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合作伙伴引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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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业务合作伙伴引入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业务合作伙伴引入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合作伙伴引入管理办法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3年4月目录总则 (3)第一章合作伙伴分类和基本资质要求 (4)第二章合作伙伴引入原则 (7)第三章基地运营支撑方引入 (9)第四章营销支撑方引入 (10)第五章商品及服务提供商引入 (11)第六章技术支撑方引入 (13)第七章商户引入 (14)第八章应用提供商引入 (15)第九章商务模式管理 (16)第十章专家库管理 (18)第十一章附则 (19)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业务合作伙伴的引入,促进业务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地合作伙伴的引入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作伙伴引入结果的决策应遵循“高效务实、分级负责、集体决策”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基地(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约的合作伙伴。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对基地运营支撑合作伙伴、营销支撑合作伙伴、技术支撑合作伙伴、商品及服务提供商、应用服务提供商、采购或评估方式、商务模式等相关的管理流程进行了规定,以更加系统、科学、规范地指导业务合作伙伴的引入管理。

第一章合作伙伴分类和基本资质要求第五条基地合作伙伴包括基地运营支撑方、营销支撑方、技术支撑方、商品及服务提供商、商户、应用服务提供商。

(一)运营支撑方:指负责支撑基地进行业务运营、客户服务、数据统计分析、业务监控、业务优化、运营策划等的合作伙伴。

(二)营销支撑方:指为基地所承担的全网支撑业务,提供营销支撑的合作伙伴。

(三)技术支撑方:指为基地提供业务平台、技术服务、技术维护等支撑的合作伙伴。

(四)商品及服务提供商:指为手机支付业务提供商品及服务的提供商。

(五)商户:指基地提供支付、营销、商品销售等电商服务的对象以及代理基地向第三方推广的对象,其引入不适用本管理办法。

商户引入管理详见《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商户合作管理办法》。

(六)应用服务提供商:指为手机钱包业务提供可下载应用的供应商。

合作伙伴及代理商的管理规定

合作伙伴及代理商的管理规定

合作伙伴暨代理商的管理办法一、合作伙伴暨代理商的定义1、产品代理:在所辖区域行业内推广公司产品并直接采购,卖给客户,每年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基本业绩;2、项目合作:面对客户推广公司品牌和产品,推荐公司参与项目投标,以公司在此项目能中标为目的,从中获取应得报酬;3、临时采购:了解中环产品,如有需求,直接采购,没有达到产品代理的业绩要求;二、对合作伙伴暨代理商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团需要存档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身份证、员工的联系方式、企业介绍专业的能力、人际能力、行业能力,遇到销售项目时应向公司及时申报,以便获得支持;合作伙伴有义务将竞争对手的商务情况及时通知公司;、产品代理:1、有专职的仪表销售、提供项目信息、跟踪项目能力强,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关系;2、是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者;3、具有良好的业绩;4、遵守项目报备制度;5、遵守集团的结算制度,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项目合作在所辖区域应全力推广公司的品牌、业绩、成套能力及产品,具有专职的仪表销售人员、具备独立跟踪项目能力、以公司的名义直接面对最终用户,具备创造良好的业绩的能力,在项目运作上应服从公司集团的协调;临时采购:带款提货三、合作原则1、项目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如需甲方垫资必须是公司操作,以保证品质;合作伙伴增加的价格可按回款比例,由合作伙伴开票给公司后,由公司付款;2、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合作伙伴垫资并操作的项目,合作伙伴应对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联席会记录、变更方案签字、供货明细、供货商服务承诺、收货签字、验收报告等技术文件必须报公司存档,同时应缴纳不少于合同额8%的管理费,公司从收到用户预付款中扣除,但是采购公司产品除外;3、合作伙伴不得借公司的名义,向用户提供非公司的生产产品,用户指定的除外;4、公司向合作伙伴提供优惠价格并负责相关产品的技术支持;如需现场服务,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但合作伙伴负责服务人员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单笔合同额超过10万元的项目不收取服务费;四、管理1、营销中心的渠道管理人员负责合作伙伴的的授权、资料保管、数据统计、服务、项目协调、合同统计,产品经理部和行业经理部负责相关的产品支持和行业支持,区域销售负责新合作伙伴的推荐和维护,三年后,其业绩按照第五项执行;2、在区域销售体系建立后,集团对合作伙伴及代理商只给与项目授权,项目型的合作伙伴应严格审核并实行项目报备制,如区域首先报备的项目经集团协调批准由合作伙伴负责实施的,区域配合的,业绩应100%划归区域;3、合作伙伴及代理商的跟踪的项目,必须提前最少一个月,在公司的网站上查验是否没有人跟踪后再报备或者上报给渠道管理部门,由渠道管理人员负责在审核、报备;五、合作伙伴每年审核一次,渠道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数据报销售经理会审批;六、区域销售和合作伙伴的关系及业绩分配区域销售和该区域合作伙伴的关系为互补关系,区域销售主要开发自己新的客户群体包括新的合作伙伴,并有责任和义务支持合作伙伴的业务,负责报价等业务支持,但是,不应干预合作伙伴的正常业务,合作伙伴所做业绩归所属大区;项目型的合作伙伴在该区域业绩的40%作为奖励基数划给区域销售、产品代理的合作伙伴业绩的50%作为奖励基数划分区域销售、带款提货的合作伙伴业绩的100%划分给区域销售、区域销售新开发的合作伙伴的在本区域的业绩的100%划归区域销售并作为奖励基数,在本区域开发的合作伙伴、设计院的项目,落在其他区域,可以和项目所在区域的销售协商业绩分配,7:3,反之亦然;六、附表:目前合作伙伴名称。

中国移动集团业务合作总则

中国移动集团业务合作总则

中国移动集团业务合作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业务合作总则一、引言本合作总则旨在明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与合作伙伴之间的业务合作事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中国移动业务的发展和创新,实现互利共赢。

二、合作伙伴的定义合作伙伴是指与中国移动签署合作协议,并且在有效期内共同开展业务合作的法人或自然人。

三、业务合作范围中国移动与合作伙伴在以下业务领域开展业务合作:1.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中国移动与合作伙伴共同投资、建设和维护通信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通信塔、光纤输送等。

2. 通信网络共享合作:中国移动与合作伙伴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共享各自的通信网络资源,实现资源优化、成本节约和效率提升。

3. 业务合作与创新合作:中国移动与合作伙伴在产品创新、市场开拓、用户运营等方面展开合作,共同实施业务创新和推广。

4. 信息技术与数据服务合作:中国移动与合作伙伴在信息技术研发、数据分析和服务提供等领域进行合作,共同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合作伙伴的权利与义务1. 合作伙伴有权获得合作项目相关信息,并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获得合作利益。

2. 合作伙伴应当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提供合作所需的资源、技术和人力支持,并保证合作工作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3. 合作伙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定,确保合作过程中的合规运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4. 合作伙伴应当尊重中国移动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中国移动品牌形象和商业利益。

五、合作协议的签署与实施1. 合作伙伴与中国移动应当就具体合作事项签订详细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作模式、合作期限等内容。

2. 合作协议由双方共同协商、签署,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3. 在合作实施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协商解决各类问题和争议,并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六、合作伙伴关系的终止1. 如果合作伙伴无故违反合作协议的约定,损害中国移动利益,中国移动有权解除合作关系,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移动业务合作伙伴引入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业务合作伙伴引入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业务合作伙伴引入管理办法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012年05月目录总则 (3)第一章合作伙伴分类和基本资质要求 (4)第二章合作伙伴引入原则 (7)第三章自有业务运营支撑方引入 (9)第四章自有业务营销支撑方引入 (9)第五章移动梦网合作伙伴引入 (9)第六章内容合作商和应用合作商引入 (12)第七章商务模式管理 (14)第八章专家库管理 (15)第九章附则 (17)总则第一条中国移动增值业务开展过程中,要秉承“开放合作、竞争发展”、“客户选择、优胜劣汰”、“两个毫不犹豫”(当速度上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毫不犹豫保证质量;当企业利益和客户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毫不犹豫保护客户利益)的管理原则,遵循市场原则,提高业务质量,加强端到端的产品管理,切实保障客户权益。

第二条为规范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业务合作伙伴的引入,促进业务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中国移动业务合作伙伴的引入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自有业务合作伙伴引入结果的决策应遵循“高效务实、分级负责、集体决策”的原则。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移动总部签约的全网业务合作伙伴。

增值业务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或增值业务支撑省(以下简称“支撑省”)签约的全网业务合作伙伴、各省签约的本地业务合作伙伴的引入由基地、支撑省、各省公司应在本管理办法的原则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细则,并进行引入管理。

相关管理部门应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集团客户合作伙伴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对中国移动自有业务运营支撑方、自有业务营销支撑方、移动梦网合作伙伴、内容提供商、应用提供商的引入方式、采购或评估方式、商务模式等相关的管理流程进行了规定,以更加系统、科学、规范地指导业务合作伙伴的引入管理。

第一章合作伙伴分类和基本资质要求第六条中国移动的业务合作伙伴包括自有业务运营支撑方、自有业务营销支撑方、移动梦网合作伙伴(以下简称“SP”)、内容提供商(以下简称“CP”)、应用提供商(以下简称“AP”)。

中国移动集团业务合作总则

中国移动集团业务合作总则

集团客户业务合作总则(讨论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数据部2004 年2 月注:本合作管理办法来源于部分试点省经验,请各省因地制宜,有选择地参考使用目录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中国移动集团业务的开展,规范业务合作中各方的行为, 保证各合作伙伴在公平、公开、公正的运营环境中,充分利用中国移动的网络资源和巨大客户群为集团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应用服务。

同时为了确保整个新业务市场形成有序竞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良好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1条集团客户合作伙伴计划是移动梦网创业计划在集团客户领域的具体应用。

本办法遵从移动梦网“公开公平、合作共赢”的总体原则。

第2条本办法是中国移动与各合作伙伴合作,拓展集团业务时应遵循的合作具体原则和具体业务流程。

第3条本办法中所指的合作伙伴包括与中国移动合作的业务平台经营商、系统集成商、销售代理商、增值代理商、系统(或设备)供应商等。

第4条本办法为对业务拓展过程中合作模式管理的基本要求, 中国移动保留在具体业务管理办法中对本办法部分条款的调整。

第5条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国移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中国移动有权对本办法进行修改与补充。

第二章业务定义及拓展计划第6条集团业务的定义集团业务指通过中国移动的网络,向集团客户提供的电信及增值业务。

中国移动希望通过在全国范围开拓集团业务,为集团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丰富移动服务的内容,提升服务价值,稳定客户群。

第7条集团业务的内容各合作伙伴在各自最擅长和熟悉的领域,协助中国移动积极发展集团客户,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中国移动以其拥有的网络平台为基础,向合理的业务方案提供系统接口,并在业务结算、宣传推广等方面提供积极的支持和适当的鼓励。

同时中国移动也将从确保从集团客户的角度出发,监督合作伙伴的业务质量,并协调各环节(包括终端用户)之间的关系。

中国移动可以提供移动交换网络、IP网络、短消息平台、GPRS承载平台、语音接入平台和移动定位平台以促进集团业务的开展。

MCP管理办法1.5版(调整版)(1)

MCP管理办法1.5版(调整版)(1)

MCP管理办法及细则(讨论稿)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基地2009年3月目录MCP管理办法及细则 (1)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MCP引入 (5)一、MCP引入管理 (5)(一)MCP需提供材料 (5)(二) 填写信息及上传材料电子版 (6)(三) 最终审核 (7)二、签约管理 (7)(一)新增MCP的签约流程如下: (7)(二)MCP续签的签约流程如下: (7)三、MCP变更信息管理 (8)(一)机构名称变更 (8)(二)法定代表人变更 (9)(三)MCP登记银行账户信息变更 (9)第三章MCP日常管理 (10)一、作品管理 (10)(一)上传管理 (10)(二) 作品版权管理 (11)(三)作品不良信息审核 (12)(四)作品内容管理 (12)(五)作品退出管理 (12)二、作品定价 (13)三、结算管理 (13)(一)结算原则 (13)(二) 结算流程 (14)(三)结算扣减管理 (14)(三) 对账管理 (15)四、投诉管理 (16)(一)受理机构 (16)(二)投诉受理原则 (17)(三)投诉处理流程 (17)五、MCP积分管理 (18)(一)概述 (18)(二)加分机制 (18)(三)MCP内容管理积分 (19)(四) MCP内容运营积分 (20)第四章营销推广管理 (25)一、总体原则 (25)二、营销推广管理 (25)(一)MCP 宣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MCP 宣传要素 (25)(三) MCP 宣传要求 (26)(四)整合营销 (26)(五) 宣传资料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MCP的退出 .. (28)一、自然退出 (28)二、MCP主动退出 (28)(一)MCP自身的原因 (28)(二) MCP主动退出流程 (28)(三)MCP主动退出后,其作品的处理情况: (29)三、考核退出 (29)四、突发事件退出 (29)第一章总则MCP是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基地发展的重要合作伙伴,是作品资源的提供与质量保障方,为了规范MCP的引入与管理,确保MCP提供作品的健康性、合法性。

电商创业基地入驻合作协议书

电商创业基地入驻合作协议书

电商创业基地入驻合作协议书一、背景和目的二、合作方式和内容1.入驻方式入驻方需在基地正式申请入驻,经基地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入驻。

双方签署本协议书后,入驻方方可正式使用基地提供的场地和相关设施。

2.场地使用基地方将为入驻方提供适合的办公场地,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入驻方应合理利用并维护好所使用的场地及设备。

3.资源支持基地方将为入驻方提供相关资源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支持、人力资源、技术支持等。

入驻方得到基地方的支持后,应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进行电商创业,并按规定向基地方提交相关创业计划和经营报告。

4.服务支持基地方将为入驻方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财务咨询、市场推广、培训等。

入驻方有权享受基地方所提供的服务,并应积极配合基地方的工作,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5.费用支付入驻方应按照基地方的费用标准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基地方应提供明细的费用清单,并在每个季度末向入驻方提供费用结算报告。

三、权利和义务1.基地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入驻方的需求,为其提供合适的场地,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

(2)为入驻方提供相关资源与服务支持,促进入驻方的发展。

(3)对入驻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其提出合理的要求和建议。

(4)保护入驻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将入驻方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2.入驻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受基地方提供的场地和设施,并合理利用和维护好所使用的资源。

(2)依法经营,并按照计划向基地方提交相关创业计划和经营报告。

(3)遵守基地方的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基地方的工作,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4)保护基地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将基地方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四、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将相互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严禁将有关信息披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五、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中国移动八大基地

中国移动八大基地
中国移动八大基地分别是:
杭州手机阅读基地(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基地建成中国最大的无线图书发行平台通过各方的努力和营销打造传统阅读的新型发行渠道,
不仅包括以手机为载体的WAP、客户端等阅读,还包括结合TD技术的专用手持阅读器,
而且可以拓展到行业应用,实现“终端+通道+内容”的整合拓展。)
四川成都无线音乐基地(设在成都高新西区,
面向全国31个省市的4亿多移动客户提供无线音乐产品)
上海视频基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在上海公司设立的为全集团用户提供手机视频相关产品服务的机构,
专注于移动视频产品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支撑。)
辽宁位置基地(手机地图优化、实时交通系统建设
等有移动通信功能的导航业务尽数集中在此。)
湖南
平台和门户规划、建设及运营等工作。)
福建手机动漫基地(基地将整合手机动漫上下游资源,
推动终端定制与手机动漫产品专业化研发,并负责全国性推广。)
移动公交一卡通、移动公用事业缴费、农村移动电子商务四大工程在不断推进中。)
广东南方基地(广东移动将依托南方基地开展物联网研发。目前,中国移动南方基地将通过“三大子基地”
(国家移动电子商务基地、中国移动终端基地、家庭信息化基地)与物联网研究的紧密结合,成为我国物联网研发的重要基地。)
江苏游戏基地(负责中国移动游戏业务发展以及市场推广、内容引入与合作伙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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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合作伙伴引入管理办法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3年4月目录总则 (3)第一章合作伙伴分类和基本资质要求 (4)第二章合作伙伴引入原则 (7)第三章基地运营支撑方引入 (9)第四章营销支撑方引入 (10)第五章商品及服务提供商引入 (11)第六章技术支撑方引入 (13)第七章商户引入 (14)第八章应用提供商引入 (15)第九章商务模式管理 (16)第十章专家库管理 (18)第十一章附则 (19)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业务合作伙伴的引入,促进业务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地合作伙伴的引入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作伙伴引入结果的决策应遵循“高效务实、分级负责、集体决策”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基地(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约的合作伙伴。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对基地运营支撑合作伙伴、营销支撑合作伙伴、技术支撑合作伙伴、商品及服务提供商、应用服务提供商、采购或评估方式、商务模式等相关的管理流程进行了规定,以更加系统、科学、规范地指导业务合作伙伴的引入管理。

第一章合作伙伴分类和基本资质要求第五条基地合作伙伴包括基地运营支撑方、营销支撑方、技术支撑方、商品及服务提供商、商户、应用服务提供商。

(一)运营支撑方:指负责支撑基地进行业务运营、客户服务、数据统计分析、业务监控、业务优化、运营策划等的合作伙伴。

(二)营销支撑方:指为基地所承担的全网支撑业务,提供营销支撑的合作伙伴。

(三)技术支撑方:指为基地提供业务平台、技术服务、技术维护等支撑的合作伙伴。

(四)商品及服务提供商:指为手机支付业务提供商品及服务的提供商。

(五)商户:指基地提供支付、营销、商品销售等电商服务的对象以及代理基地向第三方推广的对象,其引入不适用本管理办法。

商户引入管理详见《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商户合作管理办法》。

(六)应用服务提供商:指为手机钱包业务提供可下载应用的供应商。

应用服务提供商引入管理详见《中国移动手机钱包业务应用合作方合作管理办法》。

第六条基地运营支撑合作伙伴需满足以下基本资质要求:(一)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原则上应不低于项目预算标的金额,外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50%,且股权变更必须向中国移动报备。

(二)合作伙伴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证明,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资料。

(三)具备合作的实力和管理团队。

(四)未列入中国移动不良信用记录。

(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第七条基地营销支撑合作伙伴需满足以下基本资质要求:(一)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原则上应不低于项目预算标的金额,外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50%,且股权变更必须向中国移动报备。

(二)合作伙伴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证明,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资料。

(三)具备合作的实力和管理团队。

(四)未列入中国移动不良信用记录。

(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第八条基地技术支撑方需满足以下基本资质要求:(一)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且公司注册资本原则上应不低于项目预算标的金额。

(二)合作伙伴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证明,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资料。

(三)具备合作的实力和管理团队。

(四)未列入中国移动不良信用记录。

(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第九条基地商品及服务提供商需满足以下基本资质要求:(一)商品及服务提供方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二)提供的商品不能为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的服务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或授权许可。

(三)具备开发业务应用的技术实力和管理团队,完备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其他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五)未列入中国移动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条基地应用提供商需满足以下基本资质要求:(一)应用提供方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二)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特色,财务状况稳定。

(三)未被工商、司法或监管机构通报。

(四)未列入中国移动不良信用记录。

第二章合作伙伴引入原则第十一条根据合作伙伴分类,基地合作伙伴引入分为运营支撑方引入、营销支撑方引入、商品及服务提供商引入、技术支撑方引入、商户引入、应用提供商引入。

第十二条基地运营支撑方、营销支撑方、技术支撑方引入的总体原则:(一)“多家选择,公平竞争”的原则:采用采购(包括公开采购、邀请采购、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合作伙伴,同等条件下优先引入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机构。

(二)“高效务实、分级负责、集体决策”的原则:分层级由省公司领导进行集体决策。

(三)专家评估原则:建立科学的引入评估体系,由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采购需求制定等。

(四)完备的信息安全保障原则:合作伙伴引入应考虑合作伙伴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从系统(业务)安全、用户信息安全、内容审核、流程及机制安全管理的保障进行合理评估。

第十三条商品及服务提供商、应用提供商引入的总体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作伙伴引入条件、评估原则、评估流程应向社会公开,符合引入基本条件合作伙伴,均具备合作资格,以保证有意向的合作伙伴均有平等机会参与合作。

(二)科学合理的引入评估原则:建立科学的引入评估体系,以量化指标对合作伙伴引入条件进行考评,保证合作伙伴引入质量。

(三)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原则:建立有科学、完备的考核管理体系,运营达不到考核要求或信用度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合作伙伴应及时终止合作。

(四)完备的信息安全保障原则: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在内容审核、用户信息保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系统(业务)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保障。

第三章基地运营支撑方引入第十四条基地运营支撑方的引入,按照《中国电子商务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立项决策中对于项目的初步运营模式、项目的平台建设模式进行决策。

并对于涉及合作伙伴运营或合作伙伴建设平台的,原则上由省公司计划采购部门(以下简称“计划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第十五条引入结果报备:对于运营支撑方引入结果,由基地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包括每月向总部提交正式公文的工作月报形式),向总部报备。

第十六条根据《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由计划采购部门牵头,在进行平台采购的同时,原则上一并进行运营支撑方的采购。

第十七条基地业务运营支撑方,原则上由电子商务基地制定需求,计划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一)由电子商务基地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制定运营支撑服务需求建议及相关评估标准建议。

(二)采购方案制定:电子商务基地将采购需求建议,通过OA 致函计划采购部门,采购部负责制定相应采购方案,并启动相关采购工作。

(三)采购实施及采购决策:计划采购部门根据既定的采购方案,按照基地省公司相关采购流程,组织实施采购工作。

第四章营销支撑方引入第十八条基地营销支撑方的引入,参照《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项目管理办法》中项目立项管理的相关流程,由公司领导对项目的立项、平台建设方式、运营方式进行决策。

第十九条引入结果报备:对于营销支撑方引入结果,由基地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包括每月向总部提交正式公文的工作月报形式),向总部报备。

第二十条基地营销支撑方,原则上电子商务基地制定需求,由计划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

(一)由电子商务基地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制定营销支撑服务需求及相关评估标准建议。

(二)采购方案制定:电子商务基地将采购需求建议,通过OA 致函计划采购部门,计划采购部门负责制定相应采购方案,并启动相关采购工作。

(三)采购实施及采购决策:计划采购部门根据既定的采购方案,按照基地省公司相关采购流程,组织实施采购工作。

第二十一条合作伙伴引入后的营销支撑工作管理,由电子商务基地负责。

第五章商品及服务提供商引入第二十二条商品及服务提供商的引入分为启动、评估、决策、签约4个环节。

第二十三条启动:合作伙伴提交合作申请后,经申请受理人员资质审核通过后,进入引入评估流程。

第二十四条评估:对于新增商品及服务提供商的合作申请,电子商务基地制定相关评估标准,并对合作伙伴进行评估。

评估人员均以抽取的方式从合作伙伴专家库中选择,组成评估专家组。

对合作伙伴进行评分,并形成引入结果建议,基地风险合规和综合部门参与全过程的监督。

评估标准详见附件。

第二十五条评估专家组制定商品及服务提供商对应的合作内容、商务模式建议等。

第二十六条决策:由评估专家组形成合作伙伴引入结果及商务模式建议,以呈批件形式,报省公司分管副总决策。

第二十七条签约:决策通过后,与合作伙伴签订合同。

原则上合同期限为一年,收款类合同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八条引入结果报备:对于商品及服务提供商引入结果,由基地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包括每月向总部提交正式公文的工作月报形式),向总部报备。

第二十九条记录留存:合作伙伴引入决策结果的记录,需要至少留存3年。

第三十条合作伙伴为自然人的引入由电子商务基地或省公司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实施。

第六章技术支撑方引入第三十一条基地技术支撑方的引入,参照《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项目管理办法》中项目立项管理的相关流程,由公司领导对项目的立项、平台建设方式等进行决策。

第三十二条技术支撑方的引入由计划采购部门牵头。

(一)由电子商务基地牵头,计划采购部门配合,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制定运营支撑服务需求建议及相关评估标准建议。

(二)采购方案制定:电子商务基地将招标需求建议,通过OA 致函计划采购部门,采购部负责制定相应采购方案,并启动相关采购工作。

(三)采购实施及采购决策:计划采购部门根据既定的采购方案,按照基地省公司相关采购流程,组织实施采购工作。

第三十三条引入结果报备:对于及时支撑方引入结果,由基地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包括每月向总部提交正式公文的工作月报形式),向总部报备。

第三十四条合作伙伴引入后的技术支撑工作管理,由电子商务基地负责。

第七章商户引入第三十五条商户根据《中国移动手机支付业务商户合作管理办法》中规定流程引入。

第八章应用提供商引入第三十六条应用提供商根据《中国移动手机钱包业务应用合作方合作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流程引入。

第九章商务模式管理第三十六条商务模式是指针对合作伙伴的结算模式,应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客观、公平、合理、充分协商、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合理估算合作伙伴成本投入等因素,在合作伙伴的配合下确定合理的商务模式。

第三十七条基地运营支撑方、营销支撑方的商务模式原则上采用固定支撑费,根据运营支撑方、营销支撑方为完成业务目标在运营支撑、系统维护等方面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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