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安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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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舟山市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城市,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到这里工作和生活,特别制定了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该细则旨在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促进人才的集聚和发展,推动舟山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二、人才安居工程的目标1. 提供高品质的住房:通过建设高品质的住房项目,为人才提供舒适、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

2. 提供优惠政策:为人才提供购房、租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降低人才的居住成本。

3. 提供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的社区配套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商业等,提高人才的生活质量。

4. 促进人才集聚:通过人才安居工程,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到舟山市,为舟山市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适用范围人才安居工程适用于在舟山市工作和生活的各类人才,包括企业高管、技术人才、创业者、高学历人才等。

四、申请条件1. 符合人才认定标准:申请人需符合舟山市人才认定标准,包括学历、工作经验、技能等方面的要求。

2. 在舟山市工作和生活:申请人需在舟山市有稳定的工作和生活,且已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3. 无房或无住房财产:申请人需无自有住房或住房财产,且家庭名下无其他住房。

五、申请流程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提交至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办公室。

2. 审核和认定: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办公室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人才认定证书。

3. 选房和签约:获得人才认定证书的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的房源中选择适合自己的住房,与房屋开发商签订购房或租房合同。

4. 购房或租房补贴:申请人购房或租房后,可根据相关政策获得相应的购房或租房补贴。

六、政策支持和优惠措施1. 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人才购房可享受一定金额的购房补贴,具体金额根据购房面积和房价确定。

2. 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人才租房可享受一定金额的租房补贴,具体金额根据租房面积和租金确定。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人才的创新创业和发展,提高城市竞争力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包括政策背景、申请条件、住房保障、配套服务和评估机制。

一、政策背景:1.1 经济发展需要人才支持:舟山市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发展区域,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来支持其经济发展。

1.2 人才流失问题亟待解决:过去,由于缺乏人才吸引政策,舟山市的人才流失问题比较严重,亟待解决。

1.3 人才安居工程的意义: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将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城市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二、申请条件:2.1 人才类型:人才安居工程适用于各类人才,包括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等。

2.2 居住年限:申请人才需在舟山市连续居住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根据人才类型和级别而定。

2.3 人才认定:申请人才需要通过舟山市人才认定机构的评审,符合相关条件方可享受人才安居工程政策。

三、住房保障:3.1 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人才类型和级别而定,可用于租房或购房。

3.2 住房优先: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公共租赁住房或人才公寓方面享有优先权,提高了他们的住房保障。

3.3 住房贷款优惠: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购房方面可享受贷款优惠政策,包括贷款利率优惠、首付款减免等。

四、配套服务:4.1 子女教育:符合条件的人才的子女可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包括入学优惠、教育补贴等。

4.2 就业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获得就业创业支持,包括就业推荐、创业培训等。

4.3 社会保障: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完善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五、评估机制:5.1 定期评估:对享受人才安居工程政策的人才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将影响其继续享受政策的资格。

5.2 奖惩机制:对评估结果优秀的人才给予奖励,如继续享受政策、提供更多的配套支持等;对评估结果不达标的人才给予相应的惩罚,如减少住房补贴、取消优先权等。

人才安居工程年度工作计划

人才安居工程年度工作计划

人才安居工程年度工作计划一、项目概述人才安居工程旨在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提高人才吸引力和留存率,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今年的工作计划将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扩大住房供给,提高住房质量,优化住房保障政策,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水平。

二、住房供给扩大1. 增加土地供应:与土地部门合作,增加人才住房用地供应,特别是在人才集聚区域。

2. 加大房源调控力度:加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协调安排一定比例的房源用于人才安居工程,提供可负担的住房。

3. 促进租赁市场发展:加强与房地产投资机构合作,鼓励开发更多适宜人才的租赁住房。

4. 推动公租房建设: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加快推进公租房建设,优先满足人才住房需求。

三、住房质量提高1. 加强建设管理:加大对人才住房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建设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 提高住房设计水平:组织专家评议,吸收先进的住房设计理念,提高人才住房的品质和舒适度。

3. 加强维修保养:制定定期维护计划,加强对人才住房的维修保养,保持房屋的良好状态。

四、住房保障政策优化1. 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根据人才的收入情况和年限要求,适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补贴力度。

2. 支持优惠贷款:与银行和金融机构合作,推出针对人才的优惠贷款政策,降低购房门槛和负担。

3. 完善住房补贴政策:根据不同人才群体的需求,制定不同的住房补贴政策,确保人才能够负担得起适宜的住房。

五、配套设施完善1. 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加大对人才集聚区域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改善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

2. 增加休闲娱乐设施:与相关企业合作,增加人才住房周边的娱乐设施,提高人才居住的舒适度。

3. 丰富商业服务配套:与商业机构合作,推动商业服务设施的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生活服务。

六、服务水平提升1. 加强售后服务:建立售后服务机制,及时解决人才住房相关问题。

2. 组织交流活动:定期组织人才住房业主的交流活动,增加居民彼此之间的交流和社交。

3. 提供培训和咨询:为人才住房业主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提升他们的居住体验和品质。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舟山市作为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近年来人口不断增长,人才引进和留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解决人才住房问题,舟山市政府决定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为优秀人才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人才安居工程,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舟山工作和生活。

2.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人才的不同需求,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

三、适用范围人才安居工程适用于在舟山市工作和生活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包括本地人才和引进人才。

四、申请条件1. 本地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人才安居工程:a. 在舟山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人才;b. 在舟山市有合法稳定经营并缴纳税款满一年的人才;c. 在舟山市有合法稳定就读高等学校并完成学业的毕业生。

2. 引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人才安居工程:a. 被舟山市政府认定为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b. 被舟山市重点企事业单位聘用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人才。

五、住房选择人才安居工程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包括公租房、人才公寓、人才购房补贴等。

1. 公租房: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才,租金低廉,租期灵活,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户型和面积。

2. 人才公寓: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中等收入人才,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和完善的配套设施,租金适中。

3. 人才购房补贴:适用于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才,购房补贴金额根据人才的不同情况和购房城区进行综合评估确定。

六、申请流程1. 申请人才安居工程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

2. 提交申请后,经过初审和面试等环节,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进入入选名单。

3. 入选名单将在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官方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反馈。

4. 入选名单公示结束后,经过最终审核和审批,确定最终的受益人名单。

七、管理和监督1.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对人才安居工程的管理和监督。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舟山市作为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人口逐渐增加。

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舟山市发展,提高人才的归属感和幸福感,舟山市政府决定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该工程旨在为优秀人才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和良好的生活条件,以吸引更多的人才留在舟山市,促进经济发展。

二、实施目标1. 提供优质住房:通过人才安居工程,舟山市将为人才提供高品质、低价格的住房,满足人才的居住需求。

2. 完善配套设施:为人才提供完善的社区配套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提高人才的生活品质。

3. 优化服务保障: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入住指导、教育培训、医疗保健等,提高人才的生活便利度。

4. 加强人才引进:通过人才安居工程,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到舟山市,为舟山市的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三、实施内容1. 住房供应(1)建设人才公寓:舟山市将投资兴建一批人才公寓,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人才居住。

人才公寓将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生活设施。

(2)优先分配住房:舟山市将通过政策,优先将住房分配给人才,确保人才能够顺利入住。

(3)租赁补贴政策:对于租住人才公寓的人才,舟山市将提供租赁补贴,降低人才的居住成本。

2. 配套设施建设(1)学校建设:舟山市将加大对学校建设的投入,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给人才子女,吸引人才落户。

(2)医疗保健:舟山市将建设更多的医疗机构,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人才的健康需求。

(3)商业中心建设:舟山市将建设更多的商业中心,提供便捷的购物和娱乐场所,提高人才的生活品质。

3. 服务保障(1)入住指导:舟山市将为人才提供入住指导服务,包括办理入住手续、了解社区情况等,确保人才顺利入住。

(2)教育培训:舟山市将组织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提供学习机会和职业发展支持,帮助人才提升能力。

(3)医疗保健:舟山市将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健康体检、医疗咨询等,保障人才的身体健康。

四、实施措施1. 完善政策支持:舟山市将制定相关政策,支持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包括住房补贴、租赁补贴、入住指导等。

人才安居工程年度工作计划

人才安居工程年度工作计划

人才安居工程年度工作计划一、项目背景人才安居工程是指为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提供符合其需求和期望的住房和生活服务的一项工程。

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他们的出现和留存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而住房问题一直是高层次人才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如何解决人才的住房问题,以创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生活条件,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因此,开展人才安居工程,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优质的住房和生活服务,创造更宜居的环境,不仅有利于激发人才的潜能,更有利于吸引和留住更多的高层次人才,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年度工作目标1. 继续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加大力度提供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

2. 不断完善人才安居政策,设立更多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

3. 积极发展人才社区,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全面的生活服务和支持。

4. 加强人才安居工程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才对工程的认知和满意度。

三、具体工作计划1. 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1)完善房屋建设政策,促进优质房源的供给。

(2)开展人才住房需求调查,及时调整建设规划,满足人才的住房需求。

(3)优先解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问题,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2. 完善人才政策(1)设计更具吸引力的人才住房政策,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

(2)开展人才居住证政策研究,确保高层次人才的住房利益。

(3)建立人才住房保障机制,确保高层次人才享受到更高品质的住房。

3. 发展人才社区(1)建设人才社区,提供集体配套服务,如健身房、图书馆、会议室等。

(2)推进社区学校、医院建设,确保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教育和医疗需求。

(3)举办人才社区文化活动,构建人才社区文化氛围,增强人才凝聚力。

4. 加强宣传力度(1)开展人才安居政策的宣传推介,提高高层次人才对政策的认知和满意度。

(2)邀请媒体进行深度报道,展示人才安居工程的成果和效果。

(3)定期举办人才安居政策解读会,了解人才的实际需求和意见建议。

四、具体落实方案1. 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1)完善房屋建设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住房建设规划,增加人才住房供给,提高建筑质量。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人才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环境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介绍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

一、政策依据1.1 人才安居工程的背景和意义1.2 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支持1.3 人才安居工程的目标和原则二、适用范围和申请条件2.1 适用范围的界定2.2 申请条件的规定2.3 人才分类和对应的政策支持三、住房保障和补贴政策3.1 住房保障政策的具体内容3.2 住房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3.3 住房租赁和购买的优惠措施四、服务保障和配套设施4.1 人才服务中心的建设4.2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4.3 教育、医疗和交通等方面的支持措施正文内容:一、政策依据1.1 人才安居工程的背景和意义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是为了解决人才引进和人才留住的问题,提高人才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环境。

这对于舟山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1.2 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支持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得到了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

国家政策鼓励各地区在人才引进和人才留住方面采取积极措施,而舟山市也制定了相关政策,为人才安居工程提供了法律依据。

1.3 人才安居工程的目标和原则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的目标是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包括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等。

在实施过程中,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政策的透明和公正性。

二、适用范围和申请条件2.1 适用范围的界定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适用于在舟山市就业和居住的各类人才,包括本地人才和外地引进的人才。

不同的人才分类将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2.2 申请条件的规定人才安居工程的申请条件包括学历、工作经验、技能水平和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的条件将根据不同的人才分类和政策支持进行规定。

2.3 人才分类和对应的政策支持舟山市将人才分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等不同类别,并为每个类别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包括住房保障、补贴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政策。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舟山市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是中国重要的沿海城市之一。

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城市的人才竞争力,舟山市政府决定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

二、人才安居工程的目标1. 吸引高层次人才:通过提供优质的住房条件和配套设施,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到舟山市工作和生活。

2. 留住人才:为在舟山市工作的人才提供良好的住房环境,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留存意愿。

3. 提高人才竞争力:通过人才安居工程,提供高品质的住房和生活条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到舟山市,提升城市的人才竞争力。

三、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1. 人才认定标准(1) 高层次人才:包括享受国家、省、市级各类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相关领域有突出成就和贡献的人才。

(2) 优秀人才:包括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以及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职称或技能的人才。

(3) 创新创业人才:包括具备创新能力和创业经验的人才,以及在相关领域有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的人才。

2. 住房保障政策(1) 房源供应:舟山市政府将划拨一定比例的住房资源用于人才安居工程,确保人才能够获得合适的住房。

(2) 优惠购房:人才安居工程的受益人可以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房补贴、优先选房权等。

(3) 租房补贴:对于暂时无法购房的人才,舟山市政府将提供租房补贴,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3. 配套设施建设(1) 教育配套:舟山市将加大对人才子女教育的投入,建设更多优质学校和教育资源,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2) 医疗配套:舟山市将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人才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

(3) 文化娱乐配套:舟山市将加大文化娱乐设施的建设力度,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活动和娱乐场所,满足人才的生活需求。

四、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程序1. 人才认定:人才需要按照舟山市的人才认定标准进行申请和审核,经过评审合格后方可享受人才安居工程的相关政策。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舟山市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城市,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舟山发展,提高城市的人才竞争力,制定了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该细则旨在为优秀人才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和相关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的人才留在舟山市,促进舟山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人才安居工程的目标1. 提供优质住房:通过建设人才公寓、人才楼盘等形式,为人才提供高品质、合理价格的住房。

2. 提供优惠政策:为人才提供购房补贴、住房贷款优惠等政策,降低人才购房的经济压力。

3. 提供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的教育、医疗、交通等配套设施,提高人才的生活品质。

4. 提供创业支持:为人才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资金等支持,鼓励人才在舟山市创业发展。

三、人才安居工程的具体措施1. 建设人才公寓:舟山市将投资建设一批人才公寓,提供给在舟山市工作的优秀人才居住。

人才公寓将按照一定的标准建设,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和便利设施,同时提供合理的租金价格。

2. 扩大人才楼盘建设规模:舟山市将加大对人才楼盘的建设力度,推出更多的优质楼盘供人才选择。

人才楼盘将按照一定的标准建设,提供高品质的住房,并享受相关购房优惠政策。

3. 购房补贴政策:对于在舟山市工作并购房的人才,舟山市将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的标准将根据人才的工作年限和购房金额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保补贴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4. 住房贷款优惠政策:舟山市将与银行合作,为人才提供低利率的住房贷款,降低人才购房的经济压力。

同时,舟山市还将推出一些灵活的还款方式,让人才更加便利地购房。

5. 教育、医疗、交通等配套设施建设:舟山市将加大对教育、医疗、交通等配套设施的投资力度,提高这些设施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人才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便利。

6. 创业支持政策:舟山市将建立健全创业支持体系,为人才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资金等支持。

同时,舟山市还将推出一些创业优惠政策,降低创业成本,鼓励人才在舟山市创业发展。

四、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机制1. 设立专门机构:舟山市将设立人才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人才安居工程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等工作。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舟山市作为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人才引进和留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舟山市发展,提高人才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舟山市政府制定了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人才安居工程,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到舟山市,提高人才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2.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注重人才的需求和个性化服务。

三、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在舟山市就业、创业或居住的各类人才,包括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紧缺人才等。

四、人才安居政策1. 住房保障:舟山市将提供一定数量的人才公寓和人才公寓配套住房,供人才租住或购买。

人才公寓的面积和配套设施将根据人才的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2. 住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舟山市将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用于租房或购房。

住房补贴的标准将根据人才的层次和需求进行确定。

3. 优先购房权: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购房时,将享有优先购房权,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购买房源。

4. 教育资源: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舟山市将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包括优先入学、免费教育等。

5. 就业创业支持:对创业人才,舟山市将提供一系列的创业支持政策,包括财政扶持、场地支持、创业培训等。

6. 其他优惠政策:舟山市将根据人才的需求和特点,制定其他相应的优惠政策,以满足人才的各类需求。

五、申请流程1. 申请资格:申请人需符合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2. 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

3. 申请途径:申请人可通过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官方网站或相关部门办公室进行申请。

4. 申请审批: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和复审。

5. 申请结果:经过审批后,申请人将收到申请结果通知,并根据通知进行后续操作。

六、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舟山市将建立人才安居工程的监督机制,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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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
深发〔2010〕5号
(2010年5月1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人才“宜聚”城市,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深圳实际,现就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才是推动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问题事关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事关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建设,事关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进程的推进。

纵观深圳经济特区30年的发展历程,筑巢引凤、广纳人才,是深圳快速崛起、创造奇迹的宝贵经验。

在新的发展时期,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培育各级各类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是深圳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当前,我市人才工作正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特别是居住成本高企对人才吸引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日益凸显。

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努力解决人才住房的后顾之忧,对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扎根深圳、创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解决人才安居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把人才列为住房保障的重点对象,着力解决人才安居问题,全面缓解人才住房困难,不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切实做到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快实施、务求实效。

二、明确人才安居工程的保障对象、标准和方式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要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解决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科技含量高、纳税额度大、对城市转型发展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各类重点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以及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的人才安居问题。

人才安居工程的保障对象、标准及方式如下:
(一)杰出人才。

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杰出人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世界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内外公认重大奖项第一成果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凡在深圳没有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的,可凭引进(工作)合同,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深圳工作居住满10年,产权赠予个人;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深圳工作居住满5年,产权赠予个人。

(二)领军人才。

已认定为深圳国家级的领军人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重点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以及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凡在深圳没有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的,可按照150平方米的住房标准,凭引进(工作)合同,免租入住3年;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可按照150平方米购房总价的50%额度提供购房补贴(以全市市场商品房平均价格计算,补贴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40%和10%)。

在深圳工作居住满10年,所购商品房产权可以转让。

已认定为深圳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的,按照《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高级人才。

我市急需紧缺、副高级职称以上及相当层次的骨干人才,凡新引进且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正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凭引进(工作)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的标准是:正高级为2000元/月,副高级为1500元
/月。

连续享受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中初级人才。

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其中博士在35周岁以下,硕士在30周岁以下,学士在25周岁以下,凡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凭所签订的工作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的标准是:博士为1000元/月,硕士为500元/月,学士为200元/月。

连续享受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有关配套措施。

在深圳工作居住满3年的高、中初级人才,凭本市户籍并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房。

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购买安居型商品房。

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提高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增强人才住房保障能力。

三、加大人才安居住房建设和有效供给力度
认真执行《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有关人才住房的规定,努力完善土地供应、资金保障、规划建设等配套措施。

在现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基础上,推出面向人才和户籍中低收入家庭的安居型商品房。

从2010年开始,启动安居型商品房建设,每年对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筹,总量上配建不低于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

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选择部分住宅用地采取“竞地价、限房价”或“定地价、竞房价”的方式公开出让,吸引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投资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安居型商品房用作人才安居住房的比例不低于60%,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十一五”期间安排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人才安排的比例不低于60%;“十二五”期间安排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人才安排的比例不低于80%。

多渠道满足人才安居住房建设的用地需求,在住房保障发展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计划中落实人才安居工程项目用地,积极通过政府提供土地、企业自有用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用地和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用地等多种方式加以保障。

要多管齐下,采取政府投资建设、政府收购回购、没收征收违法建筑、企业代建、企业通过市场竞得开发权后自行建设、企业配套建设等多种举措,筹集人才安居住房房源。

市、区两级政府在年度投资计划和住房专项资金安排中对人才安居工程予以重点倾斜。

市、区财政对人才安居工程的资金支出,要在第四轮财政体制中加以明确;实施第四轮财政体制之前,由市级财政对区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四、加快解决各类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安居问题
对于已建成的各类产业园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通过资源整合、城市更新、旧城改造、罚没回购、购买租赁等多种方式,在各类产业园区周围配套一定数量的人才安居住房。

对于正在规划和建设的各类产业园区,市、区两级要同步规划人才安居住房,推动形成产业集聚、人才荟萃、生活便利、功能完善的城市化区域。

对于重点企事业单位,已出让或划拨人才安居住房建设用地的,市、区两级要加大支持力度;没有专项建设用地的,要根据产业发展、人才集聚、城市化进程等实际情况,采取配售、出租等方式提供人才安居住房,定向分配给企事业单位,用于解决本单位的人才安居问题。

五、建立健全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机制
建立人才安居工程市、区两级领导机制,健全工作机构,合理确定编制,充实工作力量,完善业务功能,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为人才安居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按照“统筹兼顾、条块结合、分工明确、就近配套”的原则,建立人才安居工程目标责任制。

原则上,市级负责解决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及市属事业单位、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安居问题;其他人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
各区负责解决。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安居住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安居住房建设项目年度用地保障计划;市财政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安居工程资金安排计划;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牵头制定人才认定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人才进行具体认定;市住房建设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安居住房规划、建设、申请、审核、分配、管理及货币补贴等具体办法,并会同各区政府具体实施。

建立健全人才安居工程考核评价机制,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加强对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人才安居工程的责任考核。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网上申报、受理、查询、投诉、举报、监督信息系统平台,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使人才安居工程成为公开、透明、廉洁、规范的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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