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的意义

纳税评估的意义一、背景介绍纳税评估是指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估,旨在评估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以及纳税人纳税能力的大小。
纳税评估对于税收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纳税评估的目的1. 评估纳税人的纳税合规程度:纳税评估可以帮助税务部门了解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监管和管理。
2. 评估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纳税评估可以对纳税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评估,了解其纳税能力的大小,从而为税务部门制定差异化税收政策、优化税收结构提供依据。
3. 评估税收政策的有效性:纳税评估可以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评估,了解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税收政策,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三、纳税评估的方法1. 财务报表分析:通过对纳税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了解其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盈利能力等,从而评估其纳税能力。
2. 数据比对:将纳税人的纳税数据与同行业、同地区的纳税数据进行比对,发现异常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
3. 税务稽查:通过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资料、会计凭证、发票等进行审查,查找纳税漏洞和违法行为。
4. 社会调查:通过调查纳税人的生活状况、消费水平、资产状况等,了解其真实纳税能力。
四、纳税评估的意义1. 促进税收公平:纳税评估可以发现纳税人的偷税漏税行为,减少不公平现象的发生,维护税收公平性和社会公正。
2. 优化税收结构:纳税评估可以了解纳税人的经济状况和纳税能力,为税务部门制定差异化税收政策、优化税收结构提供依据,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3.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纳税评估可以帮助税务部门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征管工作,加强对高风险纳税人的监管,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精确度。
4. 优化税收环境:纳税评估可以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发现税收政策的不合理之处,及时调整和改进税收政策,提高税收环境的良好程度。
五、纳税评估的挑战与对策1. 数据获取难题:纳税评估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但是数据获取存在难度。
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税务管理、提供纳税服务的方式之一。
而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则是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工具,它能够帮助税务机关更准确、更高效地判断纳税人的纳税情况是否合规、合理。
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通常包括多个方面的指标,这些指标可以从不同角度反映纳税人的经营和纳税状况。
首先是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毛利率、净利率等。
资产负债率反映了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如果该比率过高,可能意味着企业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同时也可能影响其纳税能力。
流动比率则衡量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过低的流动比率可能暗示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从而影响税款的及时缴纳。
毛利率和净利率直接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若这两个指标出现异常波动,可能意味着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进一步分析其对纳税的影响。
其次是税收指标,如税负率、应纳税额变动率、税收贡献率等。
税负率是衡量企业税收负担的重要指标,通过将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款与营业收入等进行比较,可以初步判断企业的纳税水平是否正常。
应纳税额变动率则关注企业应纳税额在不同时期的变化情况,如果变动幅度过大,可能存在少缴或多缴税款的问题。
税收贡献率反映了企业对国家税收的贡献程度,对于同一行业的企业,税收贡献率应该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再者是业务指标,比如销售额变动率、销售成本变动率、库存变动率等。
销售额变动率能够反映企业销售业务的增长或萎缩情况,如果销售额大幅增长而纳税额没有相应增加,就可能存在纳税异常。
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相结合,可以分析企业成本控制和利润实现的情况。
库存变动率则有助于了解企业的库存管理状况,如果库存长期积压或异常减少,可能影响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除了上述常见的指标,纳税评估指标体系还可能包括一些特定行业的指标。
例如,对于房地产企业,可能会关注土地增值税预缴率、竣工面积与销售面积比率等;对于制造业企业,可能会关注单位产品能耗、原材料投入产出比等。
纳税评估流程方法及案例分析

纳税评估流程方法及案例分析纳税评估是指对纳税人进行税务风险和遵纳法规的评估工作。
通过对纳税人的经营、会计信息、税务申报等进行全面和深入的调查和评估,可以发现纳税人可能存在的税务问题,帮助纳税人合理遵纳税收法规,降低税务风险,从而实现税收合规和减少税务纠纷的目的。
纳税评估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前期准备:确定评估的范围和目标,收集纳税人的相关资料,包括经营状况、会计报表、税务申报等。
2.资料分析:对收集到的纳税人资料进行全面分析,了解纳税人的经营状况、税务情况和风险点。
3.税务审查:通过对纳税人的税务申报、账务凭证、票据等进行审查,对纳税人的税收遵守情况进行评估。
4.风险评估:根据资料分析和税务审查结果,评估纳税人存在的税务风险,包括税务申报错误、税务筹划问题等。
5.问题反馈:将评估结果反馈给纳税人,指出存在的纳税问题和改进措施,帮助纳税人遵守税收法规,减少税务风险。
纳税评估的方法可以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和评估目标选择灵活运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财务比率分析:通过对纳税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计算出一些财务比率,如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等,从而评估纳税人的税务状况和风险。
2.审查纳税申报: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账务凭证等进行审查,查找可能存在的申报错误和逃税行为,评估税务合规性。
3.交叉比对法:通过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和纳税申报的关键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如销售额与应纳税额、购进发票与销售发票等比对,发现可能存在的虚开发票等问题。
4.稽查取证法:通过对纳税人的经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和取证,获取相关证据来评估纳税人的税务遵守情况和潜在风险。
以下是一个纳税评估的案例分析: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纳税评估的目标是评估该企业的税务合规性和风险。
流程如下:1.前期准备:确定评估目标和范围,收集该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等资料。
2.资料分析:分析该企业的财务比率,如销售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等。
纳税评估操作流程

纳税评估操作流程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税务管理、提供纳税服务的方式之一。
通过实施纳税评估,可以发现和纠正纳税人在纳税申报中的错误和问题,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保障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下面将详细介绍纳税评估的操作流程。
一、确定评估对象税务机关会根据税收征管系统中的数据信息、税收风险分析模型以及特定的筛选指标,来确定纳税评估的对象。
这些数据和指标可能包括纳税人的申报数据、财务报表数据、发票使用情况、同行业对比数据等。
此外,上级税务机关交办、其他部门转办以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异常情况也可能成为确定评估对象的依据。
在确定评估对象时,税务机关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于一些风险较高、数据异常较为明显的纳税人,会优先纳入评估范围。
二、案头分析一旦确定了评估对象,税务机关会对其相关资料进行案头分析。
这包括收集和整理纳税人的各类纳税申报资料、财务会计报表、发票开具和取得情况等。
然后,运用数据分析方法和税收政策法规,对这些数据进行比对、计算和逻辑分析。
例如,会对比纳税人不同时期的申报数据,查看是否存在突然的增减变化;分析财务报表中的各项指标,如资产负债率、利润率等,判断其是否合理;检查发票的开具金额、税率、品目等是否符合规定。
通过案头分析,税务机关可以初步判断纳税人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风险点,为后续的实地核查和约谈提供线索和方向。
三、约谈举证如果案头分析发现了疑点问题,税务机关会通知纳税人进行约谈举证。
约谈通常由税务机关的评估人员与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相关办税人员进行。
在约谈中,评估人员会向纳税人说明发现的疑点问题,并要求纳税人对这些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纳税人需要如实回答评估人员的问题,并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以证明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果纳税人能够在约谈中对疑点问题进行合理的解释和举证,消除了税务机关的疑虑,那么评估可能就此结束。
纳税评估流程

纳税评估流程纳税评估流程是指对个人或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和计算,确定应缴纳的税款金额。
下面是一般的纳税评估流程,总共分为五个步骤。
第一步:收集纳税信息纳税评估的第一步是收集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对于个人纳税人来说,需要收集的信息可能包括个人收入、房产信息、股票投资等;对于企业纳税人来说,需要收集的信息可能包括企业收入、支出、税前利润等。
这些信息可以通过纳税人自己提供的资料,也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数据查询获得。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在收集纳税信息之后,评估人员会根据国家税法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收入与支出的差额来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税前利润和各项扣除项目来计算。
第三步:审核纳税信息在计算应纳税额之后,评估人员会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缺失,评估人员会要求纳税人提供准确的信息或补充材料。
第四步:编制纳税评估报告在审核纳税信息之后,评估人员会编制纳税评估报告。
该报告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纳税情况、应纳税额等内容。
评估人员要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对其中涉及的税法和规定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五步:通知纳税人缴纳税款最后一步是通知纳税人缴纳相应的税款。
评估人员会给纳税人发送纳税通知单,上面标明了应缴纳的税款金额和缴税截止日期。
纳税人需要按照通知单上的要求进行缴税,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缴税证明。
以上就是一般的纳税评估流程。
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可能会有稍微的差异,但整体流程基本相同。
纳税评估的目的是确保纳税人遵守税法规定,按照应缴纳的税款金额及时缴纳税款,以维护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纳税评估也是一种对纳税人自身财务状况的评估,可以帮助纳税人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并作出相应的财务决策。
纳税评估工作总结6篇

纳税评估工作总结6篇篇1================一、引言纳税评估作为税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具有重大意义。
本年度,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同事的共同努力下,我所在的纳税评估小组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报告将对此进行详细的总结和分析。
二、工作内容概述1. 企业纳税情况分析:对所辖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包括企业规模、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
2. 税收政策宣传:积极向企业宣传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对税收政策的认知度。
3. 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建设: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和完善了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4. 专项评估工作:针对特定行业和领域进行了专项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企业存在的税收问题。
5. 评估结果反馈:及时向企业反馈评估结果,指导企业规范纳税行为。
三、重点成果1. 纳税评估体系的完善:经过多次实践和总结,我们逐步优化和完善了纳税评估体系,提高了评估的准确性和效率。
2. 税收政策的普及: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了企业的纳税意识和政策认知度。
3. 专项评估成果显著:针对特定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评估,发现了一些企业存在的税收问题,并及时进行了纠正。
4. 评估结果的有效反馈:及时向企业反馈评估结果,指导企业规范纳税行为,得到了企业的认可和好评。
四、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1. 问题:部分企业对新税收政策理解不足,导致纳税行为不规范。
解决方案: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对税收政策的认知度和理解度。
2. 问题: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和效率。
解决方案: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息采集和处理的效率。
3. 问题:部分企业的财务报表存在不真实情况,给评估工作带来困难。
解决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打击虚假报表行为,确保评估数据的准确性。
五、自我评估/反思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团队在纳税评估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纳税评估通用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指标及使用方法
1.纳税总额。
纳税总额是评估纳税人纳税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可
以反映出纳税人的经济实力和偿税能力。
2.税收合规率。
税收合规率是评估纳税人合规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它可以反映出纳税人是否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并遵守相关税收法规和
规定。
3.税负水平。
税负水平是评估纳税人税收负担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可
以反映出纳税人在税收方面的承受能力和公平程度。
4.税收透明度。
税收透明度是评估纳税人纳税行为公开透明程度的一
个重要指标,它可以反映出纳税人是否愿意主动披露纳税信息,并积极参
与税收合规活动。
使用纳税评估通用指标进行评估时,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数据分析法。
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比对,得
出纳税人的纳税水平、合规程度、税负水平和税收透明度等指标。
2.实地调查法。
通过对纳税人的实地调查,了解其纳税情况、纳税行
为和相关税收信息,得出纳税人的纳税评估指标。
3.问卷调查法。
通过向纳税人发放问卷调查,了解其对税收政策、纳
税义务和税收合规的理解和态度,从而得出纳税人的纳税评估指标。
4.综合评估法。
综合采用以上几种方法,结合相关统计数据和评估指标,对纳税人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判断。
总之,纳税评估通用指标是一个用于评估纳税人纳税表现的指标体系,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总额、税收合规率、税负水平和税收透明度等指标进
行评估,可以客观地判断纳税人在税务方面的表现,并为相关税务部门提供参考,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政策。
《税收管理》第4章纳税评估

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 ×100%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 -
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 ×100% 如果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 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财
关联分析是指评估机构及人员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 性和钩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 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纳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的一种评估 方法。
(五)情况对照
情况对照是指评估机构及人员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 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积累的经验,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 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 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的一种评估方法。
(一)纳税评估的主体
纳税评估的实施主体是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 门及其税收管理员。基层税务机关是指直接面向纳 税人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 是指基层税务机关所属的税务分局、税务所或内设 的税源管理科(股)。此外,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 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 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对汇 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监管的当地 税务机关实施;对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投资和外国企 业所得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评估,由总机构所在 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三)约谈
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 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1.约谈的条件
税务约谈要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事先发出《税务 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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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荷塘区国税局纳税评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源管理,及时核实并纠正纳税人一般性涉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国税发〔2005〕40号)、《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评估工作总的目标是:建立以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和征管数据集中为基础,以信息化手段和现代管理技术为支撑,以征管责任区建设和税务稽查为保障,集中评估,分级落实,定期反馈的纳税评估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税收管理层次,实现税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在实践的基础上,运用统一的评估程序和应用软件,对所有企业实现全面评估,做到未经评估不得检查,进一步完善评估体系,全面提升税收监控能力,提高税收管理层次。
第四条纳税评估工作一般在国税机关内案头进行,确需实地调查核实的,可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核实。
实地调查核实指税务机关通过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等措施,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较为复杂的涉税疑点或问题做出定性、定量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工作方法。
第二章工作方法第五条纳税评估工作程序一般为:选定对象、评估分析、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四个环节。
第六条纳税评估对象的确定应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信用等级等情况,侧重选择重点税源、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达到或超过预警指标、长时间零申报、纳税信用等级较低、日常管理中发现涉税问题比较集中的纳税人,以及评估部门认为应作为评估对象的其他纳税人。
第七条评估分析可采取比较分析、比率分析、结构百分比分析、合理性分析、关联因素分析、批件校对分析以及关键物件测算、以进测销测算、单位产品耗能、单位产品成本测算和其他分析方法。
评估人员要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评估内容选择适当的评估指标和方法。
第八条评估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审核纳税人各项纳税申报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和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定、认定、审批事项的规定程序与时限履行了申报纳税义务,纳税规模、税收负担与行业税负预警指标有无明显差异;(二)审核纳税人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项目、数字填写是否完整,适用的税目、税率及各项数字计算是否准确,主表、附表及项目、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三)分析、比较纳税人纳税申报数与财务报表数之间的差异及原因,有关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四)分析、比较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与上期申报情况有无较大差异;(五)分析、比较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与日常掌握的情况有无较大差异;(六)根据财务会计报表、收入明细表和发票存根及收发货记录,审核分析纳税人应税收入是否完整和足额申报;(七)根据财务会计报表、成本费用资料,审核分析纳税人成本费用是否存在异常变化情况,成本费用与收入是否配比,成本费用率是否正常;(八)审核分析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调增、调减项目与纳税调整项目表是否相符,纳税调整项目表中纳税调减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九)审核分析纳税人与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情况是否正常,关联企业间的往来是否记录完整,关联企业间的定价是否符合独立企业间相互定价原则;(十)根据财务会计报表、利润分配资料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审核分析扣缴义务人平均工资性支出与同行业平均工资支出有无重大差异,扣缴义务人平均工资性支出与个人所得税扣缴水平是否相符,扣缴义务人利润分配与个人所得税扣缴是否相符,纳税人人工费用率与同行业相比是否有重大差异;(十一)根据财务会计报表,审核分析资本性支出与财产税间逻辑关系是否配比;(十二)审核分析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的税务登记,各种认定、核定信息,发票使用情况,税款查补等情况是否相符;(十三)根据外部提供的涉税信息,比对分析纳税申报是否相符:(十四)纳税评估部门认为应评析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纳税评估必须分析的指标有:(一)增值税:税负率及其变动情况、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存货量及其变动率;(二)企业所得税:所得税贡献率、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主营业务成本率;(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所得税贡献率、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主营业务成本率、关联采购和销售比例及其变动情况。
第十条经评估分析,对未发现问题的,或虽发现问题但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可直接进行评定处理。
对纳税异常存在疑点,根据现有资料不能判定事实,需要纳税人举证说明或调查核实的,纳税评估人员应进行约谈核实。
第十一条约谈核实的方法可视评估分析中发现问题或疑点的大小和复杂程度而定。
需纳税人口头解释说明的,一般约请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及其他可以提供相关情况的其他人员到场;需要纳税人书面解释说明的,纳税人除口头解释说明外,还应提供相关的举证资料。
第十二条纳税评估结论一般分为以下三类:(一)纳税正常符合性结论。
经评估分析有问题或疑点,但纳税人能提供相应证据说明和消除问题或疑点的;(二)纳税差异纠正性结论。
纳税人承认存在申报纳税或申报解缴税款差异事实,并能通过自查重新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等方式消除存在差异的;(三)纳税异常待查性结论。
纳税人无正当理由和证据说明和消除疑点或异常,又不愿自查纠正的;纳税人拒绝约谈核实的;经评估分析和调查核实,发现纳税人存在偷逃骗税行为,且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
第十三条纳税评估人员在评定处理时,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定性为正常符合性结论的,确定为正常纳税户归档;(二)定性为差异纠正性结论的,监督纳税人限期改正;待纳税人自行纠正后,将有关补正资料与评估结论一并归档;(三)定性为异常待查性结论的,应当移送稽查部门查处。
待稽查部门将案件查处情况反馈后,将稽查处理决定书复印件与评估结论一并归档。
第三章工作范围第十四条经纳税评估分析或税务函告、税务约谈,发现纳税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实施实地调查核实:(一)纳税人的解释说明和提供的有关资料无法排除其涉税疑点或问题,必须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才能做出定性、定量判断的;(二)纳税人不积极配合税务函告或税务约谈,拖延、推诿、不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使涉税疑点或问题无法核实的;(三)对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时,缺少评估分析资料,必须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才能核定其应税收入总额的真实性、准确性或是否已经达到起征点的;(四)对非行政审批事项、注销税务登记户的申报纳税事项进行评估时,需纳税人提供的涉税资料数量较多且情况较复杂的;(五)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评估事项实施抽样复评时,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需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以验证评估结果的;(六)其他必须到纳税人经营场所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等,才能对纳税人的涉税疑点或问题做出定性、定量判断的。
第十五条实地调查核实,一般情况下对同一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重复实施;对当年已被税务稽查部门立案稽查的,原则上不再实施。
第十六条对以下情形必须进行纳税评估,由税收管理员负责。
1、连续三个月申报异常(零、负申报,低税负申报)企业;2、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超过当月申报的全部进项税额50%以上企业;3、无进出口经营权而有海关完税凭证申报抵扣税款的企业;4、海关完税凭证申报抵扣税额占同期申报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50%以上的商贸企业;5、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暂认定一般纳税人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6、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缴申报)不符比对工作。
第十七条对以下情形必须进行纳税评估,由纳税评估组负责。
1、上年度全年申报异常(零、负申报,低税负申报)企业;2、未进行备案登记,而有减免税情形的企业;3、未进行备案登记,而有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抵扣的企业;4、其他情形应确定为重点评估的企业。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八条纳税评估对象选定后,纳税评估人员要在纳税评估管理平台内进行登记,下达纳税评估计划,实施评估分析。
第十九条根据纳税人的涉税疑点或问题,评估人员提出约谈或实地调查核实意见,填入《纳税评估工作报告》,报本科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条税务约谈应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将约谈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通知纳税人,需要纳税人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在通知书上注明。
第二十一条税务约谈过程中,评估人员应认真听取纳税人的陈述说明,认真审阅纳税人提供的举证资料,做好约谈记录并双方签字;采用举证资料书面说明的,纳税人应在书面材料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受税务约谈的,可以向纳税评估部门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延期进行。
第二十三条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
税务代理人代表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时,应向纳税评估部门提交纳税人签章的委托代理证明。
第二十四条对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了解情况的,评估人员必须经批准方可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第二十五条实施实地调查核实前,评估人员应认真分析《纳税评估工作报告》及税务函告、税务约谈的相关资料,明确实地调查核实的内容。
应重点围绕着所发现问题的疑点展开工作,收集证据,核实情况,认真做好调查记录,调查核实时,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第二十六条实施调查人员制作发出《纳税评估下户调查通知书》,明确实地调查核实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送达纳税人。
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时接受的,说明情况后可酌情延期。
第二十七条实地调查核实时,实施调查人员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填制《纳税评估下户调查报告》,实地调查核实后,实施调查人员根据核实结果能够对纳税人的涉税疑点或问题做出定性、定量判断的,转入评估结果处理环节,填制《纳税评估工作报告》,经本科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对无正当理由拒绝税务约谈,拒绝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拒绝调查核实的,或对疑点问题解释不清、提供不出证明资料的,纳税评估人员应如实在评估结论中反映并提出意见,经主管局长批准后,按程序移送日常税务检查或稽查局处理。
第四章评估管理第二十九条工作时限的规定:(一)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将评估单位名称登记进入纳税评估管理平台:1、指定评估单位名单的:上月31日前下达;2、自定评估单位名单的:每月10日前确定。
(二)评估名单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自定名单的,在15日内完成;指定名单的,在次月20日前完成。
(三)纳税评估管理平台内各环节的内容应根据评估开展的情况适时填制,不得待评估工作完毕后在同一个时间内进行补录。
第三十条纳税评估人员应逐户制作纳税评估工作报告。
纳税评估工作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纳税评估对象、纳税评估税种、纳税评估税款所属期间、相关指标分析情况、评估分析发现的疑点、纳税评估重点核实的问题、评估结果的认定和处理意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