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各种制度
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学校食物中毒是指当学校食堂或者其他食品提供单位供应的食物被污染或者存放不当,导致师生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的事件。
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应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报告制度,以确保师生的食品安全。
食物中毒的预防是关键,学校应制定严格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保证食品加工、烹饪、储存和配送过程的卫生安全。
为此,学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食品供应管理制度。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食品供应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供应单位进行审核和管理。
该部门应有监督检查的职能,监控食品质量和食品源头。
2.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学校食堂员工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熟悉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了解食品中毒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同时,学校还应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3.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应明确食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食堂负责人应对食品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并且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会议,听取员工的反馈和建议,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4. 强化食品采购检验。
学校应对食品供应单位进行严格的审核和验收,确保供应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同时,学校还应定期抽样检测已采购的食品,确保食品没有受到污染。
5. 加强食堂环境卫生管理。
学校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保持食堂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此外,食堂还应建立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制度,避免废弃物滋生细菌和致病因子。
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学校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安全。
以下是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的建议:1. 紧急通报。
学校应设立紧急通报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包括学校领导、卫生健康部门等。
通报应包括中毒人数、症状和可能的中毒原因。
2. 采取应急措施。
学校应迅速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对中毒人员的紧急救治、隔离可能的污染源、封存相关食品等。
3. 排查原因。
学校在报告食物中毒事件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工作,追溯食品的来源和供应链,并启动食品中毒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范文1.引言食物中毒是一种常见的公共卫生问题,对学校的师生健康和学习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
3.责任分工3.1 学校行政部门学校行政部门是学校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协调各部门的配合,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3.2 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学校食堂管理部门是学校食品安全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和供应的全过程管理。
食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确保食材安全、食品加工卫生、食品销售等环节的合规性,定期检查和评估食堂环境及设施设备的卫生情况,及时处理食品质量问题,并主动向上级报告。
3.3 师生及家长师生及家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参与者。
师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食用或传播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向食堂管理部门或相关责任人报告食品质量问题。
家长应关心学校食品安全状况,积极参与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反馈意见和建议。
4.食品采购与储存4.1 食品采购(1)建立健全食品供应商评估制度,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质量可控、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进行合作;(2)食品采购应按照品质、产地、有效期、包装和卫生许可等要求进行验收;(3)在食品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公开、透明的采购原则,不接受供应商的贿赂或回扣。
4.2 食品储存(1)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和整洁,避免与有毒物质接触;(2)储存区域内食品应按照不同类别和属性加以分类和标记,确保不同食品之间的相互干扰和交叉污染;(3)定期检查食品储存区域的环境卫生,避免霉变、变质食品的滋生和传播;(4)对于过期、变质或者质量存在问题的食品应及时标记、隔离和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三篇)

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目录:一、引言二、食物中毒的定义和常见症状三、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制度3.1 食品采购和检验3.2 食品加工和储存3.3 厨房卫生管理3.4 食品安全培训四、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4.1 食物中毒的报告流程4.2 食物中毒的分析与调查五、学校食物中毒预防与报告制度的效果评估六、结论参考文献一、引言食物中毒是指人体吃进或吸入有毒物质而引起的食物中毒症状,其中包括食物传染病、食物中毒性感染和食物中毒性中毒。
食物中毒在学校食堂中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将会给师生的健康带来威胁,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伤亡事故。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非常重要。
二、食物中毒的定义和常见症状食物中毒是指吞食有毒食物或食品中毒素导致人体中毒的疾病。
常见的食物中毒症状包括呕吐、腹泻、腹痛、发热、恶心、头痛、乏力等。
在学校食堂中,常见的食物中毒原因包括食品污染、食品加工不当、食品储存和保存不当以及食品供应链管理不到位等。
三、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制度为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应该建立一套有效的食物中毒预防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措施:3.1 食品采购和检验学校食堂在进行食品采购时,应该选择合格的食品供应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在采购食品时,可以要求食品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或检验报告,以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此外,学校还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食品进行抽检和检验,确保食品的质量合格。
3.2 食品加工和储存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和储存环境应该符合卫生标准,确保食品加工和储存的安全。
食品加工的过程中,应该遵循卫生操作规程,严格控制食品的加工温度和时间,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和变质。
食品储存时,应该按照食品的储存要求,确保食品的保质期和品质。
3.3 厨房卫生管理学校食堂的厨房卫生管理是防止食物中毒的重要环节。
食堂厨房应该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厨房的整洁和卫生。
厨房人员应该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和帽子,保持个人卫生。
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提供留样食物,以便检验。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1、初次报告。
学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在第一时间(事发后2小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可直接报告省教育厅值班室和体卫艺处。
2、进程报告。
在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处置中,学校应当每天将事件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部门。
3、结案报告。
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省教育厅。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制定适合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必要时组织学校师生按照学校制定的预案进行演练,以保证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制度一、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制度1、学生食物中毒的发现人依次应为:班级午餐当日管理人,班主任,及午餐后按序任课的教师。
2、一旦发现学生有中毒迹象,发现人应立即通知学校当日值日行政或校长本人,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群因效应发生,引起恐慌。
3、值日行政或校长在得知消息后,应迅速通知全校各年级各班、校医务室和伙食团已发现的情况,并迅速采取措施一面做恰当的应急处理,一面注意观察中毒的学生面积与中毒的程度,并作出相应的决策。
4、各班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在接到值日行政或校长的通知后,应一面注意观察中毒的学生范围与中毒的程度,并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群因效应发生,引起恐慌。
5、伙食团在接到值日行政或校长的通知后,应迅速回收已发出的食品,保护食品,以备检查。
6、校医在接到值日行政或校长的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分析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初步救护措施,减少伤害。
7、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必须在3小时之内报告重庆市渝中区基建保卫科。
二、学生食物中毒决策预设1、通过观察分析,确认中毒学生属个别情况,首先应并采取措施防止群因效应发生,引起恐慌,同时一边通知该生家长,一边责任班主任与校医迅速将该生送往最近处的正规医院治疗。
2、通过观察分析,确认中毒学生范围较大,首先应迅速通知120紧急救护;迅速通知110采取措施,实施紧急保卫,以免引发社会恐慌;并采取措施作中毒应急处理,减少伤害。
3、学校保卫人员要迅速控制校大门,严防别有用心者进一步扩大事态。
三、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注意脉搏、呼吸、血压、体温等变化;保障营养、水分供应,催吐,可刺激患者咽喉部催吐,并及时送至医院。
●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变质蔬菜中毒:中毒后应及时引吐,口服硫酸镁导泻,尽量排泄毒物;置中毒者于通风良好处,卧床休息,注意保暖,鼓励中毒者多饮水,有紫绀和呼吸困难者予以吸氧;严重者送医院。
◆毒蕈蘑菇中毒:催吐、洗胃或服用活性炭或浓茶水。
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与安全,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食品进货、存储、加工、供应等环节的管理。
三、责任主体1. 学校食品供应商:负责食品质量的合格检测和食品贮存条件的管理。
2. 学校食堂(或外包食品供应商):负责食品加工、供应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
3. 学校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中毒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
4. 学生家长:负责监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四、预防措施1. 食品供应商:(1)严格选择供货商,建立食品供应商名录,录入供应商的资质、卫生条件等信息。
(2)对进货食品进行抽样检测,保证食品质量合格。
(3)定期检查供应商的食品贮存条件和卫生管理情况。
(4)建立食品追溯制度,确保可以及时追溯到食品的来源。
2. 学校食堂(或外包食品供应商):(1)建立食品原料的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日期、供货商、数量等信息。
(2)建立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无污染。
(3)加强食品卫生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定期检查食堂的设施、设备和卫生情况,确保符合卫生标准。
3. 学校管理部门:(1)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成员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
(3)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4)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5)建立食品中毒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事件得到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
4. 学生家长:(1)督促学生在食用学校食品前先了解食品情况,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
(2)参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监督食品安全。
五、食品中毒事件报告和处理流程1. 报告渠道学校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现和报告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1)学生家长向班主任或学校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学校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学校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一、引言食物中毒是一种常见的卫生事件,特别是在学校食堂和宿舍中,由于学生较为密集,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频率较高。
为了确保学生的食品安全,学校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的食物采购管理制度食物采购是保证学生食品安全的第一步。
学校应制定严格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期检查食品供应商的资质,确保供应商具有食品生产或销售资质;2. 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合同,明确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3. 采用合法合规的渠道购买食品,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4. 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确保所采购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5. 定期抽检所采购的食品,确保其质量符合标准。
三、强化食品储存管理食品储存管理是防止食物中毒的关键环节,学校应建立严格的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与监督。
1. 制定储存标准,规范不同食品的存放要求;2. 建立合理的食品储存区域,保持干净整洁;3. 使用专用容器和包装,防止食品交叉污染;4. 定期检查食品存储条件,及时处理过期或变质食品;5. 设定食品存储记录,确保食品储存记录真实准确。
四、加强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食品加工是防止食物中毒的关键步骤,学校应加强对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的培训与监督。
1. 培训食品加工操作人员,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制定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确保操作规范;3. 定期进行食品加工操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 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保障食品加工的安全与卫生;5. 对食物加工区域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五、加强食品销售监管食品销售是学校食堂和宿舍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学校应加强对食品销售的监管。
1. 建立健全的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销售行为;2. 加强对食品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3. 配备食品销售专用器具,避免食品交叉污染;4. 对食品销售区域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5. 定期抽检食品销售环节,确保食品安全。
学校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5篇)

学校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____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____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本规定中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第五条本规定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一)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____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____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____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第六条行政责任追究按照现行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分别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实施。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第八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二)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
(三)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四)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五)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六)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七)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八)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九)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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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桃源县佘家坪乡中学一、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
三、学校食堂、食品商店的场地、设备与环境,食品的采购、贮存与加工,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或放心店的标准要求,并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四、学校应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预防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实行承包经营时,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
食堂、食品商店如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情形,学校有权中止承包合同。
六、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照片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七、食堂、食品商店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
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
食品商店营业期间,至少有一名销售人员在位看守,学校食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八、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九、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得要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应立即责令其整改:1、学校食堂、食品商店的场所、设备与环境卫生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2、没有实行定点采购,或未按有关规定索证、索票。
3、出售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
4、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制售冷荤凉菜,食品商店出售自制食品。
5、食堂和食品商店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6、学校食堂未实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
7、食堂剩余食品没按规定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十二、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应责令停业整顿或终止承包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1、违反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对整改意见置之不理,屡次整改不到位的。
2、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十三、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制度为加强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保证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工作的质量,使学校食堂的建设达到卫生要求,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促进平安青田建设,根据《食品卫生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县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在新建、改建、扩建食堂项目时必须严格按照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设计,并向所管辖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达不到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设计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由卫生监督部门参加,达到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要求的发放给食堂卫生许可证。
学校未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擅自建设而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学校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2、设计图纸(根据建设项目选址、初设、施工的不同阶段分别提供项目方案、地形图、初设、施工的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工艺流程图等);3、食品卫生专篇;4、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5、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材料。
三、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规定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按以下规定开展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工作:(一)选址审核:1、依据平面图、地形图、风向图和建设项目性质、用途,对项目毗邻的有毒有害场所、卫生防护带,进行选址审核;2、根据需要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勘查;3、制作现场审核记录。
(二)资料审核:1、审查提供的图纸、资料、预评价报告的合法性、有效性,包括图纸设计单位、资料出具单位、预评价单位的签章、资质等;2、依据卫生规范、标准、审查食品卫生专篇中关于设备、工艺、布局、卫生设施(包括厕所、浴室)等;3、审查生活区和食品加工经营区的分割情况,以及废弃物处理排放措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三)审核意见:1、对疑难项目可征询专家意见,作为提出审核意见的参考;2、卫生行政部门在出具受理通知书后20日内完成资料和现场审核工作,提出书面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意见:A、符合卫生要求的,通过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初设、施工卫生审查;B、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并说明理由。
(四)竣工验收审核:1、申请1.1 申请材料A、填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或递交相关申请报告;B、施工阶段书面的卫生审核意见;C、有资格的卫生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D、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受理审查和程序(同选址和设计的受理审查和程序)3. 审核3.1 资料审核A、审核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包括资料出具单位的资质和材料的形式、内容);B、必要时对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和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和抽测。
3.2 现场审核A、在现场勘察建设单位是否按图施工;B、检查施工阶段卫生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C、制作竣工验收现场审核勘验记录。
4、审核意见(1)书面提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2)参加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如实签署意见。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措施一、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
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尤其是目前尚使用自备水的农村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使用城乡统一的自来水。
对于目前不具备条件而只能使用自备水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用自备水的学校必须保证开水的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自备生水。
二、认真做好农村学校的改水工作。
自备水水质的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自备水水源的选择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县教育列出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对农村学校自备水设施进行改造。
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自备水水源尽可能选择深层地下水,凡选择地面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必须保证在水源周围30米以内无生活性或工业性污染源;加强水源卫生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井水加盖封闭,并及时清洗淤泥;对于经卫生部门监测不合格的自备水,必须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
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满足供水需求的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自备水管网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台风或暴风雨过后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四、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卫生部门要定期开展对学校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对水质监测不合格的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的学校安全责任书,必须有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内容。
五、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
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每年要对农村学校自备水水源、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一、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三、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四、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
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
五、冷菜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中小学校的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
六、学校食堂要将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名单,报学校总务处备案,同类食品的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原则上为1-2家,蔬菜等食品的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可适当放宽。
定点采购单位(摊位)调整时,须及时报学校总务备案。
七、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
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学校食品卫生定期检查制度一、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
三、学校必须实行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食品商店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备菜卫生等。
四、学校食堂、食品商店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
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
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业整顿或中止承包合同。
对发现的严重食品卫生隐患问题,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五、学校自备饮用水,开学前和学期中各送检一次,由卫生部门负责检测。
学校不送检由学校负相关责任,卫生部门不予检测,由卫生部门负相关责任。
检测不合格的自备水要立即整改,未达到饮用标准不得供师生饮用。
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开水或其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六、学生自备菜实行定期与平时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自备菜的学生进行造册登记,实行专项管理。
平时检查由班级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相互检查,相互监督,劝阻同学不要食用腐败变质的食物。
定期检查由学校总务处负责,每周三对学生自备菜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