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典型例题详解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典型例题详解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典型例题详解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
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
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 17%,退税率 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
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借:原材料等科目5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0贷:银行存款5850000(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借:应收外汇账款24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000(3)内销产品,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351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17%-15%)=48(万元)借:产品销售成本48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0000(5)计算应纳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
(6)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90000贷:银行存款90000(7)计算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60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0000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详解(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计算"免、抵、退"税:(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关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上期"是指"上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税率)(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四)对外修理修配的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应退税额=修理修配金额×退税率。
出口退税的“免抵退”税的简单计算方法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原理分析〗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内销的应纳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外销进项税额中,由于我国的增值税的征税率和退税率存在着不一致,中间的差额部分不予退税,我们称为“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所以要在上边的公式中剔出该部分数额,公式变为: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数学运算后变为: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算出后的结果,无非是两种:>0,不涉及退税的问题;<0,需要进一步计算。
这个得出的负数不一定是全部应退的税额,如果全部内销的情况下,当期的进项大于销项也会出现应纳税额为负的情况,所以,我们还要计算税法最多允许退多少,即: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算完比较,哪个小按哪个退,出口退税额就出来了。
其实过程很简单,以上我们没考虑有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有这种情况只是在上边的基础上作一个修正。
具体我们来看一下:出口“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计算分两种情况: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一步计算的数额)-上期留抵税额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注意:第二步大于第三步的情况下,当期应纳税额与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下期留抵税额。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
一、退税计算
1.根据退税政策,计算生产企业出口退税金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轻中小企业税负的通知》(财税[2024]48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可以在出口价款基础上按照17%的税率抵扣税款,其中,包括税款和已经实现的进项税负,最终可以减免出口企业的税收金额。
根据上述退税政策,计算生产企业出口退税金额如下:
出口金额(应纳税额)=出口金额×17%(适用税率)-票面进项税负
2.生产企业在出口时可能遇到的税务问题。
(1)出口货物的认定。
在出口货物的认定上,出口企业应明确实际出口的货物,避免货物的宏观描述,以达到准确的定位。
(2)出口价款的认定。
在出口货物价款的认定上,出口企业应明确出口货物的实际价格,避免作弊行为,以达到准确的定位。
(3)出口流程的认定。
在出口流程的认定上,出口企业应正确认识海关出口声明的制备流程,避免错误操作,以达到准确的出口审批。
二、账务处理
1.应交税费:
(1)出口企业应根据票面进项税负和出口金额计算出应交的税费,凭此付给国家。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产品实行免税或者退税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出口
竞争力。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退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企业的出口业务影响深远。
下面,我们以某企业出口商品为例,来演示一下出口退税的具体计算方法。
某企业出口了一批商品,货物总价值为100000美元,增值税率为17%,企业
按照规定可以申请退税。
首先,我们需要计算出货物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额 = 货物总价值×增值税率。
= 100000 × 17%。
= 17000美元。
接下来,我们需要计算出口退税的具体金额。
出口退税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出口退税金额 = 增值税额×出口退税率。
= 17000 × 13%。
= 2210美元。
所以,该企业可以申请的出口退税金额为2210美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对出口退税的政策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企业在申
请出口退税时需要遵循当地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此外,出口退税金额的计算也可能会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汇率变动、关税政策等,企业在计算出口退税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总之,出口退税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财务政策,能够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出口竞争力。
企业在申请出口退税时需要仔细核对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希望本文的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能够为企业在出口退税方面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在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即相应的销项税额为零。
正是由于销项税额为零,使得进项税额无法得到实际的抵扣,因此,需要以退税的形式使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得到实际的抵扣。
目前,在实务上,出口退税在“销项税额”方面并非执行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一种“超低税率”,即征税率(17%、13%与退税率(各货物不同之差,即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比率。
我国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办法。
“免、抵、退”的含义如下:“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为负数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未能完全抵扣时,对未抵扣的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
一、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牌价X (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 (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相关会计处理为:根据“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
(三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牌价X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二免税购进原料价格X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二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四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1、若应纳税额为零或正数时,即:没有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为零;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全部作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出口退税金额的计算与例题分析

出口退税金额是如何计算的?你如果是外贸公司,退税是根据增值税发票货值来退的.假如你33000的采购进价是含税的,你增值税税率是17%,退税率是9,那么你不含税价=33000/1.17=28205.13,退税金额=不含税价*退税率=28205.13*9%=2538.46元.这就是外贸公司退税.如果是工厂退税,计算比较复杂.见下例工业企业,指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型企业集团。
对1993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它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免、抵、退"增值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增值税、消费税。
"免、抵、退"税的计算"免、抵、退"税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增值税,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退税率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率相同。
其特点是,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不是全额退税,而是先免征出口环节税款,再抵减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对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应退税额部分,根据企业出口销售额占当期(1个季度)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确定是否给予退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 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规定税率-退税率)当生产企业1个季度出口销售额不足其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50%,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应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当生产企业1个季度出口销售额占其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上(含50%),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一)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二)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三)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生产型出口退税三个附加税计算实例

生产型出口退税三个附加税计算实例
一、增值税退税例子
公司A生产了一批货物,销售给外国客户。
货物的出口价格为100万
人民币(RMB),增值税税率为13%。
这个例子中,公司A可申请退还的
增值税金额如下:
退税金额=销售金额×税率=100万×13%=13万RMB
二、关税退税例子
公司B生产了一批货物,销售给外国客户。
货物的出口价格为80万RMB,关税税率为10%。
这个例子中,公司B可申请退还的关税金额如下:退税金额=销售金额×税率=80万×10%=8万RMB
三、消费税退税例子
公司C生产了一批烟草产品,销售给外国客户。
这批烟草产品的出口
价格为60万RMB,消费税税率为20%。
这个例子中,公司C可申请退还的
消费税金额如下:
退税金额=销售金额×税率=60万×20%=12万RMB
以上就是三个附加税的计算实例。
这些实例只是简单的为了说明退税
的计算方法,实际情况可能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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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典型例题详解
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
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
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 17%,退税率 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
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0
贷:银行存款5850000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24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0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48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0000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90000
贷:银行存款90000
(7)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6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0000
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
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8)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51-97=-46(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
(9)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4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1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0000
(10)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46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4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