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安乐死与临终护理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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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与临终关怀

安乐死与临终关怀

3/8/2019
王云岭 医学伦理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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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任死亡:反对安乐死的依据
(J.P.Thirolux: Ethics Thoery and practice)
遗弃患者;
发现治愈方法的可能性; 选择死亡的不可能性(医学存在的理由在于拯救 生命); 对上帝的神圣安排的干预
3/8/2019
王云岭 医学伦理学研究所
案例2:棉被窒息的“安乐死”

陈莉是苏北淡庄村村民。她于1985年与杜海芝结婚,婚后感情一 直很好,并育有一子。1993年7月,陈莉的丈夫杜海芝不幸被发现患了肝 癌。妻子陈莉到处求医,希望他能够活下去。然而,虽经积极治疗,但 杜海芝的病情越来越重,已经到了无法治救的晚期。杜海芝多次想自杀 ,他曾把菜刀、剪刀藏在枕头下边,也曾企图用腰带上吊自杀,但都被 发现而自杀未成。晚期癌症的疼痛使杜海芝不堪忍受,他多次请求早点 结束这一切,请求早死。1994年1月3日的晚上,杜海芝不断陷入昏迷, 于是陈莉用棉被蒙住了丈夫杜海芝的头,用布带套着他的脖子,洗衣板 抵压着他的咽喉,不久,杜海芝便死去。 1月15日陈莉以故意杀人罪被公 安局逮捕。经审理认为被告陈莉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由于 死者的疾病不可医治,患者本人也有早死的请求以及这一行为的社会危 害程度较小,因此,依法从轻处罚,判被告人陈莉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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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岭 医学伦理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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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乐死与临终关怀
(一)安乐死
(二)临终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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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岭 医学伦理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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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乐死
安乐死,就是指医务人员应濒死病人或其家属的 自愿请求,通过作为或不作为,消除病人的痛 苦或缩短痛苦的时间,使其安详地度过死亡阶 段,结束生命。

第八章临床护理和尸体护理伦理

第八章临床护理和尸体护理伦理
非自愿安乐死 指已经昏迷的临终病人,其清醒时没有提 出过安乐死意愿,而其亲属或其它有关 人员提出建议,对其实施安乐死
安乐死应遵循的原则
客观性原则 自主性原则 目的性原则 专业化原则 法制化原则
1990年,年轻的特丽因心脏病,导致脑损 伤,被医生确诊为“永久性植物人”, 并认定无任何康复可能。15年来,特丽一 直靠人工进食管维持生命。1998年,特丽 的丈夫迈克尔作为她的监护人向佛罗里 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拔去特丽身上 的进食管,对其实行安乐死。特丽的父 母强烈反对迈克尔的做法,他们认为女 儿并非植物人,她仍然活着,并曾朝他 们微笑,还流过泪,做出其它反应。
1、死亡将人的一生作了一个总结。 2、死亡世界到底怎样? 3、死后遗体会变得怎样? 4、无法在死后继续照顾子女。 5、死亡会给亲友带来打击。 6、死亡使自己许多想法半途而废。 7、惧怕死亡时的痛苦与凄凉。
库布斯· 罗斯(Ekubler· Ross) 博士总结的临终患者心理过 程分为五个阶段:
1、否认与隔离 2、愤怒 3、讨价还价 4、抑郁 5、接受
类型
主动(积极)安乐死
符合安乐死条件的病人,主动以直接的方法 (注射药物、给予过量镇静剂)或以间接的方 法(停止供给饮食等)结束病人生命,让其安 宁、舒适地死亡
被动(消极)安乐死 符合安乐死条件的病人,停止治疗和抢救措施, 任其自然死亡,即不以人工干预的方法来延长 病人痛苦的生命的死亡过程
类型
自愿安乐死: 在病人请求或同意之下,对其实施安乐死
2、生命质量论
(quality theory)
宗旨:是以人的
自然素质的高低、 优劣为依据,衡 量生命对自身、 他人和社会价值 的一种伦理观念。
健 康 生 活
生命质量标准:

第八章 安乐死与临终护理伦理道德

第八章 安乐死与临终护理伦理道德

脑死亡标准取代传统的心肺死亡标准正 在成为一个趋势。到目前为止,美国、加拿 大、阿根廷、奥地利、澳大利亚、捷克、芬 兰、法国、英国、挪威、希腊、瑞典、西班 牙、意大利、德国、印度、爱尔兰、荷兰、 新西兰、瑞士、泰国等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 区,或通过了正式的死亡立法来确认脑死亡 标准,或在临床上已经实际采用脑死亡标准。 我国的医学界和医学伦理学界也多赞同采用 脑死亡标准。但同时必须考虑我国的国情。
安乐死de伦理思考
安乐死的概念
安乐死(Enthanasia)一词源自 希腊文,原意是无痛苦的死亡 ,快乐的死亡;又称无痛致死 术,幸福之死或道德上的可敬 死亡。
广义的安乐死:因为健康原因自愿
死亡或任其死亡,甚至命令其自杀。
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对那些患
有不治之症,死亡已经逼近而且非常痛 苦的病人,患者自愿(或由其代理人, 监护人)明确提出要求用药物或其它方 式实现无痛苦状态下结束生命愿望的一 种临终处置。
安乐死的伦理争论
关于安乐死的争论有以下三个 方面的观点:
1.支持的观点 2.反对的观点 3.区别对待的观点
一、支持的观点
1、从病人的角度看:
a.减轻了病人的痛苦 安乐死不是导致病人死亡的直接 原因,它只是让病人死亡过程缩短 ,也就是让病人饱受病痛折磨的时 间缩短。
病人自然死亡过程 A ————B 安乐死的病人死亡过程 (时间缩短,痛苦经历缩短) A —B ’ 对病人进行“仁慈”的抢救,病 人死亡过程延长(时间延长,痛苦延 长) A—————————— B*
b .体现了对病人人格的尊重 ,是人类文明的标志
人既然有生存的权利,也有选择自 身生存处置的权利,抢救病人只能是违 背其意愿的“仁慈的恐怖” ( The right to die )

最新医学伦理学教案――第八章 死亡

最新医学伦理学教案――第八章 死亡

第八章死亡与医学xx一、教学目的1、掌握如何科学地对待死亡;现代脑死亡标准的涵义、伦理意义;临终关怀的伦理意义和伦理原则;关于安乐死的伦理分析。

2、熟悉对死亡本质的认识和开展死亡教育的意义、形式与内容;传统死亡标准的涵义、局限性及伦理问题;安乐死的涵义、分类。

3、了解历史上的死亡观;临终与临终病人的心理特点、临终关怀的历史与现状;正确地对待安乐死的有关问题。

二、讲授学时:2学时三、教学内容纲要及重点、难点(一)内容纲要1、死亡的本质:死亡的神秘性,人们对死亡本质的认识。

;2、正确对待死亡:历史上的死亡观,珍惜生命,正视死亡。

3、开展死亡教育:意义、形式与内容、开展。

4、传统死亡标准:涵义、局限性及伦理问题。

5、现代脑死亡标准:涵义、xx意义。

6、正确对待死亡标准。

7、临终关怀概述:临终与临终病人的心理特点、临终关怀。

8、临终关怀的xx意义。

9、临终关怀的xx原则。

10、安乐死的概念:涵义;分类——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

11、历史与现状。

12、安乐死的伦理分析:支持安乐死的依据;反对安乐死的依据。

13、正确对待安乐死:正确认识安乐死这一概念;进行死亡教育;加强安乐死的立法研究。

(二)教学重点1、如何科学地对待死亡2、现代脑死亡标准的涵义、xx意义3、临终关怀的xx意义和xx原则4、关于xx的xx分析。

(三)教学难点1、开展死亡教育:意义、形式与内容、开展。

2、正确对待死亡标准。

3、如何正确对待xx。

四、教学设计有史以来,人类已有800多亿生命个体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

追寻死亡的踪迹,探寻死亡的奥秘,成为古往今来许多人孜孜以求的努力。

但是,应该怎样科学对待死亡,时至今日仍是人们热烈讨论的话题。

第一节科学的死亡观一、死亡的本质(一)死亡的神秘性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死亡是痛苦而恐怖的。

至今为止,世界上尚没有哪一个人能够恰当地描述出死亡给人带来的感觉。

这是因为,活着的人从未经历过死亡,而已经死亡的人又无法将这种感觉告诉我们。

关于安乐死与临终关怀的伦理思考

关于安乐死与临终关怀的伦理思考

安乐死的伦理思考
然而,安乐死也存在一定的伦理风险。首先,安乐死可能会被滥用,成为一 种逃避责任的方式。例如,一些不负责任的医生可能会轻易地实施安乐死,以避 免治疗失败带来的压力。其次,安乐死可能会引发对死亡的轻率讨论。在某些情 况下,家庭成员或医生可能会迫使患者接受安乐死,以满足他们的期望,这是不 道德的行为。
我国临终关怀发展策略的思考
本次演示通过对我国临终关怀发展策略的探讨,提出了针对现有问题的改进 措施和建议。然而,由于研究时间和资源的限制,本次演示的研究还存在一定的 不足之处。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拓展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如对不同地区、不同类 型的临终关怀机构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影响临终关怀发展的因素等。通过更为深 入的实证研究,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临终关怀发展模式,为推动我国临终关怀事 业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临终关怀的伦理思考
临终关怀的伦理思考
临终关怀是一种致力于提高患者生命质量的服务,主要面向即将离世的患者。 临终关怀的目标是减轻患者的痛苦,尊重他们的意愿和信仰,以及维持他们的人 权。从伦理角度来看,临终关怀具有以下重要性:
临终关怀的伦理思考
首先,临终关怀体现了对患者尊严的尊重。它不仅患者的身体疼痛,更重视 他们的心理、精神和社会需求。临终关怀为患者提供了一个充满关爱和尊重的环 境,使他们能够在这个阶段维持尊严和自主权。
让我们一起思考如何在生命的尽头为患者带来更多的尊严与关爱,同时和维 护我们自己的伦理责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更多的理性思考、公众讨论和 教育普及,以确保我们能够在尊重生命的为患者提供最好的关怀和支持。
参考内容
我国临终关怀发展策略的思考
我国临终关怀发展策略的思考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临终关怀成为了一个备受的 话题。临终关怀旨在为即将离世的病人及其家属提供专业、尊重和温暖的支持, 包括医疗、心理、社会和灵性等方面的关怀。然而,我国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仍 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深入探讨和发展策略的制定。

第八章_安乐死与临终护理伦理

第八章_安乐死与临终护理伦理


/watch/04257883806 803151200.html?page=videoMultiNeed两难 的安乐死
第二节 安乐死与尊严死的伦理道德
一、安乐死的含义及分类
(一)安乐死的含义 安乐死一词本意是指“无痛苦、幸福地死亡”, 为好死之意,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无痛苦死亡, 安然去世;二是指患不治之症,非常痛苦,帮助 其实现愿望的一种临终处置。 狭义的安乐死局限于患不治之症,死亡已经 开始的病人。 广义的安乐死包括一切因为“健康”原因给予 致死、任其死亡和自杀。 安乐死是一种死亡过程中的良好状态和达到此 状态的方法,不能理解为死亡原因。
死如秋叶之静美
第一节 死亡标准的演变及伦理意义
一、死亡标准的演变 (一)传统的死亡标准——心肺标准 1.传统的死亡标准 心跳、呼吸停止 2.传统死亡标准遭遇挑战 “植物人”
(二)心肺死亡标准



直到20世纪50年代,人们还普遍接受“血 液循环的完全停止,呼吸、脉搏等生命活 动终止”的概念。 “心之官则思”,是灵魂和智慧活动的中 心 。 我国出版的《辞海》,死亡的定义也是心 跳、呼吸停止。



主动安乐死,是对在肉体和精神上遭受极 端痛苦的人实施的一种直接的、旨在仁慈 地提前结束生命的行为。 主动自愿安乐死,是指被无痛苦结束生命 的人,在头脑清醒时有这样的要求。人们 谈论的安乐死主要就指主动自愿安乐死。 主动的非自愿安乐死,是指重病者或濒临 死亡者没能力作出安乐死选择,他们被无 痛苦的结束生命完全是出于监护人对患者 意愿的诠释。包括对患有严重残疾的儿童 的处置和撤消对植物人水和营养物的维持。
第八章 安乐死与临终护理伦理道德
爱在左,同情在右, 走在生命两旁, 随时撒种,随时开花, 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花香弥漫, 使穿杖拂叶的行人, 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 有泪可落,却不悲凉。

临终关怀与安乐死

临终关怀与安乐死

三、脑死亡的伦理问题
(一)对脑死亡标准的伦理分析 其一是给脑死亡者提供人工器械维持生命。 其二是器官移植的发展,使得许多危重病人有望 获救,但可供移植的器官供体来源匮乏,致使其 中大多数人坐以待毙,如果脑死即人死的标准能 够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那么就为合法取用脑 死者的器官用于人体器官移植提供了前提条件。
二、临终关怀的服务模式和道德原则
(一)临终关怀的服务模式 • 临终关怀模式就是从总体上对临终关怀进行把握。 • 临终关怀以解除临终患者的病痛为中心。 • 在服务层面上,应坚持临终关怀医院、社区临终关怀 服务与家庭临终关怀病房相结合。 • 在服务主体上,坚持国家、集体、民营相结合,共办 临终关怀事业。 • 在服务费用上,坚持国家、集体和社会(团体或个人 捐助)投入相结合。
(二)道家的死亡观
• 老子认为:“出生入死”。 • 老子在《道德经》50章中指出:“生 之徒,十有三;死亡徒,十有三;人 之生,运之于死地,亦十有三。夫何 故?以其生生之厚”。 • 庄子在妻子死时“鼓盆而歌”。
(三)、佛教的死亡观
• 佛教论死,讲的是因果报应,轮回转 世。 • 佛教提出的人生是苦海,尘世没有真 正的快乐,只有来世进入“天国”, 轮回再生,才有欢乐和幸福。第八节 临Fra bibliotek关怀与死亡伦理
• 第一节 临终关怀伦理 • 第二节 死亡伦理 • 第三节 放弃治疗与安乐死
第一节
临终关怀伦理
一、临终关怀概述 (一)临终关怀的历史 • 现代的临终关怀倡导者和奠基人桑德斯博 士于1967年在英国伦敦东南的希登汉创立 了圣克里斯托弗临终关怀机构,开创了现 代临终关怀之先河。 • 20世纪70年代中期,现代的临终关怀医院 在世界各国相继建立。
• 从狭义上对无效治疗进行定义,可分为三个层次: (1)对脑死亡或大多数处于“植物人”状态的病人 进行任何的生命支持技术和对症治疗措施,包括 呼吸循环支持技术、营养支持治疗等均视为无效 治疗。 (2)在患者生命的终末期,当现有医疗条件无法逆 转患者的疾病时,虽然通过生命支持技术可以维 持患者的意识状态,但当预后判断或治疗后证实 患者无法脱离生命支持或监护状态时,过度的生 命支持技术应视为无效治疗。 (3)短期内观察不到病理生理改善,又无严谨的科 学证据证实可以改善远期疗的治疗措施可被视为 无效治疗。

第八章_安乐死与临终护理伦理

第八章_安乐死与临终护理伦理

思考题二:是安乐死吗?
美国——“死亡天使”

1993年8月5日,一位30岁的密执安州的建 筑工人H,他有妻子和一个两岁的女儿,他 被带进一辆白色的大轿车里,这辆停在底 特律郊区的一座公寓楼后面,65岁的退休 病理学家Jack Kevorkian 住在那里。 Kevorkian将呼吸器面罩套在H的脸上,将 面罩上的一根塑料管子连在装有一氧化碳 气体的圆柱体上。
第二节 安乐死与尊严死的伦理道德
一、安乐死的含义及分类
(一)安乐死的含义
中国学者经认真讨论后为安乐死下过这 样的定义:“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濒死 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 人和其家属的要求下,经过医生的认可,用 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的状态下度过死 亡阶段而终结生命的过程。”
安乐死的目的

避免死亡时的痛苦折磨,代之以相对舒适和 幸福的感受,即改善死者临死时的自我感觉 状态,维护死亡时的尊严。
安乐死的对象
(1)不可逆的昏迷 (2)患绝症,倍受折磨的痛苦,本人强烈希望 死去,家属也同意的。
第二节 安乐死与尊严死的伦理道德
一、安乐死的含义及分类
(二)安乐死的分类
按照安乐死的执行方式来分:
树立正确的科学的死亡观


承认自然规律,坦然面对死亡 充实人生价值,无憾迎接死亡 破除迷信,正确看待死亡 减轻身心痛苦,平静进入死亡
生如夏花准的演变及伦理意义
三、死亡观与死亡教育
(三)开展死亡教育
1.死亡教育的概念 2.死亡教育的伦理意义 3.死亡教育内容 4.死亡教育对象



主动安乐死,是对在肉体和精神上遭受极 端痛苦的人实施的一种直接的、旨在仁慈 地提前结束生命的行为。 主动自愿安乐死,是指被无痛苦结束生命 的人,在头脑清醒时有这样的要求。人们 谈论的安乐死主要就指主动自愿安乐死。 主动的非自愿安乐死,是指重病者或濒临 死亡者没能力作出安乐死选择,他们被无 痛苦的结束生命完全是出于监护人对患者 意愿的诠释。包括对患有严重残疾的儿童 的处置和撤消对植物人水和营养物的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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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与讨论
2001年5月12日,中央电视台第一 套节目《新闻调查》节目于 21:15 - 21:55 播放了“死亡可以请求吗”的 节目。节目记者赴西安采访了几位不 堪病痛折磨、难以继续支付医疗费用 而请求安乐死的尿毒症患者及其家属; 又赶到贵阳调查了两年前一位年仅22 岁的晚期肝癌患者李林请求安乐死而 不能的情况。
第二节 安乐死与尊严死的伦理道德
二、安乐死的历史演进及发展趋势
(一)安乐死的历史演进


1936年英国成立有许多社会名流参加的自愿 安乐死协会,并几度提议立法,但未获通过。 1974年澳大利亚和南非成立安乐死协会。 1976年以后,丹麦、瑞典、意大利、法国等 国相继成立安乐死协会。
美国对是否允许安乐死讨论的赞成人数 年份 1947 1973 1983 1997 赞成数 37% 51% 63% 74%
第一节 死亡标准的演变及伦理意义
一、死亡标准的演变
(二)脑死亡标准
195可逆性丧失”,世界 上第一个脑死亡诊断标准 1976年 英国 脑干功能不可逆终止为脑死亡
1980年 我国 李德祥 脑死亡应是全脑死亡
第一节 死亡标准的演变及伦理意义
二、死亡标准的伦理意义
你认为主动和被动安乐死有无本质区别?


道德哲学家认为无本质区别,它们的动机都 是相同的,两者都属于有意,但又是无可奈 何的行为。杀死和让其死在道德上是相同的。 公共政策学家认为存在根本区别。(1)被 动安乐死,患者死于疾病;主动安乐死,患 者死于另一人的行为。(2)主动安乐死排 除了纠正误诊的可能,而撤消或终止治疗, 还有发现、纠正误诊的可能。
第二节 安乐死与尊严死的伦理道德
二、安乐死的历史演进及发展趋势
(二)安乐死的立法趋势
1.实施安乐死的要素


安乐死的对象
安乐死的实施主体

安乐死的实施方法
第二节 安乐死与尊严死的伦理道德
二、安乐死的历史演进及发展趋势
(二)安乐死的立法趋势
2.安乐死的实施程序
① ② ③ ④ ⑤
申请程序
告知程序
审查和通过申请程序
(二)脑死亡的标准
1.哈佛标准 2.其他死亡标准 3.我国脑死亡标准
第一节 死亡标准的演变及伦理意义
二、死亡标准的伦理意义
(三)脑死亡标准的伦理意义
1.有利于准确判定死亡 真死抑或假死 2.有利于维护死者的尊严 3.有利于开展器官移植 4.有利于节约医疗资源
第一节 死亡标准的演变及伦理意义
二、死亡标准的伦理意义
三、死亡观与死亡教育
(二)树立科学的死亡观
1.承认自然规律,坦然面对死亡 2.充实人生价值,无憾迎接死亡 3.破除迷信思想,正确看待死亡 4.减轻身心痛苦,平静进入死亡
第一节 死亡标准的演变及伦理意义
三、死亡观与死亡教育
(三)开展死亡教育
1.死亡教育的概念 2.死亡教育的伦理意义 3.死亡教育内容 4.死亡教育对象
第二节 安乐死与尊严死的伦理道德
一、安乐死的含义及分类
(一)安乐死的含义 安乐死一词本意是指“无痛苦、幸福地死亡”, 为好死之意,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无痛苦死亡, 安然去世;二是指患不治之症,非常痛苦,帮助 其实现愿望的一种临终处置。 狭义的安乐死局限于患不治之症,死亡已经 开始的病人。 广义的安乐死包括一切因为“健康”原因给予 致死、任其死亡和自杀。 安乐死是一种死亡过程中的良好状态和达到此 状态的方法,不能理解为死亡原因。
(四)有关脑死亡立法的争议
1.脑死亡立法的依据 生物学、社会学 2.脑死亡立法现状 3.对脑死亡立法的质疑 4.法律界对脑死亡立法的对垒
第一节 死亡标准的演变及伦理意义
三、死亡观与死亡教育
(一)东西方文化的死亡观
1.中国传统的死亡观 2.西方的死亡观 3.现代的死亡观
第一节 死亡标准的演变及伦理意义



1976年,在日本东京召开了第一次安乐死国际 讨论会;1980年,“国际死亡权利联合会成 立”。 在美国,医生亲自给病人注射致死剂量药物要 定为一级谋杀罪;如让病人能达到自杀的目的 而提供方便,就要被定为二级谋杀罪。 澳大利亚北部地区曾于1995年5月通过一项《垂 危病人权利法》,但该法生效不到一年就被废 除了。



主动安乐死,是对在肉体和精神上遭受极 端痛苦的人实施的一种直接的、旨在仁慈 地提前结束生命的行为。 主动自愿安乐死,是指被无痛苦结束生命 的人,在头脑清醒时有这样的要求。人们 谈论的安乐死主要就指主动自愿安乐死。 主动的非自愿安乐死,是指重病者或濒临 死亡者没能力作出安乐死选择,他们被无 痛苦的结束生命完全是出于监护人对患者 意愿的诠释。包括对患有严重残疾的儿童 的处置和撤消对植物人水和营养物的维持。
1.主动安乐死
2.被动安乐死
(二)安乐死的分类
1.主动安乐死 指病人或家属鉴于病情已无指望, 采用药物或其他手段主动结束生命 的处置。也叫积极安乐死。又可分 三种: (1)自愿的,自己执行 (2)自愿的,他人执行 (3)非自愿的,他人执行
(二)安乐死的分类
2.被动安乐死 被动安乐死,是指在认定治疗不再有效的 情况下,停止使用延续生命的器械或维持 生命的治疗措施,仅采取止疼办法听任病 人自然死亡。也叫消极安乐死。 被动安乐死不仅医学界、法学界、伦理学 界,以及宗教组织和社会团体都表示赞同, 而且在临床医学实践中也一直应用着,因 此人们对其争议不大。
反对安乐死立法的声音



2003 年广东有政协委员在省政协九届一次会 议提出:应对无可救治的晚期癌症患者实行 “安乐死”。 但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在会办该 提案时指出,立法实行“安乐死”有违《宪 法》。 该委认为,对任何未经法律处死的生命,人 为地加以结束,不管实行“安乐死”是自愿 与否,实际上是对生存权的剥夺,而生存权 是《宪法》直接保护的权利。“‘安乐死’ 的立法权属于专属立法权,地方不能就此立 项”。
(4)病人提出安乐死请求后,医生至 少征求一个同事的意见 (5)医生要向法院写一份报告
2002年5月16日,比利时成 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使安乐死合 法化的国家。
我国安乐死立法现状




中国传统思想里就有乐生、重生,甚至长生不老 的观点,再加上现在虐待老人事件仍层出不穷, 担心安乐死被用于他途,对主动安乐死持慎之又 慎的态度在我国居于主导地位。 1989年,卫生部在研究七届人大代表建议安乐死 立法的提案后答复:“安乐死”是一种具有特殊 意义的死亡类型,它既是一个复杂的医学、法学 问题,又是一个极为敏感的社会、伦理问题,因 此制定“安乐死”法规目前条件尚不成熟。 1994年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和1995年八届人大三次 会议上都有代表联名提案,建议就“安乐死”立 法。 1996年,上海市人代会上24名代表提出“建议制 定上海市实施‘安乐死’法规”的议案。
第二节 安乐死与尊严死的伦理道德
二、安乐死的历史演进及发展趋势
(一)安乐死的历史演进
1.史前时代的安乐死
2.中世纪的安乐死
3.近代的安乐死
第二节 安乐死与尊严死的伦理道德
二、安乐死的历史演进及发展趋势
(一)安乐死的历史演进


16世纪西方乌托邦的倡导者托马斯-莫尔认为,痛 苦难忍、救治无方的病人应该允许利用药物无痛苦 地自杀。 19世纪下半叶,英国人威廉姆郑重其事地提议,医 生不仅可以使用麻醉剂缓解病人的疼痛,而且可以 将此作为结束人的生命的手段。
对于被动安乐死和主动安乐死, 英国上诉法院的马斯蒂尔法官在布兰 德事件判决后说:“法院曾不得不在 道德和法律的迷宫里寻找一条路。撤 掉使一个人艰难地维持生命的支持措 施,同采取以结束一个人的生命为目 的的积极措施有重大的区别,后者仍 然是谋杀。”
第二节 安乐死与尊严死的伦理道德
一、安乐死的含义及分类
贵阳市年仅22岁的晚期肝癌患者李林 也发出了“谁能帮我安乐死?”的呼救。 毕业不久的李林于 1999 年4 月被确诊为肝 癌晚期,并在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 医师介绍“他的肝癌类型是不能手术切 除的,它是弥漫性的肝癌。”不堪病痛 折磨的李林此时唯一的想法是尽快结束 自己的生命,他首先想到了安乐死。 1999 年 10 月底,病床上的李林背着家人, 用朋友的手机拨通了一家媒体的电话, 发出了死亡请求。
第八章 安乐死与临终护理伦理道德
目录

第一节 死亡标准的演变及伦理意义 第二节 安乐死与尊严死的伦理道德 第三节 临终关怀的伦理道德
生如夏花之绚烂
死如秋叶之静美
第一节 死亡标准的演变及伦理意义
一、死亡标准的演变 (一)传统的死亡标准——心肺标准 1.传统的死亡标准 心跳、呼吸停止 2.传统死亡标准遭遇挑战 “植物人”
第二节 安乐死与尊严死的伦理道德
一、安乐死的含义及分类
(一)安乐死的含义
中国学者经认真讨论后为安乐死下过这 样的定义:“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濒死 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 人和其家属的要求下,经过医生的认可,用 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的状态下度过死 亡阶段而终结生命的过程。”
安乐死的目的
(二)安乐死的分类
按照病人同意方式来分:
是安乐死,还是 被安乐死?
1.自愿安乐死
2.非自愿安乐死
安乐死




1986年6月23日,王明成的 母亲夏素文因肝硬化晚期腹 胀伴严重腹水,被送往汉中 市传染病医院。 看到母亲痛不欲生的惨状, 王明成和妹妹要求主治医生 2003年1月,王明成因胃 癌复发住进西安交通大学 蒲连升对其母亲实行安乐死, 附属二院。癌细胞在腹腔 并在处方上签名。 这是中国第一例安乐死案件 内转移扩散,导致肝功能 衰竭,肝腹水严重。6月9 安乐死开始走近我们的生活, 日,王明成向医生递交了 并引起极大的社会关注。 一封请求安乐死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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