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wtw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ABC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税务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
第三条分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分公司财务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
(二)规范性原则:分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效益原则:分公司财务管理应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合理使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风险控制原则:分公司财务管理应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企业财务稳健。
第四条分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金预算等。
第六条分公司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结合实际,确保可操作性。
(二)总量控制,优化结构。
(三)突出重点,注重效益。
第七条分公司预算审批程序:(一)预算草案由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报分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的预算草案报公司财务部审批。
(三)公司财务部审批通过的预算草案由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执行。
第八条分公司应按照预算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确保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准确。
第九条分公司应定期进行预算执行分析,对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的差异进行解释和调整。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分公司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流动、高效。
第十一条分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原则:分公司资金应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体系,实行集中调度和使用。
(二)实时监控原则:分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监控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成本效益原则:分公司应优化资金使用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公司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做到合规经营、合理运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各层级员工,凡涉及财务管理的行为均应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分公司负责人应当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各部门遵守。
第四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应当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并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岗位设置如下:1.财务总监:分公司财务管理的最高负责人,负责全面监督和指导财务工作。
2.会计部门: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3.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预算、资金管理等工作。
4.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风险评估。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做到责任明确、协作顺畅。
第三章财务制度第七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执行。
具体制度包括:1.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申领、报销等流程,做到规范操作。
2.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会计期、会计政策等内容,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
3.财务预算制度:制定财务预算计划、执行、考核等规定,保证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4.费用控制制度:规定各项费用的审批权限、标准、核算方法等,实现费用的合理控制。
第八条分公司应当建立财务管理档案,存档各项财务资料,做到便于查阅和审计。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分公司应当合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充分利用和安全。
第十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1.资金存放:规定资金的存放地点、金额、使用范围等。
2.资金调度:明确资金的调拨、支取程序,防止资金占用、滞留。
3.资金监管: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一条分公司应当建立财务监督制度,包括:1.审计监督:设立审计部门对财务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
2.内部监督: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对各部门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概述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旨在规范公司分公司财务管理行为,增强财务管理监督能力,提高财务管理质量,确保公司经济稳定发展和资产安全。
二、组织架构分公司设立财务部门,主要负责财务管理、会计记账、财务预算、资金管理、税务管理等工作。
财务部门下设财务管理组、会计组和税务组。
财务管理组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预算、资金计划等工作;会计组负责会计记账和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组负责纳税申报、税务筹划等工作。
分公司其他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与财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三、财务管理1.收入管理(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正规发票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收回发票。
(2)会计核算准确,防止虚假收入、少报收入等现象的发生。
(3)确保收入计入相应的收入分类账户。
2.支出管理(1)支出应当有明确的凭证,凭证真实、准确、完整。
(2)支出时应与财务预算、资金计划相适应,不得超过预算总额。
(3)支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
(4)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支出,应当书面报经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批准。
3.资金管理(1)资金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资金应当按照资金计划进行支出。
(3)管理好分公司账户,定期向公司总部汇报账户余额情况。
(4)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
4.会计记账(1)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2)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的原则进行会计记账。
(3)定期进行账务核对,确保账目正确。
5.税务管理(1)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及时纳税,不得逃税或少税。
(2)做好国家税务部门的协查工作,积极配合纳税检查。
(3)制定税务筹划方案,合理降低税负。
四、财务报告分公司应定期向公司总部报告分公司的财务情况,包括财务报表、财务分析、现金流量表、会计档案等内容。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总部财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分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作,制定以下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会计核算1. 分公司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科学、合理、公正的原则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 分公司应编制并实施预算,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全面的财务预测和控制。
3. 分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向总公司提供真实可信的财务信息。
二、资金管理1. 分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 分公司应合理规划资金流动和运作,保持适度的现金库存,并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和核对。
3. 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归集和支付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流向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 分公司应加强对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管理,及时催收和支付,防止坏账和逾期付款。
三、财务监督1. 分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财务监督部门,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
2. 分公司应定期组织内部审计,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改进和优化的建议。
3. 分公司应接受总公司的财务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税务合规1. 分公司应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2. 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分公司应及时了解和适应税务政策的变化,合理规划和优化税务筹划。
五、信息安全1. 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财务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 分公司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黑客攻击。
3. 分公司应建立备份机制,确保财务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六、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分公司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2. 对于财务造假、挪用公款等严重违法行为,分公司应立即向总公司和相关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以上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分公司财务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促进公司财务运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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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广东ABC发展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为了加强分支机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分支机构为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办事处。
第一章财产监督机制及人员职责鉴于目前分支机构管理架构相对简单,负有财产监督职责的相关人员为分支机构会计、出纳、仓库人员等。
分支机构会计是主管分支机构财产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主要负责人,直接向总公司财务中心汇报工作,接受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仓库主管(未设仓库主管的分支机构为仓库负责人)为主管分支机构存货的主要负责人,有关及时收、发、退、存货物,防火防盗等日常的事务性工作,直接向分支机构经理汇报工作,接受分支机构经理的指导和安排,有关出入库手续、库房制度建设、盘点等库存的监控工作,则直接向总公司财务中心汇报工作,接受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在分支机构内,两者应密切配合,共同协助分支机构经理完成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
分支机构出纳(所设的专职或兼职的内部人员)主要经管分支机构内部的货币资金,接受分支机构会计的业务指导。
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和仓库负责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中心直接委派或任命。
一、分支机构会计的工作职责:1、审核仓库入仓单,保证调拨入库数量无误,协助总公司完成调拨差异调整;2、控制客户的信用额度,保证公司信用额度控制制度的执行;3、完成应收账款相关账务的处理(包括销售收入、回款、返利、调价、运费等);4、月底和业务人员对账,出具正式对账单并由业务人员与客户对账,跟踪对账情况;5、月底组织对库存商品的盘点,出具盘点表及盘点报告;6、审核分支机构人员的费用报销并协助总公司控制费用;7、控制分支机构人员当月借款限额;8、制作分支机构工资表9、每周与分支机构出纳一起进行现金盘点,保证账实核对无误;10、报送总公司要求的财务报表及销售报表(每月5日前向总公司报送);11、保存相关的账务资料二、分支机构出纳的工作职责:1、经管分支机构的所有库存现金和银行账户;2、根据审批后的审批单办理现金收款、付款业务;3、建立手工现金日记账并按业务发生的时间序时登记库存现金收支情况,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实相符;4、建立手工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按业务发生的时间序时登记,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5、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不得坐支或挪用现金;6、对库存现金和相关单据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完整。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财务管理。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依法合规、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分公司财务管理应当依法、规章制度进行,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保障财务安全。
第五条财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第六条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财务利益。
第七条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提高财务管理专业技能,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保护公司财务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公司财务机密信息。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第九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等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向公司领导层报告公司财务情况,提出财务建议。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有独立的财务系统,财务人员应当熟练掌握财务软件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公司资金管理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经营计划、财务预算进行安排。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预测机制,确保公司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第十六条公司应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防止资金占用。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资金监控机制,及时掌握资金变动情况,防范风险。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资金风险管理机制,做好资金投资风险评估。
第十九条公司应加强资金流动管理,防止资金挪用、侵占、截留等行为。
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资金清查,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可靠。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依法设立会计核算制度,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负债制度,定期进行资产负债核算。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成本核算制度,监控公司成本变化情况。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三篇)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公司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作用,制定本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决策、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分公司财务部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各项财务管理政策,按照财务管理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财务决策第四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业务发展情况,制定合理的财务决策,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条财务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性原则:财务决策应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确保决策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风险控制原则:财务决策应有较高的风险意识,加强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三)效益导向原则:财务决策应以最大化公司利益为目标,关注长期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财务决策应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财务规划,包括年度预算、资金计划、投资计划等,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财务决策应符合公司的内部审批程序和决策层级,确保信息透明、决策合法。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应制定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动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安全:确保分公司的现金流充足,并保证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二)高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存货和应收账款周转周期。
(三)风险控制:加强资金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资金预警机制,及时应对可能的风险。
第十条资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资金计划: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资金计划,合理安排资金需求和使用。
(二)资金预测: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市场变化,预测资金的供给和需求,及时调整资金计划。
(三)资金筹措:优化资金结构,合理选择融资方式,提高资金筹措效率。
(四)资金支付:建立合理的支付流程和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一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公司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规划、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分公司财务工作的目标是加强财务管理,合理分配资源,提高财务绩效,确保公司经济运转的正常发展。
第四条财务部门是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理主体,负责分公司的资金管理、账务核算、财务预算、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财务职责,形成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
第六条公司分公司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财务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第八条公司分公司应当定期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及时修订,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财务规划与预算管理第九条公司分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制定年度财务目标与预算计划,明确财务工作重点和方向。
第十条公司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编制程序,各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制定年度预算计划。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当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业务发展情况和财务需求,调整预算计划。
第十二条公司分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修订预算计划,确保财务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公司分公司应当建立财务绩效考核制度,对财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激励,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财务主管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分公司应当建立合理的资金计划,确保资金充足,有效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六条财务主管应当按照公司资金管理规定,合理控制资金风险,防范资金流失,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财务主管应当定期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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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广东ABC发展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为了加强分支机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分支机构为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办事处。
第一章财产监督机制及人员职责鉴于目前分支机构管理架构相对简单,负有财产监督职责的相关人员为分支机构会计、出纳、仓库人员等。
分支机构会计是主管分支机构财产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主要负责人,直接向总公司财务中心汇报工作,接受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仓库主管(未设仓库主管的分支机构为仓库负责人)为主管分支机构存货的主要负责人,有关及时收、发、退、存货物,防火防盗等日常的事务性工作,直接向分支机构经理汇报工作,接受分支机构经理的指导和安排,有关出入库手续、库房制度建设、盘点等库存的监控工作,则直接向总公司财务中心汇报工作,接受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在分支机构内,两者应密切配合,共同协助分支机构经理完成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
分支机构出纳(所设的专职或兼职的内部人员)主要经管分支机构内部的货币资金,接受分支机构会计的业务指导。
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和仓库负责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中心直接委派或任命。
一、分支机构会计的工作职责:1、审核仓库入仓单,保证调拨入库数量无误,协助总公司完成调拨差异调整;2、控制客户的信用额度,保证公司信用额度控制制度的执行;3、完成应收账款相关账务的处理(包括销售收入、回款、返利、调价、运费等);4、月底和业务人员对账,出具正式对账单并由业务人员与客户对账,跟踪对账情况;5、月底组织对库存商品的盘点,出具盘点表及盘点报告;6、审核分支机构人员的费用报销并协助总公司控制费用;7、控制分支机构人员当月借款限额;8、制作分支机构工资表9、每周与分支机构出纳一起进行现金盘点,保证账实核对无误;10、报送总公司要求的财务报表及销售报表(每月5日前向总公司报送);11、保存相关的账务资料二、分支机构出纳的工作职责:1、经管分支机构的所有库存现金和银行账户;2、根据审批后的审批单办理现金收款、付款业务;3、建立手工现金日记账并按业务发生的时间序时登记库存现金收支情况,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实相符;4、建立手工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按业务发生的时间序时登记,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5、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不得坐支或挪用现金;6、对库存现金和相关单据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完整。
三、分支机构仓库主管(仓库负责人)的工作职责:1、合理安排仓库人员的工作,严把商品出入库的手续,保证库存商品的安全和完整;2、依据公司制度及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执行商品出入库的工作流程,做好验收、装卸、检验和登记商品出入库等各项工作,保障商品流转的正常进行;3、与分支机构会计密切配合,组织仓库商品的盘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4、负责库存商品的码放工作,做到按品种、按规格分门别类地摆放;5、对下属员工的工作状态及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反映并解决问题;6、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等工作,落实安全责任;7、加强对残次商品的管理,将每周(或月)发生的残次品情况及时上报总公司处理;8、遇特殊情况,如分支机构经理违反制度强迫发货、发生火灾、盗窃等特殊事件,可直接向国洲副总和财务部经理汇报情况。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一、收支两线管理分支机构在经营地开设二个银行账户,一个“收入”账户,一个“费用支出”账户。
(一)收入账户管理收入账户专门用于收取分支机构所有的货款收入,包括所有收取的现金、代理金等收入。
分支机构无权支取收入账户中的任何银行存款。
分支机构每周星期一将“收入”账户中上周收入的银行存款划回总公司指定账户,不得截留、挪用此账户的款项。
对于有档口的分支机构,当日收取的现金不迟于次日上午12点前存入收入账户。
分支机构会计每周需提供一份上周的销售收入业务明细表。
1、除有门市(档口)在销售商品时可直接向客户收取现金外,分支机构不得向客户收取现金,如特殊情况确需收取现金的,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经分支机构经理和会计核准后,以书面委托收款形式通知客户付款。
(委托书如附表一)未经同意私自收取客户款项属严重违规行为,一经公司发现,将严肃处理。
2、对客户直接将货款汇回总公司或总公司转账收款的,分支机构会计应及时通知总公司财务,经总公司出纳确认货款到账后,由总公司以收款确认单(附表二)的形式通知分支机构记账。
(二)费用支出账户管理费用支出账户专门用于分支机构的日常费用支出,其资金来源由总公司拨入。
1、分支机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制度。
分支机构所有的货款收入,必须全部存入收入账户,分支机构的费用支出只能从“费用支出”账户支出,严禁分支机构用货款支付费用。
2、对于总公司人员在分支机构提取备用金必须经总公司审批,具体操作程序为该总公司人员向分支机构经理提出申请,由分支机构会计审核后传真总公司,财务中心接到传真后按公司借款审批程序处理,并在核准后回传分支机构财务。
总公司人员提取备用金后,分支机构会计需及时通知总公司记账,并将相关单据原件一同寄回总公司(分支机构只留收据复印件)。
二、对分支机构个人借款的规定:1、分支机构个人借款审批权限规定:a、借款累计余额在个人月工资的50%以内(含50%),由分支机构会计审批;b、超过个人月工资的50%并少于100%的(含100%),由财务中心审批;c、超过个人月工资的100%并少于1万元(含1万元),由管理本部审批;d、1万元以上由集团执行总裁审批。
严禁分支机构出纳在未经相关人员审批的情况下向分支机构人员发放借款。
2、对于因出差原因需借款的员工,由该员工向分支机构经理提出申请,经分支机构会计审核后传真总公司,按公司借款审批程序处理;3、分支机构员工无生活费用,可向分支机构办理借款;4、原则上借款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个人借款不按规定进行费用报销或归还时,分支机构会计必须从借款人当月工资中扣回;5、对于未还清借款的员工,分支机构财务原则上不得再受理其新的借款申请。
第三章费用开支管理一、分支机构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分支机构会计于每月28日前向总公司财务中心报送下月的费用预算表,由财务中心据前期费用发生情况审核并报执行总裁批准后执行。
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凭总公司审批同意报销的金额报销费用。
二、分支机构费用报销审批权限分支机构的费用支出单据统一按月寄回总公司,按公司报销程序执行,分支机构无权在未经总公司核准情况下进行费用报销支出。
三、费用发生标准及相应附件要求分支机构费用支付的标准及相应的附件要求按本制度所附《分公司费用支付标准及报销附件表》及《办事处费用支付标准及报销附件表》执行。
四、费用报销流程1、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交分支机构经理审核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分支机构经理作为部门经理对报销单签字确认;2、报销人把经分支机构经理签字的报销单交分支机构会计,分支机构会计按《分支机构费用支付标准及报销附件表》的要求审核单据并填写《分支机构人员报销记录与核定表》。
其中,分支机构的一切公共支出,如房租、水电费、运输费等由出纳统一支付和报销。
对超支的费用会计应不予审核,如确为合理支出,由报销人经分支机构经理签字后直接向总公司申请,分支机构会计查核总公司的审批情况进行审核;3、次月3日前,分支机构会计整理报销单和《分支机构人员报销记录与核定表》并寄回总公司,按总公司报销程序处理;4、报销单据完成公司的报销程序后,由总公司主办会计按审批情况补填《分支机构人员报销记录与核定表》的“同意报销金额”、“扣款额”及“备注”栏,由财务经理核实后传真分支机构出纳,由出纳按《分支机构人员报销记录与核定表》的“同意报销金额”冲减个人借支或返还现金。
流程图如下:五、工资审核与发放流程分支机构员工每月的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15日。
1、每月8日前,分支机构会计据本机构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出勤情况制作上月工资表,经分支机构经理审核出勤情况签名后传真总公司财务中心;2、总公司财务中心按相关人员的工资标准及人力资源部人事记录审核工资表并按公司费用支付程序审核和报批;3、财务中心把经核准发放的工资表传真分公司会计并由出纳发放工资;4、分支机构出纳发放工资后把发放工资单据交会计寄回公司。
接及交还公司所有的财物后,由分支机构会计核算工资并连同离职申请表传真财务中心申请发放,严禁未经财务中心同意私自发放离职人员工资。
第四章应收账款管理一、信用额度控制每个会计期间总公司据分支机构申请,核发分支机构新一期的客户信用额度表。
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客户信用额度管理。
1、授信额度的申请,严格按公司的信用管理制度执行,必须按时上报,经总公司审批后,方能执行。
不允许未经审批先执行,以及超过审批额度执行。
2、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批准的授信额度,不允许超信用发货。
3、分支机构应随时检查经销商的信用执行情况,及时清收到期货款。
对到期未回款或不守信用的经销商,申请取消信用额度,并对其欠款进行催收、清理。
4、对信用额度的调整,分支机构须提出申请,上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对连续三个月未提货或提货额少于授信额度的,分支机构应对经销商进行清理,上报申请取消或调减信用额度,并对其欠款进行催收、清理。
5、分支机构不得与经销商串通,私自提高信用额度或无款发货、先货后款,若有此类情况发生,公司将予以严惩。
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
6、分支机构会计作为信用额度的直接控制人员,对超信用额度客户不予签名发货,对无分支机构会计签名的销售订单仓管如有出货,将对仓管人员和相关业务员予以重罚。
7、如确需超过信用额度发货,由分支机构经理向总公司提出申请,按公司审核程序执行。
二、对账操作程序分支机构应每月与有欠款的客户进行应收账款核对、确认工作。
1、次月3日前由分支机构业务部各业务员向会计提交各个客户上月发货、收款及欠款结余情况表,由会计审核后填写“对账单”(见附件三),签名作实后提交业务员与客户进行对账。
对账单的金额、截止日期必须与总公司账套设置的会计期间一致。
2、业务员应催促客户及时进行核对、并要求客户在对账单上签章确认(如为单位,必须取得对方财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个体,必须由对方老板签章确认)。
对于客户有异议的对账单,要求客户在对账单上详细说明。
3、业务员收到客户确认的对账单后,应提交一份复印件由财务归档。
对于客户有异议的对账单,业务员应及时与会计沟通,解决对账差异,并重发对账单,要求客户签章确认。
4、各业务人员必须按“应收账款在谁手里就由谁负责清理”的原则,积极清理过去遗留的应收账款,不得扯皮推诿。
5、业务人员离职时必须对所负责的客户的应收账款重新核对,取得客户的确认并经总公司审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