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辅警考核细则(文)
xx辅警考核细则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辅警绩效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客观、全面、公正、合理地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我们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章分级分类我们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XXX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 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XXX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德,考核个人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考核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考核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
廉,考核遵纪守章、廉洁等情况。
第八条规定了辅警的考核制度,每月都会对辅警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进行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次,其中A等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
年度考核时,根据综合分析月度实绩考核和总体表现确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且每月至少有四个A等。
某辅警考核细则范文

某辅警考核细则范文辅警考核细则辅警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辅警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为了提高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制定本考核细则。
通过考核,评估辅警的知识水平、技能能力以及工作态度,以提高辅警队伍的整体质量和职业素养。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1.理论知识考核辅警应对公安法律法规、职务规定、基本常识等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要求辅警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
2.技能操作考核辅警应对基本执法技能进行操作考核,包括执法装备的使用、基本警务技巧、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
要求辅警能够掌握执法装备的使用方法,灵活运用各类警务技巧,能够熟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3.职业道德考核辅警应对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包括对工作中的纪律要求、职业操守等方面。
要求辅警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恪守纪律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
4.基本技能考核辅警应对基本技能进行考核,包括基础体能、协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
要求辅警具备良好的体能素质,能够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并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意思。
三、考核方式1.理论知识考核采取笔试形式,考察辅警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2.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形式,考察辅警应对各类执法情景的应变能力及技能掌握程度。
3.职业道德考核采取实际情景模拟形式,考察辅警在实际工作中的职业操守和纪律要求的遵守程度。
4.基本技能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考察辅警的体能素质、协作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四、考核标准根据考核内容及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以评定辅警的考核成绩。
1.理论知识考核标准根据正确率和答题速度进行评定,标准以及格为合格。
2.技能操作考核标准根据辅警的操作准确度、应变能力和情景处理能力进行评定,标准以及格为合格。
3.职业道德考核标准根据辅警在模拟情景中展现出的职业操守和纪律要求的遵守程度进行评定,标准以及格为合格。
4.基本技能考核标准根据辅警的体能素质、协作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进行评定,标准以及格为合格。
天津辅警考核细则

天津辅警考核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辅警队伍管理,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安辅警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督促和激励辅警人员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结合全局辅警人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编在岗的辅警人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方法第四条辅警人员绩效考核主要是对辅警的思想政治、遵章守纪、履职能力、工作绩效、创新工作及工作中的过错等情况的全面考核。
(一)思想政治。
具体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定的执行力情况,及其个人品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10分)。
(二)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具体指工作责任心,敬业奉献精神,担当意识,团结协作和相互配合意识及其工作努力程度等方面的表现(10分)。
(三)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具体指个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能力,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的能力(10分)。
(四)遵规守纪。
具体指依法行政,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各级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10分)。
(五)履行岗位职责主要指根据辅警工作岗位分类,应履行的工作职责、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果(60分)。
(六)创新工作是指年度工作中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被区公安厅、市公安局和县(市)、区分局肯定和认可,对公安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
(七)过错是指个人因失职、失信、失误、泄密或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工作秩序、质量、效率和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被各级各部门批评、问责和纪律处分的。
第五条辅警人员绩效考核采取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潍坊辅警考核标准

潍坊辅警考核标准
潍坊辅警的考核标准是多方面、全方位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人素质方面:
1. 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2. 具备良好的纪律意识,服从指挥、遵从纪律;
3. 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自我提升的意识,能够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
4. 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公安事业,能够积极投入到工作中。
二、身体素质方面:
1. 身体健康,没有明显的生理缺陷或疾病;
2. 符合潍坊公安局关于身高、视力、听力、体重等身体条件的要求;
3. 具备一定的体力和耐力,能够胜任日常工作的体力要求。
三、工作技能方面:
1.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解决问题;
2. 具备基本的警务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流程;
3. 具备基本的执法能力,能够履行辅助警察职责,协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处置纠纷;
4. 具备基本的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妥善应对各类突发情况,保证自身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四、综合素质方面:
1. 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协作能力,能够与同事密切合作,协同完成工作任务;
2. 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能够冷静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3. 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工作执行能力,能够有效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4. 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能够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潍坊辅警考核标准是一个全面、多角度的评价体系,通过各项指标的考核,能够全面评价辅警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水平,保证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某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辅警业务工作考核方案

辅警业务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背景为了提升辅警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促进公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辅助警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目的通过本考核,检验辅警人员在业务工作方面的能力是否达到要求,发掘辅警人员在工作实践中的差距,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提高,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职务资格考核根据辅警人员的职务岗位,进行职务资格考核,包括基础警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警察操纵技能等方面。
2. 业务实操考核对辅警人员在平时工作中的业务操作能力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勤务执勤、安全检查、交通管理、事件处置等方面。
3. 业务知识考核对辅警人员在公安工作中的业务知识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公安管理制度、安全防范知识、危化品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
为了保证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考核将采取多种形式,包括:1. 组织考试按照职务资格要求,组织笔试、面试,对辅警人员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考核。
2. 抽查实操在日常工作中,对辅警人员进行业务实操考核,检验其对警务工作的掌握程度。
3. 组织培训对考核结果较为薄弱的辅警人员,组织专业培训,加强其业务知识和实操技能。
五、考核评估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对辅警人员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方式主要包括:1. 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实际情况对辅警人员进行评分,确定考核结果。
2. 考核排名对考核评分进行排名,分别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评定结果。
3. 组织考核反馈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明确考核优缺点,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考核结束后,对全体辅警人员进行考核总结和评价,总结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具体的改进方案,提高公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七、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或重新安排工作。
八、考核实施方案具体考核实施方案由上级公安机关根据本方案制定,并下发到各单位执行。
辅警考核办法三篇

辅警考核办法三篇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
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进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今日为大家精心预备了辅警考核办法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忙!辅警考核办法一篇(一)加强辅警队伍治理是深化公安改革的必经之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只有全面加强辅警队伍治理才能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文件,将规范辅警治理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要求推动出台公安机关辅警治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建立政府出资保障、公安治理使用的辅警治理模式。
(二)加强辅警队伍治理是教育整顿活动的必定结果。
深化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部署要求,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目标,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尚武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扎实推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高质量推动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双提升。
(三)加强辅警队伍治理是缓解警力不足的迫切需要。
随着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重复杂,实际治理人口的增加、接处警数的上升以及民警警力的负增长等因素导致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尤为凸现,辅警就成为了警力不足的重要补充。
但由于辅警的队伍的综合素质及队伍治理与民警还有一定的差距,只有明确辅警身份职责、履职有法可依、治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作用,释放警务辅助生产力,提升警务辅助效能。
(四)加强辅警队伍治理是辅警队伍进展的必定要求。
现有辅警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治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部分治理制度建设滞后、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治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导致队伍不稳定、综合素质不高,警务辅助效能发挥不充分、不明显,亟需通过立法和改革实现队伍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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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德,使之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
廉,是指遵纪守章、廉洁等情况。
第八条每月对辅警完成岗位职责制及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按照百分制进行,分为A、B、C、D四个等次,其中A等不得多于总人数的15%。
年度考核时,在综合分析月度实绩考核和总体表现的基础上确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且月度考核至少有四个A。
年度考核最终成绩中,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20%,半年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年终考核占总成绩的50%。
年度考核后考核成绩及等次在局网页进行公示。
第九条考核标准(一)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A等或年度绩效考评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思想政治素质高;②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③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实绩突出;④严格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廉洁好。
(二)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B等或年度绩效考评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②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③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④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廉洁较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C 等或年度绩效考评基本合格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②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③工作责任心一般,或作风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④不能较好的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廉洁方面存在不足;⑤其他应确定为C等或基本合格等次的情况。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D 等或年度绩效考评不合格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较差;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③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④违反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⑤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⑥其他应确定为D等或不合格等次的情况。
(五)当月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月度半个月的,不参加月度实绩考核;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年度绩效考评。
一票否决:1、在执勤中收黑钱,充当违法人员保护伞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刑事处罚的。
3、违反规定执勤、单独执法,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
4、负面舆情和恶劣社会影响的。
5、一年内月考核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其他严重违法违纪,受到纪委监委纪律处分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一律报xx局政治处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队伍建设第十条思想政治。
以党建创队建,加强思想建设。
积极参加党内生活,认真记录民主生活会,一月一次,少一次,扣2分;严格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员,扣5分,蛮横顶撞的,扣20分。
第十一条清正廉洁。
全力协助民警秉公执法,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不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10分,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工作纪律。
违反保密纪律规定的,包括内网计算机、数字证书使用,错误使用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现一次,扣10分,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爱岗敬业。
遵循干一行爱一行的原则,全力推进本单位公安工作的发展与稳定,以一周未期,撰写工作日志,一月四次,少一次,扣1分。
第十四条热情服务。
在日常工作中,为民办好事,被人民群众锦旗表扬或书信表扬的,加3分;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行为蛮横的,扣5分。
第十五条警容风纪。
严格着装规范,保持警容严整,严禁警便混穿,规范佩戴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上岗证等,对未佩戴或佩戴错误的,发现一次,扣1分。
第十六条仪容仪表。
公安作为服务单位,必须做好仪容仪表,头发应该保持整洁,非特殊任务需要,不得染彩发,卷发,蓄胡须,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化浓妆,不得纹身,不得着警服在腰间佩戴钥匙,发现一次,扣1分。
第十七条举止得体。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暴力机关,必须注重个人行为,着警服或者执行公务时,不得边走边吃东西,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烟场所吸烟,不得插兜、搭肩等,不得嬉戏打闹、高声喧哗,发现一次,扣1分。
第十八条教育训练。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完成各项培训,对无故不参加,迟到,早退的人员,发现一次,扣2分;强化素能,增强体魄,对体能成绩排名后五位的,最后一名扣10分,倒数第二名扣8分,以此类推;每周指派专人负责,坚持晨练,并制定签到册,一周未达到两次的,扣2分。
第十九条内务管理。
注重办公环境,保持坏境卫生,内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物品摆放不整齐的,卫生“脏、乱、差”的,扣2分。
第二十条考勤制度。
上班或值班备勤期间,各单位制作签到册,设置签到,时间,去向,对迟到、早退的人员,发现一次,扣2分。
连续三天或每月累计达到5天以上者,再扣10分;脱岗、窜岗、擅自换岗,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扣5分;值班备勤期间不得饮酒,保持着装规范,时刻待命,对违规人员,发现一次,扣1分;全体辅警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工作需要发现通讯不畅,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因通讯不畅导致不能参加处突备勤的,扣10分,节假日或重大安保活动期间外出主城区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非因公原因不能按规定到达指定位置的,扣5分,三次以上未达到指定位置的做辞退处理;月度考核无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加3分。
第二十一条会议纪律。
参加班前会、讲座、座谈会等会议中,在会场来回走动,大声喧哗,手机响铃的,发现一次,扣1分;各单位组织会议时,准时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未做记录的,发现一次,扣1分。
第二十二条警车使用。
严格警车使用管理规定,辅警驾车时,车内必须有民警带队,发现一次,扣2分。
第二十三条请假制度。
严格按照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一律不准请霸王假、电话假,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扣5分,未履行请假手续且不上班的,发现一次,按照旷工处理,扣10分,每月请假不得超过5天(婚假、产假、陪护假除外);每月旷工超过3次,予以辞退;对于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工作需要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立即返回单位,未到岗的,扣2分。
第二十四条销假制度。
严格按照销假制度,履行销假手续,不按规定履行销假手续的,扣5分,请假时间已到但仍不上班的,发现一次,按照旷工处理,扣10分。
第二十五条勤俭节约。
全体辅警应该发扬艰苦朴素的风格,下班后办公关闭电脑和设备;在餐厅就餐时,要按量取食,不得浪费食物,发现一次,扣2分。
第二十六条警务保障。
因保管不善造成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肩灯等设备损坏或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扣3分。
第二十七条突出贡献。
在入户调查时,主动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军烈家属等特殊困难群众上门服务,主动帮助的,加1分(以实际照片为准);为局作出突出贡献,被上级部门表扬的,加3分;辅警在日常工作中,撰写经验材料、论文、新闻稿件等被xx市局或xx市委市政府采用的,加3分;被xxx市局以上单位或市级媒体采用的,加5分;在大型安保或追捕逃犯中,机智勇敢、表现突出的,加10分;第二十八条从优待警。
年度考核达到6次以上优秀的,优先推荐入党及以训代奖。
第二十九条以上行为,被市局相关单位检查发现的,按原分值的2倍扣分,被省厅相关单位检查发现的,按原分值的3倍扣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影响的,视情节予以辞退或追究责任。
第五章业务工作业务考核细则标准分为派出所、刑侦、交警、反恐巡特警、监管、局直。
具体见附件。
第六章考核结果运用1、月考核结果直接与每月绩效奖挂钩,依据上月绩效等次发放本月绩效奖,优秀xxx元,合格xxx元,基本合格xxx元,不合格无绩效奖。
2、年度考核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来年进行工资的调整。
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上辅警,从次年一月份起每年递增工作年限工资。
3、每年考核结果(最终得分)将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分为一类辅警、二类辅警、三类辅警、四类辅警、五类辅警。
一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5%,二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15%,三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25%,四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53%,五类辅警占2%。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层级考核的主要依据,全局警务辅助人员每年评定一次层级,一类辅警从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
每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计算工龄1年,优秀的按1.5年计算工龄。
被评为一类辅警的人员优先纳入入党候选人名单。
一类辅警可享受与在职民警同样的从优待警举措(外出学习、体检等),二类辅警可享受体检、带薪休假、子女夏令营等从优待警举措、三类辅警可享受带薪休假、子女夏令营等部分从优待警举措、四类辅警除年休假外不享受其他从优待警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