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政策解读租赁行业政策调整营改增税收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一、 营改增总体情况介绍
• • • • • 1、增值税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 主辅材料等厂 收入型增值税 主辅材料等厂 固定资产折旧 消费型增值税 主辅材料等厂 固定资产 营业税的存在问题:重复纳税+链条断裂+ 税负很重
• 2、营改增进程 • 2012年1月1日:上海 • 2012年9-12月:北京、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 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 省、广东省(含深圳市)(1+6个行业) • 2013年8月1日:全国,1+7个行业 • 2014年1月1日:铁路+邮政业 • 2014年6月1日:电信业 • 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
应税行为
范围 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基础业务)、建 筑 11% 11% 0
服务
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电信服务(增值业 务) 其中:有形动产租赁
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 无形资产 权益性无形资产 其中:转让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 建筑物、构筑物 跨境应税 征收率3%
• (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 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 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 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 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 供游览场所。 • (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 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 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 (1)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 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 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 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 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 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 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 资租赁。 •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 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 融资性售后回租不按照本税目缴纳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化解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化解随着我国生活服务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快速普及,各类生活服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
这些平台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对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也提出了相应的挑战。
本文将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化解两个方面介绍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的问题。
首先,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对会计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一种税制改革方式。
生活服务业主要涉及餐饮、旅游、酒店、美容美发等多个领域,这些行业的特点是经营规模小、经营模式多样、复杂性较高。
因此,生活服务业的会计处理需要对不同业务进行分类,准确计算和申报增值税。
同时,还需要对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进行核对,确保增值税的计算准确无误。
这对于生活服务业的企业会计人员来说,需要具备熟练的会计操作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
其次,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涉及的涉税风险也相应增加。
生活服务业的企业经营范围广,涉及到各个环节,因此在税收风险方面也存在较高的风险。
首先,生活服务业的增值税发票需要按要求进行开具和保存,否则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发票,可能会导致企业无法抵扣的税额增加。
其次,在税务检查环节,生活服务业的企业需要提交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证明企业的增值税申报和缴纳的真实性。
如果企业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和凭证,将面临税务机关的罚款和处罚。
此外,生活服务业的企业还需要关注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以避免产生过多的税负。
为了化解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的涉税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首先,企业应加强内部会计管理,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其次,企业应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再次,企业可以委托专业的会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和涉税咨询,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为企业提供相关的税务筹划和风险防控的建议。
营改增讲解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营改增讲解生活服务篇——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一、纳税人自 2016年5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注释:纳税人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二、纳税人分类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注释: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也能够申请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但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税率和征收率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为11%;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照5%征收率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征收率为5%。
注释:一般纳税人出租4月30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按照11%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出租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四、计税方法(一)基本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例:某一般纳税人将其2016年5月4日取得的写字楼对外出租,7月取得房租111万元(含税),购进消防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0万元,税额为1.7万元。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的政策要点

生活服务业是与老百姓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的行业,也是这次营改增当中户数最多的行业。作为新增试点纳税人,刚刚上手的你是不是有些不得要领?觉得政策太多太琐碎而理不出头绪?
别急!一张表,涵盖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的基本要点,简单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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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格类型
服务项目
发票开具
申报
普通发票
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
文化体育
一般计税
自开
自开
全额申报,6%税率,含税价÷(1+6%)
简易计税
全额申报,3%征收率,含税价÷(1+3%)
旅游
差额扣除
自开
自开
(差额扣除部分不得开具)
差额申报,6%税率,差额后的余额÷(1+6%)
未选择差额扣除
自开
自开
全额申报,6%税率,含税价÷(1+6%)
教育医疗、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其他生活服务
自开
自开
全额申报,6%税率,含税价÷(1+6%)
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旅游
差额扣除
自开
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差额扣除部分不得代开)
差额申报,3%征收率,差额后的余额÷(1+3%)
未选择差额扣除
自开
主管国税机关代开
全额申报,3%征收率,含税价÷(1+3%)
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其他生活服务
自开
主管国税机关代开
全额申报,3%征收率,含税价÷(1+3%)
自然人
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其他生活服务
代开
—
全额申报,3%征收率,含税价÷(1+3%)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注意区分可抵扣项目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注意区分可抵扣项目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自2016年5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相比较前三个行业,生活服务业相对简单,但数量众多,且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也需要购买生活服务。
需要提醒的是,营改增后,生活服务业中,有的服务可以抵扣,有的服务不能抵扣。
即使是可以抵扣的服务中,也不是有票就能够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其他未列明的生活服务可以抵扣,因此,很多企业就认为,只要有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
这是不对的,必须要区分具体情况。
住宿服务是生活服务业的一部分,可以抵扣,如员工出差、会议等发生的住宿支出可以抵扣。
但是有的企业为总部派来的高管长期租住酒店,是否可以抵扣?笔者认为不能抵扣,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为高管租住酒店属于个人消费,不能抵扣。
旅游服务也是生活服务业的一部分,可以抵扣。
那么,很多企业会定期组织职工出外旅游,是否可以抵扣呢?笔者认为不能抵扣,因为职工旅游属于集体福利,按照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能抵扣。
还有一些服务能抵扣的项目与不能抵扣的项目混在一起。
比如,企业组织员工外出培训期间旅游,由培训机构找旅行社,最后向企业一并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要点及税收风险防范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要点及税收风险防范在我国的税收体制改革中,营改增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对于生活服务业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生活服务业涵盖了众多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如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
了解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的政策要点,并做好税收风险防范,对于相关企业和从业者来说至关重要。
一、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要点1、税率和征收率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适用 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的征收率。
这一税率和征收率的设定,旨在平衡税收负担,促进生活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2、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通常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
而小规模纳税人则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在确定销售额时,需要注意一些特殊规定,比如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4、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对于生活服务业企业来说,常见的进项税额包括购进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所支付的增值税。
但需要注意的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支持生活服务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此外,对于一些特定的生活服务项目,如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等,也可能享受税收优惠。
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风险防范1、发票管理风险发票是增值税管理的重要凭证,生活服务业企业在营改增后,必须加强发票管理。
要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规定开具和使用发票。
增值税的生活服务业税收政策

增值税的生活服务业税收政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服务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而对于这个行业来说,税收政策是影响其发展和运营的关键因素之一。
本文将就增值税的生活服务业税收政策进行探讨,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个有关税收的重要议题。
一、增值税的基本概念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增值税的基本概念。
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计征的间接税,是国家对商品和劳务征收的一种税,适用于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商品、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是我国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税收征收与调节经济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生活服务业的范围生活服务业是指以提供服务为主要目标,直接面向个人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包括餐饮业、旅游业、酒店业、娱乐业、美容美发业、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等。
这些行业的发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充分发挥了服务业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
三、生活服务业税收政策的调整与影响随着我国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生活服务业的税收政策也在不断调整中。
近年来,我国通过降低增值税税率、实施差别化税收政策等措施,积极推动生活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这些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1. 增值税税率下调为促进消费升级和经济发展,我国相继对生活服务业的增值税税率进行了下调。
例如,在餐饮服务业方面,从2018年起,餐饮业的增值税税率由之前的11%下调到了6%。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优惠的消费环境。
2. 差别化税收政策的实施与一些生活服务业相比,一些高附加值的服务业对增值税的税负相对较低。
为了鼓励高端服务的发展,我国实施了差别化的税收政策。
例如,在旅游业方面,景区门票的销售一般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而高端旅游服务则适用11%的税率。
这种差别化的税收政策有效激发了高端服务业的发展潜力。
3. 劳务税改征增值税除了对商品的销售征收增值税外,我国还对提供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劳务税。
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二篇)

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是指我国在行业和业态税制改革中,通过将原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四大行业进行具体实施的细则。
这四大行业分别是金融、房地产、建筑和生活服务业。
下面将对《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金融行业:1. 税制转换:金融行业按照增值税税制进行纳税,并适用6%的税率。
2. 税制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
3. 业务范围内的增值税抵扣:金融机构在营业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二、房地产行业:1. 税制转换:房地产行业按照增值税税制进行纳税,并适用11%的税率。
2. 税制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等相关业务。
3. 增值税纳税基础:以纳税人的销售额减去相关成本,得到的差额作为增值税纳税基础。
三、建筑行业:1. 税制转换:建筑行业按照增值税税制进行纳税,并适用11%的税率。
2. 税制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建筑材料等相关业务。
3. 增值税纳税基础:以纳税人的销售额减去相关成本,得到的差额作为增值税纳税基础。
四、生活服务业:1. 税制转换:生活服务业按照增值税税制进行纳税,并适用6%的税率。
2. 税制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包括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旅游服务等相关业务。
3. 增值税纳税基础:以纳税人的销售额减去相关成本,得到的差额作为增值税纳税基础。
此外,《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还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纳税申报:纳税人在纳税期内需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款项。
2. 税收优惠政策:针对不同行业和业态,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行业发展和创新。
3. 税务监管:加强对纳税人的税务监管,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减少税收漏洞和虚假申报现象的发生。
4. 审计和稽查:增加审计和稽查力度,对涉嫌逃税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5. 宣传和培训: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培训,增强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遵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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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注释
• 5.居民日常服务。 •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 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 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 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生活服务业注释
• 6.其他生活服务。 • 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 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业注释
• (2)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 、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 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 的业务。
生活服务业注释
• 3.旅游娱乐服务。 • 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 (1)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 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 (2)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 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 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 注:正列举 文化事业建设费 网吧暂时不做文化事业建设费费种登记。 • 财税字[1997]9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 第四条 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 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
生活服务业注释
• 2.教育医疗服务。 • 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 (1)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 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 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 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 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 会等。 •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生活服务业的特点
减税效应明显
• 2.一般纳税人
•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则需要考虑进项税额的抵扣情况。现在我们 举例进行比较。比如拿100元的营业额来说,不考虑其他税费,应缴纳营业 税5元(100×5%),“营改增”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如没有进 项税额抵扣,则应缴纳增值税5.66元[100/(1+6%)×6%],当进项税额为 0.66元时,此时应缴纳增值税5元(5.66-0.66),因此进项税额应达到销项 税额的11.66%(也就是0.66/5.66)以上时,才能达到减税的效果,所以“ 营改增”后,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要着重关注进项税额的抵扣情 况。随着“营改增”在全行业铺开,企业租入的办公或营业用房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以抵扣,而且不动产租赁的适用税率 为11%,大于生活服务业的税率6%,因此更具有减税的效果。
生活服务业及营改增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2017.1
生活服务业政策解读 租赁行业政策调整 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
一、生活服务业政策解读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 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3
生活服务业征税范围
•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 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 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业注释
• 4.餐饮住宿服务。 • 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 (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 业务活动。 • 注: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 外卖适用增值税税率:17%。 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 • 注:会员计划、积分兑换服务 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所有权、管理权的分离 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 • 商店销售、娱乐服务 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 ) • 常住客?
3、门类细
月营业额3万以下 其他 年营业额500万以上
生活服务业的特点
减税效应明显 • 1.小规模纳税人 •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后实行的是3%的征收率,与之前 的营业税税率5%相比有了很大的下降,所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 言,减税效果会非常明显,从而对大部分的生活服务业的企业来 说,均能达到减税的效果。 • 税负下降幅度为(5%-3%/(1+3%))/5%=41.8%。
1、户数多 2、规模小
31354 3222 4815 482 4249 413 13518 1278 4070 436 3906 334 12410 1437 9568 1013 1262 844 3900 583 10642 1342 99694 11384
990 90 281 264 240 76 257 139 170 57 292 2856
生活服务业注释
• 1.文化体育服务。 • 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 (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 :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 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 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 (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 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生活服务业的特点
地区\ 行业 小计 南昌 35566 景德镇 5387 萍乡 4943 九江 15060 新余 4746 鹰潭 4316 赣州 14104 吉安 10720 宜春 2276 抚州 4540 上饶 12276 总计 113934 ④生活服务
月营业额3 其他 万以下 年营业 额500 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