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档案管理规定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3篇)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3篇)车辆档案管理制度(通用3篇)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加强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规范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行为,更好地为外勤业务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设立各类业务报告发文登记簿,按报告类别分类顺序登记业务报告。
业务报告经注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专人负责统一对外寄送。
档案管理员应留一份业务报告,并按业务类别和发文序号另行分卷保管,以备核对。
第三条本公司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业务部的档案应在每项业务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将业务报告、业务报告签发稿及业务约定书等工作底稿按工作底稿的内在特性,通过索引方式进行编排目录、编号并装订成册。
装订前,对超长、超宽的'报表、工作底稿等资料应进行折叠,做到整齐划一。
装订好的业务档案应在封面注明客户名称、委托业务、签字注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助理人员、审验年度,并在卷内目录内注明起止页码,评估人员签章。
工作底稿数量较多,一卷难以容纳的,可分卷装订。
第四条本公司当年的业务档案可暂由业务部保管一年。
期满之后,由项目负责人编造清册移交本公司档案部门。
档案管理员应将接交的档案造册登记入档。
第五条本公司档案部门应对会计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要定期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对破损和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第六条本公司档案部门保存的业务档案应为业务部门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依照《独立评估具体准则第6号评估工作底稿》第二十二、二十三条之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公司业务档案保管年限自评估报告签发之日起至该车辆报废期满后五年止。
对于保管期限届满的档案,本公司可以决定将其销毁。
销毁时,应按照规定履行必要手续。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篇2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出租汽车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汽车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出租汽车业务的档案管理,包括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客户档案、合同档案、财务档案等。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3.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4.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5. 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2. 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将各类档案资料收集齐全;3. 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档案目录。
第七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遵循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的原则;2.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排序;3. 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的原则;2. 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类别、重要程度、保管期限等进行分类、存放;3. 档案保管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高效的原则;2. 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档案查阅、复制手续;3. 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不得擅自修改、涂改、销毁档案。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条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遵循依法、合规、严格的原则;2. 档案销毁前,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3. 档案销毁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把车辆档案管理好,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思路及指示。
加大对档案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强化营运车辆档案的精细化的管理。
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实行一车一档制,每辆车制作一份档案,并用统一的格式纸张印制编号。
二、实行档案资料统一,整齐美观,为了便于查询以车辆的建运号作为档案编号序号。
三、对新车入户要新建档案,需提供车辆的相关手续(如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保险正本复印件,道路运输证,产权证,车辆照片,驾驶员的驾驶证,身份证,驾驶员相片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然后再在公司车队注册后提交区渣土所备案。
四、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完善车辆的档案,定期进行更新,并清理相关过期资料。
五、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六、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七、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特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八、负责档案管理的要对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车辆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和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含租赁车辆)的文件档案管理。
三、档案管理职责1.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档案的建立、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2. 驾驶员、维修人员等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车辆管理部门做好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内容1. 车辆基本信息:包括车辆名称、型号、车牌号码、购置日期、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等。
2. 车辆购置、验收、调拨、报废等相关手续文件。
3. 车辆保险、税费、违章、事故等相关记录。
4. 车辆维修、保养、检测等相关记录。
5. 车辆使用、调度、派遣等相关记录。
6. 车辆驾驶人员、维修人员等相关人员信息。
五、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销毁。
2.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找、使用。
3. 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4. 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归档、保管。
六、档案借阅与保密1. 档案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借阅目的、用途、期限。
2. 借阅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涂改、损毁、丢失。
3.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露。
4. 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核对、整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七、奖惩1. 对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及时、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汽车运输公司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地运行,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车辆及其相关档案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档案的建立与保管第三条车辆档案的建立应遵循一人一档的原则,每辆车辆设立一个独立的档案袋。
第四条车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基本信息:车辆型号、购置日期、车牌号、发动机号、识别代码等。
2. 车辆购置及维修记录:购车发票、车辆保险单、维修保养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
3. 驾驶员档案:驾驶员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安全驾驶记录等。
4. 车辆使用记录:车辆运行日志、油耗记录、车辆保养记录等。
5. 车辆检查及维修记录:车辆定期检查报告、维修保养报告、故障排除记录等。
第五条车辆档案应由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三章车辆档案的管理第六条车辆档案的查阅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非相关人员不得查阅。
第七条车辆档案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行政部进行登记和归档。
第八条车辆档案的归档时间应与车辆购置、维修、保养等时间同步,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四章车辆档案的保管与维护第九条车辆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的专用档案柜中,防止档案损坏。
第十条车辆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第五章车辆档案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行政部定期对车辆档案进行抽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旨在建立一个全面、规范、高效的车辆档案管理体系,为公司车辆的安全、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车辆档案 台账管理制度

车辆档案台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档案台账管理,保障车辆运行安全稳定,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档案台账管理是指对车辆的档案信息和台账进行规范管理,包括车辆基本信息、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部管理车辆档案台账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车辆档案管理第四条车辆档案是指对车辆的基本信息进行记录和整理,包括车辆所有权证明、车辆注册登记证、车辆保险证明、车辆年度审验证书等。
第五条单位应建立完整的车辆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车辆档案的整理、记录、归档等工作流程。
第六条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保证车辆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对于新增车辆,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并进行车辆档案的登记和归档工作。
第八条车辆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数据安全和完整性。
第九条对于废弃报废的车辆,应及时做好车辆档案的销毁和归档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第三章车辆台账管理第十条车辆台账是指对车辆的使用情况、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一条单位应建立完整的车辆台账管理制度,明确车辆台账的登记、记录、汇总等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台账的登记和管理工作,保证车辆台账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对于车辆的日常使用情况,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汇总,包括车辆出入库情况、使用人员、使用地点等信息。
第十四条对于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应及时记录维修保养的时间、内容、费用等信息,并进行台账的更新和汇总。
第十五条对于车辆事故记录,应及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信息,并进行台账的更新和汇总。
第四章车辆档案台账的利用第十六条单位应充分利用车辆档案台账,进行统计分析和管理决策,包括车辆使用率、维修保养费用、事故率等。
第十七条单位应依据车辆档案台账的信息,对车辆的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情况、事故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制定相关改进措施。
汽车租赁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租赁车辆档案管理,确保车辆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汽车租赁车辆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汽车租赁车辆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车辆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坏或丢失;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3. 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4. 可靠性原则:档案信息应便于查询、检索和利用。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汽车租赁车辆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车辆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车辆购置凭证、行驶证、登记证书、购置税完税证明等;2. 车辆使用记录档案:包括租赁合同、押金收据、违章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3. 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包括维修保养合同、维修保养记录、配件更换记录等;4. 车辆保险档案:包括保险单、索赔记录、理赔记录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程序:1. 档案收集:各部门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排序、编号,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3. 档案立卷: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档案分类要求装订成册,并填写档案封面;4. 档案归档:将立好的档案资料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存入档案柜。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1. 档案柜应置于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盗、防火的安全环境;2. 档案柜钥匙由专人保管,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使用;3. 档案柜应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1. 档案查询: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查询规定,及时、准确地为相关人员提供档案查询服务;2. 档案复制:档案复制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3. 档案借阅:档案借阅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档案销毁程序:1.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确认档案已无保存价值;2. 档案销毁需由两名以上档案管理人员共同监督,确保档案销毁过程安全、完整;3. 档案销毁后,应填写档案销毁记录,并由档案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出租汽车档案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档案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出租汽车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技术档案是设备(车辆)从购置到报废整个过程的历史记录,是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依据,进一步规范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适用于重庆长城运输集团璧城客运有限公司所有设备(车辆)的档案管理。
3、职责车管技术科负责车管(设备)科负责单台设备(车辆)的技术档案管理。
4、出租汽车车辆档案管理车辆管理档案内容:合格证、购置发票、行驶证、营运证、购置完税证明、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一致性证书。
5、车辆技术档案管理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内容5.1.1 车辆技术档案采用重庆市运管局统一制定格式。
5.1.2 二级维护资料、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车管科应配专职人员,负责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记载、整理、保管工作。
车辆档案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规范齐全有效。
车管科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从接收新车起,一车一档,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任意更改。
车辆调动,档案随车移交。
车辆技术档案不得损毁、涂改、伪造和出卖,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实时修补。
档案存放整洁、有序,查找方便,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工作。
设备(车辆)报废后,技术档案资料必须齐全,车辆档案妥善保存二年,其他设备档案按规定进行保存。
车辆技术档案的记载内容5.8.1 由车管员记载车辆的使用年限、规定、主要技术性能和启用日期、车辆的运行、改装及总成变动情况和主要总成的技术状况等。
5.8.2 运行使用情况:记录车辆的行驶里程、燃润料消耗、轮胎使用情况及车辆主要机件故障等。
5.8.3 检测和维修情况:记录车辆检测时间、内容、结果、查明故障与隐患的部位、原因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历次维护、维修情况,更换总成基础件和主要零件应及时记入档案。
5.8.4 事故记录,主要记录事故发生的原因、情况、车辆机件损坏的程度及修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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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档案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出租汽车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技术档案是设备(车辆)从购置到报废整个过程的历史记录,是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依据,进一步规范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重庆长城运输集团璧城客运有限公司所有设备(车辆)的档案管理。
3、职责
车管技术科负责车管(设备)科负责单台设备(车辆)的技术档案管理。
4、出租汽车车辆档案管理
车辆管理档案内容:合格证、购置发票、行驶证、营运证、购置完税证明、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一致性证书。
5、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内容
5.1.1 车辆技术档案采用重庆市运管局统一制定格式。
5.1.2 二级维护资料、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车管科应配专职人员,负责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记载、整理、保管工作。
车辆档案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规范齐全有效。
车管科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从接收新车起,一车一档,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任意更改。
车辆调动,档案随车移交。
车辆技术档案不得损毁、涂改、伪造和出卖,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实时修补。
档案存放整洁、有序,查找方便,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工作。
设备(车辆)报废后,技术档案资料必须齐全,车辆档案妥善保存二年,其他设备档案按规定进行保存。
车辆技术档案的记载内容
5.8.1 由车管员记载车辆的使用年限、规定、主要技术性能和启用日期、车辆的运行、改装及总成变动情况和主要总成的技术状况等。
5.8.2 运行使用情况:记录车辆的行驶里程、燃润料消耗、轮胎使用情况及车辆主要机件故障等。
5.8.3 检测和维修情况:记录车辆检测时间、内容、结果、查明故障与隐患的部位、原因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历次维护、维修情况,更换总成基础件和主要零件应及时记入档案。
5.8.4 事故记录,主要记录事故发生的原因、情况、车辆机件损坏的程度及修理情况等。
5.8.5 车辆转让、调动、过户、报废等情况的记录。
6、设备档案管理
. 设备档案内容:验收资料、合格证、图册、说明书、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事故报告、档案借阅记录、设备档案目录以及设备的封存、启用记录等有关资料。
单台(套)设备的档案清理完整后应按顺序归档。
销毁档案时必须经过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一起鉴定后才能销毁。
技术档案的借阅制度
6.4.1 外单位借阅技术档案,必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6.4.2 本单位有关处(科)室人员借阅必须填写借阅单才能借出。
6.4.3 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借阅人必须妥善保存,不得私自复印、剪贴、涂改、污损和转借他人。
6.4.4 归还档案时,档案保管员必须清点核对清楚并在借阅单上进行注销。
7、档案销毁
对保存期限已满和无效档案需进行销毁,应交办公室按规定进行处理。
8、附则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车管技术科负责解释。
9、附录
档案借阅登记表
设备验收表
车辆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