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离职管理办法

离职管理办法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职管理流程,保障离职员工权益,提高离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本离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离职管理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在公司离职时的处理。
第二章离职申请及审批第三条员工如需离职,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提交书面离职申请。
第四条直接上级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员工。
第五条员工获得审批通过后,可以与人力资源部门协商离职手续办理事宜。
第三章离职手续办理第六条离职员工应当在离职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申请表以及个人材料,并与相关部门进行结算,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离职员工应当履行离职期间职责,将手头工作交接给接替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离职交接。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及时安排离职员工办理工资结算、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离职事宜。
第九条离职员工应当归还公司所有财产,并在离职前完成离职检查,确保不留下任何公司信息和资产。
第四章离职后事项安排第十条离职员工还有未结清的事项,应当予以解决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返回或销毁公司的机密资料,不得擅自带出。
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期限归还公司提供的任何证件或工作道具。
离职期间如需使用公司设备,应事先与公司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
第五章附件【附件一】离职申请表【附件二】离职检查表【附件三】离职交接流程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指雇佣双方依法订立的书面劳动关系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社会保险: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员工和公司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 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员工和公司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七章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在员工离职申请审批中,可能遇到审批流程不畅、审批结果反馈不及时等问题。
解决办法是优化审批流程并加强沟通与协调。
离职管理办法:员工离职后资料交接

离职管理办法员工离职后资料交接1. 引言2. 离职资料交接流程2.1 提前准备在员工离职之前,公司和相关部门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对离职员工所涉及的项目、任务进行梳理和分析确定哪些资料需要进行交接,并制定明确的清单安排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监督离职资料交接的流程。
2.2 离职申请员工决定离职后,应向其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
离职申请应送达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2.3 资料整理与其他同事或部门的协作和沟通记录完成的工作成果和报告。
2.4 资料交接员工离职之前,应按照交接清单逐一交接相关资料。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的资料,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交接过程应记录细节和交接人员,以备将来查阅。
2.5 系统权限和账号处理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及时取消其在各种系统和应用中的权限和账号,确保离职员工无法访问敏感信息和系统。
还应安排他人接手和管理相关系统和应用。
3. 离职资料交接规定为了确保离职资料交接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应制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括3.1 交接清单制定离职资料交接的清单,明确员工离职后需要交接的资料和文件,并指定责任人进行监督和确认。
3.2 交接时间和期限规定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的一定时间内完成资料的整理和交接工作,以便公司安排他人接替相关工作。
3.3 保密要求明确离职员工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的处理要求,强调保密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信息的安全性。
3.4 违反规定的责任和处罚规定离职员工如有故意隐瞒资料或不按规定进行交接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公司内部惩罚。
4. 结论离职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员工离职后的资料交接流程非常重要。
通过明确的流程和规定,能够有效地确保公司业务的连贯性和保护敏感信息的安全。
公司应该制定相关的离职管理办法,并持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不同员工离职情况的需求。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1. 岗位辞职申请: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提出辞职申请,并在辞职申请中注明辞职原因和希望的离职日期。
2. 辞职手续办理:员工主管上级应及时确认辞职申请,并与员工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离职通知、薪资发放、社会保险等事宜。
3. 离职交接:员工应根据公司规定,配合上级和同事完成离职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4. 薪资结算:公司应按照劳动法规定,及时结算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发放相应的离职证明、工资清单等相关文件。
5. 终止合同: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公司应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员工的档案进行归档处理。
6. 回收公司财产:员工在离职时应归还公司的资产,包括办公设备、工具、证件等,并在离职交接过程中,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7. 敏感信息保护:公司应向离职员工提醒保密义务,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包括客户资料、商业机密等。
同时,公司应及时收回员工的系统账号和密码,防止信息泄露。
8. 离职调查:公司可以在员工离职后进行一定的离职调查,以了解员工对公司的反馈和建议,为公司的改进提供借鉴。
9. 社会关系处理:公司应友好地处理员工的离职,尊重员工的个人选择,维护员工的形象和声誉,并与员工保持良好的关系。
10. 离职后的帮助:公司可以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离职帮助,包括就业推荐、职业咨询等,帮助员工顺利地进行职业转型。
同时,公司也可以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离职资助,如职业培训经费等。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劳动关系管理,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定义离职是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1.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尚未完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行为。
2.终止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行为。
第四条职责(一)综合管理部1.负责员工离职流程管理。
2.指导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3.负责办理员工离职后的人事关系、党团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等转调手续。
(二)其他部门1.离职员工部门协同综合管理部做好离职员工的离职面谈。
2.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异动交接。
第五条离职流程(一)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流程1.员工本人提出离职,需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及用人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3.综合管理部持《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附件1)办理审批手续。
4.员工持《工作异动交接单》(附件2)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5.综合管理部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附件3),经公司盖章、员工本人签字后生效,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
(二)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离职流程1.公司提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由用人部门提前40日(试用期的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3.综合管理部及用人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4.综合管理部持《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5.员工持《工作异动交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6.综合管理部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附件3),经公司盖章、员工本人签字后生效,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离职流程1.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综合管理部在合同到期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流程,维护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离职通知1.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所属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通知,离职通知应提前不少于30日。
公司将在接到离职通知后进行离职手续的安排。
2.公司如需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并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四条离职手续1.员工离职前,应办理公司设定的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离职申请、岗位移交、财务结算、个人物品处理等。
2.员工须在离职申请表上如实填写个人离职原因,公司将据此进行离职的后续处理。
第五条离职工资结算1.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在离职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的一个月之内结算离职员工的工资。
2.公司将按照离职员工工作到离职日的实际工作情况计算离职补偿金,并按照工资发放制度进行结算。
第六条离职后续处理1.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安排离职员工的档案及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存档。
2.公司将根据离职员工的具体情况,提供合理的离职证明和推荐信。
第七条离职风险管理1.公司将对员工离职及时进行统计和分析,以及时发现并解决离职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2.公司将建立员工留存和激励机制,减少员工的流失率。
第八条附则1.公司将不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离职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对于员工违反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以上所列为本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公司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并配合执行,如有违反,公司将依规定进行处理。
制定单位:公司领导小组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生效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促使本公司员工离职时,能于合理、合法的情况下顺利进行,且不影响正常业务的推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一切员工的离职。
三、职责(一)、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为本办法的管理单位。
(三)、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四、离职划分(一)、自动请辞离职。
(二)、解雇免职离职。
(三)、资遣离职。
(四)、其他原因离职。
五、离职手续(一)、员工离职由各部门主管向人事行政部索取《离职申请书》。
(二)、由离职人员按《离职申请书》上所列事项详细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后,经层呈核准后,再送人事行政部核查。
六、离职管理(一)、自动请辞离职(二)、试用人员于七日前提出。
(三)、正式人员于一个月前提出。
(四)、管理人员在三个月前提出。
(五)、解雇免职离职:因故被解雇离职者,应于接到通知单后,即行提出(或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提出)。
(六)资遣离职:因故被资遣者,应于接到通知单后,于预告起始日提出(或按劳动法规定时间提出)。
(七)、移交1、离职人员提出离职,应层呈部门主管核准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2、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薄册文件(公司规章、公文、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3、移交给指定接替人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代清楚。
4、原领的器材、工具文具(清耗性免)、印章等,交还人事行政部或有关单位。
5、原代保管的资材(含列管品)应移交有关单位。
6、移交项目(1)、服务部门内①、工作内容、服务范围、账册报表、资料文件等。
②、已完成工件档案,未完成重点事项等。
③、设备、仪器、工具等。
(2)财务①、现金、支票。
②、货款追付。
(3)、人事总务①、办公用品。
②、图书资料。
③、宿舍交接。
7、移交期限(1)、办理交接的移交人与接替人应于职务变动前,完成移交手续。
(2)、各项移交签注,由接收单位承办人员在《离职申请书》上签注即可,必要时可要求另交移交清册。
集团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引言:员工离职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如何合理有效地管理员工离职,对于维护企业稳定运营和员工福利都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集团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旨在帮助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离职管理政策,提高员工离职的处理效率和离职员工的满意度。
概述:集团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是为了确保员工离职过程顺利、合法、公正,保护员工权益,减少离职引发的企业不稳定因素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它涉及到离职申请、离职面谈、离职手续办理以及员工反馈等方面。
离职管理办法旨在维护企业的长期稳定运营,提高员工离职处理的效率和员工离职后的满意度。
正文:一、离职申请阶段1. 离职申请的途径:员工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电子邮件、内部离职系统等方式提出离职申请,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离职申请流程,明确申请的程序和流程。
2. 离职申请的审批:企业应设立离职审批流程,由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批离职申请,审批程序要规范,审批时间要合理,确保对离职申请进行适当的审核。
二、离职面谈阶段1. 面谈的目的:离职面谈是为了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并在离职前能够针对问题进行解决或提供帮助,留住优秀的员工。
2. 面谈的技巧:面谈要坦诚、公正、平等,尊重员工的选择,了解员工的真实想法和离职原因,为员工提供反馈和建议。
三、离职手续办理阶段1. 离职通知:企业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知员工离职的消息,确保人员调动的顺利进行,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导致的工作延误。
2. 手续办理:企业应明确员工离职的相关手续,包括离职申请表的填写、离职手续的办理、离职证明的开具等,确保离职过程的规范和合法性。
四、员工反馈及离职调查阶段1. 反馈机制:企业应建立员工离职反馈机制,通过离职调查、面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员工对企业的离职管理的评价和意见,从而改进管理过程,提高员工满意度。
2. 离职调查:企业应针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调查,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和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改进企业的管理和制度。
五、离职后的关注和管理1. 离职档案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离职档案管理制度,保护离职员工的个人信息和离职证明的真实性,确保离职员工的权益。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1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离职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3条离职分类1. 合同离职:员工因终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2. 员工离职:员工由于某种原因主动提出辞职。
3. 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个工作日以上,公司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第4条辞退(解雇)员工1.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公司给予培训或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者,公司予以辞退。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公司予以解雇。
3. 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公司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需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5条离职移交手续办理员工离职时,需持通过批准的“离职申请单”和“离职移交清单”到所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各项移交手续办理完毕、相关经办人签字后,将“离职移交清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
第6条工作、物品移交说明1. 离职员工必须将工作过程中保管或使用的账册、文件,如公司制度文件、员工手册、技术资料、图样等移交给指定的人员及部门,并将这些账册、文件填入“离职移交清单”中。
2. 离职员工应将已办而未办结的工作事项向公司指定人员交代清楚。
3. 离职员工应将领用的工作服装、办公用品等交还行政管理部门,接收部门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字确认物品交接完成。
若员工交还的物品已被损坏或丢失,公司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第7条各种移交手续及物品已交或办妥后,离职员工才能领取公司应发而未发的工资,对离职员工工资的计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的有关制度执行。
第8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9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0条相关文件表单1. 离职申请表2. 离职移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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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健全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离职程序、手续办理等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离职定义
第三条离职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员工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公司相关工作岗位。
(一)自然离职
指劳动合同有效期结束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主体双方之一不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二)主动辞职
指劳动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尚未出现,员工因本人原因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三)协商解除
指劳动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尚未出现,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其中一方自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自动离职
指员工因本人原因主动离开公司,包括提出辞职未到批准离职时间或离职交接手续不全而任意不上班超过三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按照违纪解除处理。
(五)解除劳动关系
指公司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1.员工因本人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经培训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2.因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形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公司可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有关规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3.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
(六)违纪解除
指员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按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之一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偿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对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三章离职程序
第四条员工在自然离职、主动辞职或协商解除等离职的情形下,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书面申请
员工应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去向及离职时间等内容;若属试用期内或被聘用且尚未订立劳动合同在一个月时限内的,应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二)离职审批
1.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书面递交《辞职申请书》,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负责人部进行审批。
2.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主管)应与员工进行访谈,充分了解其离职主要原因、对公司商业秘密的掌握程度以及征求对公司的建议等,并认真填写《离职访谈表》,对应挽留的骨干人员,应尽量做好劝留工作;对应当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提出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建议;
3.所在部门应知会财务部做好该员工个人帐务查核工作。
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辞职报告须所在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手续办理
1.经批准同意离职的员工,填写《离职交接事项》,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到相关部门审批。
对存在违约责任的员工,由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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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核定其违约赔偿费用,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门缴纳赔偿费用,履行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义务。
2.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期间,仍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至正式离职。
员工未按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的,视为自动离职,拖欠公司欠款、财务、违约金不予归还或对单位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单位将保留追究离职者及其担保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力。
3.完清《辞职申请书》的离职员工,到人事行政部门领取《离职证明》。
第五条员工解聘辞退离职和违纪解除离职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费用结算
第六条结算费用包括:
1.专项培训违约金
员工在主动辞职、违纪解除等情形下离职,应向公司支付专项培训违约金。
其计算公式为:
专项培训违约金总额=培训总费用×(1-已服务月份数/规定服务月份数)
员工在协商解除的情形下离职,若公司认定其应当承担专项培训违约金责任的,按本款规定执行。
专项培训违约金由人力资源部门核算,财务部门追收。
2.赔偿金
离职员工离职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公司规定承担赔偿金,赔偿金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核算追收。
主要包括:(1)物品损失:公司为员工工作所配置物品,不能完好归还;(2)物品遗失:由公司出资购买的物品遗失,应照价赔偿;(3)员工拖欠公司未付的借款、扣款等;(4)其他应赔偿的费用。
3.竞业限制赔偿金
由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按《竞业限制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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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离职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毕者,其薪资暂不予发放,直至手续办理完毕为止。
5.自动离职者,其未结算工资不予发放。
6.离职员工有经济问题,或对单位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单位将保留追究离职者及其担保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力。
7.员工按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其结算的工资原则上由人事行政部于次月的工资发放日进行发放。
8.员工因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且当月薪资不足以补偿者,由其本人予以赔偿。
第五章相关责任
第七条在办理离职手续的过程中,如员工故意违反劳动(工作)纪律或消极怠工,或因失职、渎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员工离职时必须妥善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否则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员工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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