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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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执行方案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执行方案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执行方案1. 背景特种作业人员面临着较高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本公司制定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执行方案。

2. 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执行能力,降低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概率。

3. 培训内容3.1 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 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特种作业事故案例分析和预防措施3.2 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操作技能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特种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 特种作业现场的事故应急处理- 特种作业装备的正确使用和保养4. 培训方式本公司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举办定期的安全培训班,安排专业的培训师进行培训- 发放安全培训教材,让特种作业人员自主研究-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试,检验特种作业人员的研究效果5. 复审执行为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得持续的效果,本公司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复审执行:- 定期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观察和评估- 不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测试- 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再培训6. 总结通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执行方案的实施,本公司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执行能力,降低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们相信,通过共同努力,我们能够创造一个更安全、更稳定的工作环境。

以上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执行方案,希望能够得到各位的认可和支持。

如有需要,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该方案,以满足实际情况的需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审查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审查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审查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复审审查的管理流程,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特种作业任务的顺利进行,人身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 安全培训管理2.1 培训对象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叉车操作、焊接等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

2.2 培训内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案、安全设备使用说明等内容,以保证其掌握特种作业技能的同时,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巧。

2.3 培训方式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可以采用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培训由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现场培训由企业内部培训师组织,根据特殊作业环境进行模拟教学。

2.4 培训周期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周期需根据不同特种作业类型进行评估确定,一般不少于8小时,周期满后需进行复审审查。

3. 复审审查管理3.1 复审周期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应每年进行一次,确保其持续掌握相关技能和安全知识,合格人员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3.2 复审内容复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操作考核、安全知识测试、事故案例分析等,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在复审过程中全面检验与强化安全培训所获得的技能和知识。

3.3 复审机构复审由企业内部的复审委员会组织进行,委员会成员需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经验。

4. 安全管理责任4.1 企业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与复审审查制度,并组织培训师和复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4.2 培训师责任培训师应具备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良好的培训能力,能够针对不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

4.3 复审委员会责任复审委员会应履行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的职责,保证复审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对不合格人员予以警示和整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改进建议。

5. 其他管理规定本文档未尽事宜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以上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审查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凡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单位、部门必须按此文档的要求进行相关管理,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考核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考核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考核制度1. 引言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他们面临着特殊的危险和风险。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培训和复审考核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介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复审考核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安全培训制度2.1 培训目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目标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特种作业设备、采取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有效预防和应对事故和紧急情况。

2.2 培训内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特种作业设备的基本原理和结构- 特种作业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技巧- 特种作业作业场所的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 特种作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特种作业事故案例和应急处理措施2.3 培训形式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理论讲座:通过专家讲授相关理论知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理论素养- 实地演练:通过模拟特种作业场景,让特种作业人员熟悉实际操作流程- 互动讨论: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之间的讨论和交流,促进经验分享和研究2.4 培训记录和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后,应有详细的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成绩等。

对于合格完成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颁发相应的证书,以证明其具备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能力。

3. 复审考核制度3.1 考核周期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复审考核,以检验其安全操作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更新情况。

考核周期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的风险等级和工作特点来确定,一般为每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

3.2 考核内容特种作业人员复审考核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理论知识考核:对特种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工作流程等进行考核- 实际操作考核:通过实地演练,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进行考核- 事故案例分析:通过讨论和分析事故案例,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3.3 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提升其专业技能水平,确保特种作业能够按照规定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复审管理。

2. 安全培训管理2.1 培训内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应涵盖相关法律法规、作业工艺、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方面的知识,以及事故救援和应变能力的培养。

2.2 培训形式安全培训可以采取面授、在线研究或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培训的全面性和实用性。

2.3 培训机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由相关部门进行认证,并定期进行考核。

2.4 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记录应详细记录培训的内容、日期、培训师资、参训人员等信息,备案留存。

3. 复审管理3.1 复审周期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以确保其持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复审周期应根据不同特种作业的风险程度和复杂程度进行制定。

3.2 复审内容复审内容应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复核,以及事故救援和应变能力的考核。

3.3 复审机构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复审。

3.4 复审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记录应详细记录复审的内容、日期、复审人员等信息,备案留存。

4. 监管与处罚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复审管理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规定的培训机构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资格等。

5. 总结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复审管理是保障特种作业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档规定了培训内容、形式、机构和记录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复审周期、内容、机构和记录等相关要求。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管理规定,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专业素质的提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复审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培训内容2.1 理论培训理论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基本知识、分类、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特种设备的安全法规、标准和规程;•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知识。

2.2 实际操作培训实际操作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报警装置的使用和维护;•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的实际操作;•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实际操作。

3. 培训时间和方式3.1 培训时间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40学时,实际操作培训不少于40学时。

3.2 培训方式•理论培训可以采用面授、网络教学等方式;•实际操作培训可以采用现场教学、模拟教学等方式。

4. 复审内容复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安全法规、标准和规程;•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5. 复审时间和方式5.1 复审时间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时间间隔不超过4年,具体时间由培训机构确定。

5.2 复审方式复审可以采用面授、网络教学等方式,复审合格后,由培训机构颁发复审合格证书。

6. 培训和复审机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培训和复审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实际操作经验。

7. 监督管理7.1 安全管理部门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7.2 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培训和复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培训和复审质量;7.3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参加培训和复审,未经培训和复审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定工种、特殊岗位的人员,其工作涉及高风险、高危险性和特殊技能要求。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1. 安全培训的目的和基本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目的是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对工作环境、岗位风险和安全操作的认识和掌握,保障其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安全培训应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工作内容和重点风险,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内容。

2. 培训内容和形式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工作环境的危险因素和安全要求、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应急预案和自救互救措施等。

培训形式可以采取理论教育、现场演练、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3. 培训周期和频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培训周期和频率应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特点和风险等级确定。

一般情况下,培训周期不得超过一年,培训频率不得低于半年一次。

4. 培训记录和考核评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应进行记录和考核评价。

培训记录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等。

考核评价可以采取笔试、实操演练、观察评价等方式,评估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效果。

三、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管理制度1. 复审的目的和基本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的目的是评估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安全操作的能力和素质,确认其是否继续适合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复审应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工作内容和复审周期,制定相应的复审计划和内容。

2. 复审周期和方式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周期应根据其工种、工作风险等级确定。

一般情况下,复审周期不得超过三年。

复审可以采取面试、实操考核、检查等方式进行,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能力和素质。

3. 复审结果和处理措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结果应根据其复审表现和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并相应作出处理措施。

复审结果包括合格、待复审和不合格等。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前言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此复审管理制度。

一、复审内容1. 安全教育及知识讲授为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公司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知识讲授,知晓特种作业的危险性和应急处置措施,并且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公司通过安排培训课程、组织现场实操和答题考核等方式,全面检验作业人员掌握的知识程度。

2. 操作技能复习为了保证作业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和操作特种设备,公司每年都要开展操作技能复习,确保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并能够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迅速处置问题。

3. 安全工器具和防护设备的使用培训公司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设备,精细管理培训内容,保障作业人员能够掌握安全工器具和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同时,公司还要求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使用和维护防护设备,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二、复审程序作业人员每年都必须接受复审,以下是公司的复审程序:1. 筛选特种作业人员公司负责人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别、作业场所的环境以及作业类型等因素筛选出需要接受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并且将复审计划告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主管部门。

2. 安排复审公司设定复审时间,并且安排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资历的特种作业人员对被筛选出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

复审全程辅以考核题目和场地实操,详细考核被筛选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处理复审结果完成复审后,公司要对复审结果进行统计和评定。

合格的作业人员将会被授权进行下一年度的特种作业,而不合格的作业人员必须重新接受培训和考核。

特殊情况下,公司对被筛选出的特种作业人员所进行的复审结果有权进行复查和撤销,要求重新进行复审或重新进行培训和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复审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高处作业人员、电梯维修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工作由公司负责,管理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与复审工作,并组织相关考试,对合格人员颁发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和复审工作,通过合格考试后方可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第二章安全培训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

第六条理论培训应当涵盖特种设备的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内容。

培训方式可采用课堂教学等形式,培训内容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七条实践操作培训应当侧重于特种设备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要点,培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模拟真实场景进行训练。

第八条安全培训应当由经过培训资格认证的培训人员进行,培训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的安排参加安全培训,如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培训,应及时向公司报备并说明原因。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培训人员的教学工作,认真学习培训内容,并积极参与实践操作培训。

第三章考试与证书第十一条安全培训结束后,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

第十二条理论考试由公司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涵盖培训内容的各个方面。

第十三条实践操作考试由培训笔试在线下教室进行,考试内容涵盖培训过程中的实际操作项目。

第十四条考试合格分数线为理论考试70分,实践操作考试80分。

不合格的学员可以参加后续的考试,每人有两次补考机会。

第十五条考试合格后,公司颁发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特种作业人员需于保证书有效期前进行复审。

第四章复审管理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复审工作由公司负责,复审周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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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和监视治理工作,增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 XX 企业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XX 企业全部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方法所指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简洁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四周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XX 企业涉及的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祥见 XX 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方法〕作业;
四、电梯作业;
五、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六、登高架设作业;
七、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八、压力容器操作;
九、经国家安全生产监视治理总局认定的其它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根本条件:
一、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二、年龄满十八周岁;
三、身体安康,无阻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初中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学问,参与
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特种作业范围及有以下禁忌证之一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一、电工作业: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包括癫痫、精神病、明显的神经官能症、高血压、低血压〕。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不含锅炉和压力容器焊接〕:各种活动性肺结核、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症、肺气肿、肝硬化、严峻的胸膜肥厚及粘连、动脉硬化、高血压、心脏病。

三、起重作业:癫痫、精神病、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两眼矫正视力 0.8 以下,严峻的眼疾、色盲。

四、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癫痫、精神病、较重的神经官能症、高血压、低血压、明显的心脏病。

五、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包括癫痫、精神病〕及高血压、低血压、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

六、锅炉司炉工:各种活动型肺结核、高血压、动脉硬化、胃〔十二指肠〕溃疡、贫血、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患。

七、压力容器操作工: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包括癫痫、贫血、活动型肺结核〕。

八、燃气作业。

九、氯气作业。

其次章培训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应依据统一制定的培训大纲进展。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和根本培训
教材,由国家安全生产监视治理总局制定和组织编写的。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需进展与本工种相适应的、特地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治理工作由XX 企业安全环保安康部负责。

第十条XX 企业所属各单位每年年初要向安全环保安康部申报年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打算。

第十一条XX 企业安全环保安康部负责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全年培训工作打算,并依据培训工作打算进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办证工作,同时报送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视治理局备案。

第三章考核和发证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需坚持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视治理总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局部》执行。

第十四条安全环保安康部负责 XX 企业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发证的组织及档案建立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需要进展安全操作资格考核,应经用人单位批准,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填写考核申请表,由安全环保安康部按年初制定的培训打算,适时进展培训或复审,经考核合格后上报汇总至自治区、包头市安全生产监视治理局,发给相应的特种作业的操作证,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使用国家安全生产监视局统一制作的证件〔包括 IC 卡〕,并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视治理局指定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部门负责签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全国通用。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 10 年以上的,经培训机构进展学问更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

第十八条复审由从事特种作业的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安全环保安康部审核汇总,经过复审学习考核合格后,报自治区安全生产监视治理局统一验证。

第十九条复审合格者,由安全环保安康部签章、登记,予以确认。

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安全环保安康部申请再次复审。

安全环保安康部可依据申请,再复审一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失效。

其次十条跨地区从业或地区流淌施工单位及各单位雇用的临时工来XX 企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需听从 XX 企业安全环保安康部的统一治理,持证上岗;没有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没有进展复审的,可向安全环保安康部申请,统一由安全环保安康部安排进展培训或复审。

考核合格后发给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赐予复审确认。

第四章监视和治理
其次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进展惩罚。

其次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复审合格,操作证在上交安全环保安康部进展办证、验证期间,由用人单位及安全环保安康部进展备案并出具证明,视持证上岗。

其次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协作安全环保安康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协调治理工作。

其次十四条安全环保安康部和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均需建立完整的特种作业人员治理档案,要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准时统
计上报。

其次十五条各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治理,要严格履行有关规定,常常进展持证上岗和违章操作检查,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实行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分公司月查。

其次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兼作其它特种作业工作时,必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其它相应的特种作业的操作证,方可从事其他特种作业操作。

其次十七条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生产治理人员,也必需实行培训、考核、办证,持证上岗制度。

其次十八条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操作。

否则,一经觉察,除马上令其停顿工作外,还要对其所在单位进展经济考核;如造成严峻后果的,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其次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

否则,一经觉察,按无证处理。

第三十条外单位来 XX 企业从事施工任务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承受XX 企业安全治理部门的监视治理。

第三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环保安康部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未按规定承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峻后果,或违章记录达 3 次以上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四〕经确认安康状况已不适宜连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第三十二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进展实际操作考核,经确定合格前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三条第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否则视无证处理。

第三十四条对于特种作业操作证损坏严峻或者,由用人单位统一上报至安全环保安康部进展准时补证并由个人照价赔偿。

第三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赐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方法由安全环保安康部负责解释。

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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