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及处理办法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及处理办法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及处理办法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依法处理企业工伤事故,保护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的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伤事故的概念

指因工伤亡事故,是因本企业生产与工作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二、工伤事故报告

施工生产场所,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现场情况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及时填写伤亡事故表上报企业。

企业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含工程名称、伤亡人数、发生事故时间、地点、事故原因粗步分析、施救情况及事故后果等),用最快的办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察院及工会。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重大事故以上的,按《建筑法》、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限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切不可惊慌失措,要有组织,统一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尽量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注意,为了事故调查分析的需要,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构件时,还应准确做出标记,最好拍出不同角度的照片,为事故调查提供可靠的原始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应尽快通知伤、亡者的家属,搞好接待和安抚工作,如实地向其亲属介绍事故情况,取得谅解和协助。

三、工伤事故调查

1、组织调查组

企业在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经理、分管经理、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发生人员轻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施工生产、技术、安全、劳资、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

重伤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现场所在地区的市(或区)劳动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应按企业的隶属关系,由重庆市企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公安、监察、检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成员中与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工作。

2、现场勘察

调查组成立后,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因现场勘察是项技术性很强制工作,它涉及广泛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因此勘察时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准确、客观在反映原始面貌,其勘察的主要内容有:1)作出笔录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

现场勘察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

现场勘察起止时间、勘察过程;

能量逸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

设施设备损坏或异常情况及事故发生前后的位置;

事故发生前的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具体位置和行为;

重要物证的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

2)实物拍照

方位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周围环境中的位置;

全面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各部位之间的联系;

中心拍照:反映事故现场的中心情况;

细目拍照;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致害物等;

人体拍照: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伤害的部位。

3)现场绘图

根据事故的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应绘制出下列示意图:

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

事故发生时人员位置及疏散(活动)图;

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

涉及范围图;

设备或工具、器具构造图等。

3、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要认真调查研究,搞清事故原因,以便从中吸取教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分析的步骤和要求是:

1)通过详细的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要弄清事故的各种产生因素,如人、物、生产和技术管理、生产和社会环境、机械设备的状态等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地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事故分析时,道德首先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材料,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11—86附录A),对受作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法、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

3)在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对原因的分析,确定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找出主要责任者。

4)确定事故的性质。工地发生伤亡事故的性质通常可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及本次

事故的教训、估算和实际发生的损失,对本事故提出的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写成文字报告,以全调查组同志会签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如组内意见不统一,应进一步分清事实,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不可强求一致,但报告上应言明情况,以便上级在必要时进行重点复查。

四、工伤事故和处理

工伤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要认真贯彻执行。

1、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报出后,须经有关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审批

后方能结案,并要求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180天。

2、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应根据上级部门和企业规章制度,按事故

情节轻重、各种损失大小、责任轻重加以区分,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应负经济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和标

准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事故的各项赔偿及有关费用应在事故处理终结时按下列顺序处理:

1)死者的丧葬费和伤者的急救医疗费。

2)死亡、伤残者的补偿费用。

3)伤残者因就医发生的交通、住宿、护理等费用。

4)施救费用。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费用。

4、清理资料进行专案存档。事故调查和处理资料是用鲜血和教训换来的,是对职工进行教育的宝贵资料,也是伤亡人员和受到处罚人员有历史资料,因此应完整保存。

存档的主要内容有: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勘察资料记录、图纸、照片等;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5)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及影印件;

6)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

7)企业或主管部门对其事故所作的结案申请报告;

8)受处理人员的检查材料;

9)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

xx公司

xx项目部

xx年十一月

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2033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Work acciden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对施工现场民工工伤管理,规范公司民工工伤保险及赔付、处理流程,促使各项目部及班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减少民工发生工伤后各班组支出的费用,能让民工工伤处理得到根本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工参保范围 1、在绍兴市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水利及其附属工程等)项目的施工企业,除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外,都应为企业内未参保的民工办理工伤保险,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2、所指的民工是指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农村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地直接从事施工工作的非农户籍职工,也适用。

3、工伤参保年龄范围:男性为18周岁至60周岁内;女性为18周岁至55周岁内。 二、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1、建设单位在各开工前将工伤保险费按规定标准一次性拨付给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民工工伤保险费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2%征缴。 3、对承包合同总造价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重点项目和大型公共设施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征缴费率,但最低不低于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1%; 4、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重特大公共设施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可再适当下浮,但最低不低于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05%。 三、工伤处理原则 1、公司对各类工伤事故处理秉承“有申报、有依据,予以受理;有申报,无依据,不予受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实用版

YF-ED-J810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目的:为了保障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 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妥善处理工伤事 故,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南铭公司各部门人 员因公负伤的全过程处理。 3.内容: 3.1 工伤认定 3.1.1 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 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及处理办法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依法处理企业工伤事故,保护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的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伤事故的概念 指因工伤亡事故,是因本企业生产与工作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二、工伤事故报告 施工生产场所,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现场情况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及时填写伤亡事故表上报企业。 企业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含工程名称、伤亡人数、发生事故时间、地点、事故原因粗步分析、施救情况及事故后果等),用最快的办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察院及工会。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重大事故以上的,按《建筑法》、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限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切不可惊慌失措,要有组织,统一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尽量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注意,为了事故调查分析的需要,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构件时,还应准确做出标记,最好拍出不同角度的照片,为事故调查提供可靠的原始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应尽快通知伤、亡者的家属,搞好接待和安抚工作,如实地向其亲属介绍事故情况,取得谅解和协助。 三、工伤事故调查 1、组织调查组 企业在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经理、分管经理、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发生人员轻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施工生产、技术、安全、劳资、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9705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为规范项目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业主、我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主管领导,根据事故的大小,由项目主管领导决定,按有关规定和上报时效逐级上报。为杜绝事故虚假传播,其他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项目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但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可以立即报火警119,对

工伤事故处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工伤事故处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107-32 工伤事故处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为了保障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妥善处理工伤事故,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南铭公司各部门人员因公负伤的全过程处理。 3.内容: 3.1 工伤认定 3.1.1 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

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四)由公司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3.1.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编号:SM-ZD-83935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工伤保险、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拟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3.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发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2《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

年10月1日实施。] 4.工伤事故报告 4.1发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科报告,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相关部门现场调查。若在夜班发生事故时,部门值班领导或班长要立即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要组织好救护工作和现场保护。 4.2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安全科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4.3任何部门、个人故意拖延、隐瞒上报,对受伤害人员造成不利的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因瞒报、迟报造成对救护工作影响不利的,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4在生产厂区以外发生的事故,受伤害人员所在部门视情况应当派人赶往事发地协助救治工作,并同时上报安全科。 4.5因救护需要移动现场的,必须标明移动的位置、部

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通用版) 一、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项目负责人指令性的工作、指令性的时间、指令性的地点所发生的劳动过程中的人生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三、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四、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安全保卫科和公司经理。 五、伤亡事故发生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时光扩大。 六、事故发生后,应当按事故级别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

和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七、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作处理。 八、对积极及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扩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员,应根据事故大小、性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以法追究刑事责任。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制度精编版

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 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工地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 公司领导及安全科,公司必须在24小时内报市安监站、市劳动局、市工会、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 3、公司在接到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报告后,安全科应立即组织安全 生产、技术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4、凡发生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群众 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未经查处不放过,没有防护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5、发生事故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 排险,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标记,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清理现场。 6、长期完整的保存事故调查处理的资料,作为研究改进措施,进 行安全教育,开展科学研究的材料。 7、每月必须在次月3日前做好工伤事故统计表。 贵阳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关于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为了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项目负责人和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发生生产事故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01年国务院令第302号给予行政处分,构成顽忽职守或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对本项目或职责范围内防范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妥善处理、负责。三、各项目部应当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生产事故发生的工作会议, 由项目部管理层人员参加,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四、各项目部必须制定本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工地安全 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项目负责人签署后报公司备案。 五、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 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六、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 查,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1年国务院令第302号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或者其他 法律责任的意见。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为规范项目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根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业主、我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 长、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主管领导,根据事故的大 小,由项目主管领导决定,按有关规定和上报时效逐级上 报。为杜绝事故虚假传播,其他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项目 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但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 重时可以立即报火警119,对于伤员的救治可以报120进 行救治。 3、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 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和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

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杜绝衍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导致人员伤亡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4、各应急救援小组必须24小时待命,听从项目经理的统一调动。完成份内的工作。 5、事故发生后,所有现场人员应听从项目部的指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6、服从上级的事故处理决定,对于项目部权限内的事故处理要在充分尊重事实的基础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7、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质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8、事故处理结案后,安质部要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体系文件 □ 行政文件 □ 其他文件 文件名称: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职工在从事生产和工作中遭受人身伤害、职业病以及非生产性意外事故后,做好事故调查、报告、统计和善后处理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在生产作业现场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的管理,也适用于派赴外单位的员工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及在生产地域内工作的外协单位人员的各类人身事故的管理。 . 机构及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事故处理的审核组织。 安全部门的职责 负责对工伤事故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跟踪调查,并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结案等工作。 负责伤员的救护和医疗处置。 负责本生产区域工伤人员的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办理、工伤待遇确认等处理及“四不放过”工作。 负责国家和上海市工伤保险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相关工伤事故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的考核结果的落 实。 负责处理工伤待遇标准的核定、工伤人员的工伤假期及相关善后问题等工作。 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保护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和事故有关人员到场。 积极配合安全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拍摄、调查、分析,并负责和组织相关人员提供与事故有关的证据、证词等。 负责对本部门的轻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 工伤事故定义、分类与统计本规定所称工伤、意外事故视同工伤认定与界定标准,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号令《工伤认定办法》执行。 工伤人员事故定性、处理原则及严重程度统计标准,按照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事故中财产损毁严重度则由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定。安全部门应按照事故类型、性质做好事故的统计汇总工作。对重复事故或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分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三、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位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四、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伤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生重大死亡事故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五、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六、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织进行调查。 七、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八、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九、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十、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经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 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用事实对职工进行教育,吸取教 训,举一反三,对项目其它不安全因素进行全面检查、整改。 十二、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伤亡事故处理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十四、不论是否发生安全事故,都必须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员工工伤事故处理制度模板

员工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一、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各部门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安全健康科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将事故发生的经过以书面形式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依据工伤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 二、因不可抗拒、非人为造成的工伤费用,由各科室、车间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各中心,由各中心负责人审核后报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上报董事长审批后进行核报。 三、凡违章操作造成的工伤事故,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和部门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四、门诊治疗必须有诊断证明和病历及费用收据,住院需提供住院证明、诊断证明、住院医疗费用收据。 五、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800元/月(从受伤之日至上班之日止,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依据工伤条例之规定)。 六、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70% 乘出勤天数。 七、工伤人员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20XX年XX市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执行(生活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部分生活不能自理)。出院后根据医院开具休息证明天数休息,到期后仍未痊愈的需医院开具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八、交通食宿费:转往外地治疗时,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公司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费用标准参照20XX年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 九、各中心、科室、车间的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公受伤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包括2000元在内) 。 十、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工作由所在科室、车间和安全健康科具体负责处理,处理后的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 1

十一、如有伤残鉴定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对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安全健康科调查核实后,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三、安全健康科对厂内安全隐患检查、排查监管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安全健康科应承担相关责任。 2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doc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1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因工受伤员工得到及时的治疗和妥善处理,明确工伤事故上报与处理流程,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及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XXX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员工。 第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摘录):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摘录):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摘录):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六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人身伤害事故是指造成了人体受伤的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 第七条:员工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必须按照本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各项手续或上报,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工伤权利及待遇,一切后果由受伤者个人负责。 第八条:全体员工及各车间应根据本制度严格执行。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50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750 2 / 2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上报总公司领导及安全处。(轻伤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重伤以上不得超过1小时)。 2. 轻伤事故公司组织施工队进行调查并书面报总公司存档备查。 3. 重伤以上事故,总公司组织有关处(室)调查处理,施工队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随意变动。 4. 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5. 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调查处理,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工伤事故善后处理办法

工伤事故善后处理办法 1目的 为保证项目经营活动和施工生产正常有序,维护公司和员工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名词解释 工伤善后处理:是指对已认定的工伤事故从填报工伤登记表、组织或参与事故善后处理,确定工伤医疗期和事故善后处理意见、医疗终结的伤残等级鉴定及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确定和发放的全过程。 4 程序 项目部成立工伤事故善后处理小组。 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项目部综合、安监等部门派人参加。 轻伤事故由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干事牵头组织。安监部指定人员参加。 工伤事故善后处理小组的任务是依据事故性质和国家政策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参加与地方劳动部门的关系协调,并负责向工伤人员和家属解释政策和处理意见,指导做好接待工作。 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干事要参加工伤事故的分析认定,并负责向医疗

单位索取医疗证明。 填报工伤登记表 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干事根据事故认定结论和工伤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填写《工伤登记和处理意见表》,轻伤事故在发生后7天内,重伤以上事故在30天内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确定医疗期和待遇 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对已结束初步治疗进入恢复疗养期的工伤员工报请人力资源部,确定工伤医疗期和工伤医疗期内的待遇,并及时通知工伤员工本人。 医疗期内员工管理 工伤医疗期在半年以内的,员工隶属关系不变,工伤待遇和护理由原单位承担。 工伤医疗期超过半年的,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将员工人事关系转移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其转入人才中心统一管理。 工伤医疗期满并具备上岗能力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安置意见并安置。 医疗期终结,人事管理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提出工伤事故善后处理原则意见 工伤死亡事故:项目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和项目部其它指定人员协助公司善后处理小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同死亡人员家属的协商,提出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的善后处理意见填写《因工死亡善后处理登记表》(见附表);

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了使公司的工伤管理规范化、明确工伤报告及费用报销程序,为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减少员工和公司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伤事故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及各项处理工作。 1.3工伤管理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伤管理原则。 1.4工伤管理职责 1.4.1总经理职责 a)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资源支持,审批有关安全制度、报告、报表等; b)审批工伤事故报销费用及其他有关工伤事故项目。 1.4.2管控中心副总职责 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工伤管理工作。 1.4.3企管部职责 a)负责对工伤事故报告进行审查并对较大工伤事故组织调查; b)负责审核工伤者的医疗费用、考勤及工伤者休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比例; c)负责审核或审批工伤者的休假时间; d)负责对工伤事故中的责任者提请处理或监督责任部门的处理; e)负责公司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的安全整改和预防。 1.4.4综合办职责 a)监督、指导工伤事故发生部门按规定办理与工伤保险相关的事项; b)按公司规定办理职工社保或意外险; c)收集工伤认定资料、及时办理工伤认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d)编制、完善工伤保险管理的相关程序、制度。 1.4.5各部门职责 a)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负责转岗员工的安全培训; b)负责对员工进行作业指导、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工艺改进; c)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纠正,预防事故发生; d)调查、分析部门内工伤事故原因,落实责任,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控制工伤事故发生; e)及时提供工伤事故证明材料、事故报告及工伤报销相关资料; f)严格按公司规定安排工伤者就医、休假,并协助相关部门对受伤者进行工伤认定; g)及时报告本部门工伤事故,不得瞒报虚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doc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1 目录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工伤事故台帐 3、工程及事故情况月报表 4、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报表 5、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目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011年2月15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4h

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当地主管部门。 3.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

有限公司工伤事故处理办法

工伤事故处理办法 1.0目的: 1.1为规范化员工工伤事故的管理,保护公司及员工权益,使工伤者得到妥善及时的治疗及维护公司的利益. 1.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总结经验教训,以便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 2.0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员工. 3.0定义: 只有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公司有之生产或在维护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因不小心发生的意外事故.特别提醒,员工故意或因私负伤/致残/死亡的,不作为工伤事故. 4.0程序 4.1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 4.1.1 如属伤势轻微者,由该部门主管联系急救员或代为处理,并送伤者前往工伤指定医院就医.有关医药费单据/证明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办理报销事宜.同时需发生工伤部门主管填报一份“工伤事故报告”,交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处. 4.1.2如属伤势较重者,由该部门主管立即通知120急救车及人力资源部,将伤者送到到工伤指定医院,并由人力资源部到财务部暂支适量现金,用以支付员工的一切医疗及治疗费用.在办理完伤者入院手续后,该部门主管填写一份“工伤事故报告”,人力资源部填写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然后交人力资源总监或总经理审核批准. 4.2所有工伤事故均须有“工伤事故报告”,并报人力资源总监或总经理审批方可报销医疗费. 4.3所有用以支付工伤员工的一切医疗费及治疗费用,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筹办理报销事宜,及到保险公司申报赔偿手续.一般工伤须在五天内报告至保险公司,重伤或死亡须于24小时内书面报告保险公司. 4.4如出现工伤死亡事故,及时联络保险公司,及尽快于死者家属联系,处理过程要耐心,积极.并追保险公司的赔付,公司亦从道义上协助善后工作. 4.5人力资源部于保险公司取回应收赔偿款后,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核销手续,清还工人医疗费的暂支费.如保险公司之赔偿与医疗费出现差额时,须出示有关文件,并开出零用现金单,经总经理批后,连同所得之赔偿,到财务部清还该暂支费. 4.6凡是工人工伤医疗费的暂支费,暂支人员须在该暂支单的暂支因上注明所需时间为一个月,如一个月内无法完成所有保险索赔事宜,暂支人则要在一个月后向财务部再报出大约所需时间.如三个月(所需时间视每例事故不同程度而定),经人力资源总监或总经理加签后,暂支单归还财务部. 4.7人力资源部每次工伤事故均需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决定,并由事发部门主管填写”改善预防措施”报告,填写报告后交人力资源总监或总经理批核存档.如工伤事故之发生是因为机器设备之维护或修理不当,或部门未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或因工人自身操作不认真的会根据情节及原因做出不同的追究和处理. 4.7工伤员工住院医疗期间,公司每天补贴伙食费15元/日. 4.8 员工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治疗完成休养需医生休假证明方能计发工资. 5.0相关记录 5.1“工伤事故报告” 5.3“工伤记录”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火灾等事 故。 第一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除积极采取有效抢救措施外,还要按照有关程序报告有关领导。 一、报告程序及注意事项 第二条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发现事故的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将事故情况报告到公司。 第三条接到人身伤亡、火灾等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依照程序报告公司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 序,必须1小时内向大石安全办报告。 第四条报告安全事故时,应讲明发生事故的地点和事故的类别。 第五条夜晚发生安全事故,应首先通知当晚值班的安全管理人员或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报告办法 第七条火灾事故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任何人发现火情均有报警与参与抢救的义务。当发现火情时,应积极进行扑 灭,并按规定频道、电话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工伤事故的报告: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即进行抢救(如包扎伤口、人工呼吸等),同时尽快通知厂医务人 员到达现场进行抢救,晚上可拨打“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援。 第九条突发事故的报告:当发生房屋倒塌、打架斗殴、抢劫等其它突发性事故时,参照火警性质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领导。 第十条安全事故不分巨细,均应及时如实按程序进行报告,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满不报、谎报、故意制造假 象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三、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凡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工伤事故(包括中毒、中暑),要进行调查、登记、报告和处理。 第十二条一旦发生重症中毒、中暑、多人(三人及以上)事故、重伤、死亡事故,所属部门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同时报厂 主要领导。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 者姓名、年龄、工种和伤害程度)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未经上 级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现场情况。 第十三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厂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找事故原因,拟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 任者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各级管理人员、员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强令冒

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工伤及工伤保险管理,及时、合理地处理工伤事故,预防与控制工伤事故 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与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通过岗前培训,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职责 (一)、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 (二)、公司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主导工伤事故的调查与报告撰写;协作与监督工伤管理工作。 (三)、各部门(车间)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工伤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领导(车间)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五)、行政部负责为新入职员工(正式上岗)办理工伤保险,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六)、各部门(车间)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行政部及领导调查与处理工伤事故。 四、工伤的认定: 工伤认定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她情形。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范围: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公司明令禁止而造成伤亡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她情形。 五、工伤事故处理 (一)、员工发生工伤,部门班/组长应保持现场并在30分钟内通知公司安全员、行政部部长及部门领导,由行政部安排车辆将受伤员工送到工伤、医保定点医院治疗(重伤送往“白云区人民医院”或“贵州省人民医院,小皮伤如割伤、划伤等破皮轻伤的在车间办公室进行包扎处理,稍重的指定在“麦架镇卫生院“就诊,具体由“安全员及行政部部长”根据伤情判定去向医院) (二)、公司专职安全员向财务部借出工伤员工医药费,办理入院、出院等手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