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准备工作有哪些
简述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庭前会议制度

简述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庭前会议制度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庭前会议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庭前会议制度作为一种新的诉讼制度,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重视。
庭前会议制度主要体现在案件审理之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中,它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保障被告人的权益,并促进公正审判的实现。
首先,庭前会议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司法效率。
在庭前会议中,各方当事人可以提前准备、交流意见,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减少庭审阶段的争论和调查的时间。
通过庭前会议制度,法官可以提前了解案件的争点和焦点,制定合理的庭审计划,减少不必要的庭审时间。
同时,庭前会议还可以促使各方当事人在庭审阶段提前解决争议,达成和解,减轻法院的负担,提高司法效率。
其次,庭前会议制度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
在庭前会议中,各方当事人可以准备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减少现场庭审时的证据提供工作。
此外,在庭前会议中,当事人可以就案件的争点和证据进行充分辩论,有利于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的明确,避免了在庭审阶段的重复辩论,节约了司法资源。
庭前会议制度还能保障被告人的权益。
庭前会议作为被告人与法庭、检察机关的直接沟通环节,使被告人能够及时、充分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案件的进展情况。
庭前会议中,被告人可以与辩护律师一起讨论案件的情况,提出辩护意见,保障自己的权益。
此外,庭前会议还可以为被告人提供更多的自首、认罪申诉的机会,有利于被告人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庭前会议制度有助于实现公正审判。
庭前会议中,法官可以通过与各方当事人的交流和协商,了解各方的诉讼意愿和要求,平衡各方利益关系,确保公正审判的实现。
庭前会议还可以促使各方当事人就案件的争点和疑点达成共识,减少错误判断和不公平的判决。
通过庭前会议,法官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更准确地审理案件,提高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总之,庭前会议制度作为一种新的诉讼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庭前会议制度可以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保障被告人权益,并促进公正审判的实现。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 理解与适用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理解与适用一、前言庭前会议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程序。
它主要是为了达到调解、审查证据、缩短审判期限、增加审判质量等目的。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的程序,我们制定了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的程序。
三、主要内容1. 庭前会议时间:庭前会议应在案件立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召开。
如果需要延期或提前举行,应当经过当事人、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同意,并得到审判长的批准。
2. 庭前会议地点:庭前会议应当在法院审判庭上举行,但当事人或者辩护人可以提出在案发地或者当事人所在地举行的申请,经审判长批准后可以确定。
3. 庭前会议主持人:庭前会议由审判长主持,有2名以上审判员参加。
如果有需要,可以邀请法律专家或者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4. 参加庭前会议的人员:庭前会议应当邀请检察机关的检察官、当事人、辩护人及其代理人参加。
5. 庭前会议的目的:庭前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对案件进行调解,审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证据,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了解审判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6. 庭前会议的结果:在庭前会议后,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
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应当及时向当事人、辩护人说明本案的审理程序及期限等相关信息。
7. 庭前会议记录:庭前会议应当作成记录,并告知当事人、辩护人确认。
当事人、辩护人如认为记录有误,可以在记录上补正或者在记录后提出异议。
8. 庭前会议程序:庭前会议按照如下程序进行:(1)主持人宣布庭前会议开始,并说明本次庭前会议的目的。
(2)检察官先发表意见,即对案件的证据、调查情况等作出说明。
(3)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检察官的意见进行答复。
(4)主持人询问当事人、辩护人及其他参加人员的意见。
(5)按照程序依次进行询问、辩论、说明、询问、辩论等程序。
(6)当事人、辩护人发表意见,阐明自己的观点或者请求。
(7)主持人宣布庭前会议结束,并说明下一步的审理程序。
庭前会议规程

庭前会议规程1、会议主持人:会议的主持人是由当事人的各司法院官员提名的,主持人是负责调解庭前会议的正式人员,除调解人主持外,还可以有一名以上的助理调解人,这些调解人都由各司法院官员提名,由司法机关组织督导。
2、出席会议的当事人:当事人是按照案件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参加庭前会议及调解程序的主体机构或者个人,在法定有效期限内向司法机关提出参加庭前会议及调解程序的,司法机关应当向该当事人发出调解通知书,使其成为调解庭前会议的当事人。
3、辅助人员:为了帮助调解庭前会议取得实际效果,在经过司法机关研究决定的情况下,可以有聘请的律师,仲裁员,咨询专家,法官调解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参与会议,为参加会议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和技术服务。
二、会议准备工作1、准备相关文件:针对具体案件,司法机关应当组织当事人提交有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申请、草拟的外层会议规程,以及调解协议,以及有关证据材料;其他可能有用的第三方文件,如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交的材料,司法机关应当组织将其归类整理,并择期与当事人一起准备会议。
2、准备参与会议的当事人:庭前会议要求当事人参加,调解人根据案件有关事实和双方当事人之间关系,组织当事人参会,除了参与会议已有的当事人之外,也可以邀请旁观者、居民社区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准备会议活动:为防止发生突发情况,庭前会议应设置相关预防措施,如参会当事人须签署保证书,保证不使用侮辱人格、危害社会安全等行为;调解人必须准备案件有关的文件以及其他必备的工作和活动用品。
三、会议开始1、宣读调解庭前会议规程:调解人你宣读调解庭前会议规程,使参会人员明确会议的各项规定,为会议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2、调解人发表开设讲话:开设讲话主要有:阐述会议的目的、内容和使命;回顾案件发生的历史;对案件和当事人存在的问题作出简要阐述;表明调解人和参会人员的期望;提出如何解决案件的可能性。
3、当事人发表陈述:参会的当事人可以针对调解人发表的开设讲话提出意见和建议,当事人之间可以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以期把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通过友好调解,其过程可以由当事人或调解人本人进行协商。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7.12.11•【文号】法发〔2017〕31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庭前会议程序,确保法庭集中持续审理,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对于证据材料较多、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重大或者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等情形的,可以决定在开庭审理前召开庭前会议。
控辩双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
申请召开庭前会议的,应当说明需要处理的事项。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决定召开庭前会议;决定不召开庭前会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并依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召开庭前会议。
第二条庭前会议中,人民法院可以就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依法处理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事项,组织控辩双方展示证据,归纳争议焦点,开展附带民事调解。
第三条庭前会议由承办法官主持,其他合议庭成员也可以主持或者参加庭前会议。
根据案件情况,承办法官可以指导法官助理主持庭前会议。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参加庭前会议。
根据案件情况,被告人可以参加庭前会议;被告人申请参加庭前会议或者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告人到场;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主持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参加庭前会议的被告人。
被告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但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告人提供帮助。
庭前会议中进行附带民事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到场。
刑事案件一审普通程序庭审的基本流程

刑事案件一审普通程序庭审的基本流程1.庭前准备阶段:首先,刑事案件一审普通程序庭审之前,庭前准备阶段至关重要。
在此阶段,法庭将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审查相关证据,并负责对案件的合法性进行核实。
同时,法庭也会召集、传唤各方当事人及证人,以确保庭审的公正性和完整性。
2.开庭审理阶段:庭审过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开庭宣布:合议庭成员(包括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入庭并进行主席团组成宣布。
同时,检察官认真履行职责,起诉书也会被宣读。
(2)诉讼参与人介绍:法庭会依次宣布检察机关、辩护人、被告人等参与诉讼的各方当事人,并进行相应的身份、资格核验。
(3)质证证人证据:在法庭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辩护人等当事人可以逐一提请法庭出示相关证据,并对证人进行质证。
被告人也拥有自己的辩护权,可以提出异议或补充质证。
(4)被告人陈述及辩论:被告人在庭审中有权对指控进行陈述和辩护。
在这一过程中,辩护人会针对指控提出辩护理由、辩护证据,辩解被告人的无罪或减轻其罪行。
(5)法庭质证:在庭审过程中,法庭还会质证各方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
法庭可能会就一些关键问题进行详细询问和核对,以确保庭审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6)发表意见:在庭审结束后,检察机关、辩护人、被告人等各方当事人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他们可以对庭审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总结、评价,并提出法律观点、辩护理由等。
3.辩论阶段:在法庭审理完毕之后,法庭会组织辩论,双方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辩论,分别阐述自己的观点、证据和法律依据。
辩论阶段是庭审的重要环节,它旨在为法庭提供充分的信息和证据,以便法庭作出公正的判决。
4.法庭宣判:经过辩论和审议,法庭最后会进行宣判。
宣判前,法庭会就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并根据法律规定,综合各方当事人的陈述、辩论和证据,最终作出判决。
判决理由也会在宣判过程中详细说明。
5.庭审记录:庭审过程中,法庭将做好相关记录,它包括庭审笔录、证据材料、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等。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台词版)

2010-08-21 09:45·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台词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于2003月第二次修订。
一、开庭前的准备书记员:(书记员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查明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2、入庭宣布法庭规则;3、宣请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4、宣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时,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后,审判长宣布全体坐下;5、合议庭组成人员、诉讼参与人就座后,书记员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二、开庭后庭审调查前的准备审判长: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XXX到庭(视情解除戒具)。
审判长:被告人XXX,你对起诉书上载明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等基本身份情况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等有无异议?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判长:(依次查明以下情况)1、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2、收到清流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时间;3、是否收到《诉讼权利告知书》和《适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告知书》;(如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询问是否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及收到时间。
多被告人的,对上述事项应当分别询问)审判长:(查明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基本身份情况及与被告人的关系。
)审判长:(查明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的基本身份情况并询问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收到附带民事诉状的时间。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应公开理由)审理由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提起民事诉讼的)被告人XXX涉嫌XX(案由)一案。
刑事案件庭前会议报告范文
刑事案件庭前会议报告范文一、辩护律师在庭前会议前所需准备的事项第一,把握庭前会议的时间。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法院决定开庭后并将起诉书送达被告人及辩护人,但尚未明确具体开庭时间前是庭前会议的召开时间。
当辩护律师领取起诉书之后就应当着手进行准备,同时法律仅规定了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可见即使不召开并不影响法院的审判进行,为了节约司法资源,避免在庭审中出现非法证据排除等系列影响审判顺利进行导致审判中止、延期审理的情形出现,辩护律师最好能在合适的时间内书面提出申请,以供法院在合适的时间进行庭前会议召开的安排。
第二,准确列举庭前会议要讨论的问题提纲。
庭前会议是为了解决与审判相关的问题而设置的,辩护律师应当通过阅卷列出问题提纲,比如:管辖是否有问题;合议庭成员或者其他司法参与人是否需要回避;侦查机关是否存在已收集到的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未提交的问题;控辩双方有无新证据问题;对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名单进行审查,看是否存有异议;是否存在非法证据需要排除;是否涉及未成年人及个人隐私需要不公开审理的问题及其影响审判程序的问题。
第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各种申请。
通过阅卷发现案件中存在庭前会议需要解决问题的内容时,应当根据不同的问题向法院提出各种申请。
例如:改变管辖的申请;回避的申请;调取未移交相关证据的申请;要求相关的诉讼参与人到庭,接受辩护律师的质询的书面申请、提出书面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为了保护被告人相关信息进行不公开审理的申请等等。
二、庭前会议召开所需进一步准备的细节问题第一,关于案件究竟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处理的问题。
应当注意我们所承办案件的属性,涉及的罪名,究竟属于公安还是检察院的立案侦查范围;注意案件级别的管辖;犯罪地是否与审理的法院相一致,被告人居住地审理是否更有益;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是否一致,选择何地管辖更为适宜;共同犯罪的被告人是否应当合并审理;是否属于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或者影响比较大的案件,是否属于适用法律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等。
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准备工作有哪些
Effort is an attitude to life, and has nothing to do with ag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准备工作有哪些1、开庭10日前,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2、开庭5日前,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证据的相关情形。
3、开庭3日前,通知检察院开庭的时间、地点;用传票和通知书,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
生活当中,当涉及到一些刑事案件的时候,法院再进行审理的时候会有一个庭前会议,关于这一点大家可能在影视剧当中也见过。
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庭前会议是需要进行许多的准备工作的。
所以365针对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准备工作有哪些的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一、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准备工作有哪些?1、开庭10日前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2、开庭5日前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证据的相关情形。
3、开庭3日前通知检察院开庭的时间、地点;用传票和通知书,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4、在开庭以前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二、庭前会议1、可以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社会影响重大的;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2、庭前会议针对的问题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管辖异议;回避;申请调取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是否提供新的证据;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3、庭前会议的程序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刑事诉讼一审庭审程序流程
刑事诉讼一审庭审程序流程一、准备阶段:1.法庭准备:法庭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庭审的场所、人员、设备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2.传唤被告人:法院会向被告人发出传唤令,通知其到庭接受审判。
二、开庭宣告:1.法庭宣告:庭审开始前,法官宣告开庭,并引导当事人按程序出庭。
2.出示诉讼材料:法庭出示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
三、质证阶段:1.举证质证:原告及其辩护人逐一举证,通过证人、鉴定、现场勘验等方式,向法庭提供证据支持指控。
2.反质证:被告及其辩护人逐一质证原告的证据,提出证人、鉴定、调查材料等的质疑和异议。
3.其他质证:法庭还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递交其他证据,或者自行补充调查保全证据。
四、辩论阶段:1.刑事辩论: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辩论,并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2.举证质证:辩论过程中,辩护人有权举证、质证,以支持自己的辩论立场。
3.法庭质证:如果法庭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在辩论阶段进行质证,调取相关证人或鉴定人出庭作证。
五、庭审终结:1.最后陈述: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可以在庭审终结前进行最后陈述,总结自己的辩论观点。
2.撤回起诉:原告可以在庭审过程中撤回起诉,但需要法庭同意。
3.案件保留:如果有必要,法庭可以将案件保留,对庭审过程中尚未完全审理的事项作进一步查明。
4.判决宣告:庭审结束后,法庭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综合审查,宣告判决结果。
六、庭后程序:1.判决书的送达:法庭在规定的期限内制作判决书并送达相关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或请求再审的权利。
2.上诉或请求再审: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或请求再审。
3.刑罚执行:如果判决结果生效,刑罚执行部门将根据判决书的内容,对被告人进行相应的刑罚执行。
以上是刑事诉讼一审庭审程序流程的基本步骤,具体程序可能会因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的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
刑事案件庭审流程
刑事案件庭审流程刑事案件庭审流程是指在法庭上进行刑事案件审理的过程。
庭审是刑事案件审理的主要环节,通过庭审,法院能够查清案件事实、认定被告人的犯罪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一、开庭准备在庭审开始前,法庭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首先是法庭的布置,包括庭位安排、证人席、原告席、被告席等的设置;其次是检查法庭设备的正常运作,例如录音录像设备、投影仪等的检测;再次是查看庭审材料和证据,双方当事人的律师也要准备相应的辩护和起诉材料。
二、庭审开启庭审一般由法庭主持人宣布开庭开始,宣读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案号、当庭法官等。
随后,法庭主持人会询问原告和被告是否同意进行庭审,如果双方表示同意,庭审将正式开始。
三、法庭调查庭审开始后,法庭主持人会依次进行法庭调查,包括询问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对案件事实的认可等。
如果被告人不同意认可起诉书中的指控,被告人可以提出辩护意见并申请举证;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存在分歧,法庭会安排相关证人出庭作证,进一步查明事实。
四、证人证言在庭审中,原告和被告双方可以提请自己的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经过宣誓后,法庭会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的内容主要包括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观察结果、个人了解等。
双方当事人和法庭均有权对证人进行质证和追问,以便查清案件事实。
五、律师辩论一旦证人作证完毕,双方当事人的律师将进行辩论。
律师辩论主要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进行,双方的律师可以根据庭审过程中获得的证据和事实以及法律法规进行辩护和反驳。
辩论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法庭主持人和陪审团成员也可以向律师提问,律师需要进行回答和解释。
六、最后陈述庭审即将结束时,双方当事人的律师都有机会进行最后陈述。
最后陈述是律师对庭审过程中的证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总结,展示自己的观点和辩护理由,试图说服法庭做出有利于自己当事人的判决。
七、庭审结束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庭审最终结束。
法庭主持人会宣布庭审终结,宣布休庭,并宣布后续的庭审安排。
庭审过程中,法庭会保留相关证据,并作出针对案件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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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准备工作有哪些
1、开庭10日前,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2、开庭5日前,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证据的相关情形。
3、开庭3日前,通知检察院开庭的时间、地点;用传票和通知书,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
生活当中,当涉及到一些刑事案件的时候,法院再进行审理的时候会有一个庭前会议,关于这一点大家可能在影视剧当中也见过。
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庭前会议是需要进行许多的准备工作的。
所以365小编针对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准备工作有哪些的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一、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准备工作有哪些?
1、开庭10日前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2、开庭5日前
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证据的相关情形。
3、开庭3日前
通知检察院开庭的时间、地点;
用传票和通知书,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
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4、在开庭以前召开庭前会议
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二、庭前会议
1、可以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社会影响重大的;
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2、庭前会议针对的问题
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管辖异议;
回避;
申请调取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是否提供新的证据;
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
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3、庭前会议的程序
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
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
在以上资料当中,小编对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准备工作有哪些的问题,为大家做出了详细的介绍。
可以看出,在我国庭前会议的准备工作主要有送达起诉状,通知知相关代理人出庭时间等等。
在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庭前会议会根据实际情况,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
庭前会在进行的时候都是按照相关的流程来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