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排放法规
苯乙烯 排放标准

苯乙烯排放标准苯乙烯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在合成塑料、橡胶、合成纤维和染料等行业中广泛应用。
然而,苯乙烯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环境污染问题,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风险。
因此,各国纷纷制定了苯乙烯排放标准来规范相关行业的生产和排放行为。
下面是一些国内外相关参考内容的介绍:1. 中国国家标准:《VOCs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该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针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进行了规范。
苯乙烯作为一种VOCs,在相关行业中排放时需要遵守该标准中对VOCs排放浓度、排放设备的要求等。
2. 美国环境保护局(EPA)相关规定:美国EPA制定了苯乙烯的排放标准,并对苯乙烯排放进行了规范。
其中重要的规定包括苯乙烯排放的限值、排放控制设备的要求以及监测和报告要求等。
3.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相关规定:欧盟针对化学品的管理和环境安全也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其中包括苯乙烯的排放标准。
根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的相关规定,苯乙烯的排放需要符合相关的限值要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4. 日本环境省相关法规:日本也对苯乙烯的排放进行了规范,设立了相应的法规和标准。
例如,根据日本环境省的相关规定,苯乙烯的排放需要符合排放浓度和时间加权平均等要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以上仅为苯乙烯排放标准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的介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标准可能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行业和企业需要遵守当地的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控制和管理措施,以减少苯乙烯排放对环境和人体的潜在影响。
国内外船舶发动机排放标准梳理与比较

国内外船舶发动机排放标准梳理与比较
船舶发动机排放标准是一个重要的环境问题,涉及到了国内外许多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以下是一些国内外船舶发动机排放标准的梳理与比较:
1. 国际海事组织(IMO):IMO是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球海事安全和污染防治规则的组织。
它制定了一些重要的船舶发动机排放标准,如Tier I、Tier II和Tier III。
这些标准规定了船舶发动机的氮氧化物、硫氧化物、颗粒物等排放物的限制,以确保船舶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2. 美国环保局(EPA):EPA是美国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环境法规的机构。
它制定了美国国内的船舶发动机排放标准,与IMO的Tier III标准类似。
这些标准要求船舶发动机在特定的操作条件下,如低负荷、高负荷、减速等情况下,满足特定的排放限制。
3. 欧洲联盟(EU):欧盟也制定了一些船舶发动机排放标准,并与IMO的标准保持一致。
欧盟的标准要求船舶发动机在各种操作条件下都要满足排放限制,同时还规定了发动机的能效要求。
4. 中国:中国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船舶发动机排放标准,并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中国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节能技术,推动船舶工业的绿色发展。
总的来说,国内外船舶发动机排放标准的制定都是为了减少船舶对环境的污染,推动绿色航运的发展。
虽然各国的标准有所不同,但总体趋势是越来越严格,要求越来越高。
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环保意识的提高,相信这些标准会不断完善和加强。
氟化氢的排放标准

氟化氢的排放标准
氟化氢属于危险化学品,其排放必须有严格的控制以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氟化氢排放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排放标准:
1. 美国环保局(EPA):对于工业排放,EPA规定氟化氢的比重不能超过0.03ppm。
对于汽车尾气的排放标准则有具体的限制,如对于2018年新车规定的限值是0.05g/mile,对于2021
年新车则规定为0.01g/mile。
2. 欧盟:根据欧盟2008/50/EC指令,氟化氢在空气中的年均
浓度限值为0.1ppm。
3. 中国:中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氟化氢的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且必须获得相关的排放许可证。
例如,对于钢铁冶炼等行业,其氟化氢的排放限值为20mg/m³。
总的来说,氟化氢的排放标准会受到当地环境和健康安全法规的严格限制,企业和机构需要在其生产和运营中遵守相关规定。
国际上主要的有害物控制标准

国际上主要的有害物控制标准有害物控制标准在国际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它涉及到环境保护、健康安全以及各种工业生产领域。
有害物质是指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例如重金属、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等。
国际上主要的有害物控制标准是为了规范和限制有害物质的排放和使用,以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保障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
1. 美国环保局(EPA)的标准美国环保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是负责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联邦机构,制定了大量的有害物控制标准。
这些标准涵盖了各种领域,包括大气排放标准、水质标准、土壤污染标准等。
大气排放标准规定了各种工业和交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限量,水质标准规定了各类水体的水质要求,土壤污染标准规定了土壤中有害物质的容许限量等。
2. 欧盟的REACH法规欧洲化学品登记、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REACH)是欧盟颁布的一项重要的有害物控制标准。
该法规要求企业在欧盟市场生产或进口化学品时,必须进行注册、评估和许可,并受到限制。
这一法规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化学品的安全性和透明度,保护了人类健康和环境。
3. 国际劳工组织的职业危害物控制标准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危害物控制标准,旨在保护全球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这些标准涉及了各种职业危害物质的限制和管理,包括化学品、尘埃、噪音、放射性物质等。
通过提高职业危害物控制标准,可以减少工人受到害物质危害的风险,保障其健康和安全。
4. 我国的有害物控制标准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有害物控制标准。
这些标准涉及了大气、水、土壤等多个领域,例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质标准、危险废物处置标准等。
国外重金属排放标准

国外重金属排放标准
国外重金属排放标准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外重金属排放标准:
1. 美国: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制定了一系列重金属排放标准,包括铅、汞、镉、铬、砷等。
这些标准适用于各种行业,包括电力、制造业、垃圾处理等。
2. 欧盟:欧盟制定了一系列重金属排放标准,包括铅、汞、镉、铬、砷等。
这些标准适用于各种行业,包括电力、制造业、垃圾处理等。
3. 日本:日本环境省制定了一系列重金属排放标准,包括铅、汞、镉、铬、砷等。
这些标准适用于各种行业,包括电力、制造业、垃圾处理等。
4. 加拿大:加拿大环境部制定了一系列重金属排放标准,包括铅、汞、镉、铬、砷等。
这些标准适用于各种行业,包括电力、制造业、垃圾处理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重金属排放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环境要求来确定。
同时,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各国和地区的重金属排放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提高。
通机EPA第三阶段与第二阶段法规的区别

Classes III-V (HH)
2012-2016 2009-2013
N/A
蒸发排放认证要求
到岸港口
• 提供在以往12个月进口发动机的到 岸港口
进口商信息
• 进口你的发动机或设备的代理商的名字和
地址
测试地点
• 需要指定在美国能够进行抽检(SAE) 的试验室。但具体选择在那个试验室进 行测试,还是由EPA来决定的。
谢谢!
– 发动机的基本状态必须满足海平面上2000英尺高度的海拔(约94kPa);
• 发动机制造商需要指明在2000英尺以上正常工作需要套件安装; – 在认证过程中需要描述套件,安装指导,规格以及满足法规要求的承诺; – 发动机制造商需要在高海拔地区使相关备件和信息能够被广泛知道;
• 同样的要求适用于手持式发动机,目前发动机的基本状态 必须满足海平面上1100英尺高度的海拔(约96kPa) (1054.115(c);
• 对于I类发动机,EPA预计的技术路线是发动机的优化和催化转化器应用的结合;
• 对于II类发动机,EPA预计的技术路线有多个,包括发动机优化,燃油喷射方式和催化 转化器技术;
EPA第三阶段法规-耐久期选择
Class I Class II
Class III—V
Nonhandheld非手持式
Residential 家用的
125
Extended life residential1 长期的生活家用
250
250
500
美国通机第三阶段法规EPA新要求介绍

对油箱盖的蒸发排放要求
油箱的生产厂商可以有三种方案来考虑油箱盖的蒸发排放问题 (§1060.520(b)(5)) 在测量油箱的蒸发排放时安装上相应的油箱盖(测试使用的油箱盖要 有代表性且应是排放最差的型式) —在这种情况下,油箱和相应的油箱盖要一起销售; 默认油箱盖的蒸发排放为30g/ ㎡/day,并据些来计算总的油箱蒸发 排放;在这种情况下: —油箱销售时带不带油箱盖都可以; —油箱盖可以由任何材料制成; —垫圈必须使用低渗透性的材料; 对油箱盖单独进行测试(§1060.521)
2008年9月4日签暑生效; 由多个法规组成:
— 40 CFR part 90: Phase 2 exhaust emission standards and compliance program; 2009 standards for evaporative emissions — 40 CFR part 1054: Phase 3 exhaust emission standards — 40 CFR part 1060: Evaporative emission standards — 40 CFR part 1065: Phase 3 Engine-testing regulations — 40 CFR part 1068: Phase 3 General compliance provisions
油箱的蒸发排放测试
§1060.520对于油箱的测试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对油箱进行稳定处理……在28℃的温度下,油中浸泡20周 或在43℃的温度下浸泡10周;
—对于有表面处理的油箱,在油箱进行稳定处理之前,还需要 对油箱单独进行压力循环测试,紫外线照射和晃动的预处理;
测试使用的燃油是E10(CE10也可以接受) 测试时的温度是28℃(或者40℃,有相应的标准来规定) 要每天进行排放测试,直到排放稳定,大约需要10-20天 的时间;
epa1971年制定的空气中铅的标准

epa1971年制定的空气中铅的标准
1971年,美国环保署(EPA)根据《空气污染控制法》制定了空气中铅的标准。
根据该标准,空气中每立方米中铅的最大容许浓度为0.5微克,平均容许浓度为0.15微克。
由EPA控制和监督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发现,虽然工业发展导致了空气中铅的浓度上升,但一般空气中的铅浓度仍满足了该标准。
EPA希望有效地控制和减少铅的排放,以确保空气的清洁。
EPA由此强调了铅在生态环境中的重要性,以及人类对空气质量的污染造成的风险,并提出了针对铅污染的监测、管控和解决方案,多方努力改善空气质量,保护人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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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公斤 km —公里 kpa — 千帕 lb—磅 m—公尺 mph —英里/小时 mm—毫米 N2 —氮 NOX —氮氧化物。 No.—号码 O2 —氧 Pa — 帕 Pb —铅 ppm—百万分之一 psi—磅/英寸 psig—磅/平方英寸 R—兰氏 rpm—转数/分钟 wt —重量。 °—度 %—百分比
(b) 引用不指定年度的章节意味适当的新产品年度。 例: 当我们提到1979年的车辆时,提到§ 86.411节的意味着引用§ 86.411–79。但是,如果 § 86.411–79未施行,则为引用§ 86.411–78;
§ 86.405–78 测试系统
(a) 这部分和F部分都使用国际单位制。英制单位是为方便读者而使用的。
(b) 受本部分标准所约束的摩托车制造商,在采取法典中203节(a)(1)的指明的措施之前, 都应 根据惯例对摩托车进行测试,以确保在摩托车在有效寿命期内达到本节的要求。
§ 86.409–78 失效装置,禁令
(a) 任何摩托车都不能安装失效装置。
(b) 失效装置表示:
(1) 温度、车速和发动机转速传感器,传动齿轮,歧管阀门,或任何用于激活,调节,延 迟和阻止排放系统的任何部分的操作的装置。
(a)(1) 1980年及以后的摩托车的排放标准为:
HC 5.0g/km CO 12g/km
(2) 本节(a)(1)中的排放标准为根据F部分的循环工况运行,并根据其步骤测量计算所得的限 值。
(b) 按照本部分的规定,新生产摩托车不应有曲轴箱废气排放到大气中。
§ 86.410–90 1990年及以后的摩托车的排放标准
定的设备时的质量。 排量或者排量等级。请参照§86.419。 发动机系列。根据§86.420 确定的用来区分发动机测试单元的基本分类; 发动机系统组合指发动机系列的排放控制系统组合。 环保署执行官指由环保署管理者书面任命的环保署的任何官员或雇员; 废气排放指从发动机排气口以后的任何开口处排向大气的物质; 燃油系统指油箱、油泵、油管、燃油喷射测试系统、化油器或燃油喷射部件等的组合,
(2) 在都市的操作和使用过程中可能碰到的情况,使排放控制系统效果的降低的装置。下 面三种情况应当排除在外。 (i) 这些情况完全包括在联邦测试循环中; (ii) 该装置是为了保护车辆免受伤害和事故而安装的; (iii) 该装置不超出发动机起动和预热的要求。
§ 86.410–80 1980年及以后新产品年度摩托车的排放标准
轮或三轮机动车。 氮氧化物:表示样气中所包含的,以二氧化氮当量表示的,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总量。
维护日程:表示任何为防止零部件故障而定期进行的,车辆部件或系统的调试,维修,拆 除,清洁或更换,或在定期维护不适宜时,为防止车辆发生故障而进行的修理。
量矩气:表示一种已知浓度的通常用于设定任何分析仪的输出等级的气体。 系统:包括任何控制和引起车辆排放物减少的车辆改动。 总的测试里程;用于定义§ 86.427–78中的摩托车的各个等级。 有效寿命:用于定义摩托车的各个等级(see § 86.419):
(b) [保留]
§ 86.406–78 介绍, 本章结构,进一步的信息
(a) 本部分包括控制新摩托车的废气排放的通用条款。排放测试程序参见F部分。
(b) 本部分提出的一些独立的概念: (1) 要求。86.407节到86.415节; (2) 认证申请。86.416和86.417节; (3) 测试单元的选择。86.418到86.423节;
(4) 运行里程数,测试、维修,认证。86.424到86.439节; (5) 管理性条款。86.440到86.444节;
(c) 认证程序取决于制造商的预期销售量。
(1) 制造商新生产的计划用于美国销售的摩托车大于等于10,000台时(在进行认证的新产品 年度),在进入美国市场销售之前,应证实达到所有的通用标准和特殊排放要求。制造 商被要求提交一份带有销售数据,要求的维护,测试和调试积累程序的申请。管理部门 选择一台能够代表制造商生产线的车辆,然后要求制造商解析该车辆以作为实际生产线 的代表,累计车辆的维修调试,测试排放,并将结果提交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也可自己 进行测试以确认制造商的数据。管理部门对数据审查,决定是否给予证书。如果制造商 想对一款已获认证的车辆进行改动,或生产一款新的车辆,必须通知管理部门。管理部 门可要求再进行排放测试以确认进行达到排放标准。每台车辆都必须贴上规格标签,且 必须向顾客提供维护指导。此外,车辆制造的有关信息必须提供给管理部门。
(d) 对其产品进行认证的制造商需要递交向EPA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 86.407–78 一致性证书受本法规中任何标准所约束的新生产摩托车都必须根据本部份的要求获得一份一致性证 书。
§ 86.408–78 通用标准;排放增加;不安全状态
(a) 任何安装在新生产摩托车上以使车辆符合本部分标准的系统或装置都必须满足下列两个 条件: (1) 在运行或功能正常的情况下,不能产生会排放到大气中的,若安装这些设备时产生, 不安装时车辆运行时便不会产生的有害有毒物质,。法规特殊指明的除外; (2) 在正常运行或产生故障的情况下,不能产生危害摩托车,乘员,和摩托车附近的人 身和财产安全的因素。
(b) 根据此部分,新生产摩托车不应有曲轴箱废气排放到大气中。
§ 86.411–78 维修手册
(a) 制造商应为摩托车的最终用户提供一份书面的维修指导手册,用来指导日常的摩托车的 合理使用以及必要的维护和维修,从而保证摩托车在有效寿命期内排放系统的功能正常。
(1) 应提供本部分附录VI中所列的车辆和发动机部件(和其它任何部件)的维修指导,以保 证摩托车在用效寿命期内排放系统的功能正常。
美国 EPA 认证 排 放 法 规
标准认证部
2003.7.19
美国认证 EPA 排放法规
§86.401-90 适用性
a) 本法规适用于 78 年和以后生产的以汽油为燃料的新生产的摩托车以及 90 年后生产的 以甲醇为燃料的摩托车。
b) 排量低于 50CC 的轻便摩托车可以不满足本法规的要求。
c) 如果某一摩托车满足下列条件,则可以不满足本法规的要求: 1) 带有 80 千克的驾驶员时,仅用发动机不能启动; 2) 带有 80 千克的驾驶员时,最大速度不超过 40 公里/小时。
(a)(1)1990年及以后以汽油、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摩托车的排放标准如下:(在1997年前, 以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燃料的摩托车排放限值是非强制性的):HC 5.0g/km CO 12g/km
(2) 1980年及以后的以甲醇燃料摩托车的排放标准为: HC 5.0g/km CO 12g/km
(3) 本节(a)(1)和(2)中的排放标准为根据F部分的循环工况运行,并跟据其步骤测量和 计算所得的限值。
§ 86.413–78 标签
(a)(1) 摩托车制造商在制造过程中应按以下的方式和内容将一标签粘贴在所有待售的摩托车 上,并附上一份生产一致性证书。 (2) 应将一张永久的,清晰易读的标签附在一个易接近的位置,可以使用包含多部分内容的 标签。 (3) 应由获得证书的制造商粘贴标签,且不破坏标签便不能将之轻易移除。 (4) 标签以包含以下信息,以印刷体书写,字体色彩与背景有鲜明的对比度: (i) 标题。车辆排放控制信息; (ii) 完整的公司名称和制造商的商标; (iii) 发动机排量(cm3)和发动机系列标识; (iv) 发动机调整前的规格和调整,包括怠速,点火正时和怠速空燃比调节过程及调节值 (如:怠速CO值,怠速空燃比值,怠速速度下降值)。参数中应当指出指明调节时的 适当传动位置; (v) 指定的燃油或发动机润滑要求(如:铅含量,研究辛烷值,发动机润滑类型); (vi) 对于USEPA规则的,包括新产品年度,如“该车辆符合 ……新产品年度的新生产摩 托车的USEPA规则”的,无条件的生产一致性声明。
Class I—5.0年或12,000 km (7,456 miles),无论哪方面首先出现。 Class II—5.0年或18,000 km (11,185 miles),无论哪方面首先出现。 Class III—5.0年或30,000 km (18,641 miles),无论哪方面首先出现。 非定期维护:表示任何非预先计划的,为防止或诊断零部件故障而进行的车辆部件或系统 的检查,调试,维修,拆除,清洁或更换。 零公里:表示在普通装配线操作之后,在普通商业定位和驾驶前的检查操作完成之后,及 在100 km的车辆操作和3小时的发动机运转(如进行了排放测试,也包括排放测试)之前的那 个点。
§86.402-78 定义
(a)本章节的定义适用于本章和第 F 章。 法案指空气清洁法案的第二篇 A 部分; 管理者指环保署的管理者或者其授权代表; Class 请参照§86.419 曲轴箱排放指从发动机曲轴箱或润滑系统任何地方向大气散发的气状物质; 整备质量是指实际的或者制造商估计的整车在燃油在名义容量,且安装有所有管理者指
(2) 应当用非技术性的英语书写,且文字应当清晰。
(b) 本节所要求的指导手册应: (1) 包括一个制造商要求用户或经销商提供的,作为与维修手册相符合的依据的通用描 述;
(2) 指明制造商按照§86.428进行定期维修的性能。
§ 86.412–78 维修手册及其提交
(a) 用户说明书。 (1) 制造商应至少应在提供给最终用户前30天将维修手册(除非管理部门同意更短的时间) 提交给管理部门。维修手册应当包括在认证申请或制造商记录里(如果预计销售量低于 10000 台)提到的定期维护。维修手册中的指导对于确保排放系统的正常工作必须是合 理的、必要的。
(2) 制造商新生产的计划用于美国销售的摩托车小于10,000台时(在进行认证的新产品年 度),在进入美国市场销售之前,应证实同时达到本部分的§§ 86.401到86.417节,§86.425 节,§86.437节和§86.440到§86.444节中要求的通用标准和特殊排放要求。制造商被要求 提交一份带有车辆达到排放标准的声明的申请,且应保留证明该声明的有效的排放测试 数据,但不提交给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对数据审查,决定是否给予证书。每台车辆都必 须打上规格标签,且必须向顾客提供维护指导。此外,车辆制造的有关信息必须提供给 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