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费用使用范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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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炭生产安全工作,提高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企业及相关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提取和使用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管理,包括费用的提取方式、使用范围和用途、监督管理等。

第三条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指煤矿企业及相关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用于改善煤矿生产条件、提高安全设施和装备水平、开展安全培训等与煤炭生产安全密切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煤矿企业及相关单位是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支付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提取和使用煤炭生产安全费用。

第二章提取和使用原则第五条煤矿企业及相关单位应当按照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原则,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六条煤矿企业及相关单位应当建立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专户,将提取的费用存入该专户,并进行专项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煤矿企业及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制定用于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具体比例和方式,并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备案。

第八条煤矿企业及相关单位提取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应当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改善煤矿生产条件,提高采矿设备和工艺装备的安全性能;2.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通风、除尘、排水等设备的建设和维护;3.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开展安全培训和技术人员的培养;4.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5.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的力度,提高应急救援能力;6.其他与煤炭生产安全有关的支出。

第九条煤矿企业及相关单位应当按照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提取和使用程序第十条煤矿企业及相关单位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提取和使用煤炭生产安全费用:1.制定提取和使用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方案;2.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备案;3.按照方案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并存入专户;4.按照专户名称支付相应的费用支出,并做好相关记录;5.定期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部门报告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2024年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二篇)

2024年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二篇)

2024年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为了进一步明确禹举明煤矿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合理安排安全投入的比例分配,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费用的管理,本着“专款专用,自提自用”的原则,保证矿安全费用的正常提取和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使用原则及范围第1条矿按照当年原煤实际产量(证照齐全后)从成本中提取。

安全费用按照吨煤不低于____元提取。

第2条安全费使用要遵循的原则:1.专款专用原则:安全费用必须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指出,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使用。

安全费用不得挤占和挪作他用。

2.重点保证原则:安全费用要分轻重缓急,重点保证安全设备更新、风机改造、瓦斯治理、煤尘治理、防灭火等设施;瓦斯抽放和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改造;一通三防等安全设施完善。

3.突出效果原则:安全费用最终要落到使用效果上,根据专款专用资金计划通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质量把关竣工验收,确保投入运行后达到预期效果。

第3条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设施。

2.矿井瓦斯检测监控和抽放系统;3.矿井综合防尘与瓦斯突出防治;4.完善和改进矿井的供电系统安全设施;5.矿井防尘系统;6.矿井防灭火系统;7.煤矿安全救护、安全设备检测、安全整顿、安全评价等;8.其他与煤矿安全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4条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计划的编制,以年度为期限,每年度的生产计划与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同时编制、同时审批、同时下达计划执行。

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由矿井的生产、通风、机电、安检、调度、地质等部门分口编制,经分管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等组织审核,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公司。

第三章实施程序及管理第5条矿生产、通风、机电、安检、调度、地质等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的跟踪、监督管理,所有项目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第6条对形成固定资产的计划外项目,须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开工采购。

第7条计划内设备、材料、配件的采购,必须按矿出台的有关招投标办法执行。

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煤矿企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提取和使用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企业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将从提取和使用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1.费用计提的依据和程序煤矿企业每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计划必须合理、科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并经过煤矿所属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费用计提的程序应当合规、透明,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2.费用计提范围和标准(1)安全检测费用:用于购买专业安全设备、仪器等,确保安全设备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2)职工培训费用:用于培训矿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等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3)安全设施更新费用:用于更新、维护煤矿的安全设施,提高设施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4)安全宣传费用:用于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教育等活动,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5)其他安全生产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分,如事故处理费用、应急救援费用等。

3.费用计提比例和提取时间费用计提的比例应根据企业规模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一般建议在企业年度总收入的5%-10%之间。

费用的提取一般按季度进行,确保工作经常性的开展。

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1.费用使用的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确保费用的使用始终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维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为最高目标。

(2)合理使用原则:保证费用使用合理、科学,确保取得最佳的安全生产效益。

(3)公开透明原则:费用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性。

2.费用使用的重点和范围(1)加强安全设备和措施的建设:购买和更新安全设备,改造老化设施,提高矿井的安全环境。

(2)加强职工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煤矿安全费用使用范围规定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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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费用使用范围规定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公司各单位:现将《煤矿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煤矿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规定》??附件.煤矿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规定煤矿安全费用是指煤矿生产中直接用于安全的工程、设备、设施、材料、仪器仪表、配件等发生的费用。

为规范安全费用的管理使用,切实有效地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矿井通风方面主扇及配套设施更换、矿井主要通风系统改造,局部通风机,各类测风仪器仪表,风门控制装置等。

二、防尘方面防尘系统改造所需的设备及配套设施,自动喷雾洒水控制装置,煤体注水设备及配套装置,测尘装置及配套机具等。

三、防灭火方面注浆系统所需设备及配套设施,束管监测系统、惰性气体防灭火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CO监测仪表、气体分析仪表,特殊防火材料,其它用于防灭火的器材、设备等。

四、瓦斯管理方面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所需的设备、仪表、材料,甲烷监测、报警、断电仪器仪表,自救器,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所需的设备及配套设施等。

五、矿井提升方面提升系统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及配套设施与装置,提升监控装置、通讯装置等。

六、安全设备方面在用无MA标志设备的更换,设备性能测试和故障诊断装置等。

七、供电方面供电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等。

八、防治水方面排水系统所需设备与设施的更换,防治水所需设备及配套设施,防排水所需的观测仪表等。

九、皮带运输方面皮带各类保护装置、报警装置、集控装置、软启动装置、机道防护、防灭火装置等。

十、轨道运输方面斜巷运人系统各类保护装置,轨道运输各类报警装置、信号装置、控制装置,斜巷轨道运输各类安全设施等。

十一、顶板管理方面各类矿压仪器仪表,冲击地压防治所需的设备、仪表等。

十二、安全调度方面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及其升级改造所需的装备等。

煤矿安全经费的规定(3篇)

煤矿安全经费的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煤矿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然而,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煤矿企业安全投入水平,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煤矿安全经费的规定。

本文将对煤矿安全经费的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煤矿安全经费的提取标准1. 基本提取标准根据国家标准,煤矿企业应按照企业存在的安全威胁程度,按最少6元/吨提取安全经费。

这一标准适用于大多数煤矿企业,旨在确保煤矿企业基本的安全投入。

2. 特殊情况提取标准对于受自然危害程度较大的煤矿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安全经费提取标准。

根据规定,受自然危害程度大的煤矿企业,安全经费提取标准可提高至30元/吨或更多。

具体提取标准需经地方财政部门批准。

3. 安全费用提取比例根据《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煤矿企业应按照以下比例提取安全费用:(1)露天煤矿:按月提取安全费用,提取比例为露天煤矿月产量乘以6元/吨。

(2)井下煤矿:按月提取安全费用,提取比例为井下煤矿月产量乘以6元/吨。

(3)煤矿企业内部安全设施建设、安全技术改造、安全培训等支出,可按实际发生费用提取。

三、煤矿安全经费的使用范围1. 安全设施建设煤矿企业应将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矿井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系统安全设施的建设与改造。

(2)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与维护。

(3)矿井应急救援设施建设。

(4)矿井安全防护设施建设。

2. 安全技术改造煤矿企业应将安全经费用于安全技术改造,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包括以下项目:(1)矿井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系统安全技术改造。

(2)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3)矿井应急救援设施改造。

(4)矿井安全防护设施改造。

3. 安全培训煤矿企业应将安全经费用于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包括以下项目:(1)新员工入职安全培训。

(2)在岗员工安全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4)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2024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篇)

2024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篇)

2024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我国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

第三条企业按下列标准,在成本中按月提取安全费用。

(一)大中型煤矿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38元;2.低瓦斯矿井吨煤25元;3.露天矿吨煤23元。

(二)小型煤矿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10元;2.低瓦斯矿井吨煤6元。

有关企业分类标准,按现行国家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标准执行;有关高、低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界定,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下发前,企业若已执行经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制定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与本办法相对照,按孰高原则执行,并按规定程序备案。

第四条企业在上述标准和规定的浮动范围内自行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确需变动的,经报主管税务机关、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新的提取标准。

第五条安全费用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由企业自行安排使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六条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是:(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二)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三)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四)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五)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六)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七)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八)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九)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十)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煤炭生产安全法》的要求,为了加强对煤炭生产安全的管理,减少煤炭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炭生产安全水平,依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生产、经营煤炭的组织和个人,具体包括煤矿企业、煤炭加工企业、煤炭销售企业等。

第三条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指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生产、经营煤炭的组织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用于投入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合理。

第二章提取和使用范围第五条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煤矿企业的生产设备和设施安全监管费用;(二)煤矿企业的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费用;(三)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和运行费用;(四)煤矿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采购费用;(五)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检测和监控费用。

第六条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煤矿企业的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更新费用;(二)煤矿企业的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费用;(三)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和运行费用;(四)煤矿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采购和更新费用;(五)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监控设备和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费用。

第三章提取和使用比例第七条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比例根据煤矿企业的规模和相应的风险等级划分进行,由煤矿企业自行确定并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

第八条煤矿企业根据风险等级划分提取比例的依据是煤炭生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煤炭生产安全风险管理报告。

第九条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使用比例根据煤矿企业的规模、生产能力等因素进行划分,由煤矿企业自行决定。

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程序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请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

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范本

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范本

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范本一、背景概述随着我国煤矿行业的发展,煤矿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水平,确保煤矿生产运营稳定有序,制定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成为了当务之急。

二、费用提取范围和比例1. 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技术研究、安全防护设备采购、安全检测设备采购等与煤矿安全直接相关的费用。

2. 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比例为煤矿企业年度利润的5%。

三、费用提取程序1. 双方协商:煤矿企业与相关监管部门(包括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管理部门等)协商确定年度煤矿安全费用提取计划。

2. 报备审批:煤矿企业将提取计划报备至相关监管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准。

3. 费用提取:煤矿企业按照批准的提取计划,在企业银行账户中提取相应的煤矿安全费用。

4. 费用使用:煤矿企业将提取的煤矿安全费用用于与煤矿安全直接相关的项目和活动。

费用使用方案需要报备至相关监管部门并予以审批。

四、费用使用范围和原则1. 安全设施建设:用于煤矿安全设施的更新、维护和改造,包括防火、防爆、通风、排水等安全设施的建设。

2. 安全生产培训:用于组织开展矿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试考核、应急演练等活动。

3. 安全技术研究:用于开展与煤矿安全相关的科研项目,推动安全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4. 安全防护设备采购:用于购置与矿井安全相关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警示标识等。

特别是针对有害气体检测、通信设备、灭火器材等方面的采购。

5. 安全检测设备采购:用于购置与煤矿安全检测、监测相关的设备,如瓦斯检测仪、水文监测仪等。

五、费用使用程序1. 提报方案:煤矿企业将费用使用方案提报至相关监管部门,明确具体的费用使用项目和计划。

2. 审批决策:相关监管部门对费用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和审批。

3. 资金拨付:经过审批后,监管部门将费用拨付至煤矿企业指定的账户中。

4. 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对煤矿企业的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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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
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现将《煤矿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煤矿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规定》
附件.
煤矿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规定
煤矿安全费用是指煤矿生产中直接用于安全的工程、设备、设施、材料、仪器仪表、配件等发生的费用。

为规范安全费用的管理使用,切实有效地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矿井通风方面
主扇及配套设施更换、矿井主要通风系统改造,局部通风机,各类测风仪器仪表,风门控制装置等。

二、防尘方面
防尘系统改造所需的设备及配套设施,自动喷雾洒水控制装置,煤体注水设备及配套装置,测尘装置及配套机具等。

三、防灭火方面
注浆系统所需设备及配套设施,束管监测系统、惰性气体防灭火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CO监测仪表、气体分析仪表,特殊防火材料,其它用于防灭火的器材、设备等。

四、瓦斯管理方面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所需的设备、仪表、材料,甲烷监测、报警、断电仪器仪表,自救器,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所需的设备及配套设施等。

五、矿井提升方面
提升系统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及配套设施与装置,提升监控装置、通讯装置等。

六、安全设备方面
在用无MA标志设备的更换,设备性能测试和故障诊断装置等。

七、供电方面
供电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等。

八、防治水方面
排水系统所需设备与设施的更换,防治水所需设备及配套设施,防排水所需的观测仪表等。

九、皮带运输方面
皮带各类保护装置、报警装置、集控装置、软启动装置、机道防护、防灭火装置等。

十、轨道运输方面
斜巷运人系统各类保护装置,轨道运输各类报警装置、信号装置、控制装置,斜巷轨道运输各类安全设施等。

十一、顶板管理方面
各类矿压仪器仪表,冲击地压防治所需的设备、仪表等。

十二、安全调度方面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及其升级改造所需的装备等。

十三、煤矿救护方面
矿井救护队所需配备的设备、仪表,救护器材及设施等。

十四、安全培训方面
煤矿企业开展职工安全培训所需配备的教学装备及设施。

十五、地温防治方面
煤矿直接用于降低井下工作环境温度所需的设备、设施、器材等。

十六、安全宣传教育方面
煤矿企业安全宣传牌板、警标、警示、安全书籍(规程、法律法规)等。

十七、其它用于煤矿安全的仪器、仪表等。

主题词:管理安全费用使用范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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