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报表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9.20
•【字号】玉政办通〔2022〕21号
•【施行日期】2022.09.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玉政办通〔2022〕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及省驻玉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号),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为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溪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将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务服务局(联系人及电话:唐梓睿,181****1289;曹冬梅,189****9002),市政务服务局汇总整理后呈报市人民政府,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2022年9月20日玉溪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任务清单。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攀枝花市东区政府办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攀枝花市东区政府办
单位负责人:郑东胜审核人:孙诚填报人:于丰宇
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18.2.12
填表说明:
1.表格中统计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标注“▲”的指标,市级部门不填写。
3.县(区)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乡(镇)和县级部门数据。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中的指标解释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31•【字号】•【施行日期】2017.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玉溪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31日玉溪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四章责任边界第五章运行管理第六章应急保障第七章费用管理第八章奖惩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降低行政成本,实现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玉溪市政务云(以下简称政务云)的作用,为政务大数据应用奠定基础,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45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信息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玉发〔2015〕7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的通知》(玉政办发〔2015〕174号)、《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溪市推进信息资源互联共享的意见》(玉办发〔2016〕41号)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玉溪市政务云由玉溪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互联网信息办)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依托华为玉溪云数据中心、联通玉溪数据中心及市辖区内建设的其它数据中心,为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化应用提供计算、存储、网络、安全和带宽等基础云服务(详见附件1)。
玉溪市专业技术人员统计报表

玉溪市专业技术人员统计报表填表说明一、报表指标解释1、单位的划分:以法人单位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划分为事业、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按照各级政府编制机关批准的性质分为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我市境内“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民营科技企业、民办企业、集体企业等)。
2、专业技术人员:指企事业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3、专业技术类别:指经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29个职务系列。
“政工”不属于统计范围。
详细各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规范名称见附件一。
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一致的,按取得的任职资格进行统计,但“聘任”栏不能统计。
4、学历: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培训的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
有两个及以上学历的,按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统计。
参加脱产或不脱产教育学习的未取得新的学历之前,按现有学历统计。
参加各种课程进修学习获得的结业证书,不得作为学历依据,仍按原学历统计。
具有学籍但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肄业的(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均按下一层次学历统计。
如研究生肄业统计在“大学本科”栏,大学本科肄业统计在“大学专科”栏,以此类推。
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统计在“大学普通班”栏5、年龄:指按周岁统计,即统计截止时间的公历年减去出生年。
6、少数民族:指汉族以外的民族。
7、政治面貌:按照参加的党派填报,如参加中国共产党的党员、预备党员填“中共党员”;无党派的此栏空填。
民主党派:指参加了民革、民进、民盟、民建、致公党、九三学社、农工党。
8、结构比例数额:指按照省的指导性意见,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数额。
9、聘任情况:指由单位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了聘任手续并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的情况。
2011年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玉溪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玉溪市统计局2012-04-182011年,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坚持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的“生态立市、烟草兴市、工业强市、农业稳市、文化和市”发展战略和“三优一特”经济发展思路不动摇。
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
一、综合2011年全市完成现价生产总值(GDP)876.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2.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0.5亿元,增长7.7%;第二产业增加值564.4亿元,增长15.5%;第三产业增加值231.7亿元,增长5.8%。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9.4:62.2:28.4调整为9.2:64.4:26.4。
一、二、三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0.7、9.7和1.7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1%、80.2%和13.7%。
全市人均GDP达到37913元,比上年增长11.6%。
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284.4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2.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卷烟生产和销售实现增加值345.5亿元,增长14.3%,占全市GDP的比重为39.4%。
201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43.5亿元,增长12.9%。
地方财政收入96.5亿元,增长15.4%。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7.3亿元,增长19.3%,其中增值税完成18.9亿元,增长9.6%;营业税完成11.8亿元,增长12.5%;企业所得税完成5.0亿元,增长41.0%;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2.4亿元,增长10.8%。
各县区地方财政收入:红塔区完成12.5亿元,增长19.2%;江川县3.38亿元,增长25.0%;澄江县4.17亿元,增长22.6%;通海县3.41亿元,增长12.0%;华宁县3.01亿元,增长13.1%;易门县3.45亿元,增长12.0%;峨山县3.86亿元,增长12.0%;新平县7.51亿元,增长29.1%;元江县3.04亿元,增长24.1%。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政府网站群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政府网站群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1.29•【字号】玉政办发〔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政府网站群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的通知玉政办发〔2019〕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现将《玉溪市政府网站群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9年11月29日玉溪市政府网站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玉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群)的管理,推动网站建设,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等规定,结合玉溪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网站群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运行”的原则进行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建设科学,信息发布及时规范。
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内政府网站群的主办单位,承担政府网站群管理和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对网站的运行维护实施监督。
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是政府网站群承办单位,负责网站内容组织、编辑、发布、更新等工作。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做好政府网站群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保障等工作。
第二章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条政府网站群根据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政府信息。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凡是可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应在政府网站群公布。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或按市、县(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发布的政府信息以及解读材料,原则上应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群公开发布。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市在运行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抽查情况的通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市在运行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16•【字号】玉政办电〔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市在运行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抽查情况的通报玉政办电〔2018〕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玉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8〕8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18年2月全省在运行政府网站普查情况》有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在运行政府网站和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各单位站点的栏目维护情况进行了抽查。
现将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截至2018年3月15日,全市在运行政府网站16个,本监测周期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网站4个,全市政府网站合格率75%;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部署了450个发布站点,本周期共抽查出14个问题站点。
2018年1月1日-3月10日,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政府信息27239条,其中:市直61家单位站点共发布5142条,发布数排名首位的是玉溪市公安局,共发布2682条;二区七县共发布22097条,发布数名列第一的是澄江县,共发布3310条。
全市16个在运行政府网站工作2017年度报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已按时按质完成,在政府门户网建立了专题专栏并按年度顺序排列进行发布。
“政府网站找错”平台3条留言处理情况较好,无逾期回复情况。
二、存在突出问题的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点抽查情况(一)少数网站规范管理工作不到位。
经多次提醒和通知、并要求进行2018年一季度网站自查自纠整改后,部分网站底部功能区内容仍缺漏。
(二)部分网站运维监管仍然不到位。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1•【字号】玉政办发[2008]18号•【施行日期】2008.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08]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全面施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密切政群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
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张玲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少云、市政府信息产业办主任马金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国家保秘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新闻办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信息产业办为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拟定工作计划、措施,为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编制提供指导,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平台和政府网站建设,为各县区、各部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负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市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信息公开条例的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市国家保密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督促《条例》的实施,对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人事部门要把《条例》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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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行政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数
件
其中:1.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数
件
2.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数
件
3.判决变更数
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费用
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诉数
件
其中:1.信访数
件
2.举报数
件
3.其他方式申诉数
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工作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金额
项
县区/部门主管领导(签审):
(盖章)
年月日
填表人
段琳娜
复核人
杨红云
电话
8889368
电话
8889111
2016年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查表
单位(盖章):填表日期:2017年1月16日
一、组织领导(在对应栏打勾或直接填报)
(一)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实施四项制度(√)、列入政务公开工作(√)、采用其他方式()。
工作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件
其中:1.现场书面形式申请数
件
2.电子邮件形式申请数
件
3.传真形式申请数
件
4.信函邮寄形式申请数
件
5.其他形式申请数
件
(二)全年已办理答复的依申请公开数
件
其中:1.同意公开数
件
2.同意部分公开数
件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件
4.信息不存在数
件
5.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数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及时研究新问题,捕捉新情况,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工作制度,注重责任落实和激励导向,把政务信息工作与年终考核挂钩,充分调动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各县管理部信息工作的全面提高;三是深入实际,把信息工作触角深入到第一线,深入到社会热点和难点上,通过调研,掌握大量的、生动的第一手资料,形成高质量的信息,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人(次)
564350
其中:1.“96128”专线查询数
人(次)
22
2.网络查询数
人(次)
509940
3.现场咨询数
人(次)
43228
4.其他方式查询数(请说明)
人(次)
11160
(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处理数
人(次)
43653
其中:1.“96128”专线答复数
人(次)
22
1.1“96128”专线转接数
2016年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公开数量
单位
数量
备注
1.政府(部门)网站公开(不含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条
1
2.新闻发布会
场
条
3.政府公报
期
条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条
(二)设立公开查阅点数
个
(三)公开查阅点查阅数
个(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意见及建议
建议有关部门举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培训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和管理专题的业务辅导,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件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件
7.重复申请数
件
8.不予公开总数
件
其中:(1)国家秘密数
件
(2)商业秘密数
件
(3)个人隐私数
件
(4)尚处于讨论、研究和审查过程中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件
9.其他情形申请数
件
三、咨询处理情况
工作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数
责任部门:办公室责任人:段琳娜
联系人:段琳娜联系电话:8889368
(2)“96128”政务服务专线主管部门及科室:公积金管理科贷款科
分管领导:柴艳华联系人:杨红云董云良电话:8889101 8889163
二、2016年工作亮点,遇到的问题、困难及改进措施
2016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工作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够,有的信息质量还不够高、报送的题材和范围较窄,不少有价值的信息没有及时得到挖掘和上报;二是亟待加强各县管理部信息公开宣传和公开工作。
人(次)
1.2“96128”专线转接成功率
%
2.网络答复数
人(次)
4
3.现场答复数
人(次)
43228
4.其他方式答复数(请说明)
人(次)
399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工作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件
其中:1.维持原行政行为数
件
2.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数
件
3.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元
其中:1.检索费
元
2.复制费(含光盘、纸张等)
元
3.邮寄费
元
(二)对依申请公开减免费用金额
元/件
其中:1.检索费
元
2.复制费(含光盘、纸张等)
元
3.邮寄费
元
六、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情况
工作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组织重大决策听证
项
(二)发布重要事项公示信息
条
(三)发布重点工作通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