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关于岗位轮换的制度
药学岗位轮换制度范本

药学岗位轮换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学岗位轮换工作的科学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确保药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剂科(药房、药库、药剂班、临床药学、药品采购、药品质量管理等部门)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药学岗位轮换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有序、科学的原则,实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监督、有反馈的管理机制。
二、岗位轮换范围与周期第四条药学岗位轮换范围包括药剂科内部各职能岗位,如药品调剂、药品采购、药品质量管理、临床药学、药品配送、药品储存等。
第五条药学岗位轮换周期根据员工岗位特点和工作性质确定,一般为2-4年。
具体轮换周期由药学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岗位轮换程序第六条药学部门负责人根据药学岗位轮换计划,组织制定年度轮换方案,明确轮换岗位、对象、时间等。
第七条药学部门负责人对轮换对象进行选拔,选拔标准包括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
第八条轮换对象在轮入岗位前,应当参加由药学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了解新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九条轮换期间,药学部门应当对轮换对象进行定期评估,了解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的表现和适应情况。
第十条轮换结束后,药学部门负责人对轮换对象进行总结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保障与支持第十一条药学部门应当为轮换对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在轮换期间能够顺利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药学部门应当关注轮换对象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帮助。
第十三条药学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轮换经验交流和分享会,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共同成长。
五、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药学岗位轮换制度的监督与考核,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药学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轮换考核机制,对轮换对象的业绩、能力、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六、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024年药学部岗位轮换制度

药学部岗位轮换制度
为适应医院药学发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培养和锻炼药学人才,保证药学部各药房工作公平公正并高效的运行,特建立药学人员岗位轮换制度。
1.参加药学部岗位轮换的四个部门为:西区门诊西药房、西区住院部药房、东区西药房、东区中药房。
2.轮换时间:以上每个部门每三个月有一人进行轮换。
3.轮换人员:上述药房每个员工,包括组长。
4.所有轮换到其他药房工作的员工,熟悉其他药房业务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必须值夜班。
5.因特殊原因不能轮岗的员工如严重疾病(肿瘤、手术、产假等)、年龄接近退休的员工:男员工满57岁,女员工满52岁,提出申请,报药学部主任同意并备案。
6.因特殊原因不能上夜班的员工如严重疾病(肿瘤、手术、产假等)、年龄接近退休的员工:男员工满57岁,女员工满52岁,提出申请,报药学部主任同意并备案。
7.岗位轮换由药学部各组组长提出计划,药学部主任组织实施,药学部制定阶段岗位轮换计划。
8.药品保障组工作人员按院部重要岗位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轮岗。
9.药学部主任、副主任按医院中层干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轮岗。
10.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开使执行。
药学部
2024年1月1日。
药剂科工作岗位轮换制度

药剂科工作岗位轮换制度
1.药剂科工作岗位轮换是指各班组间的技术岗位轮换。
2.药剂科工作岗位应定期轮换,轮换原则由科务会制定。
3.技术岗位轮换不受第一学历专业限制,但必须符合所轮换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4.轮换人员到岗后由接收班组负责安排工作并进行培训、管理,享受所轮换岗位的待遇。
5.科主任视工作需要、员工身体状况和对工作的适应情况,可以安排临时轮换或修改轮换计划。
6.全体员工必须服从轮换安排。
有特殊原因,执行轮换计划确有困难的,可由本人或其所在班组按正常程序报告,经批准后,暂缓执行,但连续推迟轮换不得超过2次。
7.未经批准拒不执行轮换计划,不到应轮换岗位报到并从事新岗位工作的,不论其是否上班,均按旷工处理。
8.因竞聘不合格而待岗、转岗人员,在其重新达到聘任要求前,暂不参加轮换。
药学部人员轮岗制度

药学部人员轮岗制度一、轮岗目的与原则1.公平原则:轮岗过程中要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个员工都有机会参与轮岗。
2.学习提升原则:通过轮岗,员工能够学习到不同岗位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3.经验交流原则:轮岗期间,员工之间应积极交流经验和技术,相互合作,提高团队的整体水平。
4.职业发展原则:轮岗可以帮助员工了解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业发展路径,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大的机会。
二、轮岗实施流程1.制定轮岗计划:药学部领导根据药学部的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制定轮岗计划,包括轮岗的时间、轮岗的岗位和轮岗的人员名单等。
2.岗位调动通知:药学部领导根据轮岗计划,向相关员工发出岗位调动通知,通知中应明确轮岗的时间、岗位和待遇等。
3.岗位交接:员工在岗位交接前需要和原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了解工作的特点、难点和重点等。
4.岗位培训:员工在调岗后需要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包括熟悉新岗位的工作内容、操作流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等。
5.岗位实践:员工在新岗位上实践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完成新岗位的工作任务。
6.评估总结:轮岗期满后,对员工在新岗位上的表现进行评估和总结,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果等方面。
7.反馈调整:根据轮岗期的评估结果,药学部可以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反馈和调整,包括岗位调整和培训安排等。
三、轮岗的注意事项在实施药学部人员轮岗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岗位之间的平衡:轮岗期间,应保持岗位之间的平衡,避免一些岗位长期空缺或资源过度集中在一些岗位。
2.岗位培训的质量:在进行岗位培训时要确保培训的质量,培训内容应与岗位要求相符,培训师资力量要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教学经验。
3.员工意愿的尊重:药学部应尊重员工的意愿,允许员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参与轮岗,但要在公平原则的前提下做出决策。
4.轮岗结果的反馈:药学部应及时向员工反馈轮岗期间的表现和成果,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改进意见,以促进员工的成长和职业发展。
药剂科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制度

药剂科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加强重点岗位的管理,推进科室健康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药剂科重点岗位包括采购、库管和微机信息员。
2、轮岗时限3年,特殊情况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延长或缩短,最长不超过4年。
3、轮岗人员服从医院科室安排,轮岗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工作交接。
4、重点岗位人员条件:采购、库管①需具5年以上工作经历中级以上职称,熟悉药品相关要求。
②身体状况良好,能胜任工作要求。
③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
④沟通协调能力强。
⑤思想素质好,有大局意识;微机信息员①需具5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药品相关信息,②熟练掌握微机操作技能,③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
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一药剂分册
5、轮岗人员产生流程:①自愿报名,②科室评分(50%以上同意、取前15
名),③临床职能科室评分(在科室评分基础上通过率80%),④药事会审议,⑤人
力资源处备案。
6、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构成变化定期进行调整。
7、重点岗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工作纪律,遵守行风廉洁规定,不得违反医院相关规定接受宴请、礼物及与药品供应销售公司或人员有超出工作允许范围的接触等,违者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8、严格执行医院的其他相关规定。
药剂科岗位轮换及休假制度

药剂科岗亭轮换及休假轨制
为顺应病院营业及病院药学的不竭成长需求,知足病院日常工作须要,并造就和锤炼药学人才,包管药剂科各药房工作高效运行,现树立药学人员岗亭轮换及休假轨制.
1.介入药剂科岗亭轮换的四个部分为:门诊西药房.中间药房.药库.中药房.
2.轮换时光:在中间药房与门诊药房工作的员工每半年轮换一次;药库岗亭原则上满三年就进行一次轮岗.
3.年青药师的岗亭轮换.依据造就偏向和工作顺应性考核,为了使他们尽早懂得到工作概况,临时不肯定他们的工作岗亭,而是让他们在各个岗亭上轮流工作一段时光,亲自体验各个不合岗亭的工作情形,为今后工作中的合营协作打好基本.
4.须要轮岗的人员以及因特别情形提前换岗的人员必须屈服安插,按时到新的岗亭上班,对于不接收换岗的工作人员,药剂科不予安插工作并上报病院进行处理.
5.所有轮换到门诊西药房工作的员工,其熟习门诊西药房工作营业的时光不得超出两周必须值夜班,特别情形除外.员工因自身原因消失不克不及顺应工作情形的可向病院提出换岗申请.
6.药剂科关于门诊西药房怀胎妇女值夜班的划定,按照国度相干律例及我院规章轨制的相干划定履行.即:怀胎七个月前照常值夜班,怀胎七个月至孩子一周岁不值夜班并赐与哺乳假,孩子满一周岁今后照常值夜班.
7.药剂科各药房及药库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由各药房组长依据本药房的现实情形安插,药房组长休假须报药剂科主任赞成赞成方可休假.
8.岗亭轮换由药剂科主任及各药房组长组织实行,并提前制订岗亭轮换筹划.
9.本划定自2014年5月1日开端履行.。
药剂科关于岗位轮换的制度

药剂科关于岗位轮换的制度
药剂科岗位轮及休假换制度
1、参加药剂科岗位轮换的四个部门为:门诊西药房、中心药
房、药库、临床药学。
临床药学组需经科领导召开办公会根据实际情况调配。
做好人力资源,企业无忧
2、
3、轮换时间:在各药房工作的正式员工一年轮换一次,非正
式职工在门诊西药房工作两年方可轮换到中心药房工作一年。
非正式职工不参与药库轮换。
4、对于因妊娠、因公受伤等原因不能在原岗位工作,需要提
前换岗的,必须经药剂科主任签字生效。
5、所有轮换到门诊西药房工作的员工,其熟悉门诊西药房业
务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必须值夜班。
6、对于因特殊情况提前换岗的,在特殊情况结束后必须补齐
原来岗位不足的时间。
对于不接受换岗的工作人员,药剂科不予安排工作并报医院处理。
7、药剂科关于门诊西药房妊娠妇女值夜班的规定,参照我国
关于《妇女儿童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即:妊娠七个月前照常值夜班,妊娠七个月至孩子一周岁不值夜班并给予哺乳假,孩子满一周岁以后照常夜班。
8、药剂科各药房及药库工作人员休公休假,由各药房组长根
据本药房的实际情况安排,药房组长休假须报药剂科主任批。
药剂科岗位轮换及休假制度

药剂科岗位轮换及休假制度
为适应医院业务及医院药学不停发展需求,满足医院日常工作需要,并培养和锻炼药学人才,确保药剂科各药房工作高效运行,现建立药学人员岗位轮换及休假制度。
1、参与药剂科岗位轮换四个部门为:门诊西药房、中心药房、药库、中药房。
2、轮换时间:在中心药房和门诊药房工作职员每半年轮换一次;药库岗位标准上满三年就进行一次轮岗。
3、年轻药师岗位轮换。
依据培养方向和工作适应性考察,为了使她们尽早了解到工作概况,临时不确定她们工作岗位,而是让她们在各个岗位上轮番工作一段时间,亲身体验各个不一样岗位工作情况,为以后工作中配合协作打好基础。
4、需要轮岗人员和因特殊情况提前换岗人员必需服从安排,按时到新岗位上班,对于不接收换岗工作人员,药剂科不予安排工作并上报医院进行处理。
5、全部轮换到门诊西药房工作职员,其熟悉门诊西药房工作业务时间不得超出两周必需值夜班,特殊情况除外。
职员因本身原因出现不能适应工作情况可向医院提出换岗申请。
6、药剂科相关门诊西药房妊娠妇女值夜班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我院规章制度相关要求实施。
即:妊娠七个月前照常值夜班,妊娠七个月至孩子一周岁不值夜班并给哺乳假,孩子满一周岁以后照常值夜班。
7、药剂科各药房及药库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由各药房组长依据本药房实际情况安排,药房组长休假须报药剂科主任同意同意方可休假。
8、岗位轮换由药剂科主任及各药房组长组织实施,并提前制订岗位轮换计划。
9、本要求自5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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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岗位轮及休假换制度
1、参加药剂科岗位轮换的四个部门为:门诊西药房、中心药
房、药库、临床药学。
临床药学组需经科领导召开办公会根据实际情况调配。
做好人力资源,企业无忧
2、
3、轮换时间:在各药房工作的正式员工一年轮换一次,非正
式职工在门诊西药房工作两年方可轮换到中心药房工作一年。
非正式职工不参与药库轮换。
4、对于因妊娠、因公受伤等原因不能在原岗位工作,需要提
前换岗的,必须经药剂科主任签字生效。
5、所有轮换到门诊西药房工作的员工,其熟悉门诊西药房业
务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必须值夜班。
6、对于因特殊情况提前换岗的,在特殊情况结束后必须补齐
原来岗位不足的时间。
对于不接受换岗的工作人员,药剂科不予安排工作并报医院处理。
7、药剂科关于门诊西药房妊娠妇女值夜班的规定,参照我国
关于《妇女儿童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即:妊娠七个月前照常值夜班,妊娠七个月至孩子一周岁不值夜班并给予哺乳假,孩子满一周岁以后照常夜班。
8、药剂科各药房及药库工作人员休公休假,由各药房组长根
据本药房的实际情况安排,药房组长休假须报药剂科主任批
准同意方可休假。
9、若本科室需要,科领导将根据需要做岗位调动。
10、本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药剂科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