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与临终关怀
安乐死与临终关怀

3/8/2019
王云岭 医学伦理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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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任死亡:反对安乐死的依据
(J.P.Thirolux: Ethics Thoery and practice)
遗弃患者;
发现治愈方法的可能性; 选择死亡的不可能性(医学存在的理由在于拯救 生命); 对上帝的神圣安排的干预
3/8/2019
王云岭 医学伦理学研究所
案例2:棉被窒息的“安乐死”
陈莉是苏北淡庄村村民。她于1985年与杜海芝结婚,婚后感情一 直很好,并育有一子。1993年7月,陈莉的丈夫杜海芝不幸被发现患了肝 癌。妻子陈莉到处求医,希望他能够活下去。然而,虽经积极治疗,但 杜海芝的病情越来越重,已经到了无法治救的晚期。杜海芝多次想自杀 ,他曾把菜刀、剪刀藏在枕头下边,也曾企图用腰带上吊自杀,但都被 发现而自杀未成。晚期癌症的疼痛使杜海芝不堪忍受,他多次请求早点 结束这一切,请求早死。1994年1月3日的晚上,杜海芝不断陷入昏迷, 于是陈莉用棉被蒙住了丈夫杜海芝的头,用布带套着他的脖子,洗衣板 抵压着他的咽喉,不久,杜海芝便死去。 1月15日陈莉以故意杀人罪被公 安局逮捕。经审理认为被告陈莉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由于 死者的疾病不可医治,患者本人也有早死的请求以及这一行为的社会危 害程度较小,因此,依法从轻处罚,判被告人陈莉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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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岭 医学伦理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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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乐死与临终关怀
(一)安乐死
(二)临终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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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岭 医学伦理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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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乐死
安乐死,就是指医务人员应濒死病人或其家属的 自愿请求,通过作为或不作为,消除病人的痛 苦或缩短痛苦的时间,使其安详地度过死亡阶 段,结束生命。
动物临终关怀及安乐死技术

动物临终关怀及安乐死技术动物临终关怀及安乐死技术是现代兽医学领域的重要课题,涉及到对动物的尊重和福祉保障。
在动物生命走到尽头之际,提供适当的终末关怀和人道的安乐死选择,对于减少动物痛苦,最大程度地保护它们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动物临终关怀及安乐死技术的相关概念、原则、实施方法以及其引发的伦理问题。
一、动物临终关怀的概念与原则动物临终关怀(end-of-life care)是指在动物生命接近终点的阶段,为其提供身体和心理上的照顾与支持。
其目的是尊重动物生命的尊严,减缓痛苦,提升生命质量,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其提供合适的安乐死措施。
在进行动物临终关怀时,有以下原则需要遵守:1. 尊重与真诚:将动物视为有感情和有尊严的个体,对其予以关怀和尊重。
与动物主人保持真诚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2. 疼痛管理:提供适当的疼痛管理,包括药物和非药物疼痛缓解方法。
例如,为动物提供合适的镇痛药物,减轻其身体痛苦。
3. 舒适与安抚:为动物提供舒适的环境,例如柔软的床铺、安静的空间以及温暖的气温。
提供适当的安慰,如轻柔的触摸和温暖的饮食。
4. 饮食与水分管理:根据动物的需求,提供合适的饮食和水分管理。
在必要时,根据兽医的建议,进行管饲或其他形式的喂食。
5. 合适的安乐死选择:在经过充分沟通和谨慎考虑后,为无法继续生存或生活质量严重受损的动物提供合适的安乐死选择,以减少其痛苦和苦闷。
二、动物安乐死技术的实施方法动物安乐死技术(euthanasia)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帮助动物在无痛苦、压力和不适的情况下终止生命。
在实施动物安乐死技术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1. 兽医评估:由专业兽医对动物进行评估,确定其需求和是否适合安乐死。
2. 与动物主人协商:与动物主人充分沟通,了解其意见和决定,并解答其提出的问题。
3. 安静环境:将动物放置在安静、熟悉和舒适的环境中,以减少其压力和不适感。
4. 镇静与麻醉:在适当的情况下使用镇静剂和麻醉剂,确保动物处于无痛苦和无意识的状态。
论临终关怀与安乐死的有机结合

论临终关怀与安乐死的有机结合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临终关怀与安乐死成为当下热议的话题。
两者孰优孰劣的争论从未停止。
本文试图从终极关怀的理念出发,以追求完满的死亡品质为愿望,寻求两者有机结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标签:临终关怀;安乐死;死亡品质据现有的统计数字,中国每年有700万人去世。
也就是说,中国现在每年有700万人要走向临终直至死亡,经历这人世间最大最深刻的痛苦。
非但如此,若以每个逝者约有5个直系亲属,10个左右的朋友计算,则中国每年约有3500万人要承受丧亲之痛,7000万人要承受丧友之痛。
因此,对临终者及其亲友提供支持和安慰,让他们能正确面对死亡,鼓起勇气面对死亡,这是人们所需要的,也是终极关怀所需要的。
科学不是万能的。
在死亡面前,科学无能为力。
就医学来说,安乐死应运而生,它力图使病人死得尊严,死得安乐,获得完满的死亡品质。
宗教不是万能的。
在死亡面前,宗教无能为力。
就佛教来说,临终关怀应运而生,它强调使病人获得有尊严,活得安乐,平静地体验生命的每一面,包括死亡。
安乐死与临终关怀,谁是真正的智慧?完满的慈悲?笔者认为,两者都是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产物,都是大智慧,大慈悲,殊途同归。
生命与死亡本为一体,安乐死与临终关怀的结合势在必行。
一、安乐死是社会各界和患者自身对绝症病人的临终关怀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于希腊文,本意是指“无痛苦幸福地死亡”,显然,这个词的初衷是要表达人们的一种希冀和向往:在身心安泰之中走完人生最后一程路,从容地告别人生。
实际上,这类似中国人的寿终正寝、无疾而终的“优死”之意。
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概念通常是指身患绝症的病人,于治愈无望、生命垂危而又极度痛苦的情形下,自愿要求尽早结束生命,在此前提下所实施的保持人的尊严与安详的死亡处置方式。
我国不少赞成推行安乐死的专家学者参照国外关于安乐死的一些理论,为安乐死的实施提供了伦理依据,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点:第一,对患者本人来说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临终关怀的误区

临终关怀存在一些常见的误区。
以下是临终关怀常见的误区:
1. 临终关怀等于放弃治疗:其实,临终关怀并非放弃治疗,而是提供缓和治疗,旨在减轻患者的痛苦,让他们在最后的时光中有较高的生活质量。
例如,对于患有晚期卵巢癌的女士,临终关怀团队会在控制症状后,定期探望患者,给予其护理,使她有尽量高的生活质量。
2. 临终关怀等于安乐死:临终关怀与安乐死是不同的。
安乐死是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
而临终关怀则是在不加速或延后死亡的前提下,专注于改善病人的症状和减轻其痛苦的治疗方式。
3. 临终关怀只关注病人:临终关怀不仅关注病人,也关注其家属。
因为面对即将失去亲人的哀伤,家属同样需要身心慰藉和支持。
临终关怀所提供的护理不仅减轻了病人的生理痛苦,也缓解了家属心中的哀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临终关怀和安乐死

现代意义的安乐死是指对患有不治之症、濒临 死亡的病人,当其痛苦难以解除时,由病人或 其亲属提出,经过一定的法律、道德及科学程 序,由医务人员用药物或其他方式,参与实施 的提前结束病人生命的临终处置方式。
施行安乐死必须遵循的操作原则:
1、客观性原则 2、自主性原则 3、目的性原则 4、专业化原则 5、法制化原则
三、安乐死的伦理学争论(P126) (一)支持和反对安乐死的观点 (二)安乐死的实施程序 (三)法律责任
安乐死支持派观点
一些赞成者从人权的观点出发,支持安乐 死。其理由是:
✓死亡是每个人自身发展的必然归宿,每个
人都有生和死的权利。
✓承认安乐死的合法性体现了对人的生命权
(包括生存权和死亡权)的尊重 。
二、安乐死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1993年3月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 死立法的国家
2001年3月,荷兰上院通过了“安乐死法 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安乐死完全合 法化的国家
国外关于安乐死的立法形式,主要有判例 法和成文法。
实际上许多国家判例法和成文法是同时进 行的。
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世界范围内安乐死立 法进展缓慢,在有相关安乐死立法的国家, 大多是对被动安乐死的认可,而对于主动 安乐死,则在法律上遭到反对和禁止。
✓实施安乐死对社会而言也符合社会公益原
则。
✓合法地实施安乐死对患者家属来说可以解
除他们心理与经济上的负担。
安乐死反对派观点
✓安乐死是违背人道主义原则的。 ✓安乐死会带来医道与人道的冲突。 ✓就安乐死的对象来看判定某些病人身患绝
症,这是不科学的。
✓安乐死不符合我国的法律。
区别对待的观点
✓ 安乐死要有严格对象,不可滥施。
可以预见,如果证据确凿,医院及相关医生 将可能难逃其责。实际上,虽然我国并未将 安乐死合法化,但像这样暗中进行的安乐死 并非个案。只不过,其他安乐死都顺利实施 了,病人家属和医生相安无事,而上述这起 安乐死,在放弃治疗几十小时后孩子居然还 活着,并且留下了后遗症,这是这起安乐死 演变成一桩诉讼案的关键,也是这个案件最 值得我们关注和反思之处。
安乐死与临终关怀800字作文

安乐死与临终关怀800字作文安乐死与临终关怀。
安乐死,听起来挺人性化的,不就是让疼得受不了的人有个痛
快的选择吗?但真的那么简单吗?想想那些躺在病床上,忍受着无
尽痛苦的人,他们真的愿意就这样一走了之吗?还是只是被病痛折
磨得失去了希望?我觉得,这事儿不能光听患者怎么说,还得有医生、家人,甚至社会的参与和讨论。
临终关怀,这个名儿听起来挺温馨的。
不就是给快不行的人一
些温暖和陪伴吗?但这里面学问可大了。
除了医疗护理,还得有心
理安慰、精神支持。
想想看,一个人快走到生命的尽头了,他最需
要的可能不是药物,而是那些能让他感到安心和幸福的人和事。
这,才是临终关怀的真谛吧。
说到安乐死和临终关怀,其实就是一个关于生命尊严的问题。
有人觉得,与其在病痛中苟延残喘,不如痛快地结束;但也有人觉得,生命的价值不仅仅是活着,更重要的是怎么活。
这两种观点没
有对错,只是看你怎么看待生命和死亡。
安乐死和临终关怀,都是社会需要面对的问题。
对于安乐死,我们得有个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能乱来;对于临终关怀,我们得投入更多的资源和精力,让更多人受益。
这事儿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可不容易,得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总之,无论是安乐死还是临终关怀,都是对生命的一种态度和选择。
咱们得尊重每个人的选择,也得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毕竟,生命这事儿,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但最重要的,还是要活得有意义、有价值。
临终关怀与安乐死伦理

临终关怀与安乐死伦理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类的寿命也得以不断延长,但这也意味着更多的人将面临病痛和死亡。
临终关怀和安乐死是现代医学中涉及到的两个话题,它们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受到关注,同时也引起了伦理学和法律学的研究。
本文将就临终关怀和安乐死这两个话题,从伦理角度进行探讨。
临终关怀对于某些终末期患者而言,经历病痛和痛苦常常是不可避免的。
这些患者需要关怀和照顾,医护人员也需要为这些病人提供支持和协助。
临终关怀旨在帮助临终病人缓解痛苦和改善生活质量。
临终关怀的目的是帮助病人和家属,在临终前最大限度地减轻痛苦、提高生活质量和尊严,在生活的最后阶段感受到关怀和接纳。
同时,临终关怀也涉及到病人的心理、社交和精神需求,这有助于缓解病人的焦虑和恐惧。
安乐死与临终关怀相比,安乐死是一个更加复杂和争议的话题。
安乐死是指在没有抢救或治疗希望的疾病晚期阶段,由病人或代理人主动要求并经过医生的判定,采取医学手段终止生命的行为。
安乐死旨在给予病人一种在避免痛苦、维护尊严的情况下,安详而痛苦的死亡方式。
提到安乐死,会引起伦理和法律等方面的讨论和争议。
有人认为,安乐死是一种侵害人生命的行为,也有人认为,安乐死是一种尊重生命、关爱病人的行为,毕竟在有些情况下,病人可能面临无法承受的痛苦。
因此,安乐死是否合法以及其可行性等问题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实践中也存在严重的分歧。
临终关怀的伦理问题对于临终关怀而言,由于病人处于生命的最后阶段,因此医护人员需要更加敏感和尊重地对待病人和家属。
临终关怀涉及到的一些伦理问题,如下所示:自主权患者在生命末期需要得到尊重和保护。
他们应该有自主权,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遵循某些治疗计划或者是否接受某些治疗,包括中止治疗或正式宣告放弃治疗。
当病人失去决策能力时,代理人应该尊重病人的意愿,否则可能会侵犯到病人的人权。
关怀义务医护人员有责任要为病人提供最优秀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这种服务不仅涵盖了医疗等生理方面的服务,也包括了情感、关怀等方面的服务。
宠物的临终关怀和安乐死方式

宠物的临终关怀和安乐死方式
在宠物的一生中,主人会陪伴它们度过许多美好的时光,然而我们也需要为它们的临终关怀做好准备。
当宠物年老或患病无法康复时,安乐死是一种让宠物免受痛苦的方式。
在进行安乐死之前,我们需要提供给宠物适当的临终关怀。
首先,在宠物生命的最后阶段,主人需要给予宠物更多的关爱和关注。
这包括定期检查宠物的身体状况,确保它们的舒适和健康。
如果宠物感到疼痛或不适,可以给予适度的止痛药物或其他治疗方式来减轻其痛苦。
同时,主人应该尽量陪伴宠物,不要让它感到孤独和恐惧。
其次,在做好临终关怀的同时,主人也应该考虑安乐死这一选择。
安乐死是一种人道的方式,可以减轻宠物的痛苦,让它们在安详的环境中离开。
在决定进行安乐死之前,主人需要咨询兽医师的意见,确认宠物的疾病情况和治疗效果。
如果宠物的病情已经无法挽回,主人可以考虑选择安乐死来结束宠物的痛苦。
最后,在进行安乐死时,主人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进行。
兽医师通常会提供两种方式:一种是注射安乐死药物,另一种是使用一种气体来实现。
注射安乐死药物是比较常见的方式,通过注射药物让宠物在短时间内安详地离开。
气体方式则是让宠物在舒适的环境中缓缓入睡,最终停止呼吸。
主人可以根据自己和宠物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方式。
总之,宠物的临终关怀和安乐死是需要主人认真考虑和准备的事项。
在宠物生命接近尽头时,主人需要给予宠物更多的爱和关怀,并在需要的时候做出合适的决定,让宠物在尽可能的舒适和安详中度过最后的时光。
希望每个宠物都能得到最好的关怀和爱护,安详地离开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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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与临终关怀
(唐中杰)
班级:计科1102 学号:2011442106
摘要:面对生命不能承受的痛苦或者注定死亡的疾病,我们是选择快乐的死?还是痛苦的活?安乐死,始终是一个在法律和道德间纠缠不清的问题。
关键词:法律道德减少痛苦
案例一:
“我真的,真的,真的想死。
每一天的每一秒钟经受病痛的煎熬,我受够了。
每一次咳想的生活:游泳、航海、跑步、骑车?从14岁起,我的生活就被夺去了。
”
“我很累很累,我的意志垮了。
我受够了。
你们能理解吗?我希望你们能理解。
”
这是31岁的琳·吉尔德戴尔决定离开人世前写给挚友的留言。
前患上“慢性疲劳综合症”。
这是一种至今医学上尚未能确定病因的疑难病症。
重症患者可导致终年卧床,丧失生活能力吉尔德戴尔夫人说:“没有任何事情比眼睁睁的看着我的美丽的女儿离开这个世界更令人心碎的了。
母爱把心撕裂 17年来守候在女儿病榻边的母亲凯·吉尔德戴尔终于决定,不再鼓励女儿活下去,而是帮助她解脱。
2008年12月3日,吉尔德戴尔夫人帮助琳注射下两针管的吗啡。
为了避免女儿自杀失败造成更大的痛苦,吉尔德戴尔夫人把家里的止痛片搜集起来抹成粉给琳喂下,最后给女儿的静脉里打入三针管的空气。
吉尔德戴尔夫人被以“企图谋杀罪”起诉。
上周,陪审团作出裁决:无罪。
由于吉尔德戴尔夫人已经承认协助自杀,法官作出“一年有条件释放”的判决,当庭释放了吉尔德戴尔夫人。
案例二:
2008年末,弗朗西丝·英格里斯(Frances Inglis)骗过护士,潜入儿子托马斯的病房,给托马斯注射下致命剂量的海洛因,结束了儿子的生命。
22岁的托马斯因脑部受伤造成全瘫。
英格里斯夫人说,她必须让儿子从植物人的“活地狱”中解脱
英格里斯夫人被控以谋杀罪。
就在吉尔德戴尔夫人获得当庭释放的前一周,英格里斯夫人被以谋杀罪成立,判处终身监禁,至少要服刑9年。
伦理分析:案例涉及的伦理问题有:患有疲劳综合症的琳在母亲的帮助下自杀,琳的母亲被以“企图谋杀罪”上诉,最终无罪释放。
然而托马斯的母亲却被以谋杀罪成立,判处终身监禁。
1.自杀与协助自杀;
协助自杀,指的是绝症病患要求旁人协助,完成自杀行为。
两位母亲结束了亲生骨肉的生命。
一个当庭释放,一个终生监禁。
迥然不同的结果,关键在一点:吉尔德戴尔夫人得到了女儿明确的请求,恳求母亲帮助她结束生命,这应该属于协助自杀;而托马斯丧失了表达能力,他的意愿无法作出判断。
协助自杀,该定怎样的罪?又要涉及到自杀者的目的,和协助的方式。
2.死亡权
随着社会的发展,死亡问题在现代社会日趋凸显。
人们应该有选择死亡的权利,这不是漠视生命,而是更加尊重生命。
这是在道德允许的,但是在法律上,却没有明确的定义和规定。
这种矛盾在“安乐死”问题上得到了显著地体现。
我个人是支持安乐死的,认为可以减少患者的痛苦.因为但凡想要通过安乐死结束生命的人,都是患了无法治愈的病症,与其不能有尊严的活着,不如有尊严的死去,其次.可以减少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和可以减少国家和社会的负担。
3合法化的安乐死
安乐死在道德上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但是在法律上尤其是中国的法律却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我人为安乐死在未来的潮流中必然合法化。
现在就要许多国家合法化了安乐死,荷兰是第一个安乐死合法的国家,但是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1)病人请求安乐死是自愿的、经过充分考虑的、一贯坚持的和明确的。
(2)医生与病人有足够密切的关系,使医生能够确定这个请求是否既是自愿的又是经过充分考虑的。
(3)按照目前的医学意见,病人的痛苦是不可忍受的,而且没有改善的希望。
(4)医生与病人讨论过除安乐死以外的可供选择的办法。
(5)医生至少应向一个具有独立观点的其它医生咨询。
(6)安乐死的实施应符合优质医疗实践[3]。
还有日本、瑞士等国和美国的一些州通过了安乐死法案。
我国的安乐死合法化还面临很多的问题和争论,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参考文献:
[1] 杰拉尔德·德沃金,R.G.弗雷,西塞拉·博克,安乐死和医生协助自杀
辽宁教育出版社,第1版
[2] 吕建高,死亡权及其限度,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
[3] 刘月霞临终关怀与安乐死之异同护理学杂志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