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种植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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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种植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苗木种植基地管理,提高生产效益,确保安全生产,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苗木种植基地所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苗木种植基地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苗木种植基地隶属公司种植养殖部管理,基地设基地主管1人、配置熟练种植员4人。

第四条各级职责

(一)行政部职责

1、负责基地所需各类人员的招聘、调配、解聘和工资核算;

2、负责基地所需各类后勤和办公物资的配置和调整;

3、负责基地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

4、负责基地苗木、物资出入的监督检查。

5、负责苗木的建账管理。

(二)种植养殖部职责

1、负责苗木的采购和外调使用;

2、组织苗木的种植和养护;

3、管理苗木种植人员;

4、协调出入基地苗木的装卸和运输;

5、基地所需临时用工的计划和协调;

6、管理和合理使用基地配置的各类物资;

7、苗木种植人员的技术培训;

8、劳务用工计量计时的监督和汇总;

9、指导苗木病虫害防治;

10、建立苗木生长期情况记录档案;

11、负责基地的安全生产。

(三)基地主管职责

苗木种植基地主管在公司种植养殖部的领导下,负责基地的生产管理工作。

1、组织基地的安全和文明生产;

2、组织苗木的种植、养护和装卸;

3、苗木生产的计划、组织和人员的协调安排;

4、劳务用工计量计时;

5、组织苗木病虫害防治;

6、负责组织苗木基地技术人员的培训实施;

7、上级安排的种植基地其他工作。

(四)苗木种植员职责

苗木种植员在苗木基地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基地苗木的种植工作,其职责是:

1、按苗木种植计划,实施苗木种植工作;

2、建立苗木生长期动态档案;

3、负责苗木日常养护及管理工作;

4、负责出入基地苗木的装卸工作;

5、按照公司的统一安排,协助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

6、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五条人员食宿管理

(一)住宿管理

1、住宿:公司根据基地人员配置情况,统一租赁住房用于住宿及办公,除公司长驻基地人员外,其他临时用工人员住宿自行解决。

2、公司根据人员数量统一购买单人床,其他床上用品自行携带。

3、在基地住宿的人员夜晚休息时间不得从事或参与赌博行为及其他有损他人利益的行为,影响正常作业。

(二)饮食管理:

1、临时用工人员的伙食自行解决。

2、在基地长住的固定人员可在基地自行建立食堂,所需水、电费由公司提供,其他费用自行解决。

3、长驻基地的固定人员由公司发放生活补助5元/天/人,由养殖种植项目部按照当月出勤情况,统计汇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4、各类人员必须做到节约用水、用电,防止不必要的浪费。

(三)基地各类生产人员饮水由基地统一烧水供应,所需设备器材由公司提供,基地安排人员烧水。

第六条人员考勤管理

(一)基地主管负责基地各类人员的考勤管理,根据长驻基地及临时用工分别制定签到考勤表及临时用工计量表,长驻基地人员签到考勤表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签到表传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根据实际签到天数进行工资核算,公司行政部负责监督抽查。

(二)当月请假的,可与本月星期天加班冲抵。

(三)临时用工单由基地主管负责当日填写,经基地主管、1名长驻基地种植人员、用工劳务人员三方签字确认。用工单一式三联,一联交劳务人员作结算依据,一联作存根,一联于每月30日汇总结算一次,编制临时用工工资发放表报种植养殖部负责人审核,次月1日前传行政部按照工资标准复核,公司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发放。

(四)临时用工按每天8小时计算,按天发放工资。不满8小时的,按小时计算,累计达到8小时的计算一天。总用工时间达不到8小时整数的,可计算到小时。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五)单项的突击性用工,采取包干和计时相结合的办法用工。包干用工由基地主管根据工作量确定用工人数,报公司领导核定费

用。

(六)夜间加班可按当日工资每小时上浮20%给予加班补助。

(七)每日用工不得连续超过12个小时。

第七条人员请销假管理

(一)请假签批程序:公司在册人员如需请假,请假天数在1天以内的,由上级主管领导负责签批,请假天数在2天的,由公司副总经理签批,请假天数在3天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签批。

(二)销假程序:如在请假期间提前上班的,以签到实际时间为准。

(三)调休假:因工作进度原因,当月不能休假的,可在三个月内进行调休,但调休时间不应超过5天,由基地主管根据生产任务及进度进行安排,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调休。

第八条人员通信管理

(一)V网管理:基地所有人员必须统一加上公司V网号码,内部联系均以V网为主。

(二)费用补助:根据基地人员的岗位职责不同,公司视情给予一定的通信补助费用,由种植养殖部与行政部共同制订标准报总经理签批后实施。

(三)参加集团V网的员工应当随时保证通信畅通。

第九条人员交通管理:基地人员因公往返公司均搭乘公交车,费用由公司报销,特殊情况可由公司统一安排车辆接送。基地人员因私人事务所产生的交通费,均由个人承担。

第十条人员薪酬考核及工资发放管理

(一)薪酬管理:基地各类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及技术补贴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拟定,技术补贴由种植养殖部根据技术能力评档定级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二)薪酬考核:基地主管和技术人员由种植养殖部根据工作岗位编制绩效考核表,在集团规定的绩效考核日内由部门负责人组织考核评分,公司行政部不定期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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