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统一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统一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
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文字号】皖地税政三[1997]282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1997.06.18
【实施日期】1997.06.1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统一全省城镇
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皖地税政三[1997]282号1997年6月18日)
各行署、市、县地方税务局:
为统一税法,公平税负,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土地使用税调控功能,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