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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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管理办法

中学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管理办法

中学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请假制度,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强化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优良学风建设,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请假销假的精神,为有效监控学生每天每节课的到位情况,规范学生的请假销假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拟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就读的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生请假必须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请假分事假、病假两种。

请假形式:书面、电话、短信、QQ、微信、其他方式等。

第二章请假条件第五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上课、早晚自习等均实行考勤。

第六条事假:因私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 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提供医院证明材料的,返校销假时补交医院证明);第三章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第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一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八条请假程序:1、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学习者,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及时履行或代学生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学生本人返校时必须及时到政教处或者班主任处履行销假手续。

2、学生因突发病症、事件,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又不能及时到校履行或代学生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时,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必须以学生花名册登记确认的家校联系方式通过手机、固定电话或校信通方式等方式向班主任履行通讯工具临时请假手续;班主任老师必须确认相关信息,并保存相关通话、短信等记录至学生安全返校,同时把此请假信息及时告知政教处好相关登记备案,学生返校时必须及时到政教处、班主任处履行书面补假、销假登记手续。

3、学生请假及审批必须申领、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条由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政教处申领,政教处每周对各班发放请假条数量要有登记、考核;政教处每学期开学前要提前印制适量统一假条备用,保证印刷清晰,发放及时,学期中要按月度对各班学生请假情况作分析总结,采取相关必要措施。

学校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生权益,特制定以下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申请流程.学生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时间、原因等信息。

.班主任或辅导员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学校规定初步审核请假申请,同意后学生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完成请假手续后,需将请假条交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存档备案。

二、病假证明要求.学生因病请假需提供校医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证明需注明学生姓名、请假起止时间、病情及建议休息时间等信息。

.病假证明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三、请假期间学业要求.学生请假期间需按照学校要求完成作业、预习、复习等学业任务。

.请假期间学生应主动与任课老师保持联系,了解学业进度和作业要求。

.学生应遵守学校考试安排,确保在请假结束后的考试中取得合格成绩。

四、请假期间行为规范.学生请假期间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秩序。

.学生应尊重他人文化传统,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组织与宗教、帮派等相关的活动。

.学生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五、请假时长与频率限制.请假时长:学生请假最长时限为一个学期,特殊情况需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请假频率:学生每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连假规定:学生请假连续不超过三天者,无需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审批;超过三天者,需报请教务处审批。

六、请假销假时间规定.请假起止时间:学生请假开始时间为请假当天上午8:00,结束时间为请假当天下午5:00。

.请假补办手续:学生销假需在请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完成相关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销假,需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说明情况并补办手续。

七、请假补办手续学生销假需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提交销假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等)。

班主任或辅导员根据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销假。

学生销假后,需及时向任课老师报到,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业任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相关部门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中学请假销假制度

中学请假销假制度

中学请假销假制度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中学请假销假制度,确保学生请假和销假的程
序简洁明确,便于管理并减少因请假销假造成的不必要困扰。

2. 请假程序
- 学生应提前向班主任或教务处提交请假申请,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相关信息。

- 班主任或教务处应尽快审批请假申请,并记录相关信息,如
请假时间、请假天数等。

- 家长应在学生请假届满后的次日,将学生请销假单据交给班
主任或教务处。

3. 销假程序
- 学生请假届满后第一天,家长或学生自己应向班主任或教务
处提交销假申请。

- 班主任或教务处应及时审核销假申请,并记录相关信息,如
销假时间。

- 家长应在学生销假后的次日,将学生销假单据交给班主任或
教务处。

4. 注意事项
- 请假和销假申请应尽量提前进行,确保及时审批和记录。

- 学生请假和销假单据应妥善保管,以备日后查询和核对使用。

- 学生请假和销假信息应及时向班级和教师通报,以确保教学
工作的正常开展。

5. 结论
中学请假销假制度的规范化有助于提高请假和销假申请的效率
和准确性,减轻教务管理的负担,并促进学校教学秩序的有序发展。

以上制度将于XX年XX月XX日正式实施。

学校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请假销假工作,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请假销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请假销假工作的合法性。

(二)公平公正:对待学生请假销假工作公平公正,确保每位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便于管理:简化请假销假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学校对学生请假情况进行管理。

第二章请假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学生请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因疾病、家庭紧急情况、特殊情况等原因,确需离开学校。

(二)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比赛,需请假参加。

(三)因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的其他原因。

第五条学生请假程序:(一)学生提出请假申请,填写《学生请假申请表》。

(二)请假学生将《学生请假申请表》提交给辅导员或班主任。

(三)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请假申请,符合请假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四)相关部门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反馈给辅导员或班主任。

(五)辅导员或班主任将审批结果通知学生。

第六条学生请假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因病请假: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或诊断证明。

(二)因家庭紧急情况请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因特殊情况请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销假手续第七条学生销假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假手续。

第八条学生销假程序:(一)学生返回学校后,及时将《学生请假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辅导员或班主任。

(二)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学生销假材料,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三)辅导员或班主任将学生销假材料报送相关部门。

(四)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将销假结果反馈给辅导员或班主任。

(五)辅导员或班主任将销假结果通知学生。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下列规定处理:(一)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后未按时销假,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明确请销假制度的权限和责任,进一步规范学生请销假行为,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在非课余时间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缺课、逃课。

如需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时返校和销假,严禁无故私自外出和无故超假。

第三条学生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安排的其它活动时,须凭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到班主任处亲自填写“请假条”。

第四条一张假条只限一个人使用,请假条填写内容包括:请假的原因,请假的天数,离校和返校的具体时间。

请假条一式两联(班主任各留存一份,请假学生自带一份)。

班主任签字之后报政教处备案,盖章后方可生效。

病假期间如需在宿舍休息者,需经舍务教师批准,并在请假条学生留存单上盖章,方可生效。

第五条请假时间两天以内的由班主任签字审批后报政教处盖章;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签字后报政教处请盖章;一周以上半个月以内的由班主任报主管主任签字依次审批后报政教处盖章;半个月以上一个月以内由政教处主任、主管校长签字审批后,报请政教处盖章备案。

如遇突发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进行审批者,需经班主任同意并及时持有关诊断证明进行补假。

第六条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

如有特殊情况,要从严掌握。

学生申请事假,需由学生家长向其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进行认真核实后,方可批准。

直系亲属婚事假期为一天,丧事为三天。

第七条学生在家因事或因病,假满后不能按时恢复上课等,必须在原期限内由家长及时与学校(班主任)申请续假,取得批准后方有效,假满后须持有效证明及时进行补假。

第八条学生按规定假期返校后,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和相关有效证明及时向班主任和请销假办公室销假。

未及时销假或在假满后未能返校,并未履行续假手续的,均按旷课处理。

第九条凡无假条在教室上课者;无假条逗留在宿舍或校园内走动者;请假时手续不完备者,均按旷课论处。

旷课学时按每节课一学时计算。

根据《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分。

学校学生请销假制度

学校学生请销假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纪律观念,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销假范围1. 学生因病、因事需暂时离开学校,需办理请销假手续。

2.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竞赛等,需办理请销假手续。

三、请销假流程1. 请假(1)学生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由班主任审批。

(2)学生因事请假,需提供请假事由证明,由班主任审批。

(3)学生请假需填写《学生请销假登记表》,经班主任审批后,报学校领导批准。

2. 销假(1)学生病假结束后,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复诊证明,由班主任审批。

(2)学生因事请假结束后,需提供相关证明,由班主任审批。

(3)学生销假需填写《学生请销假登记表》,经班主任审批后,报学校领导批准。

四、请销假注意事项1. 学生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不得擅自离校。

2. 学生请假期间,需关注班级群消息,了解学校及班级动态。

3. 学生请假期间,如需调整请假时间,需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4. 学生请假结束后,需按时返校,不得迟到、早退。

5. 学生请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五、请销假制度执行1. 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请销假进行审核,确保请销假手续完备。

2. 学校领导对请销假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请销假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学校对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范本

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请销假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请假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合理正当的原则,请假手续必须完整,请假时间不得擅自延长。

第二章请假类别及批准权限第四条学生请假分为以下类别:(一)事假:因家庭、个人原因需请假。

(二)病假:因病需请假。

(三)事假与病假以外的其他特殊原因请假。

第五条请假批准权限如下:(一)事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一天,由学校学工部审批。

(二)病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一天,由学校学工部审批。

(三)事假与病假以外的其他特殊原因请假,由学校学工部审批。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六条学生请假应当履行以下程序:(一)学生因病请假,须持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填写《学生请假单》,经班主任批准后,报学校学工部备案。

(二)学生因事请假,须填写《学生请假单》,经班主任批准后,报学校学工部备案。

(三)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须填写《学生请假单》,经班主任批准后,报学校学工部备案。

第七条学生请假应当按时销假,销假程序如下:(一)学生请假期间,班主任负责跟踪了解学生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二)学生请假结束后,需及时到班主任处办理销假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销假,须提前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假手续。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未按规定请假擅自离校的,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手续不全或虚假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三)请假期间不按时销假或未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四)恶意请假、骗取假条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学工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请销假管理制度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通用21篇)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通用21篇)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通用21篇)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篇1为了加强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

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1 、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

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

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 、学生请假2天以上的,在教导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

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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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二中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凡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学生升国旗、上课、课间操、劳动、军训及有关活动都要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假满后应及时销假。

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按旷课论处。

2、因病请假应有医院诊断证明或家长请假条(病假超过三天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突然因病不能来校,家长要及时通过电话或其它途径亲自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3、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

事假应事先请假,经允许再行离校,不事先请假以旷课论。

因突发事情不能来校,家长要及时通过电话或其它途径亲自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请事假者一周以内由本班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年级主任批准。

4、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事后应及时补假。

如需要延长假期,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申请续假。

5、对于学生缺勤的课时计算:上课按实际课时计算;军训、社会实践等一天按六课时计算;其他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6、请假必须持已批准的假条到政教处履行请假登记,假满返校再到政教处进行销假。

7、学生考勤工作由本班班委会负责,每周向本班班主任报送一次考勤表。

8、任课教师负责所在课堂考勤。

有迟到、缺课的学生及时报该班班主任。

沁源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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