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故意伤害案
司法考试卷(二)模拟89(附答案)

司法考试卷(二)模拟89单选题:共30题,每题1分1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应当按照"先并后减"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B.乙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再犯新罪的,应当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C.丙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再犯新罪,同时又发现漏罪的,应当先将漏罪与原判决的罪实行"先并后减";再对新罪与前一并罚后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实行"先减后并"D."先减后并"在一般情况下使犯罪人受到的实际处罚比"先并后减"2 、矿工丁某在看管矿井通风设备时,私自拆卸其中的一些零部件归己所有,不顾可能会损坏设备的正常功能,结果导致整个设备工作失灵,使井下千余名矿工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并使矿场的正常生产秩序被破坏,经济损失近万元。
丁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性质?A.盗窃罪B.故意毁坏财物罪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3 、1991年6月被告人黄某的表弟张某(另案处理)用贩卖海洛因的钱购置了一辆桑塔纳小轿车,张某将购车款的来源告诉了黄某,并要其保密。
1997年10月,张某因贩毒被捕。
案发后,黄某从张某家将桑塔纳轿车开回自己家,当司法机关调查轿车来源时,黄某谎称轿车是其借了一国外朋友的钱购置准备开出租车谋生。
对黄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_______ A.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B.构成包庇罪C.构成窝藏、隐瞒毒赃罪D.构成洗钱4 、根据市政府整顿农贸市场的决定,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对集贸市场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因某个体户乱设摊点,给予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该个体户不服,申请复议。
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A.某区工商局B.某区公安局C.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为共同被申请人D.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为被申请5 、甲欲杀妻另娶,某日在其妻乙的饭碗里投放毒药,他知道通常乙会喂3岁的女儿食物,但由于杀妻心切不顾孩子的死活,则甲对其女儿死亡的心理态度是____。
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1.(2014)下列有关法学基础理论的说法正确的是(B)。
A.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条法律条文规定的法律规则属于授权性规则B.在湄公河惨案中,糯康犯罪集团在泰国境内行驶的中国籍船舶“华平号”和缅甸籍船舶“玉兴8号”上杀害了13名中国船员,中国司法机关对该案行使管辖权的依据是刑法规定的属地原则和保护原则C.刘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刘某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免除了刘某的刑事法律责任D.最高人民法院将某地法院审判的陈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作为指导性案例进行发布。
判例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律规则、法的效力、法律责任、法的渊源。
(1)法律规则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授权性规则指规定人们有权做或者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
义务性规则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
本条规定的是禁止人们作出故意伤害他人行为及承担后果的规则,没有规定有权做或者不做故意伤害他人行为的规则,所以属于禁止性规则。
因此,A项错误。
(2)《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该法。
这是关于属地原则的规定。
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该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该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这是关于保护原则的规定。
因此,B项正确。
(3)免除法律责任,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其前提是行为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不构成犯罪,即刘某不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不是免除刑事法律责任。
因此,C项错误。
(4)我国法的正式渊源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习惯、法院判例、党的政策为非正式渊源。
故意伤害案例分析

故意伤害案例分析案例标题:故意伤害案例分析——悲剧的母子亲情案例时间:1990年4月至1991年6月案例细节:1990年4月,山城市X县。
受害人刘某,当时年仅20岁,是X大学的一名大学生。
他性格开朗,深受同学们的喜爱,亦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热情的青年。
被告人王某,当时年仅22岁,是刘某的表哥。
因为家庭原因,王某与刘某并非亲如兄弟的亲戚关系。
王某性格孤僻,与刘某在个性及兴趣方面有很大差异。
1990年4月,刘某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王某向他的好友透露了自己重大隐私,并在背后议论他的种种缺点。
面对表哥如此的背叛,刘某感到极度的愤怒和伤心。
1990年5月,刘某恳请律师助理张某咨询,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与王某之间的纠纷。
张某告诉刘某,如果他能够收集到王某泄露他隐私的确凿证据,将以故意侵犯他人名誉罪的名义,将此案移交法庭解决。
1990年6月,刘某开始展开对王某的秘密调查。
他通过各种方式获取了相关证据,并于同月底将此案移交给了当地警方。
1990年8月,X市公安局正式立案,接手了刘某与王某之间的纠纷案件。
1990年10月,经过警方的初步调查,刘某向警方提交了完整的证据材料,包括了时任王某好友的录音带、短信记录等,证明了王某泄露了刘某的隐私并散布谣言,严重侵犯了刘某的名誉权。
1991年1月,X市人民检察院正式以故意侵犯他人名誉罪,起诉王某。
1991年6月,X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最终依法判决王某犯有故意侵犯他人名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律师点评:这是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母子亲情案例,也是一个较早期的故意伤害案例。
刘某年轻的生命就因为王某对他的隐私泄露而扭转,他的热情与开朗都被伤害所扼杀。
法律对于此类故意伤害行为表明了明确的态度,即侵犯他人名誉权是不可容忍的,将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刘某能够将纠纷移交警方并提供完整的证据,向人民检察院提交起诉材料,是他积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表现。
而王某则出于私人恩怨,违法侵害了刘某的名誉权,犯下了错误的行为。
第九章 正当性行为

被告人张某,与女青年吴某在工作时相恋.热恋中, 被告人张某,与女青年吴某在工作时相恋.热恋中,双方为 了巩固爱情,于是签订《爱情协议》 协议表示, 了巩固爱情,于是签订《爱情协议》.协议表示,两人要深 爱对方,不能抛弃对方,一旦分手, 爱对方,不能抛弃对方,一旦分手,遭到抛弃的一方有权向 另一方索取5万元的赔偿款.在签订这一份协议后, 另一方索取5万元的赔偿款.在签订这一份协议后,为了表 示今后两人不在分离,两人又补充了一条生死协议, 示今后两人不在分离,两人又补充了一条生死协议,约定一 旦分手,遭到抛弃的一方有权用刀砍死对方. 旦分手,遭到抛弃的一方有权用刀砍死对方. 女方吴某的父母对张某一直不满,多次要吴某离开张某, 女方吴某的父母对张某一直不满,多次要吴某离开张某,迫 于家庭的压力,吴某最终屈服,向张某提出分手. 于家庭的压力,吴某最终屈服,向张某提出分手.张某想起 了两人的协议,遂决定履行协议.2006年11月 日下午6 了两人的协议,遂决定履行协议.2006年11月8日下午6时左 右,张某携带水果刀要求见吴某,吴某的家人不让其见吴某, 张某携带水果刀要求见吴某,吴某的家人不让其见吴某, 张某提出让吴某送其出村后,两人见最后一面. 张某提出让吴某送其出村后,两人见最后一面.就在两人快 走到村口时, 走到村口时,张某突然拔出水果刀刺向吴某的颈部和左胸 部等部位.吴某拼命喊叫并逃跑.附近村民闻讯赶来, 部等部位.吴某拼命喊叫并逃跑.附近村民闻讯赶来,合力 将张某制服. 将张某制服.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历年真题集

2019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历年真题集1.某公安机关组织召开专题学习活动,重点讨论依法治国。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14年考试题)A.民警甲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民警乙说:“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C.民警丙说:“依法治国就是要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D.民警丁说:“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必须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表率。
”解析:本题考查依法治国的内涵和要求。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因此,A不正确。
(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因此,B正确。
(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因此,C正确。
(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因此,D正确。
2.关于依法治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15年考试题)A.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B.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既包括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也包括全民守法、加强监督C.实施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D.依法治国就是要发挥法律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国家管理中的主导和核心作用,就是要坚持一切由法律规范解析:本题考查依法治国的含义(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典型案例62例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1月24日发布目录1.孙某聚众斗殴案2.马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3.张某抢劫、寻衅滋事案4.王某某故意伤害案5.王某抢劫案6.王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7.刘某某故意伤害案8.赵某某窃取、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9.张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10.金某某抢劫案11.乐某某放火案12.邹某某猥亵儿童案13.刘某、周某强奸案14.单某等抢劫案15.薄晓矿强奸案16.徐德江猥亵儿童案17.张宗亚强奸、强制猥亵儿童案18.刘雷强奸案19.刘某强奸案20.武玉振拐卖儿童案21.徐谷传故意伤害案22.刘某强迫卖淫及收买被拐卖妇女案23.何某、陈某某、卞某某抢劫案24.王怀志、杨丽仙遗弃案25.郭某荣、郭某辉贩卖、运输毒品案26.林敏某故意伤害案27.林某、陈某等寻衅滋事案28.马一某、马福某强奸案29.许某某诈骗案30.张某某开设赌场案31.殷某昌劫杀养父母案32.吴某某等校园枪击案33.陆某某等12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34.黄某雄等未成年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案35.罗某某等7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重审案36.蔡某投放危险物质案37.莫某某等三名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38.方某某等抢劫案39.梁某抢劫案40.李某盗窃案41.何某劲等放火烧毁庙宇案42.朱某权等故意伤害案43.王某某盗窃案44.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45.李某某、程某某故意杀人案46.孙某某、宋某某、陶某某、李某某抢劫案47.王永志、赵嘉、丁某力、丁某天寻衅滋事案48.吴某某盗窃案49.姬某某故意伤害案50.高洋、梁某、崔某某等12人故意伤害案51.曹某抢劫案52.赵某某故意伤害案53.王某盗窃案54.杨某某故意杀人案55.杨学奇强奸、猥亵妇女、盗窃案56.华双记强奸、猥亵儿童案57.战继登强奸案58.孙同山、张祖斌等18名被告人拐卖儿童案59.史德阳强迫卖淫罪60.魏帅、张顺、康倩倩、宋琰玲、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61.郭某某故意伤害案62.李某故意伤害案刑事类案例一、孙某聚众斗殴案(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孙某(某校高一学生)的朋友马某(职高一年级学生)与同班同学李某(职高一年级学生)因琐事发生矛盾。
论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致死)的界限——以刘某故意杀人案为例

论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致死)的界限——以刘某故意杀人案为例随着社会的发展,罪刑法定原则已经成为了司法实践的重要原则,法律对犯罪行为的分类和定罪量刑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在杀人罪和伤害罪之间的界限也愈发模糊起来。
什么情况下是故意杀人,什么情况下是故意伤害致死,法律界、学界和公众对此议论纷纷。
本文以刘某故意杀人案为例,试图探讨这个问题并解析其在其他类案中的适用情况。
案例一:刘某故意杀人案在这个案例中,刘某因为盗窃被人追赶,逃到了树林中。
当时,一位渔民正在撒网钓鱼,刘某担心被抓,于是狠心杀死了渔民,并将其尸体埋在树林中。
后来,警方依据线索,查获了刘某并将其绳之以法。
对于这个案例,法律认定其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因为刘某在杀死渔民时,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去思考,而且他知道这个行为的后果并且始终没有改变他的初衷。
杀人之后的行为,即将尸体埋在树林中也反映了他的犯罪本质。
因此,刘某被判处了死刑并最终执行。
案例二:程某故意伤害致死案程某是一名网吧老板,某日一名游客在网吧内吵闹,他便上前制止,并对游客进行了殴打。
但是这位游客因为过于虚弱,就此死亡。
对于这个案件,法律界意见不一,究竟应该如何定罪呢?事实上,这个案例的罪行确定为了故意伤害致死罪。
程某在殴打游客时,并没有明确的杀人意图,但是他的行为导致了游客的死亡,之后的行为也表明了他对自己的罪行没有任何内疚之心。
这样的案例,虽然行为不典型,但也得到了法律的应有裁判。
案例三:李某故意驾车撞人案李某因为前妻新恋人的引导,产生了报复心理,并借助酒精的作用,开车将对方撞倒在路边。
对于这样的行为,法律认定其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呢?事实上,李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尽管他对被害人产生了仇恨,但他仅仅灌醉了自己而并没有做其他更多的准备工作,也没有显现出要杀人的嗜好。
虽然事实上,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但这并不是李某的目的,而是一种意外的局面。
因此,法律界普遍认为李某应该被判处故意伤害致死罪。
【BT学院】2020年法考 刑诉指导案例(第四课)

问题
1.本案中被追诉人袁某在庭审阶段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的处理是否正确? 2.甲县人民法院经过庭前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决定开庭。请问该法庭的庭前审查活动是 否正确?庭前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哪些方面? 3.本案中甲市人民法院的庭前准备活动是否正确?李律师以未能得到起诉书副本为由拒绝出 庭辩护是否正确? 4.法庭能否对证人李某进行拘传? 5.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定的罪名与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一致,程序上应当如何处理? 6.如果二审期间袁某因突发疾病死亡,该案应该如何处理?
【结论】本案中人民法院的庭前准备活动存在以下不当之处: (1)人民法院未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在开庭前依法送达辩护人。 (2)人民法院决定于11月15日开庭,但11月13日才向辩护人送达开庭通知,违反了 《刑事诉讼法》关于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向辩护人送达开庭通知的规定。 (3)本案不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机的法定情形,在辩护律师拒绝出庭辩护的情况下, 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张某出庭辩护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4)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张某出庭辩护,并将开庭日由11月15日 推迟至11月16日的做法是错误的。
3
10.第一审程序--刘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副本为由拒绝出庭辩护。人民法院只好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张某出庭辩护,并 将开庭日期推迟至11月16日。甲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 过程中,证人李某以担心被告人报复为由拒绝出庭作证。审判庭考虑到李某是唯一目击证 人,对查明案件事实很重要,且被告人袁某要求与李某质证,遂发布拘传令将李某拘传到庭 。被告人袁某在庭审中提出宋某Th前就患有严重的先天疾患,并非自己殴打致其死亡,因此 ,要求对宋某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法庭同意其重新鉴定申请并宣布中止审理。该案后 经再行开庭审理,法庭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袁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但指控罪名不当。袁某在主观上具有伤害宋某身体健康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伤害宋 某致其死亡的行为,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 ,判处有期徒刑15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死亡补偿费、医药费、丧葬费等共计 24万元。袁某不服一审判决,对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一并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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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故意伤害案
文章属性
•【案由】故意伤害罪
裁判规则
未满16周岁的行为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归案后能够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应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正文
刘某故意伤害案
基本案情
2006年12月28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刘某(犯罪时15周岁)之父刘某芳酒后与同村刘某文因琐事发生口角,后二人在刘某文家门口对骂,刘某文的两个儿子到场后,与刘某芳相互扭打,继而两家发生殴斗。
刘某的祖父刘某宗闻讯赶来后,与刘某文相互厮打。
在两人殴斗过程中,被告人刘某闻迅赶到现场,用铁钗将刘某文叉成重伤,刘某作案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案发后,被害人刘某文与被告人刘某就附带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刘某文对刘某表示谅解。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被告人刘某因见亲人被人殴打一时愤怒,采取过激行为加入殴斗,犯罪动机尚不恶劣,社会危害尚不严重。
刘某犯罪时未满16周
岁,归案后能够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已经取得被害人谅解。
据此,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缓刑考验期满后,刘某领取了《前科封存证明书》。
责任编辑:韩绪光法院评论
典型意义
1997年刑法第一百条设立了前科报告义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就未成年犯罪人而言,前科报告义务及其所带来的“犯罪标签化”是其重返社会的障碍和阻力之一。
本案是山东法院实施的第一例前科封存案件,是对未成年犯罪人开展有效判后帮教,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进行的有益探索。
根据当地市中院牵头,公安、民政等11部门联合出台的《失足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实施意见》,刘某在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向由该11个部门组成的前科封存领导小组提交了相关材料,领导小组考察审批后同意向刘某颁发了《前科封存证明书》,并对其犯罪档案进行封存。
学校也保留他的学籍并对其犯罪信息予以保密,保证他的正常学习生活。
因为这份证明书,刘某慢慢卸下了心理包袱,并心怀感恩,初中毕业后去天津打工,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该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经各大媒体报道及转载后,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也引起国内专家学者的关注。
山东高院因势利导,在总结部分地市经验、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开“前科封存”制度。
该项制度的开展不仅是在少年司法领域的改革创新,更是为相关刑事立法的修改提供了实践基础。
此后,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增加规定了未成年犯罪人的前科封存制度,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又对未成年犯罪人前科封存作了程序衔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