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涉及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税举例说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税举例说明股权激励是指公司通过向员工发放股票或股权期权等方式,以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股权激励计税是指在员工获得股权激励时,涉及到的税收问题。
本文将以举例的方式,详细说明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税的相关情况。
1. 张三是某上市公司的高管,公司决定给予他股权激励。
根据税法规定,股权激励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征税。
张三在获得股权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将来行权或出售股票时,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2. 李四是某上市公司的普通员工,公司决定给予他股权激励。
根据税法规定,李四在获得股权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李四在规定的锁定期内行权或出售股票,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3. 王五是某上市公司的高管,公司决定给予他股权激励。
根据税法规定,王五在获得股权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王五在规定的锁定期内行权或出售股票,如果满足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条件,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4. 赵六是某上市公司的普通员工,公司决定给予他股权激励。
根据税法规定,赵六在获得股权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赵六在规定的锁定期内行权或出售股票,如果满足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减免条件,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5. 钱七是某上市公司的高管,公司决定给予他股权激励。
根据税法规定,钱七在获得股权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钱七在规定的锁定期内行权或出售股票,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钱七满足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分期征税条件,可以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6. 孙八是某上市公司的普通员工,公司决定给予他股权激励。
根据税法规定,孙八在获得股权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孙八在规定的锁定期内行权或出售股票,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孙八满足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分期征税条件,可以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7. 周九是某上市公司的高管,公司决定给予他股权激励。
根据税法规定,周九在获得股权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周九在规定的锁定期内行权或出售股票,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股权激励如何纳税

引言概述:股权激励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手段,它通过向员工分配股权,使其与企业的利益产生共享,从而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在股权激励的实施过程中,纳税问题一直是企业和员工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通过对股权激励纳税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情况进行分析,从税务政策、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三个方面,探讨股权激励如何纳税。
正文内容:一、税务政策1.定义股权激励的范围和条件。
2.股权激励的税收政策和纳税义务。
3.不同类型的股权激励的纳税处理方式。
4.股权激励的纳税筹划与风险控制。
5.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个人所得税1.个人所得税的适用范围和税率。
2.股权激励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3.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和纳税义务。
4.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5.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的合规与风险提示。
三、企业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和税率。
2.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基础。
3.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4.股权激励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纳税义务。
5.股权激励企业所得税的合规与风险提示。
四、社会保险和公积金1.股权激励收入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义务。
2.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计算基数和费率。
3.股权激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方式。
4.股权激励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责任。
5.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合规与风险提示。
五、股权激励纳税实践案例分析1.案例分析一: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的纳税处理方法。
2.案例分析二:某高科技企业股权激励的税务筹划与风险控制。
总结: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重要的激励机制,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在股权激励的实施过程中,纳税问题是企业和员工需要重视的方面。
本文通过对股权激励的相关税收政策和纳税义务进行深入分析,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了一些纳税方面的合规建议和风险提示。
希望本文能为读者在股权激励纳税问题上提供有益的指导。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扣个税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扣个税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中,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成为一种常见的激励机制,旨在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和归属感。
然而,伴随着这一福利的到来,员工也面临着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理解和正确处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扣个税的相关事宜,对于员工和公司都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什么上市公司员工持股会涉及个税。
员工通过持股计划获得公司的股票,实际上是获得了一种经济利益。
当这种经济利益实现时,例如股票增值、获得股息红利等,就会产生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从个税的计算方式来看,情况相对复杂。
对于员工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而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通常是根据股票的市场价格与员工实际支付的成本之间的差额来确定。
如果是股票期权,员工在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也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实际操作中,员工持股扣个税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如果员工持有股票的时间超过一定期限,可能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股息红利所得,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那么,员工应该如何应对这一税收问题呢?首先,要及时了解公司的持股计划细则和相关税收政策。
公司通常会在推出持股计划时,向员工说明可能涉及的税收情况,但员工自身也需要保持关注和学习,以免因为不了解政策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合理规划个人的财务安排。
在考虑参与持股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到未来可能产生的税收负担,确保不会对个人的财务状况造成过大的压力。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也需要做好相关的税务筹划和合规工作。
公司股权激励的税务申报要求

公司股权激励的税务申报要求股权激励计划是现代企业提高激励效果的一种重要手段,它通过给予员工公司股权,将员工的福利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相挂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然而,对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而言,处理税务申报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对公司股权激励的税务申报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要求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员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取到的公司股权收益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进行申报和纳税。
具体而言,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收入的确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员工获得的股权收入通常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股票发行获得的现金收入,另一种是免费获得或者以优惠价格购得股票后,当其转让或者取得股票收益的情况。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确认收入。
2.纳税义务的履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员工获得的股权激励收入需要按照税率表进行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相关资料及税款提交给相关税务机关。
3.报表的填报与提交员工需要根据税务部门要求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提交给税务机关。
申报表需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收入来源、金额、税款等。
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要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核算的处理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时,需要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股权激励费用进行合理的核算处理。
同时还需要将股权激励费用纳入利润表,确认为经营费用。
2.税前扣除的申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将股权激励费用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应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相关扣除项目通盘考虑。
3.纳税义务的履行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根据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按时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同时,应及时提交相关纳税申报表及财务报表。
三、其他税务申报要求除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还需要进行其他税务申报,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印花税的申报当员工行使股权激励权益时,若涉及到股权转让,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印花税。
个人股权激励所得如何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激励所得如何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随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推进,个人股权激励在各行各业逐渐被采纳并应用。
个人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新型的员工激励方式,旨在进一步激励员工积极投身企业发展。
然而,对于个人股权激励所得的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很多人可能存在一定的困惑。
本文将就个人股权激励所得如何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展开探讨。
一、个人股权激励所得的种类及计算方式个人股权激励所得主要包括股票期权收入和股票转让收入两种形式。
其中,股票期权收入是指企业采用股权激励计划向员工授予股权期权,并在股权期权行权时实现的收入;股票转让收入是指员工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限内,将所获得的股票进行转让所得到的收入。
对于股票期权收入,一般采用“实际收到的股票期权收入 * 期权股票的市场价格 - 行权价格 - 股票交易费用”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而对于股票转让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为“股票转让收入 - 股票买入成本 - 转让费用”。
二、个人股权激励所得的申报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个人股权激励所得应当在当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
具体申报方式如下:1. 股票期权收入的申报方式:a. 员工在行权时,企业应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股权激励所得申报表,并扣缴应纳税款。
b.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个人所得税可以由企业代扣代缴,也可以由个人自行申报缴纳。
2. 股票转让收入的申报方式:a. 员工在股票转让时,应当自行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相关税款。
b. 个人所得税可以由证券经纪机构代扣代缴,也可以由个人自行申报缴纳。
三、个人股权激励所得的个税缴纳时间和税率1. 股票期权收入的个税缴纳时间和税率:a. 在行权时,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股权激励协议的约定,由企业在股票期权收入支付当月的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相关个税。
b. 股权激励所得适用个税税率为工资薪金所得税率。
2. 股票转让收入的个税缴纳时间和税率:a. 在股票转让时,员工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自行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激励涉及个人所得税(PPT40页)

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 税规定
2)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境内上市公司,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并经上市公司公示后15日 内,将本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或实施方案、协议书、授权通知书、股票 登记日期及当日收盘价、禁售期限和股权激励人员名单等资料报送主管 税务机关备案。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 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 原值及合理税费。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 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 税规定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 税规定
2、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年度内第一次取得股权 激励所得)
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
员工因参加股权激励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本通知规定应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对该股权激励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 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 纳税款:
自行申报纳税。员工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 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该个人应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 期限内自行申报缴纳税款。
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 税规定
6、相关资料报送
扣缴义务人和自行申报纳税的个人在代扣代缴税款或申报纳税时,应 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将个人接受或转让的股权以及认购的 股票情况(包括种类、数量、施权价格、行权价格、市场价格、转让价 格等) 、股权激励人员名单、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等资料报送主管 税务机关。
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讲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个人转让上市公 司限售股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08号)
后续环节—分红派息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 用20%的税率计税。
等资料
行权之前备案: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或行权调整通知书等资
料
限制性股票计划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 股票登记、并经上市公司公示后15日内备案:计划或实施
方案、协议书、授权通知书、股票登记日期及当日收盘价、禁 售期限和股权激励人员名单等资料
应纳税所得额及纳税义务发生详解
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自纳 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在6个月期限内分期缴税。
高管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原由:公司法、证券法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转让本公司股票在 期限和数量比例上存在一定限制,导致行权时无足额资金及时 纳税的问题。
报送资料要求
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计划
计划实施之前备案:计划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税 。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
后续环节—分红派息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办法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
1)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
单位股权激励怎么缴税

单位股权激励怎么缴税
单位股权激励是公司为了激励员工提高绩效而采取的一种方式。
在执行单位股权激励计划时,员工通常会获得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形式。
然而,在享受单位股权激励的同时,员工也需要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
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当员工获得单位股权激励时,通常需要缴纳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税收金额通常根据获得的股票或股票期权的价值来确定。
一般来说,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收入会被视为个人所得,需要计入个人的税务申报表中并按照相应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一些国家和地区还可能会对单位股权激励的资本收益进行征税。
当员工行使股票期权或者出售获得的股票时,根据股票的市场价值和购买价格之差来计算资本收益。
员工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相应的资本利得税。
因此,作为受益者,员工需要了解单位股权激励的税收政策,并在享受股权激励的同时,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同时,公司也应该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税务指导和支持,确保员工合法合规地享受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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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
限售股包括:
政 策股份1依.,上以据市及公:股司票财股复权税牌分日[置2至改0解0革禁9完日]成1期6后间7股由、票上复财述牌股税日份之[孳2前生0股的1东送0所]、7持转0原股非(流统通称股股
行权: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实际行使该股票期权购买股票时, 不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让: 员工取得上述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转让该股票期权所 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2、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
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 股票所得,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5、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 务人,应按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 所得,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 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 持 股 期 限 在 1 个 月 以 上 至 1 年 ( 含 1 年 ) 的 , 暂 减 按 50% 计 入 应
纳税所得额; 3)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
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自行申报纳税。员工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 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该个人应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 申报期限内自行申报缴纳税款。
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
6、相关资料报送
扣缴义务人和自行申报纳税的个人在代扣代缴税款或申报纳税时,应
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将个人接受或转让的股权以及认购的
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需要满足的条件:
条件1:适用范围 条件2:激励计划 条件3:激励标的 条件4:激励对象
条件5:持有期限 条件6:行权期限 条件7:行业限制
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条件1:适用范围
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
条件2:激励计划
来源:增发、大股东直接让渡、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
否
于“工资薪 “财产转让收
金收入”) 入”)
1、股票期权
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
授予: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 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行权: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 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 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 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实行递延纳 税政策
不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当期按照“工资薪金所 得”纳税
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3)境外上市公司的境内机构,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外上市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外)文资料备案。
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
7、其他相关规定
扣缴有关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适用于上市公司(含所属分支机 构)和上市公司控股企业的员工,其中上市公司占控股企业股份比例 最低为30%(间接控股限于上市公司对二级子公司的持股)。
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
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上市公司向被授权人兑现 股票增值权所得的日期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 的日期
股权奖励:
股权奖励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
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
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
2、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年度内第一次取得股权 激励所得)
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
员工因参加股权激励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本通知规定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对该股权激励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 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相关政策依据
国税函(2009)4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 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9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 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15)8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 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3、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行转让取得的所得
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 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 缴纳税款。
股权激励的类别及纳税义务的判定
4、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所得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 适用税率为20%。股息红利所得适用以下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股票情况(包括种类、数量、施权价格、行权价格、市场价格、转让
价格等) 、股权激励人员名单、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等资料报送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
1)实施股票期权计划、股票增值权计划的境内企业,应在股票期权计 划实施之前,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计划或实施方案、股票期权协议书、授 权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员工行权之前,将股票期权行 权通知书和行权调整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改
限
售
股
)
;
2.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
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
(统称新股限售股);
3.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个人
持有的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主板市场(或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限
售股;
限售股
股权奖励 公司直接以公司股权无偿对员工实施奖励
否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得权(解禁) 行权
出售
是(性质属 是(性质属于
否
于“工资薪 “财产转让收
金收入”) 入”)
是(性质属于 工资薪金收 不适用 入)
是(性质属于 “财产转让收 入”)
是(性质属 是(性质属于
否
于“工资薪 “财产转让收
金收入”) 入”)
是(性质属 是(性质属于
类型 定义 授权
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
股票期权 格购买本公司股票(权)的权利
否
公司以一定的价格将本公司股权出售给员工,并 限制性股票 同时规定,员工只有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 否
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对外出售该股权
公司授予公司员工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 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 股票增值权 权利。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 否 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 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
3、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纳税年度内多次取得股 权激励所得)
员工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取得股权激励所得所得的,其在本年度内 以后每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 税款: 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
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 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
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
员工多次取得或者一次取得多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 所得,而且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 不相同的
规定月份数=∑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与该次 或该项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的乘积/∑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 应纳税所得额。
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 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6)10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 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设股东(大)会的国有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计划中应列明激励目的、对象、标的、有效期、各类价格的确
定方法、激励对象获取权益的条件、程序等。
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条件3:激励标的
必须是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例外:股权奖励。) 股权奖励标的除本公司股权外,也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 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
股权激励涉及个人所得税
主要内容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三、相关政策及征管
相关政策依据
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 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 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