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公司整套安全管理规定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船员、岸上工作人员及外包服务单位。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船队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船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船舶船长为船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船舶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条船长对本船舶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一条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岸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岸上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外包服务单位应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外包服务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公司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船员应接受船舶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船舶安全技术。
3. 岸上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船舶、岸上设施及外包服务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 船长应定期组织船员进行船舶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3. 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按照事故调查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船员和船舶的安全,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航运公司旗下所有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
所有船员和船舶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并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
公司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四条船舶所有人应当对船舶的安全负有责任。
船舶所有人必须严格执行《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劳动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第五条船舶船长是船舶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制定并执行船舶的安全管理计划。
船长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船员进行处罚,并提请公司进行处理。
第六条船舶管理部门必须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部门领导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船舶安全管理手册,规定船员和船舶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公司应当制定船舶的安全管理计划,确保船舶的航行安全。
第八条船舶的安全管理计划应当包括船舶的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内容。
船舶管理部门必须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安全问题。
第九条船舶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完好。
船舶应当制定船舶维护计划,保养船舶设备,预防设备故障。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第十条航运公司应当制定船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
公司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船舶发生意外事故时,船舶管理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公司应当配合船舶管理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切实处理问题。
第十二条船舶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听取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公司应当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并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航运公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安全、防止污染,保护人员生命安全,提高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部门、各单位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负责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工作;(3)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4)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5)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 各部门、各单位职责:(1)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四、安全管理内容1. 船舶安全管理:(1)船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标准;(2)船舶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3)船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4)船舶必须按照规定配备合格的船员。
2. 人员安全管理:(1)员工必须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2)员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3)员工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3. 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1)船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排放,防止污染;(2)船舶必须按照规定处理垃圾,防止污染;(3)公司必须制定环保政策,加强环保管理。
五、安全管理考核与奖惩1. 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航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方针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2.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3.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指导、监督和检查。
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对新员工、转岗员工、复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
五、安全生产设施及设备管理1. 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及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及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及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其安全运行。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3. 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事故情况。
2.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八、安全生产检查及考核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设施及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
2. 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航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航运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安全和环境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航运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船长、船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船舶、人员和环境保护。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总经理室、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各部门应明确职责,相互协作。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监督执行情况。
第六条总经理室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公司运营。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包括船舶管理、船员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第八条下属子公司应按照公司制度规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章船舶管理第九条公司应确保船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良好的航行条件。
第十条船舶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船舶设备完好。
第十一条船舶应配备足够的船员,船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第十二条船舶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船舶检验,确保船舶安全。
第四章船员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船员进行选拔、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船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关心船员生活,为船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船舶、人员和环境保护。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船员和乘客安全。
第十九条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确保航行安全。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良好。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章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员工权益。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确保航运公司的运营安全,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以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应对危险事件的能力。
二、职责与义务1.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参与安全培训。
2. 中层管理人员要全面负责所在部门的安全运营,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 安保部门要加强对公司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4. 监察部门要对公司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三、安全措施1. 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2. 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手册,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并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要求。
3. 岗位人员在发现危险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临时处置。
4. 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机制,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事故的应对方法和急救技能。
四、应急预案1. 公司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2. 各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好相关人员进行演练,并总结经验教训。
五、安全指导1. 公司要定期发布安全指导文件,向全体员工传达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要求。
2. 各岗位人员要认真阅读并理解安全指导文件,并按照要求执行。
六、管理体系1. 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 各岗位人员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报告和处理相关风险。
3. 监察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并报告。
七、安全文化1. 公司要倡导安全文化,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 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和程序,做到不私自变更操作流程。
3. 公司要及时表彰先进,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八、管理者的榜样作用1. 中层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2. 管理者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条件。
2024年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确保航运业的安全运营,保障乘客和货物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航运安全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航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运输、航空运输等各类航运业务。
第三条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综合管理。
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方位。
(二)风险预防。
航运公司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预防措施,以及有关培训和应急预案等。
(三)信息共享。
航运公司应当积极参与国内外有关航运安全的信息交流,及时获得安全警示和预警信息,并加以应对。
(四)技术支撑。
航运公司应当发挥现代技术手段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第四条航运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职能部门,并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航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并按照相关规定报送相关报告。
第六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通报制度,及时上报安全事件,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妥善处理安全事件。
第七条航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配备合格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九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合理划分。
第十条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要素:(一)安全方针和目标。
航运公司应当制定明确的安全方针和目标,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二)安全责任制。
航运公司应当明确安全管理各级组织的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三)安全管理手册。
航运公司应当编制安全管理手册,明确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安全文件和记录。
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档案、安全报告等。
航运公司渡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航运公司渡船安全管理,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渡运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渡船及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渡船安全运营。
第二章渡船安全管理要求第四条渡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技术标准,具备良好的航行性能和适航性。
第五条渡船必须持有有效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安全证书、船舶航行证书等相关证书。
第六条渡船应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信号设备、导航设备等,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渡船船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船舶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八条渡船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九条渡船应按照核定的航线、班次、时间、客船载客量进行运营。
第十条渡船在恶劣天气、浓雾、洪水等特殊情况下,应暂停渡运,确保乘客安全。
第三章乘客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乘客在登船前,应向船员了解渡船安全注意事项,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乘客应按照船员指引,有序登船,不得强行登船。
第十三条乘客在船上应听从船员指挥,不得擅自离船、攀爬船舷、抛掷物品等。
第十四条乘客应自觉维护渡船秩序,不得酗酒、打架斗殴、吸烟等。
第十五条乘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应整齐放置,不得占用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等。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渡船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
第十七条发生突发事件时,船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乘客安全疏散。
第十八条渡船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和乘客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渡船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渡船船员、乘客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渡船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航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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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安全目标第一条:第一条:公司安全目标:全年生产安全达标率控制在99%以上;设备安全运转达标率控制在95%以上;全年员工轻重伤指标率控制在0.1 以内。
1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加快公司各项生产任务顺利完成,保障公司人员、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公司各级领导、各重要岗位在安全方面的职责,加强了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
现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如下: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总经理对本单位生产负总责任;2.坚持执行和督促所属部门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3.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纳入任期目标和单位生产经营、定期检查、考核、实施;4.编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国家规定提取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使生产现场符合国家规定和职业卫生标准;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对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6.组织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抢救以及调查处理,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制定改进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7.组织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成果,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8.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2 二、部门经理或处(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部门经理或(室)主任对安全生产负第一位的责任; 2.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3.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4.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搞好均衡生产,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5.认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认真研究,定措施、定人员、定期解决;6.把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指标中严格考核。
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7.对职工伤亡事故和险遭事故的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不隐瞒,不拖延报告;8.认真组织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保证设备、工具、工装上岗前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符合安全要求。
三、公司安全员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在单位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场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级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3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工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安全大检查。
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
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8.负责各类事故总汇、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公司汇报;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开展安全技术研4 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现金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四、工长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全体成员的安全行为负责,是企业基层组织安全第一责任人; 2. 坚持召开班前安全会,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具体布置安全措施;保证自己不违章指挥;3. 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会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负责对新调入、变换工种、复工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临时用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5. 负责每班现场巡回安全检查,督促船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6. 发生工伤事故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7. 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等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正常运行;8. 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二、船长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如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并上报上级领导进行解决;5 2.负责检查设备的日常运行情况,监督设备维修保养情况,在设备进行大修或者更换前做好充分准备及调度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3.对现场的生产安全负责。
根据产品的特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对其实施监督检查;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努力创建无事故船舶;5.强化安全管理,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
遵守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6.经常检查、维护生产设备和安全卫生防护措施,使之保持完好,正常运行。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进行处理;7.经常向船员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做好新船员,复工船员进行安全教育。
新船员未经考核合格不准上船操作;8.检查船上系统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生产用水、电气正常供应;9.对船上的设备定期进行日常保养,确保船上设备正常运行;10.作业现场成品、半成品、零部件要合理堆放,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保持工作场所所用通道的安全整洁,配合工长监督、检查船上各项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生产现场安全员岗位职责 1.服从现场调度指挥员的领导,落实每日生产装运计划,完成销售6 合同;2. 监督、检查来场装运船只的各项手续,符合装运标准的实行装运,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 3.监督、检查采沙船上各项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与船上设备动力员、安全监督员及时沟通,防患生产事故;5.负责员工按规章制度使用劳动安全用具的情况,确保工人人身安全;6.每日交班时要将交接班资料填写齐全,并与交接同时沟通船上情况同时及时上报直接领导。
7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第三条: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 1.公司根据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2.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特殊条件下作业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在作业前,组织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使作业人员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教育的内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为主,还应进行安全新知识教育,高温防暑、冬季取暖安全、节假日安全的各项教育;4.对新工人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当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坚持安全检查制度1.公司每月或者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法规,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3.安全检查的形式:生产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工人参加;公司生产部还将结合现场实际及上级检查开展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8 第四章现场安全管理第五条:建立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建立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开工前,公司生产部组织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工。
验收的内容包括:作业组织是否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内容设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标是否确定;作业机械设备是否经过验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方案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工序是否制订相应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作业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是否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作业中安全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等。
第六条:现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挂牌施工,明确安全责任人,料具堆放整齐,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道路畅通,现场整洁,并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第七条:加强设备管理使用:加强设备管理使用:种机械设备容易对人体发生伤害的部位,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建立管理使用、运行、修理制度,不带故障工作,防止机械设备故障伤人事故的发生。
严格执行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运输和使用管理制度,第八条:落实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措施。
9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九条:事故报告:九条:事故报告:凡发生一次 2 人及以上负伤事故;一次1 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各类死亡事故;由主要责任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事故部门应立即用各种快报方法报公司。
原因及责任一时难以查清的,也要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公司,待查清原因责任后,重新补报。
第十条:事故调查:第十条: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一条:事故处理:一条:事故处理: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工区在上报调查报告时,要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附单位主管领导的检查书及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现场图。
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和作业造成企业外部人员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裁决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因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公司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伤亡事故处理结案一般在15 日内处理完毕。
特殊情况按上级指定的时间结案。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严格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纪律。
生产部严格按上级有关事二条故报告、事故统计的规定办理,按程序及时准确的报告,做好事故统计报表。
10 第六章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第十三条:奖励:奖励:①获葫芦岛市标准作业工区、公司“安全标准工区先进单位”,一次性奖励现,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 元,工区4000 元;②全部实现公司安全工作目标,公司年底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人均1500 元的奖励,部门奖励5000 元;③获总公司及以上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工区,公司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800 元,工区6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