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工程实施方案-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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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爱民学校“名师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公平竞争,追求卓越,奋发向上的格局,学校启动“名师”工程,建设一支敬业精神强,学识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教科研意识和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二、培养目标

坚持“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思想,重点培养一批师德高尚、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教师,通过培训、培养,使他们在教育理论、学科专业和文化修养方面打下更深厚的功底,在教育思想、教学体系、教学方法、教学风格、教学效果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具备指导教育科研的能力,以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我校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三、“名师工程”的基本条件及培养对象:

1、忠诚于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作风正派;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团结奉献。

2、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敬重和信赖。基础扎实,知识渊博。

3、教育教学自成特色,教研教科成绩显著。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二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坚持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相应岗位工作量和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能应用多媒体现代化教育手段,制作课件,熟练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组织教学,能用标准的普通话上课。

四、各类“名师”应达到的要求:

凡符合以下任何五项条件的教师,可被定为校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1、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教育教学方面成绩突出。

3、对所任学科具有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技能、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实际教学能力,能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在所教学科领域里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教学水平高,效果好,所教班级学科成绩名列辅导站前列。

5、音、体、美、劳、计算机,综合实践教师有一定经验,能承担校内有关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划工作,效果好。

五、名师”的评定:

1、根据条件由本人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2、把相关材料在教师会议上公布。

3、组织人员(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4、把评定结果张榜公布。

5、“名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讨论后取消“名师”称号和相应待遇。

①、弄虚作假,不符合“名师”条件的。

②、违法违纪,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的。

六、“名师”的义务:

1、每学期上好一节高质量的示范课。

2、每年拿出一套较高质量的所任教材的教案;对教学业务的疑难问题要积极探索,专题研究。

3、三年内在相应级别刊物上有论文发表。

4、指导好一名青年教师,使之能适应本职工作。

5、能胜任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班级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七、“名师”的待遇

1、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完成周期培训且考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授予相应的称号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2、在条件许可情况下,优先外出听课或参加业务培训,优先参加各级教育学术研讨会。

3、“名师”任期为三年,三年后复评。三年内每年度考核一次,未履行义务的不享受“名师”待遇。在任职期限内如发现违反师德规范或出现重大教育事故,即取消“名师”资格。

八、“名师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王宝焕

副组长:弓天俊王丽萍

成员:徐海林杨恩厚郝秀芳付福用

八一爱民学校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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