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警务室民警管理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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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室工作规范

社区警务室工作规范

社区警务室工作规范为贯彻落实社区警务战略,进一步发挥社区(驻村)民警的积极作用,规范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全面加强派出所基础工作,现制定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工作规范如下:一、标牌规范。

社区警务室使用统一的方匾式标牌(样式附后),警务室标牌名称用蒙语、汉语两种文字。

警务室有独立办公用房的,应参照公安部《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规范》的标准要求,统一外观形象。

二、警务公示栏规范。

警务公示栏分以下两部分(样式附后):(一)公开民警照片、姓名、警号、联系电话。

(二)《社区(驻村)民警工作职责》,内容如下:1、开展群众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的有关工作;及时受理报警求助,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向居(村)民代表定期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2、掌握社情民意: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将收集、掌握的各类情况信息录入计算机,进行积累、分析、比对,切实做到基础工作信息化。

3、管理实有人口:开展入户调查登记,全面准确地登记辖区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开展对工作对象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控制和帮教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做好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及境外居留人员的登记、办证管理工作。

4、组织安全防范:充分依靠社区基层组织,大力开展“六防”(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防交通事故、防治安灾害事故)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指导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创建安全文明社区。

5、维护治安秩序:严格辖区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商贸市场、出租房屋和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督促、指导辖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警务室灯箱规范。

社区警务室工作制度

社区警务室工作制度

社区警务室工作制度
一、警务室实行警长负责制,警长由责任区民警担任。

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安员,派出所负责对警务室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考核。

二、每日召开警务例会一次,总结前一日的工作情况,部署当日的工作任务,对每次例会情况必须在警务区例会上详细登记。

三、警长每周五向派出所汇报一周工作和下周工作计划。

四、派出所每月召开一次警务室调度会,掌握警务室所辖区域的社会治安情况,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每周发布一次警情况播报,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发布治安动向、预警信息,讲授安全防范常识。

六、每月召开一次警务议事会,由派出所政治指导员或警长通报当月的治状况,认真听取和采纳各界对辖区治安状况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能力。

七、每名警务室民警必须在警务区的每个村庄建立1-2个联系户(工作对象不能建立联系户),联系户的选择条件,必须是为人正派,并支持治安事业。

八、警务区民警每月必须与联系户进行一次交流,以了解熟悉联系户的情况。

村警务室,社区警务室,工作制度

村警务室,社区警务室,工作制度

警务室工作制度1. 警务公开制度。

社区(驻村)民警应向辖区居民告知警务室民警的姓名和联系方法:有关警务事项的时限、质量方面的承诺;监督、举报途径;在警务室接待群众的具体时间等2. 情况通报制度。

社区(驻村)民警每周至少一次向辖区居民通报本辖区发案情况。

每月向辖区居民通报一次本地区治安形式和多发案件的种类,重要案情应及时通报。

增强居民的防范意识。

3. 工作报告制度。

社区(驻村)民警每半年向辖区党委、政府及村两委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4. 工作情况反馈制度。

社区(驻村)民警对辖区居民反映的有关问题,属职责范围内的,应于一周内将工作情况反馈居民本人;属职责范围以外的,应及时上报和通报有关部门,并告知居民本人。

5. 治安检查制度。

社区(驻村)民警每月对警务区内的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内部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

6. 巡防工作制度。

社区(驻村)民警要走村庄,深入单位和村民家中,详细登记了解实有人口、行业场所、出租房屋等情况;物建信息员,掌握工作对象和高危人群的现实表现和动态;对发案的单位、居民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和建议。

7. 联系制度。

社区(驻村)民警每月与辖区内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部门联系一次,互通情况,了解掌握有关信息,指导搞好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

8. 警民恳谈制度。

社区(驻村)民警警民恳谈每月不少于一次,内容以了解解决辖区群众最关系、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治安问题为出发点,征求社会意见,宣传安全防范知识,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提升自身服务与管理水平。

9. 开门接待制度。

社区(驻村)民警每周接待时间应在警务室的显著位置对外公示,并向派出所报备。

公示后的接待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如遇有特殊情况,可由辅警人员先行接待,开具(居民办事预约单),交由社区民警及时办理。

警务室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警务室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警务室考勤考核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警务室工作秩序,提高警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警务室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警务人员的考勤管理规范,强化工作纪律,促进全体警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警务室整体工作效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警务室内所有在职警务人员,包括正式编制、合同制及临时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1. 警务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周六、周日休息。

2. 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下,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警务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 节假日及特殊时期,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部门的通知,警务人员需按照要求值班备勤,确保警务工作正常运行。

4. 警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要求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报告。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警务人员每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物理签到机、电子签到系统、移动APP等。

签到是确认警务人员出勤状态的重要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08:20至08:3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3:50至14:00。

(3)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漏签、错签。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需在返回岗位后第一时间完成补签,并填写因公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事由、时间、地点,经直接上级确认后,考勤记录视为正常。

4、忘记签到处理若警务人员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报告,并填写书面说明,经上级核实后,可进行补签。

忘记签到次数过多者,将按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警务室负责人负责全面监督和检查本室的考勤工作,确保考勤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社区警务室工作制度

社区警务室工作制度

社区警务室工作制度
社区警务室是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维护社区的治安秩序、依法处理各类纠纷和问题。

为了规范社区警务室的工作,确保其有效运作,需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

下面我将从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组织架构
二、工作职责
1.室长负责组织全体警务人员开展警务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业务培训和绩效考核。

2.副室长协助室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安排、督导和评估,协调资源,处理紧急情况。

3.执勤民警根据安排参与社区治安巡逻、接受警情报警、处理纠纷等任务。

三、工作流程
1.接警:
2.治安巡逻:
3.纠纷调解:
4.宣传教育:
四、绩效考核
为了增强警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意识,社区警务室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1.执勤情况:包括巡逻次数、报警及时到达率等。

2.工作成效:社区治安情况、纠纷处理结果等。

3.公共评价:收集社区居民对警务室工作的评价和意见,了解居民对警务工作的满意度。

综上所述,社区警务室的工作制度应当包括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以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提高社区警务室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

社区警务工作规章制度

社区警务工作规章制度

社区警务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警务工作是指警察机关在社区执行警务职责的工作。

社区警务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了解社区情况,主动服务居民,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治安问题,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三条社区警务工作的目标是建设和谐、安全、和谐的社区,实现社会治安的长治久安。

第四条社区警务工作应当遵循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以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依法履行警务职责。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社区警务工作由区公安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区公安局设立社区警务办公室,负责社区警务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七条每个社区设立社区警务室,设立社区民警,负责本社区的日常警务工作。

第八条社区警务室的人员配备应符合实际需要,确保社区警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警务工作内容第九条社区警务工作应当重点关注如下内容:(一)社区巡逻防控:定期开展社区巡逻,巡视社区周边环境,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治安防范。

(二)社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社会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社区矛盾化解:协助居民解决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社区安保工作:加强社区安全防范,防止火灾、盗窃、抢劫等案件的发生,维护社区安全。

(五)社区民警巡查:定期对社区新增等人员进行登记,了解社区情况,掌握社区人员动态,确保社区安全。

第四章工作方式第十条社区警务工作应当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社区警务员要注重与居民沟通交流,积极倾听居民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居民关切问题。

第十二条社区警务员要加强团队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社区警务工作的开展。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三条区公安局应当为社区警务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支持。

第十四条区公安局应当加强对社区警务队的培训,提高队员的专业素质。

社区警务室日常管理中的人员考核与奖惩

社区警务室日常管理中的人员考核与奖惩

社区警务室日常管理中的人员考核与奖惩社区警务室作为社会治安维稳的基层警务单位,其人员的管理至关重要。

为保障社区居民的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对社区警务室人员的考核与奖惩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规范。

本文将就社区警务室的人员考核与奖惩进行探讨。

一、人员考核1. 考核目的人员考核旨在对社区警务室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检验其履职情况以及在群众安全服务中所发挥的作用。

通过考核,可以体现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表现,进而提高警务水平并推动警务室的发展。

2. 考核内容(1)常规考核:包括工作纪律及考勤、工作质量与绩效、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

(2)专业考核:对人员在群众服务、应急处置、治安巡逻等方面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价。

(3)实战演练考核:组织参与实战演练活动,检验人员在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复杂情况时的应变能力。

(4)群众评议:通过采集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反馈,评估人员在群众服务和沟通能力方面的表现。

3. 考核机制(1)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量化考核内容,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多元化考核方式: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组织评议、综合评估、个人述职等方式进行考核,注重全方位评价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定期评估和反馈:设立定期考核周期,及时总结考核结果,并向人员反馈评估报告,以促进人员的自我提升和持续改进。

二、奖惩制度1. 奖励措施(1)表彰奖励:对在岗位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突出业绩的人员,通过颁发奖状、荣誉称号等方式进行表彰,激励其发扬优良作风。

(2)物质奖励:给予经济奖励或其他实质性的物质激励,如发放奖金、提供培训机会或晋升机会等,以鼓励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口头表扬:通过组织集会、发布通报等方式进行公开表彰,表彰人员的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引领全体人员向优秀人员学习。

2. 处罚措施(1)批评教育:对违反工作纪律或工作失误的人员进行合理批评,加强教育培训,帮助其认识错误并及时改正。

警务室职责任务和管理制度

警务室职责任务和管理制度

巡逻警察以巡逻队的形式,在指挥中心的指挥下,在辖区内作机动巡逻,具有极强的集中性和机动性.治安巡逻作为控制时空的一种重要措施,通过“全天候全方位”的巡逻活动,压缩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的时间和空间,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强化治安巡逻,加强巡逻密度,客观上造成了警察无所不在的印象,给违法犯罪分子一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感觉,对其产生威慑作用,从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警务室职责任务和管理制度社区警务室工作内容(一)及时受理群众报警。

社区民警在警务室接到社区群众报警或派出所处警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根据报警内容和现场情况,如需派出所警力支援和刑侦部门勘查现场的,须及时向派出所值班民警报告。

接处警情况及时记载于《社区警务工作手册》上。

(二)受理有关证照申请。

社区警务室主要受理行政管理方面需要社区民警签署意见的各类证照申请,如:户口迁移的审核;暂住人员的登记及暂住证的办理;出国、出境人员的初审;社区内特行、公共娱乐服务等治安许可证的申领审核等等.对受理事项,社区民警应及时审核签署意见。

不能当场审核签署意见的,应明确告知取证时间,或在办理后主动通知当事人。

对需转报所长或上级业务部门审批的事项应说明原因,可由当事人自行报所审批。

社区民警对受理事项及办理情况要认真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的录入或归档工作.(三)做好群众求助服务。

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求助事项,社区民警应及时处置解决;对不属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求助事项,社区民警可从实际出发,积极帮助联系,提供必要的援助.确定无法帮助解决的,应主动及时说明情况。

对群众的上门咨询,应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答复。

对残疾人、孤寡老人、烈军属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求代办居民身份证、户口等事项的,社区民警应当提供上门服务.对群众通过警民联系箱或电话联系要求提供帮肋或办理有关事项的,社区民警应记录在册,妥善予以处理,及时答复群众。

(四)开展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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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室民警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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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警务室民警的管理考核力度,细化考核办法、理顺工作机制,根据《区社区警务室民警管理办法》,特制定此考核细则。

第二条警务室民警实行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与派出所双重领导。

警务室民警以社区为主阵地,在社区工作期间,主要接受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领导。

派出所以业务指导为主,协助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做好警务室民警管理工作。

考核办法
第三条本细则考核主体为社区,各社区要成立5人以上“群众代表督考组”,专门负责检查警务室民警在岗情况,每周至少检查2次,根据检查结果填写警务室民警在岗在位考核表(附表一)。

月底社区要召开评议会,至少组织10位居民代表填写居民考评表(附表六),对警务室民警工作实绩做出考评。

社区根据居民意见填写社区民警考评表(附表四)。

社区每月3日前(逢双休日提前)将相关考核表报街道综治办。

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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