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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18•【字号】茂府规〔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秩序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茂府规〔2024〕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已经十三届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同意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2024年7月18日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住所(经营场所)要求第三章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合理释放和运用各类场地资源,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激发创业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经营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经营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本规定所称住所,是指经营主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其功能是公示经营主体的法律文书送达地以及确定经营主体司法和行政管辖地。

本规定所称经营场所,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主体经营活动的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共青团茂名市委员会

共青团茂名市委员会

共青团茂名市委员会文件茂名市教育局少先队茂名市工作委员会团茂联发[2011]4号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茂名市少先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各学校少先队大队:2010年,在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少先队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全队工作大局为主线,“培养四好少年”为目标,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为重点,全队抓基层、抓落实,在促进广大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现以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和少先队建队62周年为契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共青团茂名市委员会、茂名市教育局、少先队茂名市工作委员会决定,授予茂名市第六小学少先队大队等66个集体为茂名市少先队“红旗大队”称号;授予高州市谢鸡镇中心小学五(1)班中队等75个集体为茂名市少先队“先进中队”称号;授予化州市第九小学“红领巾”小社团等41个集体为茂名市“优秀红领巾小社团” 称号;授予林增中等10名同志为茂名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称号;授予李巧梅等116名同志为茂名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授予蔡春生等286名同学为茂名市“优秀少先队员”称号;授予少先队信宜市工作委员会等2个集体为茂名市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杨土乙等13名同志为茂名市少先队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珍惜荣誉,以此次表彰为动力,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且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实际行动,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市各级少先队工作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和广大少先队员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把握机遇,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我市少先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附件:1、茂名市少先队“红旗大队”名单2、茂名市少先队“先进中队”名单3、茂名市“优秀红领巾小社团”名单4、茂名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名单5、茂名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名单6、茂名市“优秀少先队员”名单7、茂名市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名单8、茂名市少先队先进工作者名单(此页无正文)共青团茂名市委员会茂名市教育局少先队茂名市工作委员会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主题词:少先队工作表彰先进决定报: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市委副书记刘毅、市政府副市长陈海,市长助理邓永明送:市妇儿工委共青团茂名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5月19日印发(共印100份)附件1:茂名市少先队“红旗大队”名单高州市:高州市云潭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高州市新垌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高州市泗水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高州市镇江镇金山小学少先队大队高州市沙田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高州市石板镇西茂坡小学少先队大队高州市东岸镇大简小学少先队大队高州市深镇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高州市曹江镇溪朗德兴学校少先队大队高州市山美街道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高州市师范附属第一小学少先队大队化州市:化州市第一小学少先队大队化州市第十小学少先队大队化州市下郭区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化州市文楼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化州市那务镇京堂小学少先队大队化州市官桥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信宜市:信宜市教育城小学三年级少先队大队信宜市第一小学少先队大队信宜市实验学校少先队大队信宜市第五小学少先队大队信宜市第六小学少先队大队信宜市第八小学少先队大队信宜市东镇街道樟坡小学少先队大队信宜市东镇街道大坡山小学少先队大队信宜市池洞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信宜市大成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信宜市钱排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信宜市北界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电白县:电白县第一小学少先队大队电白县麻岗镇海棠小学少先队大队电白县观珠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电白县电城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电白汉山学校少先队大队电白县博贺港口小学少先队大队电白县沙琅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电白县杨梅小学少先队大队电白县黄岭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电白县岭门镇山前小学少先队大队电白县第二小学少先队大队电白县实验小学少先队大队茂南区:茂南区公馆镇旧村小学少先队大队茂南区镇盛镇中心一小少先队大队茂南区鳌头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茂南区袂花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茂南区高山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茂南区新坡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少先队大队茂港区:茂港区小良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茂港区羊角镇罗浮小学少先队大队茂港区坡心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茂港区七迳镇米粮小学少先队大队茂港区羊角镇俊川小学少先队大队茂港区沙院镇琼凡小学少先队大队市直:茂名市第四小学少先队大队茂名市第六小学少先队大队茂名市第七小学少先队大队茂名市第八小学少先队大队茂名市第十一小学少先队大队茂名市第十五小学少先队大队茂名市第十七小学少先队大队茂名市第十九小学少先队大队茂名市龙岭学校少先队大队茂名市茂东学校少先队大队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少先队大队附件2:茂名市少先队“先进中队”名单高州市:高州市谢鸡镇中心小学五(1)班中队高州市根子镇南邦小学五(1)班中队高州市祥山中心小学五(1)班中队高州市荷花镇中心小学六(1)班中队高州市大井镇中心小学五(3)班中队高州市石龙中心小学三(1)班中队高州市大坡镇中心小学六(1)班中队高州市平山镇中心小学六(1)班中队高州市马贵镇中心小学六(1)班中队高州市古丁镇马丽小学第四中队高州市顿梭中心小学四(1)班中队高州市荷塘镇实验小学五(1)班中队高州市金山街道中心小学五(5)班中队高州市石仔岭坡心小学四(2)班中队高州市宝光街道西岸中心小学六(3)班中队化州市:化州市实验小学五(2)中队化州市下郭黄槐小学中队化州市儒城学校六(1)班中队化州市那务镇京堂小学六(1)中队化州市南盛街道中心小学五(4)中队化州市江湖镇中心小学四(1)班中队信宜市:信宜市教育城小学四(3)中队信宜市教育城小学五(13)中队信宜市教育城小学六(11)中队信宜市第一小学六(2)中队信宜市实验学校五(2)中队信宜市第五小学四(3)班中队信宜市第六小学五(2)中队信宜市第九小学四(5)中队信宜市东镇街道庄桐小学五(1)中队信宜市池洞镇中心小学六班中队信宜市贵子镇函关小学五(2)中队信宜市洪冠镇翻稿小学四(1)班中队信宜市茶山镇中心小学三(2)班中队信宜市丁堡镇大舍坡小学六(2)班中队信宜市合水镇茅帘小学四(1)班中队电白县:电白县陈村镇中心小学二(3)班中队电白县树仔镇登楼学校第五中队电白县林头镇中心小学五(2)中队电白县望夫镇中心小学六(1)中队电白县电城镇中心小学二(2)中队电白县观珠镇沙垌小学第三中队电白县杨梅寄宿小学六(6)中队电白县望海岭小学五(2)中队电白县马踏镇中心小学六(4)中队电白县大衙塘村小学第五中队电白县岭门镇中心小学五(3)中队电白县霞洞镇中心小学第七中队电白县那霍镇中心小学二(1)中队电白县新城小学四(3)中队电白县前进小学三(1)中队茂南区:茂南区金塘镇中心小学少先队五(1)中队茂南区公馆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六(6)中队茂南区镇盛镇那田小学少先队五(3)中队茂南区鳌头镇林道小学少先队四(2)中队茂南区袂花镇叶屋小学少先队二年级中队茂南区高山镇石鳌塘小学少先队二(1)中队茂南区金塘岭小学少先队五年级中队茂南开发试验区低埒小学少先队四(3)中队茂港区:茂港区小良镇那庄小学五(2)班中队茂港区罗浮小学五(2)班中队茂港区第一小学二(1)班中队茂港区坡心镇家家乐小学五(2)班中队茂港区坡心镇牛六架六(1)班中队茂港区沙院镇五和小学三(1)班中队市直:茂名市第二小学少先队三(3)中队茂名市第三小学少先队六(2)中队茂名市第五小学少先队四(4)中队茂名市第六小学少先队四(1)中队茂名市第八小学少先队四(1)中队茂名市第十四小学少先队五(3)中队茂名市第十八小学少先队一(2)中队茂名市官山学校二(3)中队茂名市新世纪学校少先队四(1)中队茂名市铁路学校少先队二(1)中队附件3:茂名市“优秀红领巾小社团”名单高州市:高州市分界镇中心小学爱心社南塘镇中心小学红领巾小社团东岸镇才口小学“绿之源”环保社高州市长坡镇中心小学红领巾广播站小社团高州市南关小学红领巾永红小社团高州市第一小学阳光环保小社团高州市师范附属第一小学红领巾小社团化州市:化州市第九小学“红领巾”小社团化州市第十一小学“红领巾”服务社化州市下郭中心小学“小当家”红领巾小社团化州市河西街道北岸小学“绿色近卫军”小社团信宜市:信宜市实验学校二(3)中队“希望”小社团信宜市第五小学“阳光”红领巾小社团信宜市第九小学“快乐绿丝带环保”小社团信宜市第十小学红领巾小社团信宜市丁堡镇中心小学六(4)班爱心小社团电白县:电白县新城小学“蓝精灵”小社团电白县马踏镇中心小学“飞扬的红领巾”小社团电白县博贺镇龙山中心小学“绿色环保”小社团电白汉山学校“雏鹰志愿服务队”小社团电白县电城镇第三小学“热心”小社团电白县麻岗镇中心小学“红心”小社团电白县第一小学“小小发明家”小社团茂南区:茂南区公馆镇艾屋小学红领巾小社团茂南区镇盛镇中心二小幼苗文学社小社团茂南区袂花镇宋村小学助人为乐小社团茂南区高山镇中心小学环保小社团茂南区山阁镇中心小学交通安全小社团茂港区:茂港区小良镇白沙小学红蕾小社团茂港区七迳镇那增小学雏鹰行动小分队茂港区坡心镇郁头鹅小学公益社团茂港区羊角镇俊川小学红领巾之星茂港区粤海小学爱心社市直:茂名市第三小学“朝晖文学社”小社团茂名市第六小学“小记者“社团茂名市第七小学“环保小卫士在行动”小社团茂名市第九小学“好习惯伴我成长”小社团茂名市第十一小学“开心向日葵”小社团茂名市第十五小学“爱心”小社团茂名市第十六小学“彩虹桥”小社团茂名市官山学校“绿色知行者”小社团附件4:茂名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名单谢珠权林玮冯瑞婵刘栋卢嗣波张晓云麦华勇卢璐梁培芝林增中附件5:茂名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名单高州市:华青钟华滔江国先欧增志周意李林峰杨绍秀胡建清汪冰聪曾春桃练楚张翠兰邹其铖黎显国梁劲高浩宁张楚红冯燕颜陈梅唐小华化州市:麦华勇李翰明冯国惠赵平吴艺红张亚燕陈燕美谢瑞兰黄冬红陈赵华张桂林彭彬陈晓燕李晓东张春燕庞玉霜信宜市:梁红虹余云平郭红梅何超凤刘传芳林美莲杨清新梁杜娇梁培芝郑银亮陈均荣张梅凤邱永妹李声源韦莲彬卢璐蔡茵茵杨金玲刘春颜梁桂玲电白县:李巧梅周秋婷汪月华魏显基林丹霞陈东许林青廖红娟李向群崔惠玲黎蓉冯彩云戚梅岑玉霞陈水永黎丽英吴月蓉崔惠清茂南区:陈文香莫秋平张华多吴碧波谭艳艳志娟梁杰声朱小珍车颖钏杨俊英茂港区:黎波潘婉莉梁金起蔡明陈小丹欧日浓郑春梅王毅云市直:凌华崧曾海凤黄靖华夏子叶冯小群陈丽云吕锦玉罗婷刘美玲刘小安冯晓健邹燕眉钟燕吴广胜梁文彦黄丽华车燕王小亮江桂娟陈春耀陈水源江晓珍附件6:茂名市“优秀少先队员”名单高州市:李青玫邓清劲邓碧兰邱浣晨韦愉凯邓敏杰李春雨张苑君陈梓豪梁晨乐杨洁萍赖文琪凌嘉仪杨咏琪钟嘉恩朱万飞周诗劲朱东炯李炯珊罗堃李雪瑜李健运李鑫隆赖柯燕龙诗涛冯国辉陈燚吴俊昕何梓民陈怡候润玉吴永雄吴松颖林淼周国洋吴思丽谭舒荷李秀梅张淇淇刘晓峰吴桐彭宏倩华浣彤熊源钊何梓晴揭姿婷林舒悦林骥车春江曾汉雄温锦极梁皓然吴乐遥何志贤石嘉琪黎兆燊吴玉婷谢秋雨何国梁程意化州市:梁嘉亮李芊霈李奕宜吴康麒全鹏宇王琳莹陈浩明陈春志李明娴王俊龙黎祖宏美欣李宇琳宋家鸿黄烁芸巫子康周烨烨袁晓欣李雨虹赖若铮梁家灝王寓劳俊熙信宜市:欧小龙林娜潘丽莹黄儒志余美玲冼祖莉梁岸宁陈厚桦丘嘉泳杨鸿飞凌东燕黄晓何展涛罗琳王子儒龙凤洁陈惠莹杨小芳邓鸿昆叶潇然梁泉斌罗嘉欣罗雨淼袁行廖一名陈水源王妍李美燕蔡焕晓黄柏源陆宗锦吴林风邝祖杰陈绍森杨冰梅甘崧岐周炳锟梁泽好黄秋琪俞宗良吴裕聪黄雨瑶蔡丽清周子雁梁於雯韦钰萍李珈炜高子惠余颖欣杨文豪蔡俊棋甘先凤吴珊珊梁恩裴烨欣刘铨南陈雨晴梁立婷李丽萍陈帅电白县:蔡春生许春莹童邦凡赖政融邓秋妍黄晓辉何怡萍林静怡朱慧劲张玉琴蔡春燕卓晓霞陈毅冲陈椿荣汪彬蒙晰邵以航林鸿平邓子菲黄子馨王菁薇蔡晓彤何晓华林仔良谭志锋陈敏华吴凤娣梁海霞杨金锐王诗颖钟丽提杨敏哲姚茹颜邵紫曦黄玉珠汪大斌谢宇权崔伟锋黄铿明陈艳玲何明俊唐肇希潘开元李向成梁玉媛李莹宇严舒舒肖晓云吴家怡黄坤李杰慧杨思情吴丽雅王璜吴舒淇吴思绮王泽霖刘懂勋何天鸣陈心怡李晓雯茂南区:柯晓丹古宗琼吴静何英华柯光耀黄海燕林晗雨吴锦华林桂娣杨振武林志权潘泳琦柯虹羽梁桂茵李妍霏林婵华罗依丹林倩妃李以静梁伽杰陈火胜张慧冰温妙周雅妍茂港区:梁柳婵梁漪琳倪斯彤梁鸿威吴佳欣潘雨欣潘莹莹徐渝航梁舒梅吴雨桐罗淑媛潘恒信杨敏婷黄振文何虹晴李慧琳黄思颖黄礼深梁斯娜陈宇铧市直:张羽薇何泽波容思静吴尚蔚陈雨殷许燕玲彭子彦林俊妤廖璐林诗宜李心悦萧瑶李臻李欣潼陈天健梁远谋黄裕林高明燕伍思佩陈丹玲钟舒琪王淇曾俊球谭湘云莫洺旸黄梓维任建颖张添梁楚琳许自明林潇李煜莹茂名市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少先队高州市工作委员会少先队信宜市工作委员会茂名市少先队先进工作者名单杨钦梁强辉陈康沛郑江扬林祥庆梁福兰曾德统莫延色张跃邱锡权夏荣黄上振杨土乙。

团省委致信感谢我校选派挂职团干部工作

团省委致信感谢我校选派挂职团干部工作

团省委致信感谢我校选派挂职团干部工作
近日,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向我校党委发来感谢信,对我校团干部在县级团委挂职工作中的用心服务和踏实奉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授予杨卫“广东省挂职团干部标兵”称号,授予孙健“广东省优秀挂职团干部”称号。

2012年,我校选派了高州师范学院杨卫和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孙健两位同志分赴茂名信宜团市委、茂南团区委挂职县级团委副书记。

挂职期间,两名挂职干部敢于担当,善于借力,迅速融入基层,发挥资源优势,在团省委、团市委的悉心指导和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全力推进上级布置的各项重点工作,在分类服务特殊群体、探索“两新”团建与“三打两建”结合模式、挖掘青年典型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果,高质量地完成了挂职工作任务,得到当地基层组织、青年群众的充分认可。

近年来,我校积极响应团中央、教育部号召,高度重视挂职团干部工作,在物质和精神方面都给予了基层和挂职干部极大的倾斜和支持,在助力茂名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教育科研信息化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校地合作”,提供有力支撑,做出了积极贡献。

(团委)
撰稿:刘国平审稿:吴文衔。

广东茂名“卖官父子”同落马

广东茂名“卖官父子”同落马
为 了确保胜算 。 几天 后 , 祝某又 筹集
姓对他评价 不高 . 称 其是形式主 义者 , 连 l 育 局 原 局 长 、 共 青团化州市委原 书记等 5
不过 . I Z l 碑 不佳 并 未 影 响 其 高升 。 I 值 得 一提 的 是 . 不收不熟 悉的下属 的钱 ,
是这 对贪 2 0 0 8 年7 月, 成济 荣改 任 茂名 市政 协 党 l 收 钱 之 后 想 方 设 法 规 避 惩 处 ,
I 他, 与 幼子 成东锋 一起 . 一明 一暗 , 配合
“ 形 式 主 义 者 ” : 落 马 前 就 曾 被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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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契。
但实际上 。 他并没将 5 0 万 元退 还 给 朱 某 。 靠送 礼 升 官 的 朱 某 , 还 是个 “ 热 心
【 人 ” 。2 0 0 3 年 I 1 月, 朱 某 将 成 东 锋 介 绍
年后 , 他 再 次 被 查 。其 人, 落马前 是茂 名市 电白区委常委 、 宣传 I 正 处 级 并 退 休 。3
公 司 项 目经 理 刘 某 等 人 引 荐 , 认 识 了
部长 。庭 审 中 , 成济 荣 也 为其 子 求 情 : l 中一个 背景是 . 2 0 1 4 年初 , 中央巡视 组进 J成 东 锋 。 认 为 当 年 对 茂 名 腐 “ 我儿子成东锋 已退赃 , 希望司 法机关考 I 驻 广 东 后 提 出 意 见 , 天晚上 , 朱某 提着 装有 5 0 万 元沉

虑对他从轻处理 , ”
败 窝 案 的 处 理 , 1 尚欠妥 当。

甸 甸 的 礼 品 袋 到 成 东 锋 家 中 当 时 房 间
里只 有朱某和 成东锋 . 朱某说 明来意 后 , 成东锋 先是婉 拒 , 称 要 问 过 父 亲 ,接 着 ,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教育厅等关于引导和鼓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教育厅等关于引导和鼓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教育厅等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
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毕业分配
【发文字号】粤人发[2007]141号
【发布部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04.30
【实施日期】2007.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
施意见
(粤人发〔2007〕141号)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省内各高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6〕28号),我们制定了《关
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

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

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0.04.02•【文号】中青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4.0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青发〔2020〕7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共青团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升共青团服务青少年的能力和水平,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意见,经团中央书记处同意,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9月26日共青团中央印发的《关于建设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意见》同时废止。

共青团中央2020年4月2日关于加强新时代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的意见“12355”是共青团开展青少年权益服务的公益短号码。

12355青少年服务台是共青团主办,依托专业力量、协同职能部门,直接面向青少年提供成长咨询和权益服务的工作阵地,是各级团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共青团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升共青团服务青少年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新时代的发展定位(一)总体要求。

围绕“倾听心声、维护权益,专业服务、关爱成长”,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工作部署,提升法律、心理核心服务功能,回应青少年亟待解决的成长烦恼和发展难题;坚持省域统筹、地市为主,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实现事业化发展,打造便捷、可靠、青少年信赖的专业服务平台。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领导下的团属阵地性质。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与共青团履行政治职责紧密结合,在具体服务中体现对青少年的政治引领。

茂名市人民政府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茂名市人民政府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茂名市人民政府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13•【字号】•【施行日期】2014.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茂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切实提高质量发展总体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充分发挥质量工作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建设质量强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决定》(粤府〔2013〕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大发展、城市大转型、民生大改善”的发展目标,以国内外先进质量水平为标杆,坚持安全为先、以质取胜,不断夯实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和计量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切实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将我市建设成为质量强市。

(二)主要目标。

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计量建设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

到2015年,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20项以上;知识产权产出重要指标和综合指标水平稳步上升,全市专利申请量比2010年翻两番;知名品牌数量持续增长,获得省名牌产品60项以上、省著名商标60件以上;计量、标准化综合水平处于全省平均水平,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80项以上。

到2017年,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25项以上;全市年专利申请量2260件以上,《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累计到15件以上;获得省名牌产品65项以上、省著名商标70件以上;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00项以上。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修订的批复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修订的批复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修订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茂府办函〔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修订的批复茂府办函〔2024〕29号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审定〈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修订的请示》(茂自然资请〔2024〕65号)收悉。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的修订(详见附件)。

二、请你局按规定做好《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修订后的相关工作,加强规划管理,依法组织实施。

附件:《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修订情况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3日附件《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修订情况本次修订《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E建设方案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则”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一、优化住宅套内阳台比例规定1.0.13 住宅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住宅套内(含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建筑面积20%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宿舍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除阳台外户内建筑面积15%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旅馆/酒店/公寓式办公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本栋对应功能建筑面积10%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其它商业/办公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本栋对应功能建筑面积5%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半开敞空间超过上述比例约定的按全面积计算容积率。

【原表述:住宅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住宅套内(不含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建筑面积20%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宿舍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除阳台外户内建筑面积15%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旅馆/酒店/公寓式办公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本栋对应功能建筑面积10%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其它商业/办公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本栋对应功能建筑面积5%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半开敞空间超过上述比例约定的按全面积计算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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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茂名市委文件
团茂发[2012]3号
关于举办第三届茂名市“十大杰出青年文明号”和“优秀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的预备通知
各县(市、区) 团委,市直青工系统各有关单位团委(团<总>支部),中央、省驻茂单位团委:
为促进我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创新发展,树立一批全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先进典型,激励更多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向先进学习,向高标准看齐,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

经研究,团市委决定举办第三届茂名市“十大杰出青年文明号”和“优秀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月10日至5月上旬。

二、活动地点
茂名市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青年文明号评审工作有力、有序地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城乡部<四栋三楼>),具体负责评审活动的实施开展。

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组长:梁剑辉团市委书记
副组长:郑舒琴团市委副书记
成员:陈江洪团市委城乡部部长
陈静团茂南区委书记
何林国团茂港区委书记
陈璋玲团信宜市委书记
黎峰团高州市委副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陈甜团化州市委书记
梁建锋团电白县委书记
四、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连续两年以上被命名为市级以上(含市级)青年文明号;
3、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地区有突出业绩和重大影响的青年集体。

五、评选步骤
1、推报初评(2月10日至2月24日)。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在预选和初审基础上推报候选单位。

候选单位需填写《第三届茂名市“十大杰出青年文明号”评选推报表》(见附件1)并附2000
字左右事迹材料。

2月24日前,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将《推报表》(一式3份)和电子版(发至mmtwcxb@)送交团市委城乡部,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选。

网上公布名单排序以提交材料先后顺序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团市委城乡部联系,联系人:陈江洪、梁晓翔、谭国卫;联系电话:2910876。

2、确定名单(2月27日至3月31日)。

第三届“茂名市杰出青年文明号”评选委员会将按照各地、各单位团组织所推报的候选单位进行严格评审,推报约50个候选单位,并在茂名共青团等网站上公示20天,在公示期内,鼓励大家在网上投票(一个IP 地址只能投票一次,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青年文明号称号,收回牌匾,并通报批评),参考投票结果选出25个候选单位,然后评委会根据评选办法择优确定前20个候选单位参加第三届茂名市“十大杰出青年文明号”和“优秀青年文明号”现场评审会。

3、现场评审(4月上中旬)。

评委会将参照广东省青年文明号现场评审会的形式举办第三届茂名市“十大杰出青年文明号”和“优秀青年文明号”现场评审会,评选出10个第三届茂名市“杰出青年文明号”和10个“优秀青年文明号”候选名单。

4、公示表彰(5月上旬)。

评委会将通过茂名共青团网站等媒体对正式候选单位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评委会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实有问题的候选集体,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按照在评审会中取分数依次递补。

公示结束后,如无其它情况,主办单位将适时发文表彰。

六、评审内容
重点对候选单位的基本情况、创建情况(包括创建规划、创建主题、创建口号、创建目标、服务承诺、创建措施、创建活动制度建设等)、创建效果、存在问题与努力方向等方面进行考察、审核、评定。

七、评审形式
1、现场评审分参评单位(集体)自我陈述和现场提问两个环节,评审会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参评单位(集体)自我陈述和现场提问的顺序按集中抽签结果先后次序进行。

3、各参评单位(集体)可选派1—2名代表上台展示(采用PPT 的形式)和答辩,自我陈述时间不超过7分钟,评审小组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

4、评审小组将根据《广东省级青年文明号评审评分细则》(见附件3),对申报集体进行现场综合考核和评分。

5、根据得分情况,产生第三届茂名市“杰出青年文明号”和“优秀青年文明号”候选名单,并上报茂名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八、评审小组
为体现青年文明号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评审会评审小组评委由团市委领导、各县(市、区)团委分管副书记和青年文明号工作负责同志等组成。

九、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团委推荐3—5个优秀集体参评,市直各单位团组织推荐1—3个优秀集体参评。

十、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开展青年文明号评审活动,是推动我市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认真做好评审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在选拔、推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对待,认真把关,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集体推报上来。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第三届茂名市“杰出青年文明号”推报表
2、参评集体汇总表
3、广东省级青年文明号评审评分细则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茂名市委会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评选杰出青年文明号通知
报:团省委办公室、城市青年工作部
送: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共青团茂名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8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1:
第三届茂名市“十大杰出青年文明号”推报表县(市、区)行业 20 年月日
附件2:
参评集体汇总表
单位:县(市、区) 20 年月日
附件3:
广东省级青年文明号评审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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