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补充通知
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社会主义觉悟和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知识、汉语及其国际教育知识的高级人才,学位获得者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文化传播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能胜任多种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中华文化和汉语传播服务。
2.熟练掌握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较丰富的语言学理论、语言应用、语言教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良好的口头、文字表达技能,并具备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交流学术信息与检索科技情报的能力。
3.热爱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具有奉献和开拓意识,并且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不断开拓新的语言研究领域与语言应用领域。
4.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翻译专业书刊;具有跨文化交际的能力。
5.具备熟练的第二语言教学技能,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科技手段进行教学。
具有较高的中华文化素养和传播能力。
具有语言文化国际推广项目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人员。
包括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已经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
三、学习期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两年。
第一年主要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完成实习及毕业论文。
四、课程设置、考核与教学方法课程设置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国际汉语教师的职业需求为目标,围绕汉语教学能力、中华文化传播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形成以必修课程为主导、选修课程为补充、实践训练为重点的课程体系。
根据专业特点,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18学分,包括公共学位课)、选修课程(8学分,按照大类选修不同类型课程)和训练课程(4学分),再加上教学实习6学分和学位论文2学分,总学分不低于38学分。
(一)必修课程1.公共学位课:6学分(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学分(2)外国语4学分2.专业学位课:12学分(1)汉语语言学基础30课时,1.5学分(2)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30课时,1.5学分(3)第二语言习得30课时,1.5学分(3)国外汉语课堂教学案例60 课时,3学分(4)中华文化与传播60 课时,3学分(5)跨文化交际30课时,1.5学分(二)选修课程1.汉语知识及其教学类(1)汉语语言要素教学30课时,1.5学分(2)语法修辞研究30课时,1.5学分(3)语义的分析与认知30课时,1.5学分(4)偏误分析30课时,1.5学分(5)汉语研究与教学30课时,1.5学分(6)普通话语音教学与实践30课时,1.5学分(7)语体学30课时,1.5学分(8)汉字与文化30课时,1.5学分(9)汉语国际教育概述30课时,1.5学分(10)对外汉语教学设计与实践30课时,1.5学分(11)课堂教学案例分析30课时,1.5学分(12)语言对比研究30课时,1.5学分2.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类(1)跨文化交际学30课时,1.5学分(2)中国文化史30课时,1.5学分(3)中国思想史30课时,1.5学分(4)国别与地域文化30课时,1.5学分(5)中外文化交流专题30课时,1.5学分(6)礼仪与国际关系30课时,1.5学分3.教育与教学管理类(1)外语教育心理学30课时,1.5学分(2)教学设计与管理30课时,1.5学分(3)汉语国际推广专题30课时,1.5学分(4)国外中小学教育专题30课时,1.5学分(5)汉语教学与教材资源30课时,1.5学分(6)现代语言教育技术30课时,1.5学分(三)训练课程(4学分)1.留学生课堂教学调查与分析(1学分)(该课程主要让研究生学会调查分析课堂现状的方法,能根据不同的教学对象和教学要求来组织教学。
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试行)

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试行)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试行)研究生部编二〇一一年五月目录学科教学(思政)培养方案 (1)学科教学(语文)培养方案 (2)学科教学(数学)培养方案 (3)学科教学(物理)培养方案 (4)学科教学(化学)培养方案 (5)学科教学(生物)培养方案 (6)学科教学(英语)培养方案 (7)学科教学(历史)培养方案 (8)学科教学(地理)培养方案 (9)学科教学(音乐)培养方案 (10)学科教学(体育)培养方案 (11)学科教学(美术)培养方案 (12)现代教育技术方向培养方案 (13)小学教育方向培养方案 (14)科学与技术方向培养方案 (15)学前教育方向培养方案 (16)学科教学(思政)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教育理论和思想政治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专业化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为他们将来成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要求如下:(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良好职业道德,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思想政治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熟练运用教育技术,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
(三)具有较好的教育科研素养,较强的教育实践反思能力,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并促进自己的专业发展。
(四)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专业的外文资料。
二、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课程学习主要通过远程教育和寒暑假集中面授方式进行,实行学分制。
采取陕西师范大学与地方政府、地方师范院校、中小学校合作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新机制。
选择具备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任教学校建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实行陕西师范大学和中小学的双导师制,共同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与专业核心

[收稿时间]2021-03-02[基金项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GERP-18-10)。
[作者简介]朱志红(1963—),男,陕西人,博士,教授,研究方向:群落生态学。
University Education[摘要]该研究基于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构建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原则,构建了符合陕西师范大学生态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发展需要的新课程体系,并通过更新教学内容、加强教材建设、采用团队授课与互动式研究性教学模式等综合建设措施,显著提高了生态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质量,用实践证明了实施课程满意度的动态监测是客观评价课程教学质量与课程建设成效的有效办法。
[关键词]生态学专业;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课程满意度[中图分类号]G64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437(2022)10-0171-032018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生态学科评议组发布了新的二级学科名单,建立了新的学科体系。
该体系突破了传统的学科框架,是顺应学科发展和中国实际发展需要的产物。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我国高质量和转型发展的刚性要求。
在此背景下构建新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当前生态学高等教育面临的紧迫任务。
本文回顾了陕西师范大学(简称“我校”)在生态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和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中的工作并总结其经验,为进一步探索提高生态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参考。
一、课程体系改革(一)存在的相关问题陕西师范大学生态学学科于2000年获得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后,按照生物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来设置课程,构建了首个生态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1-2]。
经过实践,我们发现该课程体系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其一,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过高,要求达到35~36学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
其二,专业课(专业必修课与研究方向选修课)的学分占比高达68.6%~75%,课程结构不完整、不平衡以及课程类别单一的问题比较突出。
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一: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是现代高等教育学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独立性。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教育管理,保证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指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相关文件及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第一条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学校、学院分级管理模式。
其管理模式与学术性研究生基本相同。
第二条研究生部是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主管部门,制定专业学位发展规划及教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下设专业学位管理科,负责入学注册与学籍管理、组织各培养单位制定培养方案和专业实践办法、组织公共课考试考核和成绩管理、指导各专业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等,协助招生以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并指导各相关学院开展工作。
第三条各相关学院均应配备精干的专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具体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宣传、复试、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实践基地建设、课程及成绩管理、指导教师管理、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做好有关材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第四条根据国家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适应行业人才知识与能力结构的需要,学校及时制定或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五条相关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关专业领域特点,制定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实施细则,支持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同时重视和加强教学硬件及教学案例库等软件建设,建立相对固定、条件良好的实践、实习基地,并与实践基地所在单位联合做好实践教学工作,确保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
陕西师范大学“4+2+1”硕士研究生 培养方案

陕西师范大学“4+2+1”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4+2+1”人才培养模式中,“4”指本科四年的学科专业学习;“2”指硕士研究生阶段两年的教育理论与学科专业知识学习,以及教育研究与学位论文撰写;“1”指硕士研究生阶段一年的基础教育实践,其中,第二学期在县域标准化高中实习半年,第四学期在城市示范性高中实习半年;大学本科第四学年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的衔接阶段,此阶段在完成本科学习任务的同时,修读部分研究生课程。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与研究能力,能够较好地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的高素质研究型教师。
基本要求如下: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与研究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3.了解基础教育现状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最新进展,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和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4.具有国际视野,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了解国际教育改革和学科发展的前沿。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具有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具备迅速成为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实力,具有引领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的潜力。
二、培养方式培养采取理论学习、教育教学实践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
教学以课程学习为载体,实施讲授、自学、讨论、教学实践和科研训练等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研究性教学、案例教学、体验式教学等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研究解决教育实践问题的能力。
在培养指导中,实施大学导师与中学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以大学导师指导为主,中学导师参与课程教学、教学实践与学位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学生入学一个月内,结合个人实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育实习、科研训练、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做出合理安排。
陕西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

陕西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文件,是有关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教学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对修订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意见:培养方案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培养方法、学位论文。
培养方案必须科学、规范,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检查。
一、培养目标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具有创新和创造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是: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在学术或专门技术上做出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4. 能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撰写专业文章。
5. 在身体方面要求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在职博士生的培养年限原则上为4年。
特殊情况博士生经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原则上最长不超过6年。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以国家最新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其专业属于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属于三级学科。
研究方向的调整和设置,要注意突出本学科已有的特色和优势,力求体现前瞻性、先进性和前沿性。
鼓励设置一些跨学科的研究方向,以促进学科专业间的合作、交叉与渗透,特别是促进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立与发展。
四、培养方式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用导师负责制。
提倡建立以导师为主要责任人的博士生指导小组,充分发挥集体指导的优势。
师教发[2006]47号
![师教发[2006]47号](https://img.taocdn.com/s3/m/56e9a97602768e9951e738ef.png)
师教发[2006]47号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和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争取并承担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任务,产出高水平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成果,促进我校教学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陕西师范大学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和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和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教务处二○○六年六月十九日陕西师范大学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和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一、总则第一条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立项项目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面向教学实际、面向教学问题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投身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以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立项必须处理好点上研究与面上研究、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长远战略与近期发展的关系,要具有前瞻性、实效性,对于我校教学改革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学校将给予重点支持。
第三条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立项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思想观念的研究与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研究与建设,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研究建设,教学管理的改革与研究等与人才培养水平和教学质量密切相关的问题。
二、组织第四条为加强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学校设立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机构,该机构成员包括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务处处长、教学委员会委员等。
第五条教务处为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项目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包括项目组织、申报、评审、审批和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起草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项目指南;2.受理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项目申报、组织评审、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3.代表学校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签定项目立项责任书;4.负责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5.负责或受上级单位委托,对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项目成果的评审、汇编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立项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申请日期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制
研
究
课
题
名 称
起止时间
年月日 至 年 月日
项目类别
□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
□定向资助
项
目
负
责
人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学历学位
专业领域
联系电话
硕导□
博 导□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的主要教学、科学研究成果(注明刊物的年、期或出版社、出版日期),所承担的教学、科研项目名称、来源及成果获奖情况。
编号编号编号研究究究生生生教教教育育育教教教学学学改改改革革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申请单位申请单位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申请日期申请日期申请日期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制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制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制起止时间起止时间起止时间项目项目项目类别类别类别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定向资助定向资助定向资助出生年月出生年月出生年月学历学位学历学位学历学位专业领域专业领域专业领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emailemailemail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的主要教学科学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的主要教学科学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的主要教学科学研究成果注明刊物的年期或出版社出版日注明刊物的年期或出版社出版日注明刊物的年期或出版社出版日期期所承担的教学科研项目名称来源及成果获奖情况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研究生院意见:负责人:(公章)源自年月日主管校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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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补充通知
为了推动自主创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已经制定并出台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
为了积极平稳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学校特为现在读研究生制定以下规定:
1.从2008年9月起,在学校规定毕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自费研究生将纳入学生公费医疗体系,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全体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从2008年起4月份开始执行《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中的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的第二项,即“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
3.在读全体全日制研究生从2008年起4月份开始执行《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中的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励志奖学金和敦行奖学金;
4.经考核合格的在读硕博连读生从2008年9月起将增发《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中的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积学奖学金二等奖学金。
陕西师范大学 200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