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小型水利工程实施细则

乡镇小型水利工程实施细则
乡镇小型水利工程实施细则

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我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已投入使用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防洪、防风暴潮、生态景观等方面的综合效益,规全镇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是指对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日常巡查管护和日常维修保养。由洪水和其它重大险情造成的工程抢险、工程损毁及应急度汛修复不适应于本办法,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小型水利工程指纳入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围的以下工程:小型水库、三—五级堤防、过闸流量100立方米/秒以下水闸、装机功率1000千瓦以下泵站、灌溉面积2000—10000亩灌区、日供水规模1000立方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工程、5—10万方的塘坝。

第四条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管养分离、注重实效、强化监督、严格标准、科

学规、养修并重、保障安全”的原则,逐步实现规化、社会化、专业化,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场化,不断提高维修养护管理技术水平。

第五条小型水利工程担负着全镇防洪、拦蓄、供水、灌溉等重要功能,虽然管理和使用隶属不同的单位,但其安全运行属于公共安全畴,各相关行政单位都有安全管理责任。

小型水利工程实行辖区负责制,辖区的小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由所属村庄负责。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六条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工程建设投资渠道不同,建立健全市、镇(街道)和村委会(居委会、企业、个人、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三级维修养护管理体系。

第七条镇政府成立市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领导小组,重点研究解决全镇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指导管护人员安全技术的实施,组织管护人员按时参加学习、培训,保证管护工作的正常运转。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公室。

第八条水利、财政部门要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

共同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及水利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和规程,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镇水利部门负责指导各行政村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和有关规定;建立和调整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数据库;负责指导各村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对维修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考核,并以此作为管理经费的拨付依据;负责水事案件查处工作。

第九条镇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视各村具体情况,设有专人具体负责水库、堤防、水闸的维修养护管理;负责指导村委会(企业、个人、社会团体、其他单位)对塘坝、灌区、泵站、农村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参照制定相应养护、考核、奖补等标准,组织对其进行检查、验收、考核,并以此作为拨付经费补助的依据;负责对辖区申请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经费的单位进行审核、上报;配合相关执法工作,协调解决管辖围的水事行为,协助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负责维修养护管理专项经费的使用。

第十条镇水利部门负责对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监管和绩效考评。年终根据考评成绩进行费用拨付、本村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的申报。考评成绩与管护人员工资挂钩,对成绩不合格的管护人员予以辞退,取消村级下年度项目申报。对重点村庄、重点水利设施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管理容

第十一条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主要包括制定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做好工程巡视检查,随时掌握工程运行状态;做好日常安全管护工作,在管理和保护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协助做好防汛工作,及时掌握水情、雨情、工情,按照制定的防洪预案和防汛指令,做好工程调度运行工作;协助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及时发现、制止非法采石挖砂、倾倒垃圾和渣土、乱搭乱建等行为并及时报告;实施工程维修保养,消除工程缺陷和隐患,确保工程完好、安全运行;做好工程技术档案的归档与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管护分为一般巡查管护、年度巡查管护和特别巡查管护。

一般巡查管护要求:根据水利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具体规定检查的时间、部位和容,确定巡回检查路线和检查顺序。小(1)型水库、重点小(2)型水库、塘坝及河道堤防等涉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工程,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汛期每天1次,高水位及出现影响工程安全运行情况时,应增加次数,每天至少2次。

年度巡查管护要求:每年汛前后、台风期前后、用水期前后和冰冻严重时,对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或专门的年度巡视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

特别巡查管护要求:当遭遇到强降雨、大洪水、有感地震、持续高水位,达到警戒水位等情况,出现危险迹象或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时,应组织特别巡查,必要时进行连续监视。水库、塘坝放空时应进行全面巡查。

每次巡查均应按巡查容和要求作出记录。巡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将每次巡查结果与以往巡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如有问题或异常现象,应及时复查。一般巡查管护中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年度巡查管护和特别巡查管护结束后,应写出检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设计、施工、运行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维修保养应做到及时消除表面缺陷和局部工程问题,防护可能发生的损坏,保持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完整、正常运用。管理、防护人员要及时将水利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的组织实施分为日常

维修保养和日常巡查管护两部分。

第十五条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维修保养由各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或相应技术力量的施工队伍承担,签订施工合同或协议,实行工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明确项目负责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维修保养符合我市招投标相关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招投标的相关规定。镇相关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养护由镇水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小型水利工程日常巡查管护队伍,管护队伍的工作职责和具体巡查管护围由镇水利部门负责制定。日常巡查管护队员由镇政府负责聘用,汇总后报市水利局备案,不得随意更换。

小型水利工程日常巡查管护队员的聘用标准为:热爱公益事业,身体健康,具备并能正确使用基本通讯工具(如手机,发送手机短信等)和基本交通工具(如自行车、摩托车等),无固定工作,年龄不超过50岁,就业困难者优先。

第十七条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实行年度管理计划备案制度。镇水利部门负责年度维修养护管理计划,报市水利局、财政局联合审查。

第十八条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计划的编制应遵循

“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严格标准、确保安全”的原则。

维修养护管理计划主要包括:本年度维修保养计划执行情况,本年度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工程的基本情况,本年度巡查管护队员的聘用、培训、考核情况;下年度维修保养管理要点、容、主要措施,下年度资金计划安排,下年度巡查管护队员的聘用、培训、考核计划等情况。

第十九条年度维修养护管理计划、年度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小型水利工程围及数量由镇水利部门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于每年10月底之前提报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第五章管理经费筹措、标准与使用

第二十条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经费原则上由工程产权所有者或者工程运行管理者负责筹集,财政适当给予补助。

财政设立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经费。对仅承担防洪除涝任务的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全部由财政承担;其它各类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经费,工程产权所有者或工程运行管理者筹集资金与财政补助经费比例原则上为1:1。工程性质由镇提出初步意见,市水利局、财政局负责认定。

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镇三级财政按2:1:1的比例共同承担。建立财政补助经费奖罚机制,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根据工程管护实效进行补助。

第二十一条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执行《市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

第二十二条维修养护管理经费分为维修保养费、巡查管护费两项。

维修保养费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施工养护费用,该费用以定额标准进行计算。该项费用申请支付和入账资料需提供施工合同或协议、现场施工签证或工程结算签证、工程费用结算票据、维修前后对比照片等资料。

巡查管护费主要用于支付巡查管护队员的生活补助和意外保险费,比例为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的20%。该项费用申请支付和入账资料需提供管护队员选聘备案或工作补助发放台账、意外保险保单或相关票据凭证。

第二十三条为确保小型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每年将根据全镇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实际需要,结合当年行业或市场相关定额标准对我市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进行调整核定,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维修养护管理经费,保证小型水利工程正常养护。

第二十四条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应当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申请拨付程序和入账资料应符合财政制度的相关规定。

巡查管护费在各镇(街道)完成管护队员选聘、备案后,由

水利工程管理条例(doc 16页)

水利工程管理条例(doc 16页)

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998年3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洪、排涝、农田灌溉、乡镇供水、水力发电等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护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参加水利工程抗洪抢险的义务,有制止、检举和控告损害水利工程行为的权利。

第九条、工程竣工后,按有关规定验收合格的,应根据工程管理权限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完备注册登记和产权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宣传贯彻实施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直接管理市级水利工程国有资产,负责对全市水利工程国有资产实施监管,确保水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实施水利工程行业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和效益的发挥; (四)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和跨区、县(市)小(一)型水利工程的管理; (五)查处违反水利工程管理规定的行为。

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的统一管理,其具体职责比照前款规定确定。 乡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是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基层设立的全民事业单位,可根据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责任区内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按以下规定建立管护单位或配备专管人员: (一)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为主建设的水利工程,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界定为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属国家管理工程,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管护单位并委任负责人; (二)农村集体投资投劳为主和国家投入一定资金共同建设的水利工程,为集体管理工程。由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组成工程灌区管理委员会,由其批准设立管护单位和委任负责人; (三)农村集体、其他单位或个人投资兴建的水利工程,由投资者自主设立管护单位或配备专管人员,按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管护单位的职责: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2018年8月28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执行的,今天,我就结合质量考核、新政策、农垦实际,和大家一起温习一下建设管理程序,重点是下去检查,怎么检查,检查什么,使垦区建设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 一、项目法人主要完成的事项 1、项目法人组建。小水就是农场,大水就是灌区管理站或新成立的建设管理处,要有正式文件明确技术负责人和内设机构(综合、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等)。 2、质量与安全终身责任制。落实责任制,厅里规定逐级签订责任状,如站长、副站长、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在明显部位设置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要求未竣工建筑物工程全部设置(一般大理石的)。 3、管理制度。是内控的一种手段。包括招标制度、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检查制度一定要包括强制性条文的检查,全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6版),这是严格执行的,也是行业检查新的重点。 4、应办理的手续。一是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二是及时报送开工备案手续(行政许可取消下水利部下的通知变成备案);三是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质量监督机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应

重新报送质量监督机构;主体工程开工初期应将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及标准分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四是将法人验收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五是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应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六是质量缺陷备案表应及时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5、主要责任履约。项目法人应对施工、监理等现场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变更进行审批,要求双方以正式文件形式履行;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变更文件批准后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要求组织(或委托监理)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等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是工程结算、质量保证金退还的依据,如一个标段只有一个单位工程,可以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6、参建单位检查。项目法人与参建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要使用行业合同文本;对参建单位的检查包括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有书面材料,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要有签字,有整改回复。积极推进项目法人抽检,大水工程必须执行三检制。 二、设计单位主要完成的事项(检查设计单位,检查什么) 1、现场服务体系建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设立现场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设计代表,要有委派函;建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审核、会签批准等内部制度;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林州市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项目施工三标段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河南新黄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月

目录 1总体概述 2施工组织机构 3施工总体布置 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5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6机械设备及检测设备投入计划 7排水及汛期方案 8主体建筑物工程施工 9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10工程质量管理方案 11文明工地建设措施、为其它承包人提供方便措施等12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附表一: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 附表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总体概述 1.1综合说明 1.1.1编制依据 ⑴林州市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项目施工三标段招标文件,林州市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项目施工三标段设计图纸。 ⑵现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水利部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规定。 ⑶我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文件,我公司现有施工力量和技术装备情况和我公司在其他类似工程施工中总结的经验。 ⑷我公司合作技术力量和行业资源、专业厂商、材料供应商。 1.1. 2.编写原则 ⑴坚决遵照招标文件各项标准和条款要求,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 ⑵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严格执行施工程序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工期,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⑶采用流水交叉施工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组织有节奏、均衡和连续施工;坚持先进性、科学性、经济性与实际结合。 ⑷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在安全生产的原则下,推行标准化管理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对施工过程严密监控、动静结合、科学管理的原则。 ⑸实行项目法管理,通过对劳力、设备、材料、资金、技术方案和信息的优化处置,实现造价、工期、质量目标效果。 ⑹实行监理、施工、设计和建设单位四结合,做好施工部署,一切忠实业主,一切听从监理的指挥;言必行,行必果,兑现我公司在投标书中的承诺。 ⑺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合理布置好施工现场,组织好文明施工。 ⑻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扩大机械化施工范围,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使用计算机辅助工程项目实现质量、工期和造价的控制。 1.1.3.编制说明 ⑴在认真、全面系统地阅读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认真采集信息和收集工程资料,针对本工程特点,并结合我公司在同类或类似工程中的施工实践,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⑵编写本施工组织设计不仅是为了本工程施工管理的需要,而且也将是为控制具体的施工生产提供重要依据。 ⑶本施工组织设计的各章、节为一有机的整体,互为联系、互为解释、互为补充。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990年11月10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提高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管辖的水库、河道、渠道、洼淀、分蓄滞洪区、堤坝、海堤、水闸、闸桥、机井、排灌站、输排水管路、水电站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利工程的统一管理工作。 城市供水部门负责管理其所属的供水和排水设施。 第四条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对水利投入的总体水平,并加大对水利工程维修、维护和管理的投入比例。 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及境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建和维护水利工程,加快水利建设,保障水利工程各项功能的正常发挥。 第五条国家投资的水利工程形成的资产归国家所有。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水利工程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投资主体投资的水利工程形成的资产,属于各该投资主体所有。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防汛抗洪调度,必须执行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的命令。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七条在工程管理、节约用水、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工程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工程管理 第八条国家投资兴建的以社会效益为主的水利工程的维护、运行管理经费,分别由各级财政支付。较大工程的配套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由计划部门列入年度基建计划。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同时,积极推进水利产业化,逐步实现以水养水、以工程养工程等自我发展的目标,提高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 多渠道投资兴建的水利工程,应当根据不同的投资主体,建立多种形式的管理运行机制,自主经营,自我发展。 第十条水利工程应当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或者管理人员,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镇基层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务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其作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投资主体,从而实现国家对流域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负责本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四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四篇)目录: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一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初探二 产品水箱施工安全管理三 加强水电站施工安全管理四 - 1 -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一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内容介绍 目前,全国的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特别是建筑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保障体系和机制不健全。部分地方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队伍建设以及监管工作亟待加强。因此,对待施工安全决不可掉以轻心,应努力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施工安全生产事关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国泰民安,是维持建筑事业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基础,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和效益。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把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作为最主要工作来抓。当前,要以宣传贯彻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意识,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安全,关爱生命。 2健全安全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 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规定,也就是说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和设计、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安全工作 2 / 2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 发表时间:2019-06-20T11:02:43.88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9期作者:夏亚明 [导读] 摘要:当前我国的水资源有着明显的分配不均现象,这在新时期的农村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 嘉善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浙江嘉兴 314100 摘要:当前我国的水资源有着明显的分配不均现象,这在新时期的农村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能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新农村快速发展,因此,需要有关人员对此工程的管理更加重视,致力于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类问题,逐步完善相关的监管体系,从而为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基础保障。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措施 引言 在我国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健全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系能为农业有效地缓解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此有关工程管理人员,应对当前存在的管理问题进行认真探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问题解决对策,从而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新时期的健康发展。 1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必要性 1.1农业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人类在生产、生活的过程中必须要通过摄取食物的方式来维持生命活动,农业活动可以帮助人们解决吃饭穿衣的问题。我国作为人口大国,粮食供应能否满足人民的需求至关重要,如果没有大量的生活消费资料尤其是粮食或者蔬菜的供应,那么社会的发展就会停顿不前,国家的政治会动荡不安。无论是古代的“重农抑商”或者是现代的“三农发展”,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由此可见农业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加强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够保证国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三农问题包括农业、农村、农民的三个问题,也是我国社会改革与建设的根本问题,只有加强对于农业形势的稳定发展,才能够促进其他行业的稳定发展。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农业、保护农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认识到农业基础地位,把握农业的发展水平,不断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够保障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加大对于农产品的正常供给,促进农业生产的合理开展,推动工业发展,在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要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使广大农民朋友感受到改革开放、民族富强所带来的福利,形成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氛围。 1.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关乎农业生产质量 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的过程中,能够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首先农作物的生长发育离不开水资源的灌溉,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发展处于靠天吃饭的状态,人们往往寄希望于风调雨顺来保证粮食的丰收。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的更新换代,人们可以通过水利工程的建设来保证农业防灾减灾水平的提升。通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能够在丰水期蓄水、在枯水期放水,合理的调节水资源分布,稳定农业的生产,保证粮食作物得到合理的灌溉,才能够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关乎到水资源安全 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对于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非常严峻,为了避免水资源危机,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稳定国民经济的发展,必须要加强对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这样才能够保证水资源不被污染。在我国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于灌溉用水量的管理,通过将新增水源全部用于非灌溉面积来保证灌溉的效率,所以要加强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2新时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对策 2.1科学管理,强化新型看管模式 新时期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兴建与管理,一定要引入科学的管理经验,明确管理责任,项目落成后,将小型的水利资产转交给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并对其进行使用权的证书颁发,重视管理工作,可以施行个人承包制,拍卖使用产权等,可以根据辽东山区的实际情况制订管理模式,推动周边居民使用水利工程的情况。当然也可以根据当前居民使用水利的特点,综合监管水利工程使用情况,遵照居民的实际使用的内容,制订农田水利管理条例,保证农田水利在项目落成后,可以正常使用,又能保障自身获得经济效益。 2.2明确产权,构建完善管理机制 在新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落成完善后,最长出现的问题就是产品不明,管理机制混乱等问题,所以相关的部门,要遵照新时代的管理方案,通过现代化信息处理技术,明确工程中的产权归属,更要进行各项内容的详细划分,当水利工程项目完成后,工程的所有权就要移交给当地的政府或管理基层。只有完善产权的划分工作,管理部门才能更好的利用现代市场的运营之道,将管理工作的产权移交给承包者,承包者需按照管理条例对工程内容进行监管,通过自身设置的水费收集等工作维护自身的管理收益,并将收取的部分资金运用到设备的维护中,保证工程的继续运作与发展,当然,工程管理部门也要对承包者进行管理、维护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这样承包者才能增强管理责任意识,在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巡检中做出更完善应对措施,保障居民的生活、生产用水需求。 2.3建设高效率的管理队伍 在新时期,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是现代管理体制的核心。具体而言,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应参与编制,加强岗位福利、完善监督体系,积极选择专业管理人才,各方面协调合作,加强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从客观现实提供有力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整体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效率。 2.4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的资金管理 (1)资金应用于特殊用途。目前,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支持,来源相对单一。因此,资金应该避免挪用。地方政府要加强水利工程在农业生活中的作用,对水利建设资金实行综合管理和监督。(2)筹募社会资金。地方政府要善于运用自身影响力,宣传水利工程建设,拓宽筹资渠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3)农民的工作要提前做好。让农民知道水利建设对其切身利益的重要性,让农民参与建设,节约水利工程人力成本。只有项目得到资金支持,才能保证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2.5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 在小型农田建设与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于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视,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从上到下全面开展,无论是相关的政府部门,还是广大的农村群众,都能够加强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恰当的管理,保证水利工程的管理质量和管理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管理手册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管理手册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管理手册》编委会编著 二零零九年八月 内容提要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08年新颁布的SL 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为依据,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管理的重要环节作了解读并以示例详细说明。全书共分4章,内容包括工程开工手续及项目划分、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工程质量评定常用表式、工程资料归档要求及装订样式。 本书可供水利支出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整治项目、以工代赈项目、扶贫项目、标准良田项目、饮水工程项目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验收时参考使用。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工程开工手续及项目划分 (1 第一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审批表 (2 第二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单 (5 第三节协议书格式 (8 第四节质量监督书格式 (10 第五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划分核定表 (16 第六节项目划分一般规定 (20

第二章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21 第一节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22 第二节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26 第三节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30 第四节工程建设工作报告编制大纲 (37 第五节质量评定报告 (38 第三章工程质量评定常用表式 (48 第一节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51 第二节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 (54 第三节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59 第四节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 (62 第五节施工放样报验单 (65 第六节排水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68 第七节渠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71 第八节堤基清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74 第九节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77 第十节软基和岸坡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80 第十一节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83 第十二节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处理工序质量评定表 (86

水利工程考核办法(水建管〔2008〕187号)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水建管〔2008〕187号)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水闸,七大江河干流、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和省级管理的河道堤防、湖泊、海岸以及其它河道三级以上堤防等工程,其它水库、水闸、河道堤防等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指直接管理水利工程,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类。 第四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属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部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由水利部负责。 第五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按河道、水库、水闸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考核标准。 第六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行千分制。水管单位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利部制订的考核标准对水管单位管理状况进行考核赋分。 第七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分水管单位自检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验收两个阶段。考核结果达到水利部验收要求的,可自愿申报水利部验收。 第八条通过水利部验收,考核结果总分应达到920分(含)以上,且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5%。通过省级及其以下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水管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根据考核标准每年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水管单位,水管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整改,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申报水利部验收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并通过验收。 2、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和《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3、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闸安全鉴定规定》的要求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达到一类标准或经过除险加固达到一类标准。 河道堤防工程(包括湖堤、海堤)达到设计标准。 4、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3年以上;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且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3年以上。 第十一条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将考核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所属水管单位,将考核结果逐级报至流域管理机构;部直管水管单位自检后,将考核结果报水利部。 第十二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的初验、申报工作。对自检、考核结果符合水利部验收标准的组织初验;初验符合水利部验收标准的,向水利部申报验收批准,并抄送流域管理机构。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2017年

(水利部规章,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文件水建[1995]128号发布,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令第46号修改,2016年8月1日水利部令第48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方案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方案 1施工总布置原则 根据本标的地形、地质条件及现场实际条件,进行本标施工场地的总平面布置。在具体布置中,利用现有的施工场地条件,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确保各施工时段内的施工均能正常有序进行。同时尽量少占耕地,对施工区及周围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 临建设施布置原则上力求合理、紧凑、厉行节约、经济实用,方便管理,确保施工期间各项工程能合理有序,安全高效地施工,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水电及通讯系统布置 1施工供水、生活用水 生产用水采用离心泵从溪中抽水,用自来水管引接至各施工点。 生活用水从附近接自来水管至生活区。 筛分现场采用直供水方式,即采用1台离心式水泵在筛分场附近溪流中提水,直接供给筛分系统。 共需辅设自来水管1500m。 2施工供电 现场施工用电的高压线路由业主提供,发包人将10KV供电线接至现场,我公司负责安装变压器,设一容量为100KVA的变压器,自低压侧引接动力线到生活区及坝区各施工工作面,分别在各辅助系统及生活区设置简易配电柜,并根据安全用电要求,各配电柜都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施工现场低压动力线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架设。并设一台50kw的柴油发电机,以备停电时使用。 共需辅设低压动力线2000m。 4 通讯 项目经理部安装一台程控电话机,另配备若干台手持式无绳通话机,便于场内施工管理和指挥调度。 3场内施工道路 1、对外交通 本标段对外交通方便,直接通过公路进入现场工地。 2、场内施工道路(共三条:桥头0.5~1km,沿堤内侧3.5km,至万年堤粘土料场5km ) 场内施工道路沿堤内坡侧位置,修筑一条贯通整个施工现场的施工道路,与本标两端入口的施工道路相连接。需修建临时道路约1.5KM。 另需在砂砾料场修建临时道路做运输道路,并与场内临时施工道路连通,约需修建砂砾料场内的道路0.5km。 4弃碴场 本工程的弃碴场于防洪堤外侧堤脚线10m以外,直接弃碴。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论文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探讨 摘要:本文作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现状、加强在建及竣工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方法等作了探讨,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中央一号文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现状;管理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combined with practical experience, the small irrigation and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strengthe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and comple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the method were discussed, a reference for related. key words: the central number one file; irrigation and water conservanc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management 0 引言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同时,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提出的“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条件,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这一理念经过实践越发体现其准确性。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的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对策探讨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对策探讨 我国的小型水利项目随着经济的发展也不断完善,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其中存在的管理弊端也较为严重,比如不重视管理工作,资金欠缺,管理的方法不能适应现在的发展等的问题,文章正是基于此重点的分析了如何才能加强对其的建设以及管理工作。比如增强管理队伍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大资金投入等等的方面,主要是为了更好的促使我国的规模较小的水库能够朝着科学规范的道路前进。文章依据这种状况具体的提出了几点意见。 标签: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分析 农业在我们国家占据的比例非常大,因此小规模的水利项目就成为了的其非常关键的构成要素。它在提升群众的生活水平,带动农业发展方面贡献着非常积极的力量。不过,由于经济体制不断的发展,其在建设以及管控中面对的一些不利现象越来越严重,比如权责体系模糊,而且资金欠缺,发展落后,管控不合理等等的一些内容,正是因为这些要素的存在,所以使得农业的发展受到非常大的阻碍,进而威胁到国家的粮食稳定。所以,当前阶段要切实的开展好其相关的建设以及管控活动,以此来确保它能够实现应有的价值和意义。 在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发展阶段统揽全局、着眼长远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关注农村发展、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的信心和决心。水利建设是当今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目前大型水利工程管理主要集中在城市,在农村还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水利建设。中国大部分农村特别是西北部,干旱少雨,水资源贫乏,众多的人口与有限的资源加剧了环境的负荷,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因此,进一步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十分重要,水利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大有用武之地,同时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与先导。建设新农村,水利要先行。 1 当前农村中的小规模的水利项目的具体状态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小型沟、渠、圩、坝、桥、涵、水库、机井、排灌站等。目前的项目中有一些是由集体筹资得到了,还有一些是借款等建设的。最近几年,由于经济高速前进,群众个体或是联合建设水利项目的比例也开始变多。不过因为受到一些要素的干扰,其状态很是令人担心,关键体现在如下的一些层次中。 1.1 管控活动非常的落后 当生产体系形成之后,尤其是在最近的时间中,群众的个体经济意识比较的强,集体思想不高,因此在项目的管控中面对着只知道使用,不愿意管控等的情况。当前的管控模式非常不合理,一些区域面对着不合理用水的现象,存在非常严重的跑水以及漏水等等的行为,导致项目年久失修,不能运作。而且因为多个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5修正)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5修正)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5.04.17 【实施日期】1991.10.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991年7月6日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的保护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水库、闸坝、堤防、机电排灌站、水轮泵站、水电站、机电井、引水、灌溉、排水、蓄滞洪区和河道整治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行政公署和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省国营农场总局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系统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健全水利工程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职责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负责水利工程的检查观测,掌握水利工程运行状态;及时维修养护,保持水利工程完整,制止破坏水利工程设施行为;制定和执行调度运用方案,保证水利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效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干预和阻挠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五条水利工程管理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水利工程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的义务和制止、检举损害水利工程行为的权利。 第七条对在水利工程管理、用水管理和抢险救灾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水利工程施工: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导流程序:在工程施工过程的不同阶段,可采用不同 类型和规模的挡水建筑物与泄水建筑物。这些不同导流 方法组合的顺序,通常称为导流程序。 2..导游时段:按照导游程序划分的各施工阶段的延续时 间,但通常所说的导游时段,是指由围堰挡水而确保基 坑干地施工的时段。 3.导流隧洞:是在河岸山体中开挖隧洞,在基坑上下游经 由隧洞下泄。 4.机械生产率:施工机械的生产率是指它在一定时间内 和一定条件下,能够完成的工程量。生产率可分为理论 生产率、技术生产率和实用生产率。 5..爆力:炸药破坏一定量的介质(土或岩)体积的能力, 叫爆力 6.灌浆 裂隙中,材料填充其间,并硬化固结,起到加固补强、 防渗堵漏的作用。使岩石或混凝土的整体性更强,从而 改善其物理力学性能和防渗性能。 7.施工生产管理:以施工生产活动为中心的企业内部的 活动,它包括基本生产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生产准备 及技术准备过程,以及为生产的服务工作等。对于这些 活动的管理,我们称之为施工生产管理。 8.河道截流:在施工导流中,截断原河床水流,才能最 终把河水引向导流泄水建筑物下泄,在河床中全面开展 主体建筑物的施工,这就是截流。 9.施工缝:浇筑块间的新老混凝土结合面就是施工缝。 它是在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需要而设置的临 时工作缝。 10.河道截流:在施工导流中,截断原河床水流,才能 最终把河水引向导流泄水建筑物下泄,在河床中全面开 展主体建筑物的施工,这就是截流。 11.闭浆时间:在残余吸浆量的情况下,保持设计规定压 力的延续时间。 12.关键线路:从开工到完工有许多条线路,其中最长的 一条决定了工程的总工期,这条线路称为“关键线路” 也叫“主要矛盾线”或“紧急线”。 13.施工定额:施工定额是直接应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的定额,是编制施工预算,实行内部经济核算的依据。 根据施工定额,可以直接计算出各种不同工程项目的人 工,材料和机械合理使用的数量标准。施工定额由劳动 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组成。 12.施工导流:河流上修建水利水电工程时,为了使水工建筑 物能在干地上进行施工,需要用围堰围护基坑,并将河水引向预定的泄水建筑物往下游宣泄的过程。 13.最优导流设计流量:导流建筑物与基坑淹没损失费用之和 最小时,对应的导流设计流量。 14.导流方案:从工程开工到工程完建,按导流程序进行,不 同导流时段不同导流方法的组合,即为导流方案。 15.预裂爆破:就是首先起爆布置在设计轮廓线上的周边孔药 进行主体开挖部位的爆破。 16.岩基灌浆处理:是将某种具有流动性和胶凝性的浆液,按 一定的配比要求,通过钻孔用灌浆设备压入岩层的孔隙中,经过硬化胶结以后,形成结石,以达到改善基岩物理力学性能的目的。 填空题 1.施工进度计划,按内容范围和管理层次一般分成总进度计 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施工作业计划三类。 2. 目标管理,一般划分为三阶段、四环节、九项具体内容。 3. 地基和基础是建筑物的根本,又属地下隐蔽工程。 4. 槽架的预制方法有地面立模和砖土胎膜两种。 5. 钢筋加工前应作抗拉和冷弯试验。 6. 土石坝填筑施工过程包括准备工作、___基本工作、和 辅助工作。 7. 隧洞导洞一般采用上窄下宽的梯形断面。 8. 土石坝工程按施工方法可分干填碾压式、抛填式、定向爆破、水力冲填、水中填土、砌石。 9. 属于综合管理的有三项,即全面计划、全面质量和全面 经济管理。 10. 混凝土的自由下落高度不宜大于10.2米,超过该高度 者应采取缓降措施,以免混凝土分离。 11. 水利水电工程常见的网络计划技术有关键线路法、计划 评审技术、随机评审技术。 12. 岩基开挖的基本方法是:分层钻孔爆破、分层开挖。 13. 吊装构件的翻转一般有地面翻转和吊空翻转。 14. 药包可分为集中药包和延长药包。 15. 土料的压实方法与填筑部位、土料性质和压实机械的类 型有关。 6.一般说,冬季土石坝施工,开采温度不低于5~10℃、 碾压温度不低于2℃,便能保证土料的压实效果。(√)四、 单选题 1、导流明渠(隧洞)的进出口应与上下游水流相衔接,与河 道主流的交角以 A 左右为宜。A. 30° 2、截流设计流量一般可按工程的重要程度选用截流时期内 B 频率的月或旬平均流量。 B. 10%~20% 3、确定水库蓄水历时计划的标准一般采用保证率为 C 的 月平均流量过程线。C. 75%~85% 4、大坝施工安全校核的洪水标准为 C 年一遇的月平均流 量。C. 20 5、炸药的 A 值对于指导炸药的安全生产、运输、贮存和 使用具有重大作用。A. 敏感度 1.在流量较大的平原河道或河谷较宽的山区河流上修建混凝 土坝枢纽时,宜采用(B). B分期导流 2.一般适用于岸坡平缓或有一岸具有较宽的台地、垭口或古 河道的地形的导流方法是(B).B明渠导流 3.在修筑土坝、堆石坝等工程时,在导流流量较小的河流上一 般选择(C)。 C涵管导流 4.(C)围堰一般适用于水深不大于6米,流速小于3米/秒的中、 小型水利工程。C.草土围堰 5、施工导流是指在河床中(C),并将河道中各时期上游来水 量按预定的方式导向下游,以创造干地施工条件。C C修筑围 堰围护基坑 6、(A)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是水利水电工程总体设计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选定枢纽布置、永久建筑物形式、施工顺序和 施工总进度的重要因素。A施工导流 7、根据导流建筑物的级别和类型,并结合风险分析,确定相 应的(B)标准。B洪水 8、施工导流的施工程序为(A)。A首先修建导流泄水建筑物, 然后进行河道截流修筑围堰,此后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基坑排 水。 9.混凝土围堰的拆除一般只能用(B)。 B爆破法炸除 10.(B)简化了截流准备工作,赢得了时间,节约了投资,因而 在许多水利工程(岩质河床)广泛应用。B立堵 1.土石坝施工料场规划实际可开采总量与坝体填筑量之比,土 斜—般为(A)A.2—2.5 2.料场内装料面的间距以 C m为宜。 C.100 3.挖掘机开挖、子卸汽车运输两者配套时,自卸汽车运距为 2.0km,车厢和铲斗容量的合理比值为____ B) __。 B.4-7 4.心墙坝或斜墙坝施工,坝面应向上倾斜__(A)的坡度。A.1% -2% 5.振动碾的压实影响深度可达___(C)以上。 C.1.0m 6.土石坝粘性土防渗体碾压部位的干容重、含水量取样次数为 _(A)。A.1次/(100~200)m3 1.用以改善河流的水流条件,调整河流水流对河床及河岸的作 用以及为防护水库、湖泊中的波浪和水流对岸坡冲刷的建筑物 称为 (C) C. 整治建筑物 2.引水隧洞的进水口段、灌溉渠首和供水用的进水闸、扬水站 等建筑物是(C ).C. 取(进)水建筑物 3.施工导流的基本方式分为分段围堰法导流和(B)。 B.全段围 堰导流 4.分段围堰导流法包括束窄河床导流和( B)。B.通过已建或在 建的建筑物导流。 5.全段围堰导流法包括明渠导流、隧洞导流和( A)。A.涵管导 流 6.围堰是保护大坝或厂房等水工建筑物干地施工的必要挡水 建筑物,一般属( A )性质的工程。 A.临时性 7.围堰是保护水工建筑物干地施工的必要( A )。A. 挡水建 筑物 8.围堰按围堰与水流方面的相对位置可分为横向围堰和(D )。 D. 纵向围堰 9.围堰按导流期间基坑淹没条件分过水围堰和( C)。 C. 不过 水围堰 1.在建筑材料中,水泥按功能分类属于(C)。C. 胶凝材料 2.水泥按其物化性质属于(A)。A.无机非金属材料 3.钢筋混凝土属于(C )。C. 复合材料 4.下面岩石不属于变质岩的是(C )。C. 砂岩 5.水位变化区域的外部混凝土、建筑物的溢流面和经常遭受水 流冲刷的混凝土,避免采用( D )。 D.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 泥 6.均质土坝的土料是砂质粘土和壤土,要求其应具有一定的抗 渗性和强度,其粘粒含量一般为( A)。A.10%~30% 7.均质土坝的土料是砂质粘土和壤土,要求其应具有一定的抗 渗性和强度,其渗透系数不宜大于(A )。 A. 10-4cm/s 8.排水设施和砌石护坡用石料,可采用块石,其饱和抗压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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