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县市环境功能区划图件校核表 - 嘉兴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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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区土地级别、片区划分范围表

嘉兴市区土地级别、片区划分范围表

成果表1 嘉兴市区土‎地级别、片区划分范‎围表级别片区具体范围一级中心城区片‎中心城区片‎:环城河以内‎区域二级中心城区片‎一级地以外‎,北至中环北‎路-河-穆湖溪-中环北路;西至中环西‎路-新塍塘-外环西路-秀园路;南至文昌路‎-中环西路-中环南路-广穹路-由拳路-新气象路-长水路;东至双溪路‎-由拳路-泾水路-中环东路三级中心城区片‎一级、二级地以外‎,北至三环北‎路-北郊河-三环北路-新塍塘;西至乍嘉苏‎高速公路;南至绿杨路‎-曹庄路;东至铁路-三环东路以‎内区域四级中心城区片‎中心城区片‎:一级、二级、三级地外北‎至北郊河;西至秀洲工‎业区(含嘉北工业‎组团、嘉北居住片‎东升路以南‎区域、加拿大工业‎组团、秀洲工业组‎团、新城居住组‎团),以及嘉北居‎住组团;南至经济开‎发区南组团‎、沪杭高速公‎路-中心城区规‎划边界;东至平湖塘‎-中心城区规‎划边界余新镇片余新镇片:北至河流,西至海盐塘‎,南至河,东至北大街‎大桥镇片大桥镇片:北至河,西至新桥港‎,南至中环南‎路,东至嘉善大‎道新丰镇片新丰镇片:北至万丰路‎,西至新阳路‎-人民路,南至庄桥港‎,东至登云路‎洪合镇片洪合镇片:北至河,西至河-民和路,南至市场路‎,东至小路王江泾镇片‎王江泾镇片‎:北至河,西至近期规‎划边界,南至河,东至京杭运‎河油车港镇片‎油车港镇片‎:北至正阳路‎,西至东方路‎,南至北郊河‎,东至正原路‎-河0.成果表1 嘉兴市区土‎地级别、片区划分范‎围表(续) 级别片区具体范围五级中心城区片‎中心城区片‎: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地以外‎的嘉北居住‎片东升路以‎北区域、新塍南工业‎园、新城远期发‎展用地、经济开发区‎北组团、客运枢纽综‎合服务区以‎及湘家荡区‎域余新镇片余新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地外北‎至沪杭高速‎公路,西至海盐塘‎,南至小路,东至镇东路‎区域大桥镇片大桥镇片:镇规划建设‎区、德丰等工业‎区以及东南‎片绕城公路‎和新大公路‎之间区域新丰镇片新丰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地外北‎至绕城公路‎,西至新丰镇‎区边界,南至新大路‎-嘉盐路-花园路,东至河-北上沿双龙‎路向东至河‎区域七星镇片七星镇片:七星镇区凤桥镇片凤桥镇片:北至凤启路‎,西至凤篁公‎路,南至河,东至新风路‎洪合镇片洪合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地外北‎至规划道路‎,西至洪新路‎,南至兴国路‎王江泾镇片‎王江泾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地外北‎至规划边界‎,西至规划边‎界向南沿河‎,南至新桥港‎,东至近期规‎划边界区域‎,以及镇南区‎部分油车港镇片‎油车港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地外北‎至正原路-官堂路,西至东方路‎沿兴港路向‎西到规划边‎界,南至北郊河‎,东至昌鸣路‎-正阳路-河向北到茶‎园路王店镇片王店镇片:北至河,西至梅嘉路‎,南至永乐路‎沿长水塘至‎百乐路,东至沪杭铁‎路新塍镇片新塍镇片:北至新城路‎,西至凤舞路‎,南至人民西‎路、蓬莱路,东至虹桥路‎东侧河1.成果表1 嘉兴市区土‎地级别、片区划分范‎围表(续) 级别片区具体范围六级余新镇片余新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五级地以外‎,乍嘉苏高速‎公路以北、沪杭高速公‎路以南、叙永路以西‎区域大桥镇片大桥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五级以外,杭州湾嘉甬‎通道北岸连‎接线以西区‎域(含步云集镇‎、建国集镇)新丰镇片新丰镇片:四级、五级以外,杭州湾嘉甬‎通道北岸连‎接线以西、沪嘉轨道交‎通以北区域‎七星镇片七星镇片:镇区范围内‎五级地外的‎估价区域风桥镇片凤桥镇片:镇区范围内‎五级地外北‎至凤余公路‎-规划路,西至石佛寺‎港-规划边界,南至凤南路‎,东至镇东路‎洪合镇片洪合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五级以外,乍嘉湖铁路‎以北的镇区‎范围王江泾镇片‎王江泾镇片‎:双桥集镇,以及荷花集‎镇莲泗以南‎,以及申嘉湖‎高速公路以‎南区域油车港镇片‎油车港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五级地外,申嘉湖高速‎公路以南、北官荡以西‎区域王店镇片王店镇片:镇区范围内‎五级地外北‎至梅北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百乐路‎-规划道路,东至海宁第‎二通道-沪杭铁路区‎域(含建设集镇‎)新塍镇片新塍镇片:规划镇区范‎围内,五级地以外‎北至嘉桐公‎路,西至环镇西‎路,南至河,东至新桃路‎以及沿河向‎北到嘉桐公‎路七级余新镇片余新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五级、六级地以外‎,乍嘉苏高速‎公路以南的‎估价区域2.大桥镇片大桥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五级、六级地以外‎,杭州湾嘉甬‎通道北岸连‎接线以东的‎估价区域成果表1 嘉兴市区土‎地级别、片区划分范‎围表(续) 级别片区具体范围七级新丰镇片新丰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五级、六级地以外‎,杭州湾嘉甬‎通道北岸连‎接线以东区‎域;以及沪嘉轨‎道交通以南‎区域(含竹林集镇‎、栖凤埭集镇‎)凤桥镇片凤桥镇片:镇区范围内‎六级地以外‎,叙永路-沪嘉轨道交‎通以南,乍嘉苏高速‎公路以北洪合镇片洪合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五级、六级地外的‎其他估价区‎域王江泾镇片‎王江泾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五级、六级地以外‎,西雁荡-天花荡以西‎;以及莲泗荡‎以北,梅家荡以南‎区域(含虹阳集镇‎、荷花集镇)油车港镇片‎油车港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五级、六级地以外‎,申嘉湖高速‎公路以北,含栖真集镇‎、澄溪集镇(即老油车港‎集镇)王店镇片王店镇片:镇区范围内‎五级、六级地以外‎,乍嘉湖铁路‎-沪杭高速公‎路以南区域‎(含建设集镇‎)新塍镇片新塍镇片:镇区范围内‎五级、六级地以外‎,申嘉湖高速‎公路以北区‎域(含桃园集镇‎、西文桥集镇‎)八级凤桥镇片凤桥镇片:镇区范围内‎五级、六级、七级地以外‎的其他估价‎区域(含新篁集镇‎)王江泾镇片‎王江泾镇片‎:镇区范围内‎除四级、五级、六级、七级以外的‎其他估价区‎域(含田乐集镇‎、南汇集镇)王店镇片王店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地以外‎的其他其他‎估价区域3.新塍镇片新塍镇片:镇区范围内‎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地以外‎的其他估价‎区域备注上述文字表‎述中有简略‎,详细以《嘉兴市区土‎地级别图》为准。

行政区划调研报告

行政区划调研报告

行政区划调研报告篇一:海宁城市调研报告城市调研报告—海宁一、宏观环境分析(一)城市概述1、地理位置海宁市位于中国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北部,东邻海盐县,南濒钱塘江,西接杭州余杭,北连桐乡、嘉兴市秀洲区。

市域地处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主要以平原地形为主,地势平坦,古陆残屿与低丘集中分布在境东北和东南部。

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区,气候温和,夏无酷暑、冬无严寒,自然条件十分优越。

海宁市区位优势明显,东距上海100公里,西接杭州余杭区,南濒钱塘江,为连接杭州和上海的重要桥梁,也是三角城市群和杭州都市经济圈的重要节点城市。

2、城市规模截止20XX年末,海宁市总面积平方公里,现辖8个镇、4个街道、3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中心城区主要设有四个街道,据海宁市统计局数据,20XX年海宁市城市面积为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为平方公里。

20XX年,经过行政区域调整,城市面积扩大到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达平方公里。

20XX年海宁市区建成区面积更进一步扩大到了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比20XX年扩大了3倍多。

3、行政区划从行政区划上来看,海宁市位于嘉兴市的南端,西与杭州余杭区交界。

海宁属嘉兴市下属县市,市区下设海州街道、硖石街道、海昌街道和马桥街道,辖黄湾镇、袁花镇、丁桥镇、斜桥镇、盐官镇、周王庙镇、长安镇和许村镇8个镇,此外,还设有3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海宁经济开发区、农发区和临杭经济开发区。

海州街道:海洲街道境内拥有海宁市行政、体育、文化中心,街道辖区内商贸繁荣,海宁中国皮革城、缔艺家家居广场坐落其中,未来还是以行政、文化、商贸为主。

硖石街道:已形成“西山路两侧文化旅游休闲区、工人路一带的商贸购物区、中心菜场为核心的食品销售区”和“人民路服饰一条街、紫阳路娱乐一条街、仓基河饮食一条街”的“三区三街”的三产主战场,主要以服务业为主。

海昌街道:主要作为城市工业功能区块、是省级经济开发区——海宁经济开发区的所在地、海宁的北大门。

嘉兴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嘉兴市地名管理办法-嘉兴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嘉兴市地名管理办法-嘉兴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嘉兴市地名管理办法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嘉兴市地名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2014年8月29日嘉兴市地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和《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海域地名的管理,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地名,是指为社会公众指示具有特定方位或者地域范围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

第三条地名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兼顾历史和现状,尊重群众意愿,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和延续,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地名文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地名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政府领导、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

设立地名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与地名管理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将地名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做好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是地名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名工作的统一管理,其职责:(一)贯彻执行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二)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地名管理;(三)组织本行政区域地名规划编制和审核;(四)依法办理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工作;(五)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六)开展地名信息公共服务,公布标准地名,组织编撰标准地名图、书、典、录、志等;(七)组织地名学术研讨;(八)负责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地名档案;(九)依法制止和处罚地名违法违规行为;(十)其他。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8
嵊州 703012 区 16050003 多功能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曹娥江
曹娥江嵊
州农业、
G0102400 工业用水 330683GA
9
嵊州 703023 区 16050004 多功能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曹娥江
曹娥江上
虞工业、
G0102400 农业用水 330682GA
10
上虞 803012 区 16050005 多功能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曹娥江
饮用水水
G0102400 引水渠新 330624GA 源一级保
6
新昌 903011 昌饮用水 16150006 护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澄潭江
澄潭江嵊
州农业、
G0102400 工业用水 330683GA
7
嵊州 603013 区 16150007 多功能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澄潭江
曹娥江嵊
州工业、
G0102400 景观用水 330683GA
曹娥江上
虞景观、
G0102400 农业用水 330682GA
11
上虞 803025 区 16050006 多功能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曹娥江
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 源二级保
护区
上浦闸总
干渠上虞
饮用水水
G0102404 饮用水源 330682GA 源一级保
12
上虞 303011 区 16051501 护区 浙闽皖 曹娥江 上浦闸
33
嵊州 503011 水源区 16050501 护区 浙闽皖 曹娥江 坑东水库
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
源一级保
护区
黄泽江
黄泽江新
(含合溪
G0102402 昌源头水 330624GA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
我省植物种类主要为阔叶常绿植物,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浙北、浙西和西南山地植被良好,中部和东部受人类活动影响,森林砍伐多,植被较差,尤以曹娥江、飞云江、鳌江上游水土流失严重,侵蚀模数较高。
1.1.6 河流水系
浙江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中部,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全省有苕溪、运河、钱塘江、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八大主要水系,除苕溪运河属太湖水系外,其它均独流入海。
省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1996年编制了《浙江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方案》,并经省政府浙政办发[1996]91号文批准实施。该方案的实施,为我省水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促进了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由于该方案实施已近10年,我省江河湖库的环境功能有了较大变化,需对原方案进行调整。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
划 分 方 案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
划 分 方 案
组织部门: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编制单位:浙江省水文局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审 定:章国方 吴玉琛
审 核:许文斌 尹其方
编制组负责人:俞建军 伍远康(浙江省水利厅、水文局)
汪小泉 姚爱珍(浙江省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中心站)
2003年底,省水利厅与省环境保护局在联合征求各市人民政府对《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基础上,2004年5月完成修改稿,并分别通过水利、环保系统内部审查。根据内审意见,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调整、补充,完成《送审稿》。2004年12月,省水利厅与省环境保护局召集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对《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送审稿)》进行了审查。会后,根据审查意见和各市人民政府的意见,作了进一步的修改,2005年8月完成《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报批稿)》,报送省政府办公厅。2005年9月再次按省级有关厅局对《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报批稿)》提出的意见,对《报批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2005年12月《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报批稿)》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浙政办发[2005]109号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省环保局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同意颁布施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31•【字号】浙政函〔2024〕42号•【施行日期】202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浙政函〔2024〕42号嘉兴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准《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规划》。

《规划》是嘉兴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守好“红色根脉”,实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

二、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嘉兴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0.7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0.7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25.05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61.9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3倍以内。

严格“三条控制线”管控,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重点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管控,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全省接轨上海的桥头堡、承接上海辐射的门户”功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先行示范。

深度参与杭州都市圈建设,联动湖州市共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夯实“浙北粮仓”农业生产基础。

守护水乡特色生态空间,保护市域南部沿湾生态带和北部湿地生态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对省级特色小镇和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特定区域(以下统称改革区域),加强规划环评宏观管理,制定项目准入环境标准,编制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以“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模式创新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方式,切实解决当前环评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同时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更精准的“管”,促进更大幅度的“放”,为实体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二、改革内容高质量编制改革区域规划环评,制定改革区域统一的项目准入环境标准,编制改革区域环评审批负面清单,根据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程度,推行以下改革措施。

(一)免于环评手续。

对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外的建设项目,除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较大的新兴产业外,无需履行环评手续。

(二)网上在线备案。

对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在线自行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办理备案手续。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35万吨环保型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35万吨环保型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环保型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51 号
编制日期2017年4月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29)
三、环境质量现状 (34)
四、评价适用标准 (37)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1)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55)
七、环境影响分析 (56)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76)
九、结论与建议 (77)
附图: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示意及噪声监测点位图
附图3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图5 临安市环境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6 青山湖街道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7 临安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
附件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土地证
附件4 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变更通知书,临经信青投资变更[2017]02号
附件5 企业原有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和验收意见附件6 纳管协议
附件7 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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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桥人居环境保障区”的编码改为“0402-IV-0-8”;6.”世合人居环境保障区”的编码改为“0402-IV-0-5”
其他存在问题
注:附上正确的矢量图层信息(shp格式)。
附件:1.校核JPG示意图
2.正确的矢量图
浙江省县市环境功能区划图件校核表
jHale Waihona Puke g数据校对内容校对结果
功能小区个数、编号
正确
功能小区范围、形状、色彩
正确
地理要素(行政边界、主要道路、湖库、水系等)
正确
专题要素表现(如功能小区边界、各图斑小区编号等是否明确)
部分编码标错和区块没有编码,见附图说明
图中表格内容
1.表中0402-II-4-1区块的名称由”湘家荡湿地保育和生态旅游度假区”改为“”湘家荡生态旅游度假区“”;2.嘉兴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的编码应该是0400-VI-0-1
其他存在问题
注:相关问题同时可在jpg图上示意表述。
矢量数据
校对内容
校对结果
是否与jpg一致
不一致,在字段信息中做出说明,并提供修改好的shp图
功能小区个数、名称、编号、面积、功能定位
正确
检查区块是否有未命名现象(以岛屿为主)

字段信息包括编号、名称、面积、分类等字段,并核对内容
1.属性表中编号为0400-I-5-2区块名称改为”南郊河贯泾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表中名称为”梅花洲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区“的编号改为“0402-II-4-6“;3.表中编码为”0400-II-4-5”区块的名称改为”嘉兴市区公路防护绿带区”;4.”余新人居环境保障区”的编码改为“0402-IV-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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