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急调配制度

一、医疗设备应急保障
1.国家规定的工作以外时间休息日和节假日期间
(1)医疗设备科和医疗设备维修科负责人每天24小时必须开通联系电话。
(2)各临床医技科室遇有节假日应提前检修医疗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3)全院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心脏起搏除颤仪在应急状态下医疗设备科有权调配使用,各科不准以任何借口,不让调用。
(4)各科室医疗设备遇有不能排除的故障、及时通知医疗设备科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修。遇有无法排出的故障,医疗设备维修科负责人及时向主管院长、院长汇报。
二、发生重大疫情
(1)当医院收到上级机关发出重大疫情通知后,医院办公室应根据疫情状况及时通知医疗设备科,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好应急医疗设备准备并随时根据各科室变化调拨相关抢救设备。
(2)在整个疫情期间,医疗设备维修科技术人员24小时开通联系电话,并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转。

应急医疗设备调配制度

为保障全院临床科室正常的医疗工作,及危重病人的救治任务,提高医院应急保障水平,有效降低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发生,同时有效整合全院医疗设备资源,特制定以下应急医疗设备调配制度。
1、医疗设备管理科从科室挑选出运行状况良好的抢救设备作为应急设备,并检查是否一机一卡挂在设备上,所在科室应详细的记录设备运行情况,设备调配情况。
2、医疗设备科将应急设备一览表下发到各临床科室,并张贴在医院总值班室,正常工作时间各科室可与医疗设备科联系(联系电话: )设备调配,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可与总值班联系(联系电话:内线: 外线:)设备调配。
3、各种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按需进行调配。
4、要有大局意识,科室之间要相互配合,在设备闲置时及时为兄弟科室提供便利,各科室不准以任何借口不让调用,借用科室使用完设备要及时归还。
5、医疗设备维修人员要重点做好应急调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对设备性能变差、老化要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如有必要上报设备科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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