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xx辅警考核细则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派出所辅警管理考核规定【最新版】

派出所辅警管理考核规定为规范辅警保安队伍的管理,提升队伍工作质量和队伍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派出所的协警队员、人口协管员、户籍协管员,辅警在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本规定执行,工作中出现本规定中没有的违规违纪行为,参照《三项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四川省公安厅《八条严禁》《八个一律》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考核内容(一)纪律内务管理考核内容:1、派出所辅警实行签到制度,实行上岗时间和下岗时间双重签到。
未严格执行签到制度的,当月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第三次扣5分,第四次矿工处理,迟到30分钟按旷工处理,有特殊情况的向所领导请假,发现代签的各口2分。
2、上岗时间不按规定佩戴装备、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规范发现一次扣1分,3、睡岗每次扣2分,脱岗、溜岗或非工作原因不在岗发现一次扣5分,早退扣2分,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扣10分。
4、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如看电视、玩手机、耍游戏、外出夜宵或办私事、驾驶警务车辆办私事等,发现一次扣5分。
5、遇到重大事件不及时向民警、所领导汇报或请示扣1分,造成后果的扣2-10分,造成重大后果或影响的作解聘处理。
6、不执行上级指示或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视情节予以辞退,在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尊重上级领导或野蛮顶撞的扣20分,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作辞退处理;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扣10分;工作中隐瞒事实真相、瞒报、谎报的扣5分,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扣20分,视情节予以辞退。
7、严格请销假制度。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半天以内可向分管民警请假,请假超过一天的须出示请假条报经分管所领导审批,请病假的同时出具医院证明,请假超过两天的必须报所长或教导员审批,凡请假的遇到值班需其他队员顶岗。
假条审批流程完成后方可请假,一律不准请霸王假、电话假,编造借口骗假。
违法请销假规定按旷工处理,每次扣10分,全年连续3日旷工、累计5次旷工的作辞退处理。
巡防队百分制考核评分细则范文

巡防队百分制考核评分细则范文
一、工作态度(40分):
1. 合理分配工作,能够主动承担并完成工作任务。
(10分)
2. 着装整齐,穿着工作服并佩戴工作证,表现出良好的仪容仪表。
(10分)
3. 积极与市民沟通交流,服务意识强,能够主动帮助解决问题。
(10分)
4. 遵守巡防队的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
(10分)
二、工作能力(40分):
1. 具备执勤巡逻的基本知识,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装备。
(10分)
2. 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
(10分)
3. 具备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有效的急救措施。
(10分)
4. 具备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能够正确处理案件和纠纷。
(10分)
三、工作效果(20分):
1. 巡逻巡查工作高效率,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0分)
2. 日常记录和报告准确详实,能够准确地记录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措施。
(10分)
四、加分项(10分):
1. 个人积累相关专业知识,如安全知识、心理知识等。
(5分)
2. 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5分)
总分:100分
备注:考核评分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评分细则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同时,评分细则需要与巡防队的具体工作要求相匹配,以保障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特警辅警岗位考核标准

特警辅警岗位考核标准特警辅警岗位考核标准特警辅警是公安机关下属的一种特种职业人员,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
为了确保特警辅警的工作能够正常进行,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岗位考核。
下面是特警辅警岗位考核的标准。
1.身体素质。
特警辅警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
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方面都要达到一定的要求,以确保能够胜任日常工作。
2.基本技能。
特警辅警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技能,包括警棍使用、擒敌拳术、射击等。
在岗位考核中,需要对这些技能进行测试,以评估特警辅警的实际操作能力。
3.法律知识。
特警辅警需要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规范,以便能够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在岗位考核中,会通过书面测试等方式测试其法律知识水平。
4.应急处突能力。
特警辅警需要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包括心理素质、应急处理能力以及团队合作意识等。
在岗位考核中,会模拟一些突发事件,测试特警辅警的应对能力。
5.职业操守。
特警辅警是公安机关的一员,需要具备高度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
在岗位考核中,会通过个人面试等方式测试其职业操守和工作态度。
6.综合素质。
特警辅警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基本计算能力、协调能力、抗压能力等。
在岗位考核中,会通过写作、口试、小组协作等方式对其进行综合评估。
以上就是特警辅警岗位考核的标准。
特警辅警岗位的责任重大,对个人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
只有通过全面科学的岗位考核,才能够选拔到合适的特警辅警,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
丽水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一般岗位体能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模板】

附件2丽水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一般岗位体能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一)男子组(二)女子组丽水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一般岗位体能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实施细则一、10米×4往返跑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
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S1 S2←→30厘米图1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
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
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
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触摸到高度线的视为合格。
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丽水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6(辅助巡防处突)体能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一、杠铃卧推(40公斤)1、仰面平躺在平板卧推凳上,以头部、上背和臀部接触凳面,双腿自然分开,双脚平放在地板上。
正手(虎口相对)满握(拇指绕过铃杆,与其他四指相对)杠铃杆。
双手握距略比肩宽。
2、做推杠铃时,最高点到达伸直双臂,下放杠铃的时候,杠铃杆要轻轻触碰到胸部。
二、杠铃负重深蹲(60公斤)1、双脚与肩膀同宽(或略宽于肩膀),双手握住杠铃杆放在颈后斜方肌上。
2、下蹲过程中,膝盖弯曲下降到大腿与地面平行(或者屈膝下蹲至大腿低于膝盖)。
某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辅警业务工作考核方案

辅警业务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背景为了提升辅警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促进公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辅助警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目的通过本考核,检验辅警人员在业务工作方面的能力是否达到要求,发掘辅警人员在工作实践中的差距,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提高,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职务资格考核根据辅警人员的职务岗位,进行职务资格考核,包括基础警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警察操纵技能等方面。
2. 业务实操考核对辅警人员在平时工作中的业务操作能力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勤务执勤、安全检查、交通管理、事件处置等方面。
3. 业务知识考核对辅警人员在公安工作中的业务知识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公安管理制度、安全防范知识、危化品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
为了保证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考核将采取多种形式,包括:1. 组织考试按照职务资格要求,组织笔试、面试,对辅警人员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考核。
2. 抽查实操在日常工作中,对辅警人员进行业务实操考核,检验其对警务工作的掌握程度。
3. 组织培训对考核结果较为薄弱的辅警人员,组织专业培训,加强其业务知识和实操技能。
五、考核评估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对辅警人员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方式主要包括:1. 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实际情况对辅警人员进行评分,确定考核结果。
2. 考核排名对考核评分进行排名,分别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评定结果。
3. 组织考核反馈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明确考核优缺点,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考核结束后,对全体辅警人员进行考核总结和评价,总结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具体的改进方案,提高公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七、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或重新安排工作。
八、考核实施方案具体考核实施方案由上级公安机关根据本方案制定,并下发到各单位执行。
湖州辅警考核标准

湖州辅警考核标准
湖州市辅警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体能测试、专业知识测试、警务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综合评定等内容。
首先是体能测试,考核项目主要有: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立定跳远、800米跑等。
体能测试主要考察辅警的体能素质和耐
力水平,评估其是否具备胜任执法工作的基本体力能力。
其次是专业知识测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警务基本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
通过专业知识测试,旨在了解辅警在执法过程中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判断其是否具备执法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素养。
警务技能测试是考核辅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应用能力,考核项目主要包括执法态度、执法方法、执法技巧等方面。
测试内容包括模拟现场处警、解决问题、应对突发事件等,考察辅警在实际工作中的反应能力、应变能力和执法能力。
综合素质综合评定是对辅警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评定项目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工作态度、纪律遵守、责任心等方面。
此项评定将综合考虑上述各项考核内容,评估辅警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后续岗位分配提供重要依据。
总之,湖州市辅警考核标准主要通过体能测试、专业知识测试、警务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综合评定等方式,全面评估辅警的身体素质、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以确保辅警具备胜任执法工作的基本能力,提高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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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德,使之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
廉,是指遵纪守章、廉洁等情况。
第八条每月对辅警完成岗位职责制及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按照百分制进行,分为A、B、C、D四个等次,其中A等不得多于总人数的15%。
年度考核时,在综合分析月度实绩考核和总体表现的基础上确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且月度考核至少有四个A。
年度考核最终成绩中,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20%,半年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年终考核占总成绩的50%。
年度考核后考核成绩及等次在局网页进行公示。
第九条考核标准(一)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A等或年度绩效考评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思想政治素质高;②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③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实绩突出;④严格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廉洁好。
(二)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B等或年度绩效考评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②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③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④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廉洁较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C等或年度绩效考评基本合格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②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③工作责任心一般,或作风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④不能较好的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廉洁方面存在不足;⑤其他应确定为C等或基本合格等次的情况。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D等或年度绩效考评不合格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较差;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③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④违反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⑤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⑥其他应确定为D等或不合格等次的情况。
(五)当月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月度半个月的,不参加月度实绩考核;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年度绩效考评。
一票否决:1、在执勤中收黑钱,充当违法人员保护伞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刑事处罚的。
3、违反规定执勤、单独执法,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
4、负面舆情和恶劣社会影响的。
5、一年内月考核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其他严重违法违纪,受到纪委监委纪律处分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一律报xx局政治处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队伍建设第十条思想政治。
以党建创队建,加强思想建设。
积极参加党内生活,认真记录民主生活会,一月一次,少一次,扣2分;严格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员,扣5分,蛮横顶撞的,扣20分。
第十一条清正廉洁。
全力协助民警秉公执法,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不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10分,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工作纪律。
违反保密纪律规定的,包括内网计算机、数字证书使用,错误使用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现一次,扣10分,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爱岗敬业。
遵循干一行爱一行的原则,全力推进本单位公安工作的发展与稳定,以一周未期,撰写工作日志,一月四次,少一次,扣1分。
第十四条热情服务。
在日常工作中,为民办好事,被人民群众锦旗表扬或书信表扬的,加3分;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行为蛮横的,扣5分。
第十五条警容风纪。
严格着装规范,保持警容严整,严禁警便混穿,规范佩戴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上岗证等,对未佩戴或佩戴错误的,发现一次,扣1分。
第十六条仪容仪表。
公安作为服务单位,必须做好仪容仪表,头发应该保持整洁,非特殊任务需要,不得染彩发,卷发,蓄胡须,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化浓妆,不得纹身,不得着警服在腰间佩戴钥匙,发现一次,扣1分。
第十七条举止得体。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暴力机关,必须注重个人行为,着警服或者执行公务时,不得边走边吃东西,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烟场所吸烟,不得插兜、搭肩等,不得嬉戏打闹、高声喧哗,发现一次,扣1分。
第十八条教育训练。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完成各项培训,对无故不参加,迟到,早退的人员,发现一次,扣2分;强化素能,增强体魄,对体能成绩排名后五位的,最后一名扣10分,倒数第二名扣8分,以此类推;每周指派专人负责,坚持晨练,并制定签到册,一周未达到两次的,扣2分。
第十九条内务管理。
注重办公环境,保持坏境卫生,内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物品摆放不整齐的,卫生“脏、乱、差”的,扣2分。
第二十条考勤制度。
上班或值班备勤期间,各单位制作签到册,设置签到,时间,去向,对迟到、早退的人员,发现一次,扣2分。
连续三天或每月累计达到5天以上者,再扣10分;脱岗、窜岗、擅自换岗,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扣5分;值班备勤期间不得饮酒,保持着装规范,时刻待命,对违规人员,发现一次,扣1分;全体辅警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工作需要发现通讯不畅,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因通讯不畅导致不能参加处突备勤的,扣10分,节假日或重大安保活动期间外出主城区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非因公原因不能按规定到达指定位置的,扣5分,三次以上未达到指定位置的做辞退处理;月度考核无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加3分。
第二十一条会议纪律。
参加班前会、讲座、座谈会等会议中,在会场来回走动,大声喧哗,手机响铃的,发现一次,扣1分;各单位组织会议时,准时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未做记录的,发现一次,扣1分。
第二十二条警车使用。
严格警车使用管理规定,辅警驾车时,车内必须有民警带队,发现一次,扣2分。
第二十三条请假制度。
严格按照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一律不准请霸王假、电话假,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扣5分,未履行请假手续且不上班的,发现一次,按照旷工处理,扣10分,每月请假不得超过5天(婚假、产假、陪护假除外);每月旷工超过3次,予以辞退;对于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工作需要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立即返回单位,未到岗的,扣2分。
第二十四条销假制度。
严格按照销假制度,履行销假手续,不按规定履行销假手续的,扣5分,请假时间已到但仍不上班的,发现一次,按照旷工处理,扣10分。
第二十五条勤俭节约。
全体辅警应该发扬艰苦朴素的风格,下班后办公关闭电脑和设备;在餐厅就餐时,要按量取食,不得浪费食物,发现一次,扣2分。
第二十六条警务保障。
因保管不善造成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肩灯等设备损坏或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扣3分。
第二十七条突出贡献。
在入户调查时,主动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军烈家属等特殊困难群众上门服务,主动帮助的,加1分(以实际照片为准);为局作出突出贡献,被上级部门表扬的,加3分;辅警在日常工作中,撰写经验材料、论文、新闻稿件等被xx市局或xx市委市政府采用的,加3分;被xxx市局以上单位或市级媒体采用的,加5分;在大型安保或追捕逃犯中,机智勇敢、表现突出的,加10分;第二十八条从优待警。
年度考核达到6次以上优秀的,优先推荐入党及以训代奖。
第二十九条以上行为,被市局相关单位检查发现的,按原分值的2倍扣分,被省厅相关单位检查发现的,按原分值的3倍扣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影响的,视情节予以辞退或追究责任。
第五章业务工作业务考核细则标准分为派出所、刑侦、交警、反恐巡特警、监管、局直。
具体见附件。
第六章考核结果运用1、月考核结果直接与每月绩效奖挂钩,依据上月绩效等次发放本月绩效奖,优秀xxx元,合格xxx元,基本合格xxx元,不合格无绩效奖。
2、年度考核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来年进行工资的调整。
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上辅警,从次年一月份起每年递增工作年限工资。
3、每年考核结果(最终得分)将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分为一类辅警、二类辅警、三类辅警、四类辅警、五类辅警。
一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5%,二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15%,三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25%,四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53%,五类辅警占2%。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层级考核的主要依据,全局警务辅助人员每年评定一次层级,一类辅警从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
每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计算工龄1年,优秀的按1.5年计算工龄。
被评为一类辅警的人员优先纳入入党候选人名单。
一类辅警可享受与在职民警同样的从优待警举措(外出学习、体检等),二类辅警可享受体检、带薪休假、子女夏令营等从优待警举措、三类辅警可享受带薪休假、子女夏令营等部分从优待警举措、四类辅警除年休假外不享受其他从优待警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