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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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意思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没有明确约定该合同的终止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第二款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1。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4篇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4篇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4篇篇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关系没有固定的终止日期,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具体的结束时间,而是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双方协商解除或满足某些特定条件。

这种合同形式在近年来逐渐受到重视,许多企业和员工开始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这种合同形式也存在一些利弊。

一、利:1. 灵活性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员工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工作时间,不受固定期限的束缚。

2. 提高雇佣稳定性:相比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助于提高雇佣稳定性,员工更倾向于长期留在公司,从而减少员工的流失率,提高企业的绩效和效益。

3. 增加用工灵活性: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让公司更灵活地管理人员,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进行人员的调整和优化,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

4. 降低用工成本:由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更容易终止,用人单位可以更灵活地管理员工,及时调整组织结构,从而降低用工成本。

二、弊:1. 不利于员工权益保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员工来说存在一定风险,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能会面临突然失业的风险,影响生活稳定。

2.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员工来说通常有明确的终止时间,员工可以提前做好职业规划和生活安排,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会给员工带来不确定性,增加就业风险。

3. 对用人单位来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能会增加管理难度,员工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随时离职,用人单位可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管理和维护员工的激励、福利和团队建设。

4. 对用人单位来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能增加用工成本,员工之间的频繁流动会导致用人单位需要不断招聘新员工,并为新员工提供培训和适应期安排,增加用工成本。

综上所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有利也有弊,用人单位和员工在签订合同时应慎重考虑,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才能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8篇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8篇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8篇篇1一、引言与概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在特定情形下不存在合同到期终止的问题的劳动合同。

该类合同旨在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双方根据法律框架共同约定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重要事项。

本文旨在明确阐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特点及相关法律规定。

二、定义与特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其特点在于:1. 长期性:合同没有固定的终止时间,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 灵活性: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内容和待遇等条款。

3. 稳定性:劳动者享有较高的职业安全感,有利于职业生涯规划。

三、适用范围与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1.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合同内容1. 双方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文化程度、户籍地址等;2. 合同期限:虽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应约定起始日期和终止条件;3. 工作内容及地点:明确工作岗位、职责、工作地点等;4.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或经批准的特殊工时制度;5. 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构成、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6. 社会保险与福利:按照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双方权益与义务(一)用人单位权益与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2. 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3. 负责社会保险的缴纳。

(二)劳动者权益与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2. 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依法变更、解除与终止。

浅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浅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
‘ 劳动合 同法》 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劳动者提出或者 同意续订、 因此我们应 该学 习国外的立法精神,也赋予用人单位单方合同解除
订立劳动合同的, 除劳动者提 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当订立 权 , 应 这样我们 的企业才能和国外企业一样具有用人 的 自主权, 高企 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的: .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 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 劳动合 同时,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 业 的竞争力和生产效率。 ( )二 转变立 法 目的, 减轻企业 负担 从实际情况来看 , 我国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立法 目的在于让
义务平等, 都平等的享有无因解除权。如《 意大利民法典》 规定: “ 对于 业 制 度 。
未确定期限的劳动契约, 任何一方都享有在按照行业规则、 惯例或者公 ( ) 三 改变无 固定期 限劳动合 同的保 障手段 我国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的主要功能是为 了照顾弱势群体 的就
平原贝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了通知义务之后解除契约的权利。 我 q 呻
重视 , 更好 的为经 济发展服 务。 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 936 D 2.
‘ 劳动合 同法》 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的条件作 出的新规定 只片面强调了对劳动者的保护, 没有考虑到企业的权利 , 导致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严重不平等 。在本文中笔者将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缺 陷进行探讨 。
益也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笔者认为立法 的目的应 当是追求劳资双
的劳动力, 能终身为其服务, 其维系的基础是企业信用, 依靠惯例化行
方地位平等和利益平衡, 决不是以忽视资方利益而单方面追求劳动者 业规则来实现。 这比用法律来维持显然灵活得多 , 而且企业也获得了 的利 益, 否则劳动法的调整就会矫枉过正, 点保护也就失去 了平等、 重 公平 的正义基础 , 其结果就是招致众多企业集体抵制 、 规避, 使一部 良 法难以得到实施 , 仅仅成为一种摆设 。

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即:一,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十年以上.二,劳动者希望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本人没有要求签定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签定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所谓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设立的,但至今仍有不少人对这一制度认识模糊,实践中对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存在不少误区,__作者将做全面分析。

二、关于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误区。

实践中,不少人误解为只要劳动者工作满10年,用人单位就与其必须签订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下面笔者进行分析。

我国目前对订立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包括:1、《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202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20条规定,本条中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是指已有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延的。

并非指原固定工同意而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篇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篇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篇篇1一、前言本合同协议旨在明确阐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特点及其相关内容,以加强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益保障,促进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称无固期合同,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签订的,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

双方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稳定且可续存的劳动关系。

此类合同并不意味着无法解除或终止,只是在合同期限内不约定具体的终止时间。

1. 长期性:无固期合同的期限较长,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双方建立的是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 灵活性:虽然无固期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但并不意味着不能解除或终止,双方均有权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除合同。

3. 续约性:在无固期合同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约。

4. 稳定性:无固期合同为雇员提供了相对稳定的职业环境,降低了因合同期限短暂而带来的工作不稳定风险。

1. 双方基本信息:包括雇主与雇员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工作内容与地点:明确雇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

3. 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社保等福利待遇。

4. 工作时间与休假:明确工作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年假等相关事项。

5. 培训与发展:双方应就员工培训、职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约定。

6. 保密义务:雇员应对工作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7.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在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

8. 其他约定:包括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事项。

五、无固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续约1. 签订:雇主与雇员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签订无固期合同。

2. 续约:合同到期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约。

续约时,双方均有权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六、无固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 协商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法定解除: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 终止: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七、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1.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篇

上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篇

上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篇篇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实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在上海市境内从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签订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明确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双方约定的劳动关系持续时间为无限期。

2. 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需明确规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

3.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三、劳动合同变更1. 双方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经过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经双方盖章生效。

2. 劳动合同变更涉及到劳动者权益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劳动合同终止1. 劳动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2. 劳动合同终止,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外,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3.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处理好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劳动合同争议处理1. 发生劳动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2. 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六、监督管理1. 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2. 对于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用人单位,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七、附则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通知解释权归上海市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以上通知,望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执行,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愿上海市的劳动者能够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享受到更加稳定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

篇2上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背景介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确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合同期限的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3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3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3篇篇1一、概述本协议旨在阐述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以帮助雇主和雇员更好地理解其含义及影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没有固定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和潜在风险。

双方需充分了解并审慎考虑后签署本合同。

1. 稳定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雇主和雇员提供了较高的稳定性。

一旦签署,除非出现特定情况,否则合同不会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有助于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

2. 忠诚度: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有助于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3. 人才保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助于公司保留关键人才,确保核心业务的稳定运行。

4. 减少解雇成本:由于长期雇佣关系,公司可以减少因频繁更换员工而产生的招聘和培训成本。

1. 灵活性降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降低公司在需要调整员工人数或结构时的灵活性。

2. 终止合同难度:一旦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出现重大违规行为或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合同终止可能面临较大困难。

3. 增加经济负担:长期雇佣可能导致公司在经济不景气时面临更大的财务压力。

4. 管理挑战: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可能使管理面临更多挑战,如员工晋升、薪酬调整等问题。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1. 雇主责任:(1)提供稳定的工作环境;(2)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3)在合同期间,根据公司需要及员工能力进行岗位调整;(4)承担经济不景气的风险,确保员工的稳定收入。

2. 雇员责任:(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2)保守公司商业秘密;(3)在出现重大违规行为时,接受公司处罚;(4)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议,提高工作效率。

五、协议解除与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在以下情况下解除或终止:1. 双方协商一致;2. 员工出现重大违规行为;3. 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员工结构;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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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
作者:王艳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5年第20期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5)10-000-01
摘要《劳动合同法》第l4条是该法颁布实施前后引起社会争议最大的条款,该条规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在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等方面比《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更宽泛,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企业的用人成本,导致众多企业对该条法律规定有所抵触。

文章通过阐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立法意义,比较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不同之处,并解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以期修正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失偏颇的理解。

关键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综合《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可以看出,三类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不存在差异性。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的差异体现为:第一: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法律规定了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限制了双方就劳动合同达成合意的空间;第二:在劳动合同终止方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缺少了期满终止的情形。

一、论述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影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其具有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

正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这个特点成为了众多企业排斥它的关键原因。

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就意味着与劳动者建立永久劳动关系。

签订劳动合同选择之核心仅在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实际价值。

这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期满终止是否更加有利于用人单位成本的节约,二是用人单位可以实施多少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所有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中最容易实施的,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无需提交符合法定理由的情形,以及提前通知工会、通知劳动者等程序。

然而,应当看到的是,因用人单位原因实施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且经济补偿金标准与其他依法实施的解除终止中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并无不同。

因此,依法实施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并不经济。

二、用人单位如何合理利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定劳动合同本身是劳资双方的一种约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存在所谓的终身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这一点区别之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其他劳动合同相比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其他类型劳动合同一样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只要劳资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协商,可以变更合同。

如变更合同期限,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变更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就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具体条款充分协商后予以变更。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
首先,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只要满足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或符合法定可以裁员的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享有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例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分别规定了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些情形均适用于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若要终止法定情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若终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却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结论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用人单位的“紧箍咒”,用人单位不会因为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此丧失用人自主权,用人单位仍然可以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劳动者采取严厉措施,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会因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等同于端上了“铁饭碗”或进入了“保险箱”,可以高枕无忧的得过且过了。

对于劳动者而言,要想享有劳动合同的长期稳定,首要的还是认真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踏踏实实工作,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换取与企业建立的长久劳动关系。

参考文献:
[1] 孟捷等.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2011.3.
[2] 彭剑锋等.人力资源管理概论[J].复旦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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