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中国大陆地区六朝士族研究概观(一)
论方东树的六朝诗观

学校代码:10385分类号:研究生学号:1300210014密级:论方东树的六朝诗观A Study on Fang Dongshu’Six Dynasties Poetry Theory作者姓名:钟美玲指导教师:黄河教授学科: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所在学院:文学院论文提交日期: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摘要作为清中期诗学界的重要人物,方东树受到了家学的熏染,继承了方苞、姚鼐、刘大櫆等桐城派先贤的诗论文论,并加以开拓、创新。
同时,在清代“汉宋之争”的学术背景下,一方面,方东树极力抨击汉学的弊病,宣扬程朱理学,并使其构成他诗学思想的重要内涵。
另一方面,他采取汉宋兼采的清醒观念,注重吸收汉学训诂考据的治学方法,主张诗歌要反映现实,表现真实情感。
方氏以独特的视角形成了自己的诗学理论,成为桐城派诗学的集大成者。
在诗歌发展体格论上,方东树继承桐城派的思想传统,坚定站在儒学的基本立场上,用古文的章法布局对诗歌提出各项要求,如诗歌的开端、中间部分和结语部分,并在创作技巧上提出了更细致的要求。
鉴于清代诗歌的学问化倾向而导致虚浮炫博的风气,方东树还在其六朝诗论中提出立诚有物的观点。
在审美方面,方东树充分借鉴前人的观点,提出以气论诗、以力论诗、以奇论诗的六朝诗审美论。
方东树继承了刘大櫆的“神气”说,又拓展了“气”的范畴,要求诗作流露自然之气,涵养诗歌章法之元气,在诗中体现气韵豪宕而又意蕴隽永的六朝诗之“气”。
同时,方东树要求诗作要有雄奇健美之力,并推崇笔力精当,最终达到无力之痕迹的天然境界,这就是方氏所论的六朝诗之“力”。
至于“奇”,方氏要求诗歌的风格、境界、情感等各方面都喷发出奇崛之形态。
气、力、奇三者相互作用,形成了方东树对六朝诗歌审美的理想境界。
方东树以论六朝诗体格特征、审美特征、六朝诗人的独到性,建立起自己的六朝诗观,他的六朝诗观也深刻影响着对其他朝代诗人诗作的评析。
方东树的六朝诗观与六朝诗批评的体制化是他整个诗学批评的缩影,他的六朝诗观代表着桐城派诗学的精华,他的诗论也在诗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近年来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综述

近年来魏晋南北朝文化史研究概述梁满仓《中国史研究动态》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化,历来是史学研究的重要方面。
近年来,由于人们对文化问题越来越关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化研究,成就突出,内容丰富,并提出了一系列新见解。
据粗略统计,近五年中,全国各种刊物发表的研究这个时期文化的论文近百篇。
此外,还出版了罗宏曾同志近60万字的《魏晋南北朝文化史》、万绳楠30余万字的《魏晋南北朝文化史》,这两部论著对魏晋南北朝文化史的整体研究,都具有开拓性的功绩。
就发表的文章来看,涉及到社会生活各方面,以及宗教文化、区域文化、学术思想及艺术文化、民族文化、宏观文化等各个领域。
现将其主要研究内容概述如下。
一、社会生活方面。
社会生活的研究,包括衣食住行、婚姻、丧葬、建筑、社会习俗、社会风气等方面。
在婚姻方面,有叶妙娜《东晋南朝侨姓世族之婚媾——陈郡谢氏个案研究》(《历史研究》1986年第3期)、刘驰《从崔、卢二姓氏婚姻的缔结看北朝汉人士族地位的变化》(《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2期)、任重《魏晋南北朝的婚姻制度》(《历史知识》1987年第6期)、张承实《六朝时期的婚姻与家庭》(《苏州大学学报》19 88年第3期)、王晓卫《北朝鲜卑婚俗考述》(《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3期)等文。
叶妙娜通过对陈郡谢氏的婚姻研究,指出侨姓世族从西晋时实行身分内婚制,东晋时这种婚制则以门第世系为主要条件,南朝则更重视政治、经济实力。
此外宗教、地域等对婚媾也有影响。
这种内婚制加上江南具体的社会环境,造成大量中表婚和血缘异辈婚,这种近亲繁殖带来的劣生,是造成世族衰落的原因之一。
刘驰通过对北朝崔、卢两姓士族高门的婚姻分析,指出士族内部联姻是贯穿整个北朝时期的明显特点。
士族高门与各朝最高统治者、与庶族寒门的姻戚关系,则随着双方政治、经济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王晓卫则从群婚制残余、比较自由的妇女婚姻社交、不论行辈与不重门第、表亲婚、交换婚、冥婚、早婚等方面,考述了北朝鲜卑婚俗。
60年来六朝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行 深入 研究 的学 者 。另外 , 有周 一 良 、 耕 望等 还 严
一
批 卓 越 的 史 学 家 。 这 些 学 者 大 多 国学 根 基 深
① “ 朝 ” 广 义 、 义 两 解 。广 义 六 朝 , 《 鉴 》 正 统 观 六 有 狭 指 通 按 念所说的魏 、 、 、 、 、 泛指整个 魏晋南 北朝 ; 晋 宋 齐 梁 陈, 而狭 义六 朝 则如《 建康实录》 所记 , 专指孙吴 、 东晋 、 、 、 、 六朝 。在 1 宋 齐 梁 陈 0 年 前 世 纪 之 交 的 学 术 史 回顾 热 潮 中 , 文 柱 等 撰 有 《 十 世 纪 魏 曹 二 晋南北朝史研究 》 近年 陈长崎 等亦撰 有《 晋南北 朝史 研究 三 , 魏 十年》 。这些论文着眼点都是 广义六朝 , 本文 则侧重于 以江南 为 统 治 中心 的 狭 义 六 朝 。 ②如晋人陈寿著《 三国志》 刘 宋裴松 之注《 国志》 梁人沈 ; 三 ; 约著《 宋书》 粱人萧 子显著 《 ; 南齐 书》 。六朝 以后 , 等 姚思 廉 、 许 嵩、 司马光 、 刘恕 、 沈括 、 洪迈 、 李贽 、 王夫之 、 王呜 盛 、 赵翼 、 钱大 听 等一大批史学家 , 在他们的著述 中都 曾对六朝史进 行过不 同层 面 不同角度的研究。 ③其代表作是《 汉魏两晋 南北 朝佛 教史》 下册 ( 9 7年 出 上 13 版 , 5 年 中华 书局重 印) 1 5 9 及魏晋 玄学 的一批 论文 。其这 一时期 关于玄学的论文 , 大多收入于人民 出版社 15 9 7年出版的《 魏晋玄 学论稿 》 一书 中。
例如六朝时期南方社会经济南北朝经济史探讨秦汉魏晋南北朝土地制度的开发和进步是此时期历史发展的基本特征和研究魏晋南北朝史发微魏晋南北朝兵制关键因素历来为学术界所注重经过多年研究研究等论著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解特别是通过研讨六朝时期长江中游下游及全流析了六朝社会经济与社会结构的方方面面将其域经济发展问题的三次全国学术会议的召开学者们已充分肯定了此时期江南的快速发展及对中参见罗宗真
六朝如梦,梦圆金陵

以后 者来说 , 美国斯坦 福 大 学丁 爱博 教授 的《 六朝 文 明》 ( 英文版 , 耶鲁 大 学 出版社 , 2 0 0 7年 ; 中文版 , 社 会 科 学文献 出版 社 , 2 0 1 3年 ) , 即 以考 古 出土 实物 为基
础, 对照传世 文献 , 致 力 于六朝 时代 物 质 文化 的 系统
乡贤 , 今 时 的 文人 、 学 者、 专 家, 可谓 “ 千年 寻梦” 、 “ 寻梦 六朝 ” , 寻文 学 的梦 , 那是 金 陵 怀 古 , 寻历 史的 梦, 那是 台城 何 处 、 都 城 何 处 。而在 伴 随 着或 许 “ 冷
户意识在 这里 生动 了, 然 则考 古文 物之 于“ 狭义” 史
六朝如梦 , 梦 圆金 陵
2 0 0 4年 1月 , 《 南京 晓庄 学院 学报》 “ 六朝研 究”
栏 目的第一期“ 主持人语 ” , 我 拟题 为“ 回望 如 梦的 六
பைடு நூலகம்
而 因笔 者受聘 担任 六朝 博 物馆 首 任 馆 长 , 于是 已经
十多岁的“ 六朝研 究” 栏 目, 变身《 南京晓庄学院学
学的功 用 , 不仅 在 增 添 资料 、 丰 富认 识 , 更在 物 质 文
化层 面 的呈现 社会状 貌 、 还 原历 史真 实吧 !
冷清 清凄 凄惨 惨 戚戚 ” 之 身心体 验 的 “ 寻 寻觅 觅” 之 后, 2 0 0 0年 以 来 , 失踪 的 台城 终 于显 容 了, 隐 身的都 城终 于露脸 了, 李 白“ 凤 凰 台” 、 刘 禹锡 “ 乌 衣巷 ” 等 等 的文 学意 象逐 渐 历 史具 象 了 , 于是 我们 不仅 可 以
露 。如 果说 5 8 9年是 “ 六朝 梦 断” 的标 志 年份 , 那么
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史研究

・二十世纪中国历史学回顾・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史研究曹文柱 李传军一 概 说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古代有名的乱世。
为总结治乱兴衰的历史经验,自唐代以降许多史家和学者倾注精力对这一时期所遗留下来的资料进行整理和研究。
其中成就较大的著述当首推《资治通鉴》。
在这部编年体史书中,魏晋南北朝400年间的历史大事不仅被梳理得井井有条,而且司马光还通过“臣光曰”的形式表述了对一些历史事件和人物的看法。
《资治通鉴》之外,考察或涉及这段历史的著作还有宋人沈括《梦溪笔谈》、洪迈《容斋随笔》、程大昌《演繁露》、陆游《老学庵笔记》、王应麟《困学纪闻》、叶适《习学记言》,明人李贽《藏书》、《续藏书》等。
明末清初学者王夫之的《读通鉴论》系统地分析、批判了这一历史时期统治者的成败得失。
清代乾嘉学派是传统史学研究的高峰。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赵翼《廿二史札记》、王鸣盛《十七史商榷》等著作有许多条目涉及魏晋南北朝史研究。
在20世纪之前,历代学者对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已经取得不少成绩,但总体看来皆囿于循环史观,基本的路数不过是著史、考史和评史而已。
中国的新史学在19—20世纪之交开始萌动。
一批学者受到西方传来的各种进化史观、发展史观的影响,注意摆脱旧史学研究的羁绊而逐渐步入一个新的天地。
整个20世纪,中国史学家不再甘心于整理国故,而是力图通过分析史料去寻找隐藏在历史表象背后的动因、联系和带有某种规律性的认识。
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也因之翻开崭新的一页。
20世纪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可以1949年为限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
前一个时期可分为1901—1929年和1930—1949年两个阶段。
后一个时期可分为1949—1966年、1966—1978年和1978—2000年三个阶段。
20世纪初的30年,中国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具有由旧史学向新史学过渡的色彩。
粗略统计,1901—1929年发表的魏晋南北朝史论文不足90篇,著作仅为10余种,而且大部分论著的思想和方法都相当陈旧,基本未脱传统史学的窠臼。
李华瑞:唐宋史研究应当走出“宋代近世说(唐宋变革论)”

李华瑞:唐宋史研究应当走出“宋代近世说(唐宋变革论)”进入21世纪以来,在唐宋史研究中,“宋代近世说(唐宋变革论)”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起初因为大多数人对于学术界讨论唐宋变革的“由来与发展”知之甚少,不免对概念、问题、范式的理解和解释出现偏差和混乱,所以有必要从学术史的角度给予适当的梳理。
为此,2007年笔者邀请宋史学界12位师友撰写《唐宋变革论的由来与发展》,并于2010年出版。
在此前后学界也有相当数量的介绍性论著问世。
然而毋庸讳言,迄今我们的初衷并没有达到,“宋代近世说(唐宋变革论)”在很多人眼中依然是不证自明的“公理”,唐宋变革论仍旧像个什么都可以装的筐,其混乱状态未能得到改观。
不仅如此,还衍生了一系列新的“变革论”,诸如唐中叶变革论、两宋之际变革论、宋元变革论等。
从近20年来唐宋史学界欲通过打通唐宋断代界限来提高唐、宋史研究水平的实践来衡量,“宋代近世说(唐宋变革论)”在其间所起的作用,不仅收效甚微,而且弊大于利。
因此,笔者认为宋代近世说(唐宋变革论)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唐宋史研究应当翻过纠缠于“宋代近世说(唐宋变革论)”这一篇。
为此笔者提出以下五点理由:第一,20世纪初期,日本学者内藤湖南提出宋代是中国近世开端的假说,简称“宋代近世说”。
二战以后经由他的学生宫崎市定等人的发展,将“宋代近世说”概括为“唐宋变革论”。
众所周知,1840年以后随着西学东渐,对中国历史发展脉络的分期不能不打上西学“历史分期”方法的烙印。
傅斯年1917年:“西洋历史之分期,所谓‘上世’、‘中世’、‘近世’者,与夫三世者,所谓(Subdivisions)在今日已为定论。
”内藤湖南的假说即是按欧洲分期法将中国历史划分为“上古(或上世)”“中古(中世)”“近古(近世)”,又按欧洲的话语来诠释中国历史的文献资料,把中国的发展列入西方文明发展的大链条中,以为欧洲的近代化是世界共同的发展道路。
这一假说在上个世纪60年代以前曾得到欧美宋史学界的赞同,此后开始受到美国学界的质疑。
十年来国内魏晋南北朝乡村社会史研究回顾

十年来国内魏晋南北朝乡村社会史研究回顾〖摘要〗本文从乡村制度与基层组织、乡村经济、宗族与家庭、社会生活四个方面对十年来魏晋南北朝乡村社会史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
认为, 十年来, 学术界对魏晋南北朝社会史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但仍然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乡村社会史回顾魏晋南北朝是中国社会继春秋战国后又一个重要的社会转型期。
二十世纪以来, 学术界对魏晋南北朝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近年来, 魏晋南北朝史的新领域———社会史的研究也开展了起来。
不过, 由于资料的不足, 关于魏晋南北朝下层社会, 尤其是乡村社会的研究还不多, 以此为题的专着只有齐涛的《魏晋南朝隋唐乡村社会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 。
本文试图对近十年来国内的魏晋南北朝乡村社会研究作一回顾, 以期对这一课题的深入研究有所裨益。
一、乡村制度与基层组织一般认为,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承袭了汉代的乡、亭、里、伍之制, 但是由于战乱, 西汉以来的乡官体制, 已趋于没落。
余行迈、魏向东《六朝地方官制述论》(《苏州大学学报》1990 年第1 期) 认为在原来的乡里组织之外, 出现了称之为“村”的地方行政组织。
齐涛的书中, 讨论了村的起源、村的基本特点以及村在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能, 对有关“村”的问题作了比较全面的梳理。
(见前引书) 不过, 他的研究主要针对东晋南朝, 揭示出了村落的纵向发展过程。
侯旭东对北朝“村”的研究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
他的文章《北朝村落考》(《何兹全教授九十华诞祝寿论文集》,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年) 和《北朝乡里制与村民的生活世界———以石刻为中心的考察》(《历史研究》2001年第6 期) 都力图把握“村”的动态发展, 以及在北朝大力推行三长制的特定的时代背景中讨论村的实态。
前者讨论了北朝村落的时空分布及单个村落的一般状况, 后者则利用作者掌握的大量的石刻及其它考古材料, 考察北朝乡里制的实行情况, 指出在实行三长制的同时, 北朝乡村依然存在广泛的乡里编制, 但在实际生活中似乎未受到村民的积极认同,村民对村落表现出更强的归属感, 官方的乡里设置在村落中被架空。
20世纪魏晋南北朝文学研究鸟瞰

20世纪魏晋南北朝文学研究鸟瞰【内容提要】20世纪的魏晋南北朝文学研究走过了一条艰巨曲折的道路,但总的趋势仍然是从涓涓细流走向蔚为大观。
从整体研究风貌、魏晋诗文研究、南北朝诗文研究、乐府诗研究等假设干方面对20世纪魏晋南北朝文学的研究状况作一宏观鸟瞰,考察其源流,梳理其进程,凸现其特色,能够为新世纪的魏晋南北朝文学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 20世纪/魏晋南北朝/诗文研究/乐府诗一、整体风貌20世纪的魏晋南北朝文学研究和中国古典文学的整体研究相对应,打上了鲜明的时期烙印,很自然地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从上世纪初到解放前夕。
现在期的要紧任务是考察建造该段文学史的历史面貌。
代表性的研究功效有10年代刘师培的《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20年代鲁迅的《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和40年代王瑶陆续发表的《中古文人一辈子活》、《中古文人思想》、《中古文人创作》。
他们的研究在本世纪魏晋南北朝文学研究的近代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此一时期,还有一些不该轻忽的研究功效,如徐嘉瑞的《中古文学概论》(上海亚东图书馆1924年版)、陈仲凡的《汉魏六朝文学》(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罗根泽的《乐府文学史》(北平文化学社1931年版)、陈家庆的《汉魏六朝诗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1934年版)、洪为法的《古诗论》(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刘大杰的《中国文学进展史》(1943年版)、刘永济的《十四朝文学要略》(40年代中国文化效劳社出版)、萧涤非的《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中国文化效劳社1944年版)、罗常培的《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独立出版社1945年版)等在魏晋南北朝文学研究方面也都取得了杰出的成绩。
第二时期从解放初到70年代末。
这是一个超级特殊的时期,政治过量地干与了学术,强制文学研究的标准应具有人民性、阶级性、现实性,以此来衡量一切作家作品,这必然致使文学研究方向的偏离。
研究的目的不在于说明作家作品本身的面貌,而在于批判,从中找出精华和糟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近20年中国大陆地区六朝士族研究概观(一)门阀士族的形成、发展及其衰落是中国中古时期特有的历史现象。
汉唐之间,士族成为这一时期社会的统治力量,对于六朝士族的认识和研究直接关系到对整个魏晋南北朝历史的理解和把握,长期以来,士族问题的研究一直是魏晋南北朝领域一门古老而又常新的“显学”。
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士族”有着多方面的历史内涵:政治上的累世贵显,经济上的劳动占有,以及文化上的家学世传,是几个最基本的衡量界标。
缺乏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士族”。
魏晋间南北朝时期的地方大族,一是以强宗豪族为核心的地方武装集团,即堡坞主,永嘉之乱后,这种地方武装在北方普遍建立;二是具有高度文化水平,熟谙封建统治术的士大夫。
二者也常常合而为一,即以士大夫而兼为堡坞之主。
1]六朝时期的大族,大体可以划分为两类不同形态,即以宗族为根基、以武力为特征的地方豪族,和以官宦为标识,以文化为特征的名家大姓。
一般说来,地方豪族大多掌握着一定数量的依附人口,拥有一定规模的宗族武装,在地方保持着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除个别成员外,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或居乡为豪,或出任县令、郡守等地方官吏以及主簿、功曹等地方属佐,其家族成员一般不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多以武干见长,因豪侠知名。
由于宗族和地域的限制,他们的势力多局促于本贯,尚未突破乡里的界限。
比较而言,名家大族的地域特征并不十分明显,郡望只是其社会身份和政治地位的标志之一。
这些家族中的主要成员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政治才干,凭借自身的家学与门第,能够较为顺利地进入王朝上层统治圈,成为当朝辅望或封疆大吏。
他们的政治势力与社会影响,已远远超出了地域的局限,而有一种普遍化的倾向。
大陆学界在对六朝士族的实际研究中,使用了“世族”、“势族”、“豪强”、“大族”“世家大族”等学术概念,以考察和探究不同类型的地方大族的演进和发展历程。
一研究史的回顾本世纪上半叶,随着西学东渐,中国学者对六朝士族的认识,开始超越清人“江左士族无功臣”的表面归纳,杨筠如的《九品中正与六朝门阀》、王伊同的《五朝门第》等专着,开始着手从制度、婚宦等方面入手,疏理相关史料。
一代史学宗师陈寅恪先生在他的《书世说新语文学条钟会撰四本论始毕条后》、《述东晋王导之功业》、《崔浩与寇谦之》、《魏书司马睿传江东民族条释证及推论》等文章中,对魏晋之际的社会变动和统治阶层的分化、东晋士族的历史作用、北朝大士族与鲜卑统治者的关系,梁陈之际的社会变动与江南土豪的兴起等问题,提出了精辟的见解。
2]应当承认,陈寅恪先生对士族问题阐释是粗线条的,未形成完整体系,但陈寅恪先生从种族、家族、地域、文化的角度研究和考察问题的方法,直接影响了一代学风。
唐长儒先生是中国大陆六朝士族研究的奠基人。
他的论述集中收录在《魏晋南北朝论丛》、《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三部论文集中。
3]关于魏晋之际士族的形成,唐长孺在《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指出,东汉以来培养滋长的大姓、名士是构成魏晋士族的基础。
但决不是所有汉末大姓、名士都能在魏晋时成为士族,唯有在魏晋时期显贵的家族最有资格成为士族。
《士族的形成和升降》指出,士族形成在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保证了士族的世袭特权,对于士族和士族中高低序列基本上不决定于“冢中枯骨”,而取决于眼前的权势。
关于南朝士族的衰落,唐长孺先生在《南朝寒人的兴起》中作出了精辟的阐发,指出南朝时期士庶区别的日益严格,其深层原因在于这一时期寒人的势力发展产生了士庶混淆的危险,这并不表示门阀势力的强大,自矜门户只是这一时期门阀士族抵御皇权和寒人侵渔的消极手段。
关于士族制度和政策,唐长孺先生在《九品中正制度度试释》中认为:九品中正制配合汉代门阀的发展而起了巩固门阀制度的作用,但在门阀制度业已确立并为士庶区别制造了理论依据之后,这一制度已不重要,只是例行公事而已。
《士人荫族权和士族队伍的扩大》指出,晋灭吴后制订的户调式规定按品官荫族、荫客和占田,基本精神是保证当代各级官僚贵族的特权,有关“士人子孙”的补充规定,确立了士人的荫族特权,从而确立了士之为族,士族的名称也开始出现。
确立士人的条件是凡“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即任州从事以下均荫及期亲之族。
这一标志导致寒门地主和富裕商人为了取得免役特权,改窜户籍上的履历,以使自己的家族符合上述规定。
在《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中,唐长孺先生指出,孝文帝按照当代官爵和魏晋士籍,定门阀为四等,按等级享受免役、荫族和入官权利,建立了新的门阀序列和体制,它具有明确、具体的官爵标准和严格的等级区分,而这在两晋南朝至多是习惯上的并不是法律上的。
以朝廷的权威采取法律形式来制定门阀序列,北魏孝文帝定士族是首创。
唐长孺先生的研究考证精当,论证严谨,自成体系,对魏晋南北朝士族的发展脉络构筑了一个完备的理论框架。
如果说唐长孺先生为六朝士族研究确立了一个比较高的起点,那么田余庆先生的研究则确立了一个比较精致的理论结构和细致的研究规范。
田余庆先生在其专着《东晋门阀政治》中指出:作为东晋的政治体制,门阀政治是皇权政治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变态。
严格意义上的门阀政治只存在于东晋,门阀政治是皇权与士族权利的某种平衡,也是适逢其会而得以上升的几个高门大族间的势力平衡。
门阀政治所依据的条件总是有变化的,因而它的存在是暂时的、过渡性的,它从皇权政治而来,又依据一定条件向皇权政治回归。
从宏观上考察东晋南朝三百年的政治体制,其主流是皇权政治而非门阀政治。
在这一理论前提下,《东晋门阀政治》选取了琅邪王氏、高平郗氏、颍川瘐氏、谯国桓氏、陈郡谢氏、太原王氏几个时间上前后相承的大族逐个进行个案剖析,前后呼应,以重大历史线索贯穿其中,对东晋一朝的政治发展脉络阐幽发微,引人入胜。
其切入角度和研究手段对后继学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4]近20年来。
在前辈学者的熏陶下,魏晋南北朝研究中青年学者大量涌现,成绩斐然。
具体到六朝士族问题,研究的主要侧重点在于:一、注重制度史和政治史的结合,对门阀士族的相关制度、政策,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梳理;二、注重填补空白,对从前认识较为模糊的北朝士族发展历程进行了初步整理和归纳;三、从地域文化的角度出发,对各类区域性豪族集团进行研究综合分析;四、注意运用社会学的新方法,对士族的政治地位、婚姻方式、经济状况、宗族结构、家族习俗、宗教信仰进行多方位的考察。
近年来,已经出版的有关六朝士族的研究性专着有张金龙的《北魏政治史研究》5],陈明的《儒学的历史文化功能—士族:特殊形态的知识分子研究》6],方北辰的《魏晋南朝江东世家大族述论》7],陈爽的《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8],刘驰的《六朝士族探析》9],周征松的《魏晋隋唐间的河东裴氏》10],相关的研究论文达数百篇。
二成果与突破(一)关于士族的形成和衰落过程及历史特性关于士族的形成、衰落及其历史作用,是一个相当宏观的历史问题。
到目前为止,学界对于魏晋南北朝士族的演进过程的研究,基本上是围绕着唐长孺所提出的理论框架而在细节上做出进一步的阐释。
在《秦汉地主与魏晋南北朝地主的不同》11]中,何兹全先生从魏晋封建论的角度出发,对魏晋南北朝的地主与秦汉的地主作了比较研究。
他认为,从社会关系、社会身分方面看,秦汉的地主,除一部分皇室子弟王封侯保有前代贵族身分外,其它地主都属于自由民阶级,都是编户齐民,无高下、贵贱的差别。
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地主不仅是富人,而且是贵族,士庶的贵贱之分极其严格。
秦汉的地主阶级在政治和法律上没有特权;魏晋南北朝的地主在政治上取得特权,不仅使自身免除役调负担,而且还可以荫庇亲族,依附人民使他们也免除对国家的租调谣役负担。
士族地主在法律上是和庶族不平等,享有特权的。
秦汉地主土地上的劳动者是奴隶和来自平民的佃客和佣工;魏晋南北朝时期地主土地上的劳动者则主要是半自由的部曲和客。
熊德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阶级结构研究的几个问题》12]一文中对传统认识中认为士族和庶族是地主阶级内两个阶层或集团的观点提出异议,认为所谓门阀只是由汉末士族制造的社会舆论所形成的一种附会观念或社会习俗。
既不是制度,也不是阶级成分。
“士族”既是一个等级又是一个阶级,而“庶族却只是一个等级”。
朱大渭的《魏晋南北朝阶级结构试析》13]认为,所谓“士庶之别”既具有统治阶级内部的阶层或阶级区分,又具有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阶级区分的双重含义。
关于孙吴门阀的形成过程,方北辰《魏晋南朝江东世家大族述论》中指出,从孙吴中期开始,地方大族逐步掌握了军政大权,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表现了门阀士族的特征,到孙吴后期,已成为地位非常优越和稳定的上层统治集团。
关于北朝士族的兴衰过程,刘琳的《北朝士族的兴衰》把北朝士族地位的变迁划分为三个时期:从北魏开国到孝文帝太和十九年迁洛以前的上升时期,从太和十九年到孝明帝的全盛时期,从北魏末年到北齐北周的衰落时期14]。
陈爽的《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指出:北朝士族社会的开放性,使北方世家大族保持了更为长久的生命力,但这种无限制的开放也孕育着自身的否定方面。
中古士族制度的特质之一是少数家族凭借家世门第世袭垄断王朝中的清要之位,在客观上要求将士族保持在一定的比例和范围之内,这种平衡仅仅通过士族的自然升降是难以维持的,因而通过乡议官铨等途径甄别士庶、清定流品变便成为士族社会得以维系的一个重要手段。
北朝社会特定的历史背景使得士族社会失去了这种有效的制衡机制。
士族队伍的无限膨胀导致了北朝后期的仕途拥挤和文武分途,迫使王朝的仕途标准由家世和门第转向年劳和吏干,逐渐向官僚制的原则靠拢。
史睿的《北周、隋、唐初的士族政策与政治秩序的变迁》提出:北周后期至唐初的统一进程中,统治集团藉士族政策以调整、重建政治秩序。
周隋政权试图强制山东士族从宗族乡里的基础中分离出来,但因缺乏制度化手段而受挫,造成中央与地方权利集团的矛盾激化15]。
(二)关于士族、庶族等概念的辨析传统认识中,多把魏晋南北朝史料中的“庶族”、“素族”作为士族高门的对立面来理解。
1984年、陈琳国和祝总斌两位先生发表了《庶族、素族和寒门》、《素族、庶族解》两篇文章16],对史学界的成说不约而同地提出异议。
陈琳国认为:庶族的概念由庶姓发展而来,庶族就是庶姓之族,自然包括士族在当中,绝无专指寒门的意思。
庶族与“素姓”,“素族”的意思是相通的。
士庶连称,在当时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士大夫与庶民,即官吏与百姓;二是指士族与寒士,但只有寒门意义的“庶”,却没有寒门意义“庶族”。
他认为,魏晋南北朝史研究中所用的:“庶族”一词不是史籍的原义,容易引起混乱应该摒弃而代之以“寒门或“寒族”。
祝总斌进一步指出:两晋南北朝史料所见“庶族”、“庶姓”,与这一时期经常出现的士“庶”之庶,即庶人、寒人,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南朝以前一直使用庶族、庶姓或异族、异姓这些词作非宗室大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