源同比下降64.45%主要是出版系统政策性 减收因素较多。
制造业、文化、体育和娱乐重点税源户纳税分别占该 行业税额的97.59%, 97.47%。
房地产、批发和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重点税源户 纳税分别占该行业税额的84.03%,78.61%, 78.43%.
1-5月份营业税重点税源户纳税7339万元,占营业税纳 税总额的85.29%。
金融、保险业重点税源户纳税分别为该行业税额的100%; 交通运输、仓储业、房地产业重点税源户纳税分别占该
重点税源分析
今年以来省地税局直属分局进一步调整重点税源监控 范围将企业所得税年纳税40万元以上的企业营业税年 纳税20万元以上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税源监控范围。
1-5月份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户纳税22530万元占企业所 得税纳税总额的85.18%。
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采矿业重点税源户纳税分别为该 行业税额的100%,
一、基本情况
在安徽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管户中企业所得 税2003年1-5月份盈利企业386户,占申报户数 的21 .77%,分行业、分经济类型盈利户及入 库情况见下表:
营业税2003年1-5月份有税申报331户,税源户占管理户数的46.42%。 分税目、分经济类型入库情况见下表:
二、税源分析
制造业、其他行业企业所得税税源占据半壁江山,股份 制企业已成为支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性税源。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方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方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皖地税函[2011]304号【发布部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发布日期】2011.06.09【实施日期】2011.06.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地税函〔2011〕304号)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1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

现将《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2011年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行政决策和税收执法权力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决策,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决定在全省地税系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创先争优目标要求,坚持以服务管理转型升级、监督行政执法权力为主线,抓住政务公开向机关和基层延伸两个重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为“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工作原则(一)依法实施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条例规定,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机关内部管理科学民主,涉税执法权力公开透明。

(二)全面真实原则。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和执法权力应当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真实。

(三)分级负责原则。

在“深化年”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努力形成各级地税机关政务公开办牵头落实、局属各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1998.06.30•【字号】皖地税[1998]141号•【施行日期】1998.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地税[1998]141号1998年6月30日)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地税局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1997]25号)要求,省局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全省地方税工作会议讨论、修改、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将执行中的情况、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附: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规范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行为,明确征纳双方法律责任,促进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规范税收征管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地方税征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缴纳地方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以及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

第二条纳税人(含纳税代理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主动向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如遇公休假日可以顺延。

公休假日是指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星期六、星期日。

纳税人为了错开集中休息时间,经主管部门批准把星期日休息改在一周之内其他一天休息的,也应视同公休假日。

第三条纳税人享受政策性减、免税待遇的或当期无应税事项的,扣缴义务人当期没有发生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也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正常纳税申报。

第四条纳税申报事宜应集中在办税服务厅进行,但对零星分散、经营地点偏远的纳税人,可到地税机关设置的征收点和委托代征单位的代征点办理纳税申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前端工具 :主要包括各种报表工具、查询工具、数据分析工 具、数据挖掘工具以及各种基于数据仓库或数据集市的应用开发 工具。其中数据分析工具主要针对 OLAP 服务器 ,报表工具、数据 挖掘工具主要针对数据仓库。
2.1 操作数据存储区 (ODS)
2.1.1ODS 的定位
操作数据存储 (ODS) 是应用数据库与数据仓库之间的桥梁 ,在 ODS 中系统地进行数据整合使数据仓库系统的时效性不足得以弥 补,提供统一完整的企业视图和准确的运营数据信息 ;经过集中简化 的信息提取过程 ,提高业务运行效率 ;更有效地统计分析税务信息 ,
有别于传统数据库 ,同时也决定了其对外部数据的表现形式。要决
定采用什么产品和技术来建立数据仓库的核心 ,则需要从数据仓库
的技术特点着手分析。针对现有各业务系统的数据
2020 年 5 月 29 日
,进行抽取、清
4
文档仅供参考
理,并有效集成 ,按照主题进行组织。其中 ,数据的存储与管理在数 据仓库中一般按照三个层面进行存储和管理 :操作数据存储区 (ODS)、数据仓库 (DW) 、数据集市 (DM) 。
2.1.2 数据抽取、转换与加载 (ETL)
2.1.2.1 数据源
安徽省地税数据中心需要采集的业务基本数据包括 : 税务登记 核定管理 申报征收 发票管理 票证管理 行政执法 税费检查 会统管理
这些数据主要从以下一些生产作业系统获得 : 安徽地税征收管理系统 ahtax
2.1.2.1.1 税务登记
1、目标 :获取纳税人信息等。 纳税人基本登记信息 ,应缴税种信息 ,纳税人当前状况 ,证照信
价值。
2、有效支撑统计分析及查询应用等功能。 经过数据中心的建设 ,整合各地市、各业务系统等多种数据源 ,
形成统一的业务数据视图 ,并采用统计分析、查询等方式满足各级
专业和管理部门人员的不同要求。
3、在完成前两步目标的基础上 ,进一步建设全省的数据仓库 , 支撑更多的业务查询、统计分析、数据挖掘功能 ,提升管理和整体
用的是同一套系统 ,可是由于各地的情况比较复杂 ,数据存在不一致
的风险。因此 ,必须建立统一的数据模型 ,经过建立数据仓库整合数
据 ,支撑全省查询分析的需要。
1.2 系统建设目标
安徽地税数据中心的建设目标是 : 1、经过统一的数据存储平台 ,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和规范 化管理 ,实现数据透明和共享。
ODS 在安徽地税数据集中方案中能够发挥以下几个方面的作 用:
作为数据仓库的主要数据源 ODS 数据库对应用系统的数据进行了清洗、转换和整合 , 存储了较为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和全面的业务运行数据 ,ODS 数据库中的 数据不但具有较高的数据质量 ,而且比应用系统更有利于 数据仓库对数据进行获取和进一步转换 ,是数据仓库的主 要数据来源。
提供报表和查询统计功能 ODS 从不同的应用系统中采集数据 ,整合各个应用系统的 共享数据 ,形成企业级数据的整体视图 ,实现综合统计和报 表查询功能。
进一步引导需求 经过 ODS 的建设及建立在其上的应用 ,进一步启发新的业 务需求 ,为数据仓库的建设打下基础。
6 2020 年 5 月 2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务数据全省集中 ,以及实际的需要 ,必须建设统一的数据中心 ,集合
全省的数据。
当前 ,安徽省全省共有 17 个地市 ,加上省属直接单位 ,共有 18
个业务数据库在运行 ,各地数据都在本地服务器存放 ,虽然全省已经
实现 17 个地市的 2M 带宽的连接 ,可是要对全省的数据进行查询分
析还是比较麻烦的。而且 ,由于各地税的数据是相对独立的 ,虽然应
5 2020 年 5 月 2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为实现安徽地税内部自动化的信息和业务流程提供便利条件。 ODS 的建立实现对税务数据的清理整合 ,构筑一个统一的、完
整的数据平台 ,确定数据所有者 ,建立数据同步机制 ,统一数据编码 定义 ,建立数据访问机制 ,实现业务系统数据共享 ,完成应用与数据 分离 ,实现数据从地市到省级的提升。
整个数据仓库系统是一个包含四个层次的体系结构 :
数据源 :是数据仓库系统的基础 ,是整个系统的数据源泉。一般
包括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内部信息包括存放于关系数据库中的
各种业务处理数据和各类文档数据 ,外部信息包括各类法律法规、
经济统计信息等等。
数据存储与管理 :是整个数据仓库系统的核心。数据仓库的真
正关键是数据的存储和管理。数据仓库的组织管理方式决定了它
在线分析服务器 (OLAP) :对分析需要的数据进行有效集成 ,按 多维模型予以组织 ,以便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 ,并发现趋势。 其具体实现能够分为 :关系型在线分析 (ROLAP) 、多维在线分析 (MOLAP) 和混合在线分析 (HOLAP) 。ROLAP 基本数据和聚合数 据均存放在关系数据库之中 ;MOLAP 基本数据和聚合数据均存放 于多维数据库中 ;HOLAP 基本数据存放于 RDBMS 之中 ,聚合数据 存放于多维数据库中。
2 2020 年 5 月 2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当前各地市应用系统在线数据保存在不同的数据库中
,各数据
结构大致相同 ,但数据的一致性、统一性和规范性较差 ,数据共享十
分困难。因此 ,经过数据中心构建安徽地税统一的数据服务平台 ,实
现企业数据的统一规划、集中采集、集中处理和统一管理
,形成地
税数据的统一视图 ,实现数据透明和共享 ,充分发挥地税数据资源的
安徽地税数据集中 方案
1 2020 年 5 月 2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一、概述
1.1 背景
安徽省地税在 全省上线运行了安徽征收管理系统 ahtax ,全省
的信息化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可是系统是在各地市独立运行的
,对
于省地税来说 ,无法及时准确地了解全省的税收情况。另外 ,税务数
据的省级集中也是一个大的趋势。为了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税
决策能力。
1.3 系统建设原则
系统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 ? 整体规划 ,分步实施 , 循序渐进 ,步步见效 ; ? 有效控制项目风险 ; ? 保护投资的长期有效性 ,资源能得到有效利用 ; ? 为数据和应用大集中做好准备。
3 2020 年 5 月 29 日
二、技术方案
文档仅供参考
数据仓库体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