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新编版)
2024年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

2024年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放炮员技术操作,提高放炮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放炮员技术操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安全可控。
第三条放炮员技术操作主要包括准备工作、装药、布线、起爆、监控等环节。
第四条放炮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操作资格和经验,严禁无证上岗。
第五条放炮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自身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
第六条放炮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二章准备工作第七条放炮员在进行技术操作前,应做好放炮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天气情况、检查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等。
第八条放炮员应当携带必要的安全器材,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等,并做好防护措施。
第九条放炮员应在放炮前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周围环境和人员情况,确保安全无误。
第十条放炮员应检查放炮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第三章装药第十一条放炮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选择适当的炸药和引爆器件,并保证质量可靠。
第十二条放炮员应按照规定的装药方法和比例,将炸药装入装药器中,并进行固定和密封。
第十三条放炮员应按照要求的深度、角度和间距,将装药器插入岩石或煤层中。
第十四条装药完毕后,放炮员应对装药点进行标记,并记录详细的装药信息。
第四章布线第十五条放炮员应按照规定的布线要求,将引爆器连接并布置好电缆和导线。
第十六条放炮员应对布线进行严密检查,确保电路接通正常、电阻稳定。
第十七条布线完成后,放炮员应进行电路测试,确保引爆电流符合要求。
第五章接线与起爆第十八条放炮员应根据已布线的引爆器位置,按照规定的次序进行接线。
第十九条放炮员应进行安全防护,穿戴好相应的防护器材,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条放炮员进行起爆操作时,应使用专用的起爆器进行控制,严禁使用手持起爆设备。
第二十一条放炮员在起爆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认,确保周围区域内无人员存在。
第二十二条在起爆前,放炮员应告知周围人员和相关部门,确保安全无误。
放炮技术操作规程

放炮技术操作规程放炮技术操作规程是指对于进行炸药爆破作业的人员,规定了操作规程,以确保作业安全、顺利完成的文书。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放炮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在矿山、建筑等领域进行炸药爆破作业的人员。
二、工作流程1.筹备阶段1.1进行现场勘探,确定炸药爆破范围和边界。
1.2制定作业计划,确定爆破方式、时间、装药量、安全保护措施等。
1.3安排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安全操作流程,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2.准备阶段2.1清理爆破区域,对场地进行清扫和检查。
2.2检查装药设备,确保装置正常。
2.3检查炸药、雷管等物品的库存和质量。
2.4开始进行装药,注意安全措施。
3.爆破阶段3.1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炸药添加是否完整。
3.2设置引爆装置,检查线路是否牢固和正确连接,开启安全开关。
3.3现场人员按照要求撤离到安全距离。
3.4进行爆破作业,观察炸药爆炸效果。
4.清理阶段4.1现场人员在确认安全后,返回现场进行清理。
4.2清理残留的爆破物品,存放到指定位置。
4.3检查场地和设备,确认无隐患后结束作业。
三、安全措施1.禁止吸烟、火种、易爆物品靠近爆破区域。
2.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护目镜、防尘口罩等防护设备。
3.禁止将炮管深入孔眼。
4.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撤离程序,确保人员安全。
5.检查干电池电压,防止爆破信号无法传输。
6.现场安放告示牌和警示标志。
四、注意事项1.炸药爆破是一项危险的操作,必须遵循操作程序、安全规定。
2.必须考虑周围环境、管线、建筑物等因素,确保爆破不影响其它设施。
3.作业完成后及时对设施和装置进行清理和维护。
4.未经过规定程序的人员严禁进入爆破区域。
本文介绍的是放炮技术操作规程,通过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的介绍,可以让从事炸药爆破作业的人员更好地掌握和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和顺利完成。
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放炮员的操作行为,确保工作安全,减少事故风险,特制定本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技术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放炮员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放炮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经验,并经过相关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四条放炮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定。
第二章工作准备第五条放炮员在进行任何工作之前,应先进行必要的工作准备。
第六条放炮员应检查所使用的爆炸物及其包装是否完好,如若发现有破损、泄漏等情况应报告相关部门,并做好防护措施。
第七条放炮员应检查作业现场是否符合要求,如有不符合的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上报相关部门。
第八条放炮员应按照要求携带个人防护装备,并在工作过程中正确使用。
第九条放炮员应熟悉工作设备和工具的操作方法,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条放炮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和指导书的要求,准确认识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放炮员应在作业现场做好标识,并确保安全区域的划定。
第十二条放炮员应根据工作要求设置爆破装置,合理安排炮孔位置和深度。
第十三条放炮员应根据爆破设计方案选择合适的爆炸物及点火方式,并确保操作正确。
第十四条放炮员在进行爆破装置的设置和安装时,应确保牢固可靠,并注意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放炮员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放炮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意外事件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七条放炮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正确使用。
第十八条放炮员应将作业区域划分为安全区和禁入区,并进行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九条放炮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严禁违章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工作计划或操作方法。
第二十条放炮员应随时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危险和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一条放炮员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并按照灭火指南操作。
第二十二条放炮员应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处理常见的事故伤害。
2024年放炮技术操作规程

2024年放炮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放炮活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放炮活动。
第三条放炮活动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放炮活动应遵循安全第一、防火防爆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参与放炮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程,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放炮。
第二章放炮场地管理第六条放炮活动必须在规定的场地进行,严禁在无关场所放炮。
第七条放炮场地应具备防火防爆设施,设立专人负责现场消防安全。
第八条放炮场地应保持干燥清洁,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第九条放炮场地应设立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指示参与人员安全撤离路线。
第十条放炮场地应遵循环保原则,不得随意丢弃烟花爆竹残余物。
第三章放炮活动组织与管理第十一条放炮活动应由合法的烟花爆竹企业或单位组织,并持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放炮活动组织者应制定详细的放炮方案,包括炮点设置、放炮时间、数量等,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放炮活动组织者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炮点周围没有可燃物。
第十四条放炮活动组织者应通过广播、宣传等方式告知周边居民,提醒他们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放炮活动组织者应配备足够的安全人员,对参与放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四章放炮器材管理第十六条放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持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
第十七条放炮器材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易燃物。
第十八条放炮器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无损坏和故障。
第十九条放炮器材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彻底取出爆竹残渣和火药碎屑。
第二十条禁止私自制作、改装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参与放炮活动。
第五章放炮活动操作规范第二十一条放炮活动参与人员必须佩戴头盔、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第二十二条所有炮手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炸药操作证书。
第二十三条炮手在操作放炮器材前,应仔细检查器材的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炮手应在指定的炮点上操作放炮器材,严禁在人群中放炮。
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8篇范文)

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8篇范文)第1篇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第1条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专职放炮员担任,并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方准持证上岗。
第2条放炮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第3条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不准穿带静电的化纤衣服。
第4条放炮员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瓦斯检定器、放炮器和放炮母线等。
不符合规定的放炮器材不准下井使用;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局、矿制定的爆破器材领销退等管理制度。
第5条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1.禁止使用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炸药,并禁止将其折断、切割、揉搓、扎眼或撕下药包纸。
2.不得使用含水超过0.5%的铵梯炸药。
3.井下严禁使用黑火药。
第6条在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时,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及毫秒延期电雷管。
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在岩巷掘进或延深井筒时,无瓦斯工作面中可以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和非煤矿许用电雷管。
但这些井巷必须距离有瓦斯的煤、岩层10米以外。
在接近地质破碎带时,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应适当加长这个距离。
如果工作面中发现瓦斯时,则严禁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和非煤矿许用电雷管。
延期电雷管第一段用瞬发电雷管不得互相代替使用。
不同厂家生产和不同型号的电雷管不得混杂使用。
第7条在发出使用电雷管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和导通检查,严禁发放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第8条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第9条在开凿或延深立井井筒,爆破材料运送到井底工作面和在井筒内装药时,除负责装药、放炮人员和水泵司机外,其他人员都必须撤到地面或生产水平。
第10条严禁采用糊炮或明火放炮;严禁用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
第11条在高瓦斯或煤(岩)与瓦斯突出以及有冲击地压的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执行所制定特殊安全措施。
二、放炮前准备工作。
炮采回采作业规程

二、采煤方法1、采煤方法:走向长壁后退全部垮落法。
2、装运煤方式:刮板输送机至皮带。
3、落煤方式:放炮落煤,人工攉煤。
4、采面支护形式:单体液压支柱配悬臂梁,走向支护。
5、回采工作面工艺流程打眼挂梁支柱回柱三、顶板管理和支护说明1、顶板管理方法采用“见四回一”(即三.四排管理顶板法),工作面最大控顶距4米,最小控顶距3米,放顶步距1米。
2、回柱方法采用人工分段回柱,分段距离及与其它工序平行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5米。
3、上、下巷支架回收采用3吨手动葫芦或人工回撤,上、下巷回收与工作面放顶线回齐。
4、采空区处理采用全部垮落法处理采空区。
四、工作面爆破说明书1、工作面炮眼布置示意图说明:(1)放炮顺序从下向上逐步进行。
(2)一次放炮距离视顶板情况而定,顶板好的地段一次最多9个眼(1—9),随时进行挂梁支护,必要时设贴帮柱,防止局部冒顶。
(3)为保证块煤率提高,底眼的目的是增加自由面,顶眼起着松动作用。
炸药量不宜过多,底眼一眼限药在3节药卷之内。
2、装药结构图3、爆破方式:正向装药启爆 联线方式:串联 启爆顺序:1→2→3→4→5……………4、爆破器材消耗备注:以斜长47为一个工作循环。
五、工作面支护示意图A——A剖面图B——B剖面图支护说明:1、工作面支护: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绞接顶梁支护顶板。
2、工作面支柱布置形式工作面为走向支护,靠近煤壁侧支柱中心,距煤壁线0 .7米(炮道),工作面最大控顶距时为四排支柱,最小控顶距时为三排支柱。
3、基本柱柱距为0.6米,排距为1.0米。
4、工作面上、下出口做一超前出口,其规格为斜长2.0米,宽为1.0米,高2.0米,有专人维护。
采空区悬顶大于2×5m2时,在切顶线支柱间支设密集柱,或打丛柱。
5、支柱时,若顶板不完整或顶板较破碎时,必须套棚加梁维护,空顶处铺顶,刹顶接实。
6、工作面煤壁炮道宽度大于700mm时,及时打贴帮柱。
六、工作面风量及通风系统1、风量计算(1)按同时工作最多人数计算Q=4NK=4×19×1.2=91(m3/min)式中N—同时工作最多人数,取19人,K—供风系数,取1.2(2)按一次放炮消耗最多炸药量计算Q掘=A j·b/(t·c)式中:A j—工作面一次爆破所用的最大炸药量,取6.3kg;b—每公斤炸药爆破后生成的当量CO的量,取0.1m3/kg;t—通风时间,一般不少于20min即1200s,取1200s。
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

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前言在煤矿井下,回采放炮工作是关键工作之一。
回采放炮工不仅需要掌握相应的技术,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本文将介绍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一、操作前准备1. 工作牌签领取回采放炮工在工作前,应向上级领取工作牌签,并仔细阅读签上的安全讲话。
领取工作牌签后,应挂在安全帽上。
2. 矿井通风检查回采放炮工在操作前,应对矿井的通风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通风良好。
若通风异常,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3. 炮穴检查回采放炮工在操作前,应对炮穴进行检查,确保炮穴顶部无积水、无泥沙等杂物,并确保炮穴底部有足够的空间。
二、炮药装填1. 装载炮药回采放炮工在装载炮药时,应按照矿井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操作,严格控制炸药量,避免过度装载炸药。
2. 拉布线回采放炮工在拉布线时,应采用两条独立的拉线。
拉线应固定在稳定的固定物上,如煤柱、煤壁等。
三、安全检查1. 炮穴安全检查回采放炮工在装填完炮药后,应进行炮穴安全检查。
应仔细查看炮穴内部是否有泥沙、积水等杂物,并确保炮药处于安全状态。
2. 拉布线安全检查回采放炮工在完成拉线后,应进行拉线安全检查。
检查拉线是否牢固,是否容易断裂,并排除任何不安全因素。
3. 安全距离检查回采放炮工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检查周围的人员是否都远离了爆炸现场,以及是否预留了足够的安全距离。
四、爆破操作1. 点火回采放炮工在进行点火操作时,应准确点燃导火索,迅速撤离爆炸现场,确保安全。
2. 安全检查回采放炮工在撤离爆炸现场后,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以确保没有遗漏。
总结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回采放炮工作需要非常谨慎和细致。
回采放炮工在操作前应进行多项准备,确保操作规程的严格遵守,确保安全。
放炮技术操作规程

放炮技术操作规程一、引言在进行炸药相关作业过程中,放炮技术操作规程是确保作业安全和高效进行的关键。
本规程旨在规范放炮技术操作,并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概述放炮技术是指在采矿、建筑拆除、隧道掘进等工程中使用炸药进行爆破作业的一种技术。
放炮操作规程的目的是确保炸药在安全条件下引爆,实现预期效果。
三、操作前准备1. 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确定放炮点位和放炮方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审批。
2. 检查爆破设备及工具,确保其完好,并做好设备防护措施。
3. 对作业场地进行详细勘测,确保作业区域没有未排除的人员,动物或其他障碍物。
4. 发放指导书和安全标识,向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四、放炮点准备1. 清理放炮点周围杂物,确保周边区域干净整洁。
2. 搭设合适的警戒线和标示牌,限制人员进入放炮区域,并定期检查警戒线和标示牌的条件。
3. 放置防护装置,确保炸药和导火线的安全。
五、炸药装填1. 运输炸药的过程中要小心谨慎,避免碰撞和摔落。
2. 确认炸药的种类、规格和数量与作业计划一致。
3. 打开炸药箱前,先松开静电,防止静电引发爆炸。
4. 将炸药小心翼翼地装填到预定位置,并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设备护持。
六、导火线连接1. 确认导火线的长度和数量符合作业计划,避免过长或过短。
2. 使用专用工具将导火线与炸药连接,确保连接处牢固可靠。
3. 确保导火线不会被松动物体或车辆压到。
七、引爆准备1. 检查导火线连接是否正确,确保没有松动或脱落。
2. 检查引爆线和电源线,确保连接正确并固定。
3. 避免在靠近炮点附近使用无线电设备或产生强磁场干扰。
4. 公告并确保所有不相关人员都远离放炮区域。
八、引爆操作1. 使用专用的引爆装置进行引爆作业,避免使用非指定设备。
2. 确保引爆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无短路或其他故障。
3. 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距离外,并对操作流程做好清晰的标记和记忆。
4. 在引爆前,确保所有人员都已撤离到安全位置。
九、事故处理和报告1. 如果发生引爆失败或事故,请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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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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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新编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新编版)
(一)工作准备
1、按回采工作面打眼放炮说明书(或作业规程)规定领用当班所用电雷和煤矿安全炸药,当即分别装入专用木箱内,并立即加锁。
2、检查整理当班使用的放炮线(含胶线、母线及脚线),试验放炮器的充电可靠性的放炮线的导通性。
检查木炮棍的完好情况。
3、炮泥的制作,按砂:泥=1:2的比例配制。
4、检查回采面的通风瓦斯情况,察看上下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核实炮眼参数(位置、角度、深度等)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发现异常时,有责任要求电钻工和班组长予以补救完善。
5、在安全地点装配好当次爆破所需起爆引药。
引药内的起爆雷管只能从药包的端部用棍所扎的孔内插入,严禁将雷管直接插入。
装配好的雷管脚线应当缠绕,并扭结短路。
6、检查回采面上的安全支护情况,特别注意督促支护工搞好采场密集,上下安全出口和附近煤壁处的加固支护。
7、检查采面附近上冲、切割碛头的通风瓦斯和安全支护情况,发现问题时,要求班组长立即处理。
8、放炮前,由规定人员落实采面上和附近掘进碛头上的人员撤退及上下安全出口的放炮警戒工作。
9、只有在钻眼全部结束,人员已经撤离和再次得到有关瓦斯没有超限的明确答复后,才能身背放炮器及其钥匙,手持木炮棍进入采面装药。
(二)装药放炮
1、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检查炮眼施工质量,查明有无淋水透水迹象。
发现异常时停止装药。
2、从回采面的一端开始依次装药。
每次装药进均用一只手理扶雷管脚线,另一只手用木炮棍将药包轻轻推入眼内。
药包之间接触即可,严禁用重力撞捣。
3、煤层内炮眼深度小于0.6m时禁止装药、放炮。
装药长度不
得超过1/2眼深,其余部分用炮泥填满,严禁放明炮和糊炮。
4、经请示值班领导同意的水炮眼应用防水胶套装药。
5、联线方式一般大串联。
但一次放炮个数在10个以上时,应考虑分两组串联、并联。
6、整个放炮过程应严格遵守三人放炮制(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基本制度,不得保证上述规定时,放炮员有权停止装药放炮。
7、在采面及附近掘进碛头的人员确定安全撤离的情况下才允许联结脚线。
只有在瓦检员、班组长报告瓦斯没有超限、警戒已经设好的情况下才允许联结母线。
8、在母线接上放炮器桩头和插入钥匙前,放炮员还应当大喊三声“放炮了”,通电之后无论是否响炮,均应立即拔出钥匙,拆下母线并扭结短路。
9、放炮之后至少保持15分钟通风时间。
10、通风之后进入碛头检查时,放炮员必须身背放炮器、携带钥匙,并在瓦检员的陪同下慢慢进入回采面。
沿途检查瓦斯、支柱
和两帮危岩情况,发现异常时停止前进,经处理无异常后才能再次前进。
11、发现瞎炮应检查线路后再次起爆。
仍不起爆时按下述方法处理:①单个联线起爆;②用小木钎撬出炮泥后重新装入起爆药包起爆(严禁伤害和从眼内拖出原有药包);③平行瞎炮30cm另的眼装药引爆。
(三)工作结束
1、收集清理放炮线,发现异常出井修理。
2、收集清理拒爆、残炮和瞎炮中散失的炸药雷管。
将雷管、炸药的实际消耗量记入放炮员手册。
3、将剩余雷管、炸药运出井外退还保管室,禁止埋放在井下。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