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股权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国有股权与上市公司有关的管理、监督和处置事项。
第三条上市公司指在中国证券交易所或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国有股权是指国有资本投资企业在上市公司所持有的股份。
第二章国有股权的监督管理机构第五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国有股权的监督管理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对国有股权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设立专门的国有股权监督管理部门或授权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国有股权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有股权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国有股权的监督管理工作;(二)制定国有股权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三)审查并批准涉及国有股权的重大事项;(四)监督国有资本的投资决策和经营活动,确保保值增值;(五)对违反国有股权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第三章国有股权的管理和监督第八条国有股权的管理和监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股权的合法权益;(二)透明公开,及时披露国有股权的信息;(三)独立监督,防范国有股权的滥用和侵害。
第九条上市公司应当依法履行国有股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有关国有股权的信息;(二)向股东、投资者等披露有关国有股权的信息。
第十条国有股权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一)查阅、复制上市公司和有关方的国有股权相关文件和资料;(二)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有关国有股权的信息;(三)参加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行使有关权益;(四)提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相关事项的意见和建议;(五)监督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法履行与国有股权有关的义务。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一、监督管理目的与原则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并促进上市公司的良性发展。
本条例的监督管理目的在于确保上市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二、信息披露规定1. 上市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公众披露公司运营情况、财务状况、风险因素等重要信息。
2. 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并保持信息披露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 上市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有信息泄露、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将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
三、公司治理规范1. 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权利与义务,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2.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依法行使职权,负责决策、监督和管理公司的运营,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建立高效的监事会,并明确监事会主席的职责与权力。
4. 上市公司应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与约束,提高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5. 上市公司应定期公布公司治理报告,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介绍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营情况。
四、股东权益保护1. 上市公司应尊重股东的平等权益,保障股东依法参与和干预公司事务的权利。
2. 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股东表决权行使机制,保证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公正、公平和独立性。
3. 上市公司应及时公告重大事项,如股权变动、减持计划等,并确保股东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五、监管责任与处罚机制1. 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监督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义务。
2.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监管部门应及时启动调查,并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和处罚。
3. 监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处理,保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中国银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8.14•【文号】银监发〔2014〕41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14〕41号各银监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证监局;各保监局;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加强对商业化转型后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银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4年8月14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团化、多元化发展的监管需要,规范其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及其附属法人机构等组成的集团的监管。
本办法所称集团是指资产公司、附属法人机构以及特殊目的实体等其他附属经济组织组成的集团。
本办法所称集团母公司是指资产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附属法人机构(不包括政策性债转股企业)是指由资产公司控制的境内外子公司以及其他被投资机构。
“控制”概念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有关标准界定。
当被投资机构不为资产公司所控制,但符合下列情况的应当纳入集团范围监管:被投资机构总体风险足以对集团的财务状况及风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被投资机构合规风险、声誉风险足以对集团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1

附件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含水土保持,下同)监督管理,建立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的常态机制,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环境保护监督是指在集团公司控股的电源(含水电、火电、新能源等,下同)、煤炭(含煤矿、煤化工、港口、码头等,下同)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生产运行等过程中,对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标准等情况的监督,包括环境保护管理监督和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第三条环境保护监督是从环境保护角度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维护企业利益,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活动,坚持监督与考核、检查评价与整改进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二级机构、基层企业(含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和委托集团公司管理的企业等,下同)。
第二章职责、分工及权限第五条环境保护监督实行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二级机构、基层企业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集团公司科技环保部是集团公司系统环境保护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督管理,并指导二级机构、基层企业开展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是战略规划和各产业协调发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平衡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集团公司各产业部门是火电、水电及新能源、煤炭、工程技术等产业管理的专业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相关产业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二级机构负责管理所属区域或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所属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二级机构应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设置环保监督管理岗位。
第九条各基层企业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也是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的执行者,必须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二级机构有关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积极主动开展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公司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

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规范招投标活动,规范物资采购,根据《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范围和内容依据《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定。
第四条监督检查公司党委、监事会、纪委牵头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协助监督检查部门包括:党委工作部门、纪检监察部、企业管理部部门、公司办公室等。
检查内容:(一)查看“三重一大”项目会议记录。
主要查看以下内容:与会人员人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是否陈述各自的观点;是否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是否记录在案;(二)找相关人员咨询、调查了解决策程序。
主要了解“三重一大”决策是否进行了前期论证;是否按要求征求了相关人员的意见;是否存在个人、少数人决策或改变集体决策等情况。
第五条责任追究公司党委、监事会、纪委对公司及各单位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一)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表决的;(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独断决策的;(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四)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五)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第六条责任追究要依据集体或个人的职责范围,确定集体责任或个人责任,对责任主体应当根据事实、性质、情节或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分别按以下种类追究:(一)本人写出检查;(二)通报批评;(三)经济处罚;(四)责令辞职或免职;(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XXXX公司廉政监督员管理办法

XXXX公司廉政监督员管理办法XXXX公司廉政监督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监督体系,充实监督资源,明确监督员的选任管理、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监督机制,更好的发挥廉政监督员作用。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廉政监督员范围包括:(一)公司党群部专职纪检工作者、审计工作者。
(二)各党支部纪检委员。
(三)群众监督员(每个单位根据监督员任职条件,推荐一名)。
上述人员均负有履行监督职责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监督员每届任期3年,每年根据任职情况,动态进行考核后,并由公司纪委发放聘书。
第四条各单位中层干部原则上不担任群众监督员。
第五条监督员的任职条件(一)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热心纪检监督工作。
(二)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有一定的法律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公正廉洁,敢于讲真话,不怕得罪人,原则性强,对违规、违纪现象敢于揭露亮丑。
(四)能积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各方面的真实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五)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能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六)原则上是中共党员。
第六条监督员的权利(一)对本单位、支部或部门党员干部履行两个责任,以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本单位、本部门、本支部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三)列席单位、支部、部门有关会议,了解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协助公司纪检部门,开展相关案件调查工作。
(五)其他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
第七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一)公司党群部专职纪检工作者1.负责对公司各监督员行使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
2.负责收集各监督员监督反馈信息,在分类整理后提交至公司纪委做出研究。
3.根据纪委工作安排,负责对需要展开调查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取证并出具调查报告。
4.对各监督员监督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价,将考评结果提交纪委会做出研究,并纳入绩效考核。
(二)各支部纪检委员1.负责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收集群众对党风廉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向公司报告。
企业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加大安全检查监督的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管理和动态控制,确保公司运营、建设、开发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地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1.2 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警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安全管理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
1.3 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组织检查和专职人员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和专业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1.4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运营、建设及开发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2.安全检查监督体系2.1 公司安全检查监督体系由领导检查监督、专业检查监督和部门检查监督组成。
2.2 领导检查监督是指公司领导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的检查监督。
2.3 专业检查监督是指质量安全部代表公司对各部门实施的检查监督,以及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主管职能对各车间进行的对口检查监督。
公司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进行的专业检查监督,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遵循全面要求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监察整顿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2.4 公司检查监督是指各部门对本部门及下设各车间安全生产实施的检查监督。
各部门是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主体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检查监督体系,主动配合、接受公司各部门对本部门的检查监督,并及时地反馈相关信息。
2.5 质量安全部以及其他部门代表公司对各部门以及建设、运营和开发等安全生产现场实施的监督和检查,不代替、不免除各部门及建设、运营、开发等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
3.安全检查监督的内容3.1 公司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3.1.1 检查监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3.1.2 检查监督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公司监察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监察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证集团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集团系统的规章制度,提高企业效能,维护政令畅通,加强管理,根据中纪委关于国有企业要开展效能监察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效能监察是指中海集团的各级监察机构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对本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企业重大决策、各项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使被监察单位和部门依法办事,科学管理,民主决策,清正廉洁,勤政高效。
第三条中海集团总公司监审部、各企业监察部门负责本企业效能监察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中海集团总公司监审部根据需要参与下属企业的效能监察工作。
第四条效能监察的原则:(一)为企业的经济工作和中心工作服务。
(二)坚持实事求是,重在制度落实,加强调查研究。
(三)监督检查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效能相结合。
(四)专业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
(五)教育和惩处相结合。
第五条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一)监督检查企业领导、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企业领导、经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和遵守廉政、勤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企业民主管理和集体决策的情况。
(四)监督检查企业对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保值增值的情况。
(五)监督检查企业重大决策、重大改革发展措施、大额资金使用的实施情况。
(六)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企业重大责任事故的处理情况。
第六条效能监察的工作程序(一)效能监察的立项1、监察项目立项。
中海集团总公司监审部、所属企业各级监察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影响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事项、重大管理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和大额物资采购、对企业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等重大事项,在一定时期内,提出一至二个重点,作为效能监察项目。
2、明确承办单位和承办部门。
效能监察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企业监察部门独立承办,或由监察部门牵头组织,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共同承办。
3、撰写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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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浇水打 理,对枯死花草要及时汇报处理,保证办公环境,违者扣除部门 量化400 分; 5、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垃圾
及时清理, 违者扣除部门量化400分; 第八条 会议培训的检查细则及扣分标准。 1、 按时参加公司各项会议,禁止迟到、早退或缺勤,否则按公司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1章 总章
第1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维 条 护正常工作秩序,依据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参照集团公司监
督管理办法(试行),经**公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修 改,特制定本监督细则。
第二章 监督检查方法和监督范围
第二条 监督检查由**部具体实施,监督检查方式分为定时检查和不定 时检
除部门量化 400分; 10、 保密工作要做好,各种公司文件要妥当,涉及到财务等重要信
息的资料要 妥善保管,禁止随意摆放或随意丢弃公司文件,违者扣除所在部 门量化 1000分; 11、 积极配合公司各部门工作,如拒不履行岗位职责或滥用职权,
经检查或举 报发现后,扣除部门量化1000分。
第7条 办公卫生的检查细则及扣分标准。
查。 第三条 考核工资,每月每人300元;考核奖金,除考核工资外的考核 奖金奖励。
第4 监督检查以部门为单位实施扣分制(具体部门分数基数设 条 定参见人力资
源部最新工资管理办法)。扣除的分数于月底统一结算,以考 核奖金的
形式按人均比例分配给未违纪的部门作为奖励。每月扣分超过 本部门总
分的10%将不再发放考核工资,该部门本月的考核工资将全部 计入当月
代打卡者所 在部门量化400分; 2、 严格按照最新请假制度执行,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扣除部门量
化600分; 3、 严格补勤制度,禁止不实补勤,一经发现,扣除部门量化1000
分; 4、 一经发现违规现象,各种假条的签批人负连带责任,扣除部门
量化1000分。
第4章 附则施。
考勤制度罚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则应提前向领导打电话 请示并安排部门其他成员参加会议,违者扣除部门量化400 分; 2、 遵守会议纪律,做好会议记录,各部门负责人应准确无误的传 达公司各项会议精神,并落实到实处,拓展部会在会议结束三 个工作日内随机抽查员工会议记录,不合格者扣除部门量化 400分; 3、 计划好或已通知到位的会议除非主持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召开, 必须召开, 不得擅自取消,否则扣除责任人部门量化400分; 4、 各部门必须按时参加培训,禁止迟到、早退、缺勤,否则按考 勤制度罚款,
1、 保持办公区域地面(保洁区和办公室),干净清洁、无垃圾、 烟头、废纸,
踩脏后要及时打扫,不合格的办公室和保洁区将扣除保洁区责任 人所在部
门量化400分; 2、 保持桌面整洁有序,桌面只放规定的物品(电脑、打印机、传
真机、电话、 水杯、文件筐,财务部门岗位需要的物品),无与办公无关的物 品,如与工 作无关的书籍杂志、装饰品、化妆品、食品、茶叶等杂物,办公 物品要妥 善摆放,不合格扣除部门量化400分; 3、 办公桌下物品要摆放整齐、做好收纳,禁止杂乱无章、随意摆
考核奖金。每月检查结果将以通知的方式于次月1日在全公司 予以公
布。 第5条 监督范围:总经理以下的各部门的所有员工。
第三章 监督检查细则要求及扣分标准
第六条 工作纪律的检查细节及扣分标准。 1、 禁止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打闹及其他影响到正常工作秩序的 事情,违者 扣除部门量化400分; 2、 禁止在办公时间用电脑聊天、玩游戏、网购、看电视等其他与 工作无关的 事情,违者扣除部门量化600分; 3、 禁止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以工作为由,外出办私事,不在岗或
同时遵守培训纪律,做好培训笔记,违者扣除部门量化400分; 5、 各部门负责人每周最少安排一次部门业务素质培训,并做培训
记录,拓展 部将每周随机时间抽查上周的培训记录并随机提问,不合格者扣 除部门量 化400分; 第九条 考勤请假的检查细则及扣分标准。 1、 打卡必须本人亲自打卡,禁止代打卡,违者扣除代打卡者和被
到等待区接 待,接待时间超过十分钟的要为客人倒水,禁止态度粗俗的接待 客人,或 对客人不理不睬、大呼小叫,违者扣除部门量化400分; 6、 每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域内必须穿公司要求的
工装,佩戴 工牌,违者扣除部门量化400分; 7、 爱护办公设施,禁止恶意破坏办公设施或者公物私用,严禁铺
张浪费,一 经发现,除根据公司后勤管理制度正常赔偿外,扣除部门量化 1000分; 8、 上班时间外出必须填写外出登记簿,并记录详细,不填、或填
写不实者以 缺勤论处,并扣除部门量化800分,被检查或者经人举报(可匿 名)发现 外出办私事者,扣除部门量化1000分,以上行为三次以上者劝 退; 9、 领导交办工作要按时完成并汇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扣
者在岗不尽 责,违者扣除部门量化600分; 4、 在办公场所务必使用文明用语,接电话一律用“您好”开头
(无论公私), 通话时使用“您好、请、谢谢、再见”等礼貌用语,禁止使用污 言碎语,在上班时间禁止私人电话聊天,违者扣除部门量化400 分; 5、 文明接待,对客人要用礼貌用语问候,需要等待的客人要暂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