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涉密文件管理办法
企业涉密文件管理制度

企业涉密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涉密文件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有效防范涉密文件泄露风险,维护企业信息安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订《企业涉密文件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密文件的管理、使用、传输、存储和销毁等全过程,帮助企业全员加强对涉密文件的保护,确保企业信息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三条企业涉密文件指包含秘密、机密、绝密级别信息的文件,以及企业的商业机密、技术信息等具有重要价值的文件。
第四条企业中所有部门及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文件密级规定对涉密文件进行管理和保护,并配合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五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执行,并对全体员工进行相关埔岸和培训,确保所有人员对涉密文件管理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第二章涉密文件的分类与标识第六条企业涉密文件按照其保密级别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个级别,并在文件上标注相应的密级标识。
第七条秘密级别的文件包含一般商业机密信息,机密级别的文件包含重要商业机密、技术信息等,绝密级别的文件包含企业最核心的商业、技术信息。
第八条所有涉密文件必须在文件的首页面或者首页标注密级标识,包括文件名称、密级、制定日期、责任人等信息,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九条企业涉密文件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涉密文件进行密级标识审核,对涉密文件的保密级别进行确认和调整。
第十条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必须对涉密文件的密级标识予以重视,严禁将非本人负责的涉密文件带离办公处所或者转发给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对于查阅、复印、打印等操作需要谨慎对待的涉密文件,必须严格控制其流转范围和使用时限,并做好相应的登记记录。
第三章涉密文件的存储与传输第十二条企业内部所有涉密文件必须存放在专用的文件柜或者安全储存设施中,且必须保证密级文件的存放与非密级文件分开存储。
第十三条企业内部涉密文件的传输必须采取加密、签名等安全措施,确保文件在传输过程中不会泄密或被篡改。
公司涉密资料管理办法

公司涉密资料(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人民银行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如:
1、技术信息:包括关键工艺、技术改革关键技术文档等;
2、经营信息:包括客户资料、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
容等。
具体见《XX商业秘密事项一览表》,定密工作由总经理主持,定密事项由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员,涉密文件资料包含纸质档和电子档。
第三条涉密资料的知悉范围体现在《XX商业秘密事项一览表》中。
第四条商业秘密的借阅管理
(1)商业秘密归档采用在保密办于档案管理员当面封存的方式,封存前在内页盖“秘密文件”章,封存后在信封或档案袋封口处盖“秘密文件”章,封存的档案存放于行政部保密办文件柜内;
(2)知悉范围内人员借出商业秘密资料时,应确认文件为封存未开启状态,如发现文件已开启,即刻通报保密办领导、启动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涉密资料须当天归还,不得私自复印、扫描,不得带出公司,如发现违规,当事人记大过处理,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3)使用商业秘密资料,应当办理借阅、登记、签收手续,档案管理员应确保随时在公司能掌握资料的去向。
(4)电子档涉密资料须设置文件打开、修改密码。
第五条与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签订涉密人员(商业秘密)保密协议,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企业明确的各项保密义务。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保密办公室所有。
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办法

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资委保密工作要求及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公司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清退、归档、销毁、保密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密文件、资料•”系指通过机要渠道接收的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文件,国资委等国家部委带密级的文件、信息、内部刊物等涉密载体。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
第二章涉密文件、资料处理程序第四条签收。
公司机要员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接收、清点与核实。
涉密文件、资料应由机要员拆封,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封。
公司领导和部门人员外出参会带回的涉密文件、资料,应及时交综合管理部机要员登记、管理。
第五条登记。
收到的涉密文件、资料,由机要员按不同类别和密级,分类登记、编号。
涉密文件、资料要专册登记,制作涉密文件、资料的电子目录要在专用电脑上进行。
第六条批办。
综合管理部机要员收到涉密文件、资料后,应及时送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呈分管领导批示。
根据批办意见,综合管理部机要员将涉密文件、资料送交有关领导传阅、阅办或分送公司有关部门承办;传阅、分送、回收文件应做好登记,并随时掌握涉密文件、资料的去向。
传阅涉密文件、资料要由综合管理部机要员直送,不得横传。
第七条承办。
需要公司有关部门承办的涉密文件、资料,有关部门或子公司要指定专门承办人,在专门处理涉密文件、资料的计算机、打印机上处理。
承办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接触范围,防止丢失、泄密事件发生。
涉密文件、资料办理完毕,承办人要在文件处理单上简要注明办理结果、日期并签名,及时交综合管理部机要员归档。
因工作需要,需暂时保留备用涉密文件、资料的,保留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第八条催办。
交由公司有关部门或子公司办理的涉密文件、资料,综合管理部机要员要定期跟踪,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催办记录,并将办理情况向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反馈。
第九条归档。
涉密文件、资料应按分类和序号归档,应放入保密专柜中保存,严防发生失窃、失密和损毁事件。
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实施办法

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央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及《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涉密文件资料是指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纸质、电子文件资料等。
国家秘密密级标识为“绝密”“机密”“秘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境内各级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各单位可结合企业实际,在本细则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制定本企业细则。
第四条中央文件的保管、使用、办理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及各级所属企业办公室是本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以下简称文件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单位和所属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
文件资料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涉密文件资料的保管、阅读、使用、办理、传递等工作按相关规定开展。
第六条文件资料管理部门应指定一名机要秘书负责本公司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包括签收、登记、管理本公司的涉密文件资料。
文件资料管理部门应指定两名机要员负责本公司涉密文件资料传递工作。
机要秘书、机要员应当为正式人员中的中共党员,由本单位文件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并接受专门培训后上岗。
第七条文件资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涉密场所建设标准建立保密室和阅文室,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和设备。
第三章涉密文件资料定密管理第八条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可进行原始定密和派生定密,集团所属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可进行派生定密。
原始定密依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规定,集团所属企业认为需要原始定密的事项经报公司批准后可定密。
派生定密按照《派生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办理。
第九条引用、摘录、汇编、回复涉密文件资料生成的文件,由产生该事项的部门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密来密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派生定密工作。
公司公文保密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公文保密管理制度内容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内部公文处理的保密要求,规范员工的保密行为,防止公司商业秘密和重要信息的泄露,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合作伙伴等,涉及到公司所有级别的文件资料处理。
二、保密信息分类根据公司运作的实际需要,将保密信息分为三个级别:1. 绝密级:涉及公司核心商业机密,如研发技术、市场战略等,此类信息泄露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2. 机密级:涉及公司重要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等,此类信息泄露可能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害。
3. 秘密级:涉及公司日常运营的内部管理信息,此类信息泄露可能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
三、公文处理原则1. 最小范围原则:任何公文的处理都应当控制在需要知晓的最小人员范围内。
2. 权限控制原则:不同级别的保密信息只能由授权的人员访问和处理。
3. 安全传递原则:传递保密公文时必须采取加密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泄露。
四、保密措施1. 物理措施:加强对保密区域的出入管理,确保无关人员无法接触敏感信息。
2. 技术措施:使用文档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保护电子信息的安全。
3. 管理措施: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强化保密意识;建立健全文档借阅、复制、销毁等流程记录,确保可追溯。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保密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能面临法律追究。
六、应急响应一旦发现保密信息泄露或疑似泄露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损失并追查责任。
七、制度的修订与更新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本保密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保持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总结:。
涉密文件管理办法6篇

涉密文件管理办法6篇涉密文件管理办法 (1)一、收文制度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
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
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
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
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
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
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
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
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2024年涉密文件管理制度(通用9篇)

2024年涉密文件管理制度(通用9篇)涉密文件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各种涉密和内部文件、刊物、资料、档案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文件、资料的印发、传递、清退、立卷归档、销毁等制度。
第二条、所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资料)均应由专人保管,认真登记,妥善放置保管。
第三条、凡上级发来的和我开发区制发的标明密级的文件、资料及刊物,应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原制发机关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翻印。
需传阅或承办的密件,有关领导和承办人要做到及时阅批、承办,不得横传、积压。
绝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出办公室,不得携带外出。
需要承办部门带回办理的密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用后及时归还;造成失密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条、各种密件应指定专人管理,查阅文件、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要有人监督。
第五条、为确保密件的安全,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存放机要室或铁制文件柜内,并做到经常清点、核对;存放保密文件、资料也必须配置专柜,符合保密要求。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不得将密件放在桌面上,阅过的文件要及时退回机要室,来不及阅读的文件要锁进文件柜中或暂时退回机要室保管。
第六条、对秘密文件、资料,从拟稿到审查、修改、签发均要保守秘密。
打字、文印室是机要重地,印制秘密文件要专人负责,打印完的文件及时送出,未完的工作件要妥善收存,废弃文件要集中收存、统一销毁,个人不得利用废弃纸张另作私用或不经清理出售,严防失泄密。
非打字、印刷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文印工作场所。
第七条、上级下发的涉密文件、资料及党工委、管委会印发的秘密文件、内部资料不得作废纸处理,也不得擅自出售给废品收购部门和个体商贩,要对应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进行统一造册,交党政办后按程序处理。
第八条、国家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资料、音像制品、光盘等秘密载体应通过机要交通传递。
确因工作需要需随身携带秘密级文件、资料等秘密载体外出的人员,一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密件不离人,不允许携带密件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以防泄露国家秘密。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通用10篇)在现在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1一、密级文件的拟制1、密级文件的制作应在具有保密措施的地方拟制,拟稿人要准确标明该文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采取对号入座的方法,对所拟制的公文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2、拟制人在提出具体意见后,交本部门主管领导核稿批准,再报本机关、单位的业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签发。
工作量较大的机关单位可由业务主管领导授权或指定负责人办理批准签发前的审核工作。
3、密级文件在印制前,有关主管领导和秘书部门负责人做好审查工作。
除看是否划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外,还要确定发放范围(阅读级限),拟定发布方式,印制格式及编号,规定处理办法,包括可否翻印、复印,是否回收等。
4、印制密级文件时应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和份数执行。
秘书部门和有关人员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处理。
5、秘密文件一律由机关内部打字室或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复制单位印制。
印制中的蜡纸、校样、废页等应及时销毁。
6、印刷、制作工作使用的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应当配备保密措施装置,防止因电磁辐射造成泄密。
二、密级文件的收发1、收取密级文件时,必须认真检查信封上收文单位、密封标志,核对收信单位和收信人无误后,由收发室负责人在专用收文本上登记、收件人签收、启封,并核对文件的份数、目录、编号,加盖收文章。
2、密级文件拆封必须由专人负责。
凡领导同志亲收件,要送交本人或领导指定的专人代收、代拆。
3、分发密级文件时要认真检查、核对文件份数、发送单位及其地址,防止错发、漏发,不能擅自扩大分发范围。
装封要严密,绝密文件要单独装封。
4、当面将密级文件交收件人时,应履行签收手续,一般由收件人亲自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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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涉密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各类文件的保密性,防止公司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及范围
涉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对外公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往来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纪要、目录、清单、合同、协议、图纸等。
第二章密级范围及确认
第三条涉密文件的密级划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级,具体规定参见《××科技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制度》(xx发〔2012〕59号)。
第四条密级的确认
涉密文件由拟制人根据文件密级不同,提交不同级别的领导进行密级确认,并填写涉密文件密级确认表(见附件1),在确认之前不得将文件内容透露给与确认密级无关的人。
密级确认的具体权限为:
1. 绝密文件与机密文件由单位主管领导确认,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定级;
2. 秘密文件由单位负责人确认,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定级;
3. 经相关领导确认为非涉密的文件则定为普通级,按一般文件管理即可。
第五条密级标识
密级确认后,涉密文件均需标注密级标记,加盖相应标识:
绝密文件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
机密文件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盖“机密”专用印章;
秘密文件在其文件首页的右上角加盖“秘密”专用印章。
第三章涉密文件的管理
第六条涉密文件的保存
1. 公司所有涉密文件的右上角均需标注密级标记,加盖对应的密级印章。
2. 公司所有密级文件,均由专人保管,专柜存放。
3. 公司涉密文件管理人员对所保管的密级文件资料不得擅自复印、摘抄或传播,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在普通电话、电子邮件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涉密文件机密。
第七条涉密文件的利用
1. 绝密、机密文件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秘密文件如需在网络上传送,应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
2. 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首先按其密级由相关领导审批,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3. 涉密文件利用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保证文件及其内容的安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查阅、抄录和复制,更不能擅自将文件材料带出保管单位。
4. 凡查阅涉密文件,必须填写《公司涉密文件利用申请表》(见附件2),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并对查阅内容有保密的义务。
5. 涉密文件原则上不能外借,确为工作需要,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公司涉密文件利用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使用完后立即返还。
6. 严格控制涉密文件复印数量,复印的涉密文件要和原件一样严格管理,不得改变其原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复印涉密文件须填写《公司涉密文件利用申请表》,
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在保管人处进行登记,并标注使用目的,以备核查。
7. 涉密文件利用者不得将文件拿到社会上营业性复印场所复印;不得自行翻印。
第八条涉密文件的清退和销毁
1. 涉密文件保管人员按规定对涉密文件定期进行清查,按期清退。
2.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严格履行销毁登记手续,经总经理审批后,由2人以上共同监销,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涉密文件。
3. 负责管理涉密文件的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管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方可调离。
第九条监督和检查
1. 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涉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
2. 涉密文件保管人员对本单位涉密文件的控制情况进行记录,单位负责人根据记录信息对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
第十条发生失密、泄密和涉密文件被盗事件时,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文件保密单位,尽快挽回影响;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文件资料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及相应的惩罚处理,具体参见《××科技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