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级文件管理规定
密级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密级文件保密管理制度1. 密级文件的定义和分类1.1 密级文件的概念密级文件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某些特定内容进行保密的文件。
这些文件涉及国家安全、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需要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进行管理和使用。
1.2 密级文件的分类根据保密需要和风险等级,密级文件一般分为三个等级: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
绝密级文件的保密等级最高,秘密级文件次之,机密级文件相对较低。
2. 密级文件管理的原则2.1 最小必要原则密级文件的管理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即仅授权需要知晓和使用该文件内容的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权限,其他人员无权接触和查阅。
2.2 四级保护原则密级文件采取四级保护原则进行管理,即物理保护、技术保护、管理保护和人员保护。
物理保护指对密级文件进行实体设施、设备和防护措施的保护;技术保护指通过密码学、安全通信等技术手段对密级文件进行保护;管理保护指通过管理制度、流程和审核机制等手段对密级文件进行保护;人员保护指对知情人员进行安全背景调查、保密培训和保密责任约束。
2.3 需授权原则对于涉及密级文件的使用、传输和存储等操作,必须经过相应的授权程序和审批流程,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未经授权的操作行为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密级文件保密措施3.1 存储控制对于密级文件的存储,应采取安全的实体设施和设备,如保险柜、防火墙等,以确保文件的物理安全。
此外,还应制定明确的存储标准,对文件的归档、备份和销毁等操作进行规范管理。
3.2 传输控制对于密级文件的传输,应采取加密、身份验证等安全手段,确保文件在传输过程中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同时,还需建立传输追踪机制和异常报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安全风险。
3.3 使用控制对于密级文件的使用,应严格控制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和操作。
此外,还应建立审计机制,记录文件的使用记录和操作日志,以便追溯和查证。
4. 密级文件保密意识培训为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知识水平,应定期组织密级文件保密意识培训活动。
密级公文管理制度

密级公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密级公文的管理,提高国家保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密级公文的管理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军队、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和涉密部门的密级公文管理。
2. 密级公文是指载有国家秘密的文件和资料。
3. 密级公文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三章密级公文的编制和审批
1. 编制密级公文应当严格履行国家保密法规要求,确保文责和密级相符。
2. 密级公文的审批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四章密级公文的传递和存储
1. 密级公文传递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采取保密的措施和方式进行传递。
2. 密级公文的存储应当在指定的密室内,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第五章密级公文的查阅和使用
1. 查阅密级公文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
2. 使用密级公文应当符合规定要求,严禁私自翻印和外传。
第六章密级公文的销毁和报废
1. 密级公文的销毁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2. 密级公文的报废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第七章密级公文的管理责任
1.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密级公文管理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2. 对于涉密人员的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解释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密级公文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遵守执行,确保国家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涉密文件的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密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涉密文件的安全与保密。
2. 涉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档、电子文件及其他形式的存储介质中的相关信息。
3. 所有接触涉密文件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二、分类与标识1. 根据涉密程度,将文件分为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三个等级。
2. 每份涉密文件都应明确标注其密级,并在文件流转过程中保持标识的清晰可见。
三、存储与保管1. 设立专门的涉密文件存储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 存储区域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火、防盗、防水等。
3. 电子版涉密文件应存放于专门的加密设备或服务器中,实行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
4. 定期对存储环境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设施运行正常。
四、文件流转管理1. 制定详细的文件流转程序,包括借阅、复制、传递等环节的操作规范。
2. 每次文件流转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流转时间、接收人及返回时间。
3. 严格限制涉密文件的复制和传播,非授权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或传递相关文件。
五、员工培训与责任1. 对接触涉密文件的员工进行定期的保密知识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2. 明确员工的保密责任和违规的后果,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
3. 发现泄密风险或违规行为时,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1. 制定涉密文件泄露或丢失的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响应和有效控制损失。
2. 发生泄密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进行调查处理。
3. 根据事件严重性,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监督与审计1. 定期对涉密文件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通过内部审计等方式,评估涉密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 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完善管理制度。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单位保密部门负责解释。
2. 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本制度可适时修订更新。
涉密文件发文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发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密文件的管理,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涉密文件是指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文件,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以及其他形式的文件。
第三条涉密文件的发文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涉密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条涉密文件发文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涉密文件的发文管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文件发文管理制度,明确发文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涉密文件的合理使用和保密性。
第六条涉密文件的发文管理必须遵循合法、必要、合理、清晰、可行的原则,严格审查和控制发文的权限和程序。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是涉密文件发文管理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加强对涉密文件发文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发文权限第八条涉密文件的发文权限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管理人员负责审批,并在其授权范围内严格控制。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涉密文件的发文权限,明确发文的管理责任,确保发文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涉密文件的发文权限应当根据文件的密级、涉密程度和内容确定,严格控制发文权限的范围和条件。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发文权限的申请、审批和备案制度,明确发文权限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发文权限的行使。
第三章发文程序第十二条发文人员在办理涉密文件发文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发文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发文人员在办理涉密文件发文活动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发文的目的、内容和范围,准备发文的材料和信息等。
第十四条发文人员在办理涉密文件发文活动时必须认真填写发文申请表,明确发文的目的、内容和范围,提供发文的必要材料和信息。
第十五条发文人员在办理涉密文件发文活动时必须按照发文权限的范围和条件办理,严格落实发文的审核、审批和签发程序。
第十六条发文人员在办理涉密文件发文活动后必须及时进行备案和归档,确保发文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024年涉密文件管理制度(通用9篇)

2024年涉密文件管理制度(通用9篇)涉密文件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各种涉密和内部文件、刊物、资料、档案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文件、资料的印发、传递、清退、立卷归档、销毁等制度。
第二条、所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资料)均应由专人保管,认真登记,妥善放置保管。
第三条、凡上级发来的和我开发区制发的标明密级的文件、资料及刊物,应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原制发机关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翻印。
需传阅或承办的密件,有关领导和承办人要做到及时阅批、承办,不得横传、积压。
绝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出办公室,不得携带外出。
需要承办部门带回办理的密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用后及时归还;造成失密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条、各种密件应指定专人管理,查阅文件、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要有人监督。
第五条、为确保密件的安全,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存放机要室或铁制文件柜内,并做到经常清点、核对;存放保密文件、资料也必须配置专柜,符合保密要求。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不得将密件放在桌面上,阅过的文件要及时退回机要室,来不及阅读的文件要锁进文件柜中或暂时退回机要室保管。
第六条、对秘密文件、资料,从拟稿到审查、修改、签发均要保守秘密。
打字、文印室是机要重地,印制秘密文件要专人负责,打印完的文件及时送出,未完的工作件要妥善收存,废弃文件要集中收存、统一销毁,个人不得利用废弃纸张另作私用或不经清理出售,严防失泄密。
非打字、印刷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文印工作场所。
第七条、上级下发的涉密文件、资料及党工委、管委会印发的秘密文件、内部资料不得作废纸处理,也不得擅自出售给废品收购部门和个体商贩,要对应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进行统一造册,交党政办后按程序处理。
第八条、国家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资料、音像制品、光盘等秘密载体应通过机要交通传递。
确因工作需要需随身携带秘密级文件、资料等秘密载体外出的人员,一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密件不离人,不允许携带密件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以防泄露国家秘密。
公司密级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文件管理,确保公司秘密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密级文件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文件、合作协议、技术资料、财务报表、客户信息等。
第三条公司密级文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公司秘密安全;(二)分级分类,明确责任;(三)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四)方便工作,提高效率。
第二章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公司密级文件分为以下三个等级:(一)绝密级: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遭受特别严重损害;(二)机密级:公司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害;(三)秘密级:公司一般秘密,泄露会使公司遭受损害。
第五条密级文件标识:(一)文件封面应标注密级,并加盖公司保密专用章;(二)文件正文应标注密级,并在醒目位置注明“本文件为密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泄露”;(三)文件附件也应标注密级。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密级文件管理的总体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修订公司密级文件管理制度;(二)监督、检查公司密级文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三)组织开展公司密级文件管理培训;(四)协调解决公司密级文件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密级文件管理负有直接责任,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本部门密级文件管理制度;(二)对本部门密级文件进行分类、标识、保管;(三)加强对本部门密级文件使用、复制、传递、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四)对本部门密级文件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第八条公司保密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密级文件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协助公司保密委员会制定、修订公司密级文件管理制度;(二)负责公司密级文件的收发、登记、归档、保管、销毁等工作;(三)对密级文件使用、复制、传递、销毁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四)组织开展公司密级文件管理培训。
第四章使用与保管第九条密级文件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文件密级和阅读范围使用;(二)使用过程中,应确保文件安全,防止丢失、损坏;(三)不得将密级文件带出工作场所,确需带出时,需经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四)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档。
(完整版)涉密文件管理规定

涉密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条涉密文件(包括确定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刊物、教材等)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
第二条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涉密文件应存放在铁皮柜内;对绝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
第三条学院各部门阅办的涉密文件应当及时清退。
一般情况下,绝密及文件不超过一个月,机密级以下文件不超过三个月。
确需延长使用的,应当到保密室办理借用手续。
第四条携带涉密文件外出,绝密级必须由学院领导批准,机密以下必须由处,部、系,附属医院领导批准。
严禁携带涉密文件到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第五条不宜向社会公开的内部资料、刊物等,应当妥善保管,定期清理和销毁。
第六条销毁涉密文件应当按规定登记、审批,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
严禁将各类涉密载体或者内部资料、刊物当废品出售。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精选5篇)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精选5篇)保密文件管理规定篇1随着公司的发展与规范,企业秘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为了更加有力地贯彻实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业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针对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规定: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向外发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纪要、目录、清单、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第一条密级划分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文件等四个级别:1、“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2、“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3、“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文件;4、内部公开文件:是指仅在公司内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门内部公开,向外扩散有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文件。
第二条密级确认保密文件由拟制人根据文件密级不同,提交不同级别的领导进行密级确认,在确认之前不得将文件内容透露给与确认密级无关的人。
密级确认的具体权限为:1、绝密文件与机密文件由公司高层领导确认。
2、秘密文件由各部门或项目经理级领导确认。
3、内部公开文件由发文部门根据需要进行确认。
第三条密级标识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
1、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其专用章戳由总裁保管。
2、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机密”字样。
3、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左上角打印“秘密”字样。
4、内部公开文件应打印“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字样。
第四条文件打印1、绝密、机密文件:由专门人员打印。
2、秘密、内部文件:打字员打好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
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
打印人员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
第五条分发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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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文件管理规定
密级是档案文件保密程度的等级,一般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那么密级文件有哪些相关管理规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密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密级文件管理规定如下一、秘密文件的范围
第一条凡不能公开发表的涉及党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电报、图表、资料、图书、刊物、教材、照片、录音带、录相带、拟制文件和资料过程中形成的草搞和清样,打字腊纸、复印废页、印刷余份等,都属本办法所指的秘密文件的管理范围。
第二条秘密文件根据秘密程度的高低划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各单位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秘密文件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中发〔64〕627号文件)精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秘密文件的密级划分细则。
第三条不宜对外公布的文件、刊物、资料、图片等,可做为内部材料,不划密级,但应注意保存,不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对外泄露。
二、文件制发
第四条文件制发部门要根据文件内容、秘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确定适当的密级、印份、发送范围和阅读级限,由制文部门的负责人核定签印。
第五条秘密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批准份数,一律由内部机要打印
人员或具备保密条件的印刷单位印制,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负责印制。
三、文件管理第六条各单位的秘书部门,是负责管理秘密文件的机要部门,是秘密文件收发、运转的枢纽,必须严格责任制度,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接收、登记、分发、运转、清退、立卷、保管、销毁和移交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须交秘书部门的文件管理人员,个人不得保存。
第八条秘密
文件应由经管文件的人员拆封,领导亲启件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拆封,他人不得自行拆阅。
第九条严格执行关于翻印、复印文件的规定。
上级机关的发文,属机密、秘密级文件,须经市委或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批准后翻印、转发。
凡绝密或注明不准翻印的文件,一律不得自行复印、翻印。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印时,经制文部门同意,并要严格控制份数,不得改变使用范围。
复印件要同原件同样管理。
第十条县、团级以上单位,未配专职文书人员的,不发给文件。
第十一条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保障的库房或文件柜内,对平时使用的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用后随手入柜加锁。
四、文件阅读
第十二条秘密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传达、阅读,不经制文部门的同意,不得自行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
第十三条传阅秘密文件,要由机要人员填写传阅单,统一掌握,
阅后主动退回,不要横传,对急办的文件,机要人员要及时催办。
第十四条秘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阅文室阅读,不得带到宿舍、医院或其他公共场所。
第十五条借阅秘密文件,要履行严格的借阅手续。
绝密文件应当天交回,再用再借。
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
文书人员对借出的文件应及时追回。
第十六条不经组织批准,个人不得随意摘记秘密文件内容,不得利用秘密文件和内部资料为公开报刊撰写稿件。
五、文件传递
第十七条传递秘密文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发往外地,应由机要通信部门递送,不得使用普通邮政。
重要密件,须由机要交通递送或派两名专人护送。
(二)市内传递,由机要人员递送。
绝密件、密码电报,须由机要人员用专车递送。
(三)单位内部传递,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签收手续,无关人员不得代收、代送。
(四)向驻外机构递送,要按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得在公开函电中暴露我秘密机构的名称和性质。
(五)向我驻港澳机构寄发文件、资料和函件,一律通过机要寄广东省委第八办公室转送,不得向港澳直接邮寄。
(六)文件要密封,标明密级,放在文件包、箱内,做到文件不离人,专程直送,不得他往,并严格签收手续。
第十八条干部外出工作,不得随身携带绝密、机密级文件。
干部出国工作,一律不准携带各类秘密文件,如有特殊需要,按外交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文件核对和清退
第十九条各单位文件管理人员对保管的秘密文件应做到:绝密文件一周一核对;机密文件半月一核对;秘密文件一月一核对。
在核对中发现短缺文件应立即查找,其中秘密以上文件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市直单位对其下属单位的文件实行一季度一清退。
每年三月底市委、市府两个办公厅将上年各类秘密文件的清退情况向市保密委员会作出报告。
七、文件交接
第二十一条机构撤销、合并时,原机构的秘密文件应随同文书档案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应清退的,退回原发文部门;
(二)应归档的,整理立卷移交档案部门;
(三)需带往合并单位的,移入合并单位;
(四)无保存价值的,按规定销毁。
原机构应按上述办法将文件、档案登记造册,认真移交,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同意后,始得结束工作。
第二十二条经管秘密文件的人员工作变动时,须对所管秘密文件进行清点移交。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调动工作时,对个人
使用的秘密文件不得私自带走,更不能随意销毁或遗弃,必须全部移交清楚后,才能离开。
八、文件立卷,归档
第二十三条文书人员按照立卷规定的要求,在搞好文件催办和清理的基础上,分类立卷归档,并于三月底前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九、文件销毁
第二十四条销毁秘密文件,必须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查批准;任何个人不得自行销毁、处理。
第二十五条销毁秘密文件,必须派专人护送到指定的造纸厂监督销尽。
市内五区安排在青岛造纸厂、人民造纸厂监销,各县(市)和黄岛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有保密条件的造纸厂监销。
在装卸、运送、监销过程中,要有安全措施,严防丢失或被窃。
第二十六条一切属于保密范围的文件和资料,均不准向物资回收部门或私人出售。
十、机要人员条件及职责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配备管理秘密文件的机要人员,必须选拔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担任。
并要坚持先审后用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不适合做机要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整。
第二十八条经管秘密文件的机要人员必须尽到下列责任: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对党忠诚,坚守岗位、遵守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对刺探、窃取、出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敢于斗争。
(三)模范遵守中央十项保密守则和省、市的有关保密规定。
(四)文件管理清楚,各种手续完备,文件运转及时、准确,不失密。
第二十九条承印秘密文件的单位,要对职工加强保密教育,落实保密措施,确保文件印刷过程中的安全。
十一、奖惩办法
第三十条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成绩突出者;及时发现他人违犯保密制度,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重大损失者;在危难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维护和保卫秘密文件安全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凡违犯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包括丢失秘密文件)者,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制订秘密文件管理细则。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文件管理工作的领导,模范地执行本办法,并督促检查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本办法从一九八七年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