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几个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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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几个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发文字号】皖地税函388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4.07.30

【实施日期】2004.07.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几个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皖地税函38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和各地反应的情况,经研究,现将企业所得税的几个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享受财税字〔1998〕732号确定的我省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尚未执行到期的,2003年能否继续享受问题。

对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享受财税字〔1998〕732号确定的我省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尚未执行到期的,可执行到2003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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