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表1
《公共服务设施配建》word版

3 公共服务设施配建3.1 分类分级3.1.1【公共服务设施分类】郑州市公共服务设施分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养老设施、社区服务、生活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共9类。
3.1.2【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郑州市公共服务设施按市级、区级、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五级配置。
居住区的人口规模为3~5万人,居住小区的人口规模为1~1.5万人,居住组团的人口规模为0.1~0.3万人。
3.2 市、区两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建3.2.1【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在符合相关标准的条件下,合理布置,统筹安排。
3.2.2【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区级是指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市内五区、各开发区、上街区、荥阳市、航空港试验区及相关新城组团。
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应包括以下14项设施:区级图书馆、区级艺术中心、区级青少年宫、区级老年活动中心、区级养老院、区级妇幼保健所、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区级人民医院、区级中医院、区级社区服务中心、区级体育馆、区级运动场地和区级公园。
除医院外,功能相近的公共服务设施宜相对集中设置,形成区级市民活动中心。
各项须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如表3.2.2。
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表3.2.23.2.3【区级养老院】各区应按20万人一处进行配建,每处养老院的规模为200~300床。
养老院应独立设置,集中绿地面积应按每位老年人不低于2㎡计算,活动场地应有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日照阴影线以外。
3.2.4【区级运动场地】各区应集中建设一处区级室外运动场,用地面积不得小于2.5公顷,应包括:标准400m跑道、标准足球场1处,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和乒乓球场各5~10处,也可酌情配建其他专项体育场地,3.2.5【区级公园】在新区建设中应规划设置区级市民公园,用地面积不得小于10公顷。
3.3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3.3.1【分级配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各项设施配建标准应按附录A中附表一执行。
郴州市东湾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修改的原因和内容 (2)第三章规划目标、定位、规模 (3)第四章地块划分及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3)第五章用地布局规划 (3)第六章土地使用规划 (4)第七章土地使用强度与建筑控制 (5)第八章道路交通设施控制 (6)第九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与控制 (7)第十章村民安置规划 (9)第十一章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及控制 (9)第十二章城市设计引导 (10)第十三章市政设施控制 (10)第十四章环保与防灾控制 (11)第十五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次规划的目的为适应郴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的需要,科学指导郴州市九子塘片区的开发建设,促进该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依法对已经批准的《郴州市九子塘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8年编制)进行修改。
本规划是郴州市九子塘片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第二条规划范围九子塘片位于郴州市旧城组团的南部,依托郴州大道、青年大道、国庆南路等城市道路与城市其他片区相联系。
规划用地北至青年大道,南至郴州大道,西临东湾居住区及民权路,东靠梨树山综合居住区及国庆南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91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及相关法律法规;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与设计规范》(GB50220—95);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6、《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1月1日实施);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技术规范1、《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2、《郴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3、《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4、《郴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5、《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9—2030年)》;6、《郴州市城市给水排水专项规划》;7、《郴州市中心城区学校布局控制性详细规划》;8、《郴州市中心城区村民公寓楼安置暂行办法》9、《郴州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11-2030年)》;10、《郴州市消防专项规划(2012-2030年)》;11、《郴州市城市燃气专业规划(2009-2020年)》;12、《郴州市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0-2030年)》;13、《郴州市综合交通规划(2012-2030年)》;14、《郴州市城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12—2030)》;15、《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2012–2030)》;16、关于九子塘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精神17、其它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总师办征求意见稿--技术规定09.12

第一部分:《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计划修改和新增的条款2.2建设用地控制2.2.12 【指标精度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审中,容积率、户均机非停车数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和项目总平面图中,容积率、户均机非停车数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余技术指标如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用地兼容比例、地块面积、建筑面积、退道路红线距离、地下开发层数、地下空间建设深度、地下建筑面积等指标,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审中精确到个位,在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和项目总平面图中,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新增条款)2.2.13【建筑分类】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中,各类建筑与设施的分类和用途范围按照表2.2.13执行。
(参考《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建筑与设施用途分类表表2.2.132.3用地兼容性(新增小节)2.3.1【基本原则】用地兼容应符合环境相容、保障公益、结构平衡和景观协调等原则。
2.3.2【适用范围】适用于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用地兼容性管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对用地兼容性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规划要求执行。
2.3.3【调整程序】用地兼容性质和兼容比例属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一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或取消。
确需对用地兼容性质或兼容比例进行调整的项目,应按法定程序对地块所属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
2.3.4【兼容比例】在地块主体规划用地性质上,混合其他单种或其他两种及以上性质用地的用地规模比例不得超过45%。
兼容比例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
为居住人口配建的托幼、卫生、养老、体育、文化和便民店等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应计入居住建筑面积规模。
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用地兼容性质但未明确兼容比例的项目,其兼容比例上限小于30%。
2.3.5【指标设定】兼容比例用大写字母J代表,采用区间值进行控制,上限值与下限值相差不应超过五个百分点。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类别项 目
居 住
区
小
区
组
团
教育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医疗卫生医院(200-300床)▲----门诊所▲----卫生站--▲--护理院△----
文化体育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
年活动中心)
▲----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居民运动场、馆△----居民健身设施(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
商业服务综合食品店▲▲--综合百货店▲▲--餐饮▲▲--中西药店▲△--书店▲△--市场▲△--便民店----▲其它第三产业设施▲▲--
金融邮电银行△----储蓄所--▲--电信支局△----邮电所--▲--
社社区服务中心(含老年人服务中心)--▲--养老院△----
区服务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治安联防站----▲居(里)委会(社区用房)----▲物业管理--▲--
市政公用供热站或热交换站△△△变电室--▲△开闭所▲----路灯配电室--▲--燃气调压站△△--高压水泵房----△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居民存车处----▲居民停车场、库△△△公交始末站△△--消防站△----燃料供应站△△--
行政管理及其它街道 办事处▲----市政管理机构(所)▲----派出所▲----其它管理用房▲△--防空地下室△②△②△②
注:①▲为应配建的项目;△为宜设置的项目。
②在国家确定的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应按人防有关规定配建防空地下室。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社区体育设施用地指标

注:①表中服务人口指小型馆所在城镇或服务片区内的规划总人口。
②表中用地面积为单个小型馆建设用地面积。
注:①表中服务人口指中型馆所在城镇或服务片区的规划总人口。
②表中用地面积为单个中型馆建设用地面积。
注:①表中服务人口指大型馆所在城市的规划总人口。
②表中用地面积是指大型馆建设用地(包括分2处建设)的总面积。
③大型馆总藏书超过1000万册的,可按照每增加100万册藏书,增补建设用地5000㎡进行控制。
注:大型馆覆盖的4.0km服务半径内不再设置中型馆;大、中型馆覆盖的2.0km服务半径内不再设置小型馆。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分级面积指标表6.0.1
注:①较大人口规模的指标均包含较小人口规模的指标。
②在30000-50000人规模的社区中宜集中设置一处社区体育中心,其面积指标为10300-13600 m²(室
外)和3600-4900 m²(室内),已包含在本表的指标中。
③当室外项目设置于室内时,用地面积指标相应减少,室内建筑面积指标相应增加,反之亦然。
注:备注中所指较大规模的的场地面积指标是指按照单项用地指标中的上限取值。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可以提高社区的整体品质,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便利的服务。
因此,制定和执行科学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首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包括基本的生活设施,如垃圾处理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等。
这些基础设施的配置应当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垃圾处理设施要分布合理,方便居民投放垃圾,并且要有定期清理的服务。
供水设施和供电设施要保证稳定可靠,不断电、不断水是基本要求。
其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还应包括便民设施,如公共厕所、便民商店、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等。
公共厕所的设置要考虑到人流密集的地方,方便居民和外来人员使用。
便民商店的配置要满足居民的日常购物需求,商品种类齐全,价格合理。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要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方便居民就医。
另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还应包括文化娱乐设施,如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所等。
这些设施的配置可以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的精神文化素质。
图书馆要有丰富的图书资源,提供阅读、借阅等服务。
文化活动中心要定期举办文艺演出、展览等活动,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
体育健身场所要提供各种运动设施,满足居民的健身需求。
最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还应考虑到特殊群体的需求,如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
要设置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出行;要设置老年人活动中心,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要设置儿童游乐场所,提供安全、健康的娱乐环境。
综上所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是全面的、科学的、人性化的。
只有合理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才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更便利的服务,提高社区的整体品质,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制定和执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确保社区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2.2.3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 建设项目的用地面积包括建设项目自 身用地面积和相邻道路、绿地、管线走廊等用地面积,各部分用地面积应 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明确。
2.2.4 【确定用地性质和规划条件】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应依据已批 准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应依据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 划编制完成未经审批的,因涉及省市重点项目、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设施,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可参考其规划成果,确定规划条件。
1.0.3 【内容组成与效力】 本规定的附录是条文内容的组成部分, 必须一并遵守执行。
1.0.4 【授权解释】 本规定施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郑州市城乡 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0.5 【修订工作】 郑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定期组设用地
2.1 用地分类 2.1.1 【用地分类】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及建设用地分 类两部分,应按照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应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规定,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 3 级 分类体系。 (一)城乡用地共分为 2 大类、9 中类、14 小类,应符合《城市用地分 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表 3.2.2 的规定。 (二)城市建设用地共分为 8 大类、35 中类、42 小类,应符合《城市 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表 3.3.2 的规定。 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 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规模
总体布局形 式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参考设计方案(国网通用设 计方案)
110 千伏 220 千伏
全户内 半户内 全户外 全户内 半户内
表7-1 综合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用地规模(㎡)
教育设施
幼儿园
(★)
生均校舍≥10
6班:2700
9班:4050
12班:5400
18班:8100
独立占地
每千人口中按30名学龄前儿童计算配建相应规模幼儿园,30人/班。应按服务范围均匀分布,独立设置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宜为9班、12班、18班。
2、应有严格的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养老院应与医院或有护理许可的机构密切合作。其规模设置要根据社区老人需求和市场策划综合确定。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社区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有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对辖区内需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进行资格评估。为老人及其家庭提供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如医疗、保健、康复、保险、法律等),设医疗保健系列课程,对家庭照顾者和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老人身体常规体检与评估,组建高性价比的社会化家政服务和老人家庭生活照料队伍,为健康老人组织社会文化活动。
社区用房(★)
30~50
应建,300~1000户设一处
物业管理用房(★)
≥150
总建筑面积25万以下的社区,按照总建筑面积3‰配置;总建筑面积25万以上的社区,25万部分按照建筑面积3‰配置,超过25万部分的按照1‰配置
体育设施
体育活动场(★)
篮(排)球场、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
——
≥150
室外300㎡/千人
设置于建筑底层、步行交通便捷的地段,方便居民日常出行时使用
注:设置项目后带“★”号的为应保障的公共设施。
宜与绿地结合设置
商业服务设施
小型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必需生活服务。必备型业种及业态包括菜店、食杂店、报刊亭、餐饮店、理发店、维修、家庭服务。选择型业种及业态包括超市、便利店、图书音像店、美容店、洗衣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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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塔式住宅平行布置时控制间距表4
高层板式住宅平行布置时控制间距表5
高层住宅垂直布置时控制间距表6
高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并列布置时控制间距表7
建筑物退离建筑基地边界距离控制指标表表8
各类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表表9
附件1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注:1.表中“●”为允许建设,“○”规划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建设,“×”为不允许建设。
2.表中居住用地(R)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的,兼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不得兼容居住用地(R)。
4.用地性质有兼容的,指标按照其主导用地性质控制。
屋顶绿化折算系数
注:H 为建筑屋面标高与基地面的高差。
附图:建筑间距
布置型式居住建筑之间最小间距
Lx(Ly)
示意图备注
平
行长边与
长边
高层与高层:见表4表5;
多层与多层、低层:1.2h;
高层位于多层、低层南侧
见表4表5;高层位于多
层、低层北侧应满足日照
要求控制间距.
满足日
照
垂直长边与
山墙
高层与高层:见表6
多、低层之间:山墙不开
窗6.5米;山墙开窗8米,
高层与多、低层15米。
满足日
照
并
山墙对
山墙
高层与高层:见表7
多、低层山墙不开窗时为
6.5米,开窗时8米;多、
低层点式次要朝向有居
室窗时,其间距按不小于
10米控制。
满足日
照
列长
边成角度a≤30°按平行间距规定执行
满足日
照;如东
西向与
南北向
同时存
在,计算
南北向;
30°<a≤60°按本表平行间距规定0.8
倍执行
最窄处
尺寸按垂直间距执行
满足日
照;最窄
处尺寸
a>60°
对角a≤60°
参照并列布置间距
最窄处
尺寸
60°<
a≤90°
参照垂直布置间距
满足日
照;
Lx、Ly中
任意一
个方向
单向控
制
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