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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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条件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条件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在工程造价纠纷产生导致民事诉讼之后,一般会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即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利用其专门知识,对工程造价纠纷诉讼中的一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鉴别。

那么,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由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委托主体各级司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目前,各级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为委托主体的比较普遍。

▲二、委托方式和内容委托方式:一般采用委托书,委托书采取书面形式。

委托内容: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鉴定要求(包括鉴定时限)、简要案情、鉴定材料。

▲三、送鉴材料(1)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2)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3)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4)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5)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鉴证;(6)视工程情况所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司法机关委托鉴定的送鉴材料应经双方当事人质证认可,复印件由委托人注明与原件核实无异。

其它委托鉴定的送鉴材料,委托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送鉴材料不具备鉴定条件或与鉴定要求不符合,或者委托鉴定的内容属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可以不予受理。

▲四、受理主体、受理方式1、受理主体: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机构。

如果省人大批准实施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该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造价争议进行调解和鉴定,那么,这些省及省直辖市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就属于地方法规已明确规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机构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经司法部门认可,取得司法鉴定资格或批准入册的也可以从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是指在工程造价纠纷案件中,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涉及工程造价问题的事实和相关计算进行审查、评估和鉴定的程序和规则。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造价的公正、合理和合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鉴定范围和程序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范围涵盖工程造价的计算、预算、结算、支付等各个环节以及相关的合同、规划、设计等方面的问题。

鉴定程序主要包括接案、勘验、审查、评估、鉴定结论等环节。

在接案阶段,鉴定机构应当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资质,并明确鉴定范围和要求。

勘验阶段,鉴定人员应当亲自到达现场,实地勘察相关情况并收集证据。

审查阶段,鉴定人员将对勘验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核实和分析。

评估阶段,鉴定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对问题进行评估和计算。

最后,鉴定机构应当出具鉴定结论,并将其提交给委托人和有关当事人。

二、鉴定标准和方法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在进行鉴定时,鉴定人员应当运用相关的工程造价计算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和可信。

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行业规范等。

鉴定方法主要包括工程造价计算方法、估算方法、评估方法等。

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运用鉴定标准和方法进行鉴定工作。

三、鉴定报告和意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完成后,鉴定机构应当出具鉴定报告和意见。

鉴定报告应当包括鉴定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过程,以及鉴定结论和意见。

鉴定报告应当具备法律效力,为司法机关判决和裁定提供依据。

鉴定机构应当保证鉴定报告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四、鉴定人员的资格和责任从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的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鉴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守鉴定工作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机密。

鉴定人员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如实、客观、准确地进行鉴定工作。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投标方案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投标方案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投标方案一、项目概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对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争议进行鉴定的一种专业性司法活动。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目的是通过专业鉴定让法庭了解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情况,为法院裁定争议提供专业依据。

我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具有丰富的工程造价鉴定经验和专业团队,能够为法院提供精准、公正的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本次投标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项目涉及到XX公司和XX公司因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而产生的法律争议。

我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鉴定工作,全面客观地评估争议工程的造价,并在法院的指导下,提供专业的法律鉴定意见。

二、鉴定方案1. 鉴定人员本次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项目的鉴定人员由我公司的工程造价专家组成,他们都具有丰富的工程造价鉴定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争议工程的造价状况。

鉴定人员将严格遵守鉴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2. 鉴定范围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范围将包括争议工程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结算资料、变更通知书等相关资料,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工程记录和凭证。

我们将综合考虑各方提供的材料和证据,对争议工程的造价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和鉴定,并提供专业的法律鉴定意见。

3. 鉴定方法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方法将主要包括对争议工程的造价进行核算和分析,比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了解争议产生的原因和过程,进行现场勘查和取证,并利用现代化的工程造价鉴定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和结果模拟。

我们将结合以上方法,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4. 鉴定期限本次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项目的鉴定期限将根据法院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我们将优先保障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鉴定任务,并及时向法院提交鉴定报告和相关资料。

5. 报酬方式本次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项目的报酬将按照法院制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我们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与法院和相关各方保持合作和沟通,确保报酬问题的顺利解决。

工程造价鉴定的法律规定(3篇)

工程造价鉴定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造价鉴定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对于工程造价的争议或者疑问,通过法定程序,由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进行的专业技术鉴定活动。

工程造价鉴定对于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工程造价鉴定的法律规定。

二、工程造价鉴定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工程造价鉴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合同纠纷解决的规定,为工程造价鉴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中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于证据的收集、鉴定程序、鉴定人资格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工程造价鉴定提供了程序性保障。

4.《工程造价鉴定管理办法》《工程造价鉴定管理办法》是专门针对工程造价鉴定活动的行政规章,对鉴定机构、鉴定人、鉴定程序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5.《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是工程造价鉴定的技术规范,对鉴定内容、鉴定方法、鉴定报告格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工程造价鉴定的主体1.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具备专业资质,能够独立承担工程造价鉴定业务的机构。

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登记注册,取得相关资质证书;(2)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3)具备必要的鉴定设备和技术手段;(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鉴定人鉴定人是指具备专业资格,能够独立承担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的个人。

鉴定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相应专业工作经历;(2)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资格证书;(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根据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以法院委托为基础,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鉴定人员对涉及建筑工程造价的争议进行评估和判断的一项司法活动。

其目的是准确鉴定建筑工程造价方面的争议,为法院提供科学、公正的鉴定结果。

以下是关于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一些基本要点:
1. 鉴定申请: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一般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在申请中,应包括鉴定请求的具体事项、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

2. 鉴定程序: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程序一般包括鉴定受理、鉴定准备、鉴定实施和鉴定结论等阶段。

其中,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鉴定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 鉴定标准: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依据主要为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

鉴定人员应参考这些标准,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分析,依法作出鉴定结论。

4. 鉴定结果: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结果一般以书面形式呈现,并由鉴定人员签字确认。

鉴定结果应客观、准确地反映建筑工程造价的真实情况,并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5. 法律效力: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果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依据鉴定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执行等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活动,其结果对于解决建筑工程工程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司法鉴定流程(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工程司法鉴定流程(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工程司法鉴定流程(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程序和方法司法鉴定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一章第三条中明确规定:(一)合法、独立公开;(二)客观、科学、准确;(三)文明、公正、高效。

一、工程造价鉴定的委托1、鉴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合格的鉴定人员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较强的专业技术实力,一定的组织才能,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及与接受委托的鉴定项目无应回避的关系。

其中主鉴定人的确定至关重要,因为其将负责:选择其他鉴定人员,协调内、外关系,编制鉴定计划;组织现场勘测,撰写鉴定报告等工作。

2、鉴定人的权利及义务司法鉴定人的权利及义务;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二章第七条规定:鉴定人权利:(一)了解案情,要求委托人提供鉴定所需的资料;(二)勘验现场,进行有关的检验,询问与鉴定有关的当事人。

必要时,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据职权采集鉴定材料,决定鉴定方法和处理检材;(三)自主阐述鉴定观点,与其他鉴定意见不同时,可不在鉴定文件上署名;(四)拒绝受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委托。

第八条规定:鉴定人义务:(一)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二)保守案件秘密;(三)及时出具鉴定结论;(四)依法出庭宣读鉴定结论并回答与鉴定人相关的提问。

3、工程造价鉴定所需主要资料包括如下内容(1)当事人的起诉和答辩状、法庭庭审调查笔录;(3)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各种补充协议;(4)当事人双方认定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加工订货合同及甲供材料的清单;(5)工程预(结)算书;(6)招投标项目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有关的招投标文件;(7)鉴定调查会议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8)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年度形象进度记录;(9)当事人双方认定的其它与工程造价鉴定有关的资料。

4、工程造价鉴定计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五章第二十一条规定:一般额司法鉴定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疑难的司法鉴定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质标准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质标准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质标准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质标准概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质是指在工程造价领域具有专业技能和丰富经验,能为司法机关提供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的机构所应具备的资质。

在我国,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质标准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不同级别的资质标准有着不同的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鉴定机构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为司法机关提供可靠的工程造价鉴定结论。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质申请条件1.单位条件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单位内部应设有专门的工程造价鉴定部门,并具备相应的办公场所和设备。

2.人员条件申请单位应具备不少于5名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专职人员。

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2名具有中级职称。

3.业务范围申请单位应在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计、工程招标代理等领域具有业务开展经验,且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失误。

4.管理制度申请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操作规程、职业道德规范等。

三、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质审核流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质审核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申请单位向当地建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建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单位报省级建设部门;3.省级建设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4.专家评审合格后,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5.批准后,颁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质证书。

四、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质管理1.证书管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后,如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业务,单位应提前3个月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延续。

2.业务管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鉴定结论的真实、公正、可靠。

同时,单位应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继续教育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据法律法规,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工程造价进行评估和鉴定,为司法活动提供专业的价格水平和损失评估信息的一种司法鉴定行为。

在中国,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与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工程造价相关的技术规范等。

一、建设工程与管理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该法是中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规定了建设工程活动的各项内容和管理办法。

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面,该法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工程造价在整个工程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约束和指导作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获取、转让和补偿等问题。

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土地使用权是一个重要的价值要素,土地的合法性和价格评估是鉴定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有着重要的影响。

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价格要素和造价计算方法,以及投标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等,都会直接关系到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相关法院的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明确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工程造价争议的解决办法和相关计算原则。

法院在审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案件时,通常会参考该司法解释,以保证判决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所需的证据类型和举证责任等。

法院在受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案件时,会根据该规定对鉴定所需的证据进行认定和审查,确保证据的可信度和鉴定结果的科学性。

三、工程造价相关的技术规范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工程造价的计量和核算要求,明确了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需要参考和遵守该办法的相关规定,保证鉴定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进行了具体化和细化,进一步规定了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和核算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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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在工程造价纠纷产生导致民事诉讼之后,一般会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即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利用其专门知识,对工程造价纠纷诉讼中的一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鉴别。

那么,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由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委托主体
各级司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目前,各级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为委托主体的比较普遍。

二、委托方式和内容
委托方式:一般采用委托书,委托书采取书面形式。

委托内容: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鉴定要求(包括鉴定时限)、简要案情、鉴定材料。

三、送鉴材料
(1)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
(2)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3)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4)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5)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鉴证;
(6)视工程情况所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司法机关委托鉴定的送鉴材料应经双方当事人质证认可,复印件由委托人注明与原件核实无异。

其它委托鉴定的送鉴材料,委托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送鉴材料不具备鉴定条件或与鉴定要求不符合,或者委托鉴定的内容属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可以不予受理。

四、受理主体、受理方式
1、受理主体: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机构。

如果省人大批准实施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该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造价争议进行调解和鉴定,那么,这些省及省直辖市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就属于地方法规已明确规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机构有工程造价咨询资
质的中介机构,经司法部门认可,取得司法鉴定资格或批准入册的也可以从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但目前全国尚未作统一的司法解释,各省的规定不尽相同,存在着政出多门,行业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2、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受理,必须以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的名义接受委托。

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书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即时决定受理。

不能即时受理的,应在7天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凡接受司法机关委托的司法鉴定,只接受委托人的送鉴材料,不接受当事人单独提供的材料。

不属于司法机关委托的司法鉴定,委托方和受理方应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协议》。

以上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条件的具体内容,通过上文我们知道,工程造价的委托主体、委托方式和内容、送鉴材料以及受理主体和受理方式都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才能作为诉讼证据,否则,鉴定无效,只能重新委托鉴定。

所以,
当事人在需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时候,应该提前了解相关条件,以免耽误诉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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