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辅警考核细则
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辅警绩效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客观、全面、公正、合理地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我们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章分级分类我们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XXX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 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XXX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德,考核个人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考核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考核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
廉,考核遵纪守章、廉洁等情况。
第八条规定了辅警的考核制度,每月都会对辅警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进行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次,其中A等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
年度考核时,根据综合分析月度实绩考核和总体表现确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且每月至少有四个A等。
警务辅助人员年度考核表

警务辅助人员年度考核表一、考核标准及流程警务辅助人员是警务机构中起重要作用的一支队伍,是警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为了确保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年度考核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篇文章将对警务辅助人员年度考核表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包括考核标准及流程、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处理、效果评估和考核结果公示等。
二、考核内容警务辅助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应围绕工作任务、业务能力、岗位素质、工作态度和行为规范等方面展开。
更具体而言,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工作任务方面:考核对象需按照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完成任务,完成情况的优良程度是考核的重点之一。
2.业务能力:包括政策法规、技术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业务运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岗位素质:主要包括对岗位职责、工作规范等方面的掌握,以及对责任意识、团队协作、沟通能力等方面的素养。
4.工作态度:对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的考核,包括服务态度、沟通交流能力和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5.行为规范:指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工作行为等方面的表现,包括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过度工作等不当行为。
三、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应结合实际进行设计,考虑到警务辅助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和考核对象特点进行选择。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各项业务测试:通过考试的形式,测试考核对象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包括文书、办案流程、技术等多个方面。
2.综合考评:将考核对象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素质、工作态度、行为规范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3.面谈式考核:通过向考核对象了解本人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信息来进行评估,适用于人员数量不大、业务量不大的部门。
4.360度考核:采用多维度、多角度的评估方式,从上司、下属、同事和考核对象本人等多方面进行考核,全面评估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
四、考核结果处理考核结果处理应坚持以考核数据为依据的原则,将考核结果数据进行统计,对不同等级、不同考核结果的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分类,进而进行分级考核,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辅警业务工作考核方案

辅警业务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背景为了提升辅警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促进公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辅助警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目的通过本考核,检验辅警人员在业务工作方面的能力是否达到要求,发掘辅警人员在工作实践中的差距,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提高,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职务资格考核根据辅警人员的职务岗位,进行职务资格考核,包括基础警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警察操纵技能等方面。
2. 业务实操考核对辅警人员在平时工作中的业务操作能力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勤务执勤、安全检查、交通管理、事件处置等方面。
3. 业务知识考核对辅警人员在公安工作中的业务知识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公安管理制度、安全防范知识、危化品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
为了保证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考核将采取多种形式,包括:1. 组织考试按照职务资格要求,组织笔试、面试,对辅警人员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考核。
2. 抽查实操在日常工作中,对辅警人员进行业务实操考核,检验其对警务工作的掌握程度。
3. 组织培训对考核结果较为薄弱的辅警人员,组织专业培训,加强其业务知识和实操技能。
五、考核评估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对辅警人员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方式主要包括:1. 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实际情况对辅警人员进行评分,确定考核结果。
2. 考核排名对考核评分进行排名,分别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评定结果。
3. 组织考核反馈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明确考核优缺点,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考核结束后,对全体辅警人员进行考核总结和评价,总结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具体的改进方案,提高公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七、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或重新安排工作。
八、考核实施方案具体考核实施方案由上级公安机关根据本方案制定,并下发到各单位执行。
民警 考核 细则范文模板

民警考核细则范文模板1. 考核目的民警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为了提高民警的工作质量和能力,确保执法公正、权威有效,特别设计了民警考核细则。
该细则旨在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估民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提升警务水平提供参考和依据。
2.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2.1 业务能力考核对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所涉及的各项业务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情况•侦查、调查、技术手段运用情况•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案件办理质量等2.2 工作态度考核对民警的工作态度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服从命令和安排情况•协作配合能力•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服务精神等2.3 着装仪容考核对民警在工作中的着装仪容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的警服着装标准•个人仪容仪表•着装整洁情况•着装庄重、得体等3. 考核方法3.1 考核周期民警考核周期为一年,即每年对民警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评估。
3.2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3.2.1 考核文书通过书面形式,对民警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着装仪容进行评估。
3.2.2 业务竞赛组织民警参与各类业务竞赛,以检验其在实际操作中的能力和熟练程度。
3.2.3 实战演练通过对民警组织实战演练,评估其处理紧急情况和应变能力。
3.2.4 面试评审由专门组成的评审团对民警进行面试,以了解其综合素质、业务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态度等方面。
3.3 考核结果根据各项考核指标,通过综合评估,对民警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名。
考核结果将作为民警相关晋升、奖惩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4. 考核细则的实施考核细则的实施需要以下几个环节的配合和落实:4.1 考核标准的制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民警岗位职责和业务特点,制定科学严谨的考核标准。
4.2 民警培训与指导针对考核内容,组织民警进行相关培训与指导,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4.3 考核结果的公示与反馈及时公示考核结果,接受民警对考核结果的反馈和申诉,并对申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辅警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辅警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一、背景
随着社会治安问题日益突出,辅警人员的工作越发重要和关键。
为了提高辅警
队伍整体绩效,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辅警人员绩效考核方案进行探讨和设计。
二、考核指标
1. 工作绩效评价
针对辅警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进展、处理案件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价,以
此为依据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2. 服务态度评价
考核辅警人员的服务态度、处理纠纷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等,以客观的
数据和案例证明其服务水平。
3. 专业技能评价
评估辅警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包括法律知识、应急处置能力、巡逻技巧等方
面的综合能力。
三、考核方式
1. 日常评估
由直接上级对辅警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评估,记录表现突出的情况并加以肯定,记录存在问题的地方并提出改进意见。
2. 定期考核
每季度或半年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由多位上级领导或专业人员组成考核组对
辅警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3. 事件考核
针对重要事件的处理过程进行评估,重点考察辅警人员的应对能力、决策能力
以及协作能力等方面。
四、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辅警人员进行奖励和晋升,激励其提高工作水平;对表现较差的辅警人员进行培训和辅导,帮助其改善工作表现。
五、总结
辅警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对于提升辅警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非常重要。
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方式,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帮助辅警人员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更好地为社会治安工作服务。
辅警人员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辅警人员奖惩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辅警人员的奖惩考核管理工作,提高警务质量和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安机关辅警人员的奖惩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工作应当依法、公正、公开进行,尊重人权,保障人身安全,维护正当权益。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依法、严肃、公正地组织和实施辅警人员的奖惩考核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辅警人员包括公安机关所聘用的辅警、治安警察、交通协管员等。
第二章奖惩标准第六条辅警人员的奖惩应当按照表现和业绩,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奖励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一)出色完成任务,表现突出者可以给予表扬;(二)在执勤中有勇敢表现,协助公安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者可以给予嘉奖;(三)依法执法,处理案件有功者可以给予奖金等奖励。
第八条处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一)违反规章制度,应当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二)工作不力、工作懈怠,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秩序的可以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或者降级处罚;(三)发生严重错误或渎职等严重事件,可以给予警告、降级、辞退等处罚。
第三章考核管理第九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业绩为评价标准,依法依规、严格公正地进行。
第十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应当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健全奖惩档案,记录辅警的表现、业绩和奖惩情况。
第十一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工作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设立的考核委员会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3人组成,成员由公安机关中具有一定职级和资历的人员组成,包括公安民警和专业人士。
第十三条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辅警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按照奖惩标准,进行定期的奖惩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严格依据事实和业绩,对辅警的奖惩进行决定。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辅警的奖惩管理档案,记录辅警的奖惩情况,便于日后工作奖惩的依据。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辅警的业务培训,提高辅警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减少因工作不力等原因引起的奖惩情况。
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实施细则

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实施细则
一、10米X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I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Do木块(5厘米X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I线外的横线上。
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
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二、Iooo米跑
场地器材:地面平坦,地质不限。
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
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
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
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
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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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德,使之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
廉,是指遵纪守章、廉洁等情况。
第八条每月对辅警完成岗位职责制及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按照百分制进行,分为A、B、C、D四个等次,其中A等不得多于总人数的15%。
年度考核时,在综合分析月度实绩考核和总体表现的基础上确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且月度考核至少有四个A。
年度考核最终成绩中,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20%,半年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年终考核占总成绩的50%。
年度考核后考核成绩及等次在局网页进行公示。
第九条考核标准(一)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A等或年度绩效考评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思想政治素质高;②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③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实绩突出;④严格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廉洁好。
(二)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B等或年度绩效考评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②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③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④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廉洁较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C 等或年度绩效考评基本合格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②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③工作责任心一般,或作风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④不能较好的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廉洁方面存在不足;⑤其他应确定为C等或基本合格等次的情况。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D 等或年度绩效考评不合格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较差;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③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④违反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⑤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⑥其他应确定为D等或不合格等次的情况。
(五)当月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月度半个月的,不参加月度实绩考核;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年度绩效考评。
一票否决:1、在执勤中收黑钱,充当违法人员保护伞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刑事处罚的。
3、违反规定执勤、单独执法,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
4、负面舆情和恶劣社会影响的。
5、一年内月考核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其他严重违法违纪,受到纪委监委纪律处分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一律报xx局政治处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队伍建设第十条思想政治。
以党建创队建,加强思想建设。
积极参加党内生活,认真记录民主生活会,一月一次,少一次,扣2分;严格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员,扣5分,蛮横顶撞的,扣20分。
第十一条清正廉洁。
全力协助民警秉公执法,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不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10分,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工作纪律。
违反保密纪律规定的,包括内网计算机、数字证书使用,错误使用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现一次,扣10分,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爱岗敬业。
遵循干一行爱一行的原则,全力推进本单位公安工作的发展与稳定,以一周未期,撰写工作日志,一月四次,少一次,扣1分。
第十四条热情服务。
在日常工作中,为民办好事,被人民群众锦旗表扬或书信表扬的,加3分;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行为蛮横的,扣5分。
第十五条警容风纪。
严格着装规范,保持警容严整,严禁警便混穿,规范佩戴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上岗证等,对未佩戴或佩戴错误的,发现一次,扣1分。
第十六条仪容仪表。
公安作为服务单位,必须做好仪容仪表,头发应该保持整洁,非特殊任务需要,不得染彩发,卷发,蓄胡须,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化浓妆,不得纹身,不得着警服在腰间佩戴钥匙,发现一次,扣1分。
第十七条举止得体。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暴力机关,必须注重个人行为,着警服或者执行公务时,不得边走边吃东西,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烟场所吸烟,不得插兜、搭肩等,不得嬉戏打闹、高声喧哗,发现一次,扣1分。
第十八条教育训练。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完成各项培训,对无故不参加,迟到,早退的人员,发现一次,扣2分;强化素能,增强体魄,对体能成绩排名后五位的,最后一名扣10分,倒数第二名扣8分,以此类推;每周指派专人负责,坚持晨练,并制定签到册,一周未达到两次的,扣2分。
第十九条内务管理。
注重办公环境,保持坏境卫生,内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物品摆放不整齐的,卫生“脏、乱、差”的,扣2分。
第二十条考勤制度。
上班或值班备勤期间,各单位制作签到册,设置签到,时间,去向,对迟到、早退的人员,发现一次,扣2分。
连续三天或每月累计达到5天以上者,再扣10分;脱岗、窜岗、擅自换岗,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扣5分;值班备勤期间不得饮酒,保持着装规范,时刻待命,对违规人员,发现一次,扣1分;全体辅警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工作需要发现通讯不畅,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因通讯不畅导致不能参加处突备勤的,扣10分,节假日或重大安保活动期间外出主城区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非因公原因不能按规定到达指定位置的,扣5分,三次以上未达到指定位置的做辞退处理;月度考核无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加3分。
第二十一条会议纪律。
参加班前会、讲座、座谈会等会议中,在会场来回走动,大声喧哗,手机响铃的,发现一次,扣1分;各单位组织会议时,准时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未做记录的,发现一次,扣1分。
第二十二条警车使用。
严格警车使用管理规定,辅警驾车时,车内必须有民警带队,发现一次,扣2分。
第二十三条请假制度。
严格按照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一律不准请霸王假、电话假,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扣5分,未履行请假手续且不上班的,发现一次,按照旷工处理,扣10分,每月请假不得超过5天(婚假、产假、陪护假除外);每月旷工超过3次,予以辞退;对于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工作需要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立即返回单位,未到岗的,扣2分。
第二十四条销假制度。
严格按照销假制度,履行销假手续,不按规定履行销假手续的,扣5分,请假时间已到但仍不上班的,发现一次,按照旷工处理,扣10分。
第二十五条勤俭节约。
全体辅警应该发扬艰苦朴素的风格,下班后办公关闭电脑和设备;在餐厅就餐时,要按量取食,不得浪费食物,发现一次,扣2分。
第二十六条警务保障。
因保管不善造成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肩灯等设备损坏或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扣3分。
第二十七条突出贡献。
在入户调查时,主动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军烈家属等特殊困难群众上门服务,主动帮助的,加1分(以实际照片为准);为局作出突出贡献,被上级部门表扬的,加3分;辅警在日常工作中,撰写经验材料、论文、新闻稿件等被xx市局或xx市委市政府采用的,加3分;被xxx市局以上单位或市级媒体采用的,加5分;在大型安保或追捕逃犯中,机智勇敢、表现突出的,加10分;第二十八条从优待警。
年度考核达到6次以上优秀的,优先推荐入党及以训代奖。
第二十九条以上行为,被市局相关单位检查发现的,按原分值的2倍扣分,被省厅相关单位检查发现的,按原分值的3倍扣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影响的,视情节予以辞退或追究责任。
第五章业务工作业务考核细则标准分为派出所、刑侦、交警、反恐巡特警、监管、局直。
具体见附件。
第六章考核结果运用1、月考核结果直接与每月绩效奖挂钩,依据上月绩效等次发放本月绩效奖,优秀xxx元,合格xxx元,基本合格xxx元,不合格无绩效奖。
2、年度考核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来年进行工资的调整。
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上辅警,从次年一月份起每年递增工作年限工资。
3、每年考核结果(最终得分)将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分为一类辅警、二类辅警、三类辅警、四类辅警、五类辅警。
一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5%,二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15%,三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25%,四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53%,五类辅警占2%。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层级考核的主要依据,全局警务辅助人员每年评定一次层级,一类辅警从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
每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计算工龄1年,优秀的按年计算工龄。
被评为一类辅警的人员优先纳入入党候选人名单。
一类辅警可享受与在职民警同样的从优待警举措(外出学习、体检等),二类辅警可享受体检、带薪休假、子女夏令营等从优待警举措、三类辅警可享受带薪休假、子女夏令营等部分从优待警举措、四类辅警除年休假外不享受其他从优待警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