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特教学校寝室管理制度规范

一、总则为了规范特教学校寝室管理,保障学生生活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寝室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寝室安全,预防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发生。
2. 文明有序:营造整洁、舒适、和谐的寝室环境。
3. 自律自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
4. 家校共育: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寝室生活。
三、宿舍分配1. 宿舍分配由学校根据学生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2. 学生应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宿舍。
3. 特教学校宿舍实行男女分区定位住宿,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
四、宿舍日常管理1. 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2. 学生应按时作息,保持宿舍卫生,每天按时整理内务。
3. 就寝后严禁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
4. 熄灯后不得到其他宿舍串宿、留宿。
5. 爱护宿舍内的公物,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不得用脚踢门。
6. 宿舍钥匙专人保管,不准留存在宿舍门周边或交给他人。
7. 不准拆卸和损坏公共设施。
五、寝室卫生管理1. 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张贴于门后,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2. 保持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
3. 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不得向洗漱间水池和便池倒杂物。
4. 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六、违纪处理1. 学生违反寝室管理制度,由宿舍管理员进行批评教育。
2. 违纪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对累教不改的学生,学校将予以纪律处分,直至责令其转学。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特教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教学校寝室管理制度旨在为学生们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生活环境,培养他们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寝室的良好秩序。
特教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特教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特教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宿舍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与心理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宿舍是学生的学习、生活场所,是学生个性发展的空间、健康成长的基地,也是培养学生自理能力的场所。
第三条学生宿舍管理遵循“依法、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注重集体与个人的统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宿舍管理,促进学生之间相互帮助与交流。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调整第四条学生宿舍的分配原则为年级、学科、性别等相互配合,保证各班级学生的合理分布。
第五条学生宿舍的调整原则为学业、成绩与行为表现综合评估,进行适当安排。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调整需要经过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审核,由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章宿舍管理责任与权利第七条每个宿舍分配一名宿舍管理员,由班级教师或者专门的管理人员担任,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宿舍管理员的职责包括:1. 监督学生遵守宿舍纪律,保持宿舍环境整洁;2. 负责对学生的晚自习和就寝时刻进行管理;3. 组织开展宿舍活动,增强集体荣誉感;4. 协助学生解决宿舍生活中的问题;5. 监督学生个人卫生与生活规律的养成。
第九条学生住宿期间,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学生应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或浪费。
第十条学生宿舍内严禁有火种和各类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避免发生火灾等安全问题。
第四章宿舍纪律与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宿舍纪律。
第十二条学生应保持宿舍卫生,保持整洁,宿舍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汇报给宿舍管理员或者报修人员。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严禁私自带人进入,不得留宿,请假离开宿舍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宿舍的公共秩序,不得在宿舍内吵闹,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遵守晚自习和早晨起床时间,维护宿舍安静,不得打闹或进行无关学习的活动。
第五章管理巡查与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宿舍管理巡查组,每周对宿舍进行定期巡查,了解宿舍管理情况,并进行记录。
特殊教育宿舍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宿舍管理,营造安全、舒适、和谐的住宿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特殊教育学校所有住宿学生。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尊重学生,关爱成长;(三)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四)民主管理,共同参与。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宿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宿舍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宿舍管理员、生活老师和宿舍辅导员,具体职责如下:(一)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包括宿舍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等;(二)生活老师:负责学生生活指导和心理辅导,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三)宿舍辅导员:负责宿舍纪律维护,组织宿舍活动,营造良好宿舍氛围。
第三章宿舍管理要求第六条宿舍环境:(一)宿舍内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二)宿舍墙壁、门窗等设施完好,无破损;(三)宿舍内禁止吸烟、饮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七条住宿纪律:(一)学生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不得迟到、早退;(二)学生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三)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器设备,如需使用,必须征得生活老师同意;(四)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私自调换床位。
第八条安全管理:(一)宿舍管理员负责每日巡查宿舍,确保宿舍安全;(二)学生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三)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四)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私自搭建、改造、破坏宿舍设施。
第九条卫生管理:(一)宿舍内保持清洁,每日进行清扫;(二)学生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乱扔垃圾;(三)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条对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第十一条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宿等处分;第十二条对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舍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校校舍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第三条校舍安全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校舍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校舍安全。
第四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以人为本,确保师生安全;(二)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四)依法依规,综合施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校舍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校长办公室:负责校舍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校舍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的实施。
(二)后勤保障部门:负责校舍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舍安全。
(三)教务处:负责组织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德育处: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保卫处:负责校园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六)的总务处:负责校舍及附属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维修,确保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
第七条建立校舍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职责,落实校舍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章校舍安全排查与整改第八条定期开展校舍安全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校舍安全排查内容包括:(一)校舍建筑结构安全;(二)校舍设备设施安全;(三)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四)消防安全;(五)食品安全;(六)其他影响校舍安全的相关因素。
第九条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包括:(一)对于建筑结构安全隐患,应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确保校舍建筑结构安全;(二)对于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应进行维修、更换或停用,确保设备设施安全;(三)对于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应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四)对于消防安全隐患,应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五)对于食品安全隐患,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六)对于其他安全隐患,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特殊教育学校宿舍夜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宿舍夜间的安全、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宿舍夜班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管理职责1. 夜班管理员职责(1)坚守岗位,负责夜间宿舍的安全巡逻、监控和管理。
(2)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的异常情况。
(3)负责宿舍的消防、防盗、防意外伤害等工作。
(4)负责宿舍卫生的巡查,确保宿舍整洁。
(5)负责夜班期间宿舍内外的突发事件处理。
2. 学生职责(1)遵守宿舍纪律,按时就寝,保持宿舍安静。
(2)爱护宿舍设施,不损坏公物。
(3)主动配合夜班管理员的工作,共同维护宿舍秩序。
三、管理制度1. 值班安排(1)夜班管理员实行轮岗制度,每人值班8小时,每周轮换一次。
(2)夜班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不得擅自离岗。
(3)夜班管理员需佩戴工作牌,以便学生识别。
2. 安全巡查(1)夜班管理员应定时对宿舍进行巡查,确保学生就寝情况。
(2)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校方,并采取相应措施。
(3)对宿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
3. 紧急情况处理(1)夜班管理员在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2)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受伤、突发疾病、火灾、盗窃等。
(3)夜班管理员在处理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及时向校方报告。
4. 宿舍卫生(1)夜班管理员负责巡查宿舍卫生,督促学生保持宿舍整洁。
(2)对学生乱扔垃圾、损坏公物等行为,应进行制止并教育。
(3)对宿舍卫生问题,应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
四、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夜班管理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制度、失职渎职的夜班管理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
3. 对学生违反宿舍纪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特教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教学校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特教学校全体住宿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和休息的重要场所,应保持整洁、安静、安全。
第二章宿舍设施与使用第四条学生宿舍设施由学校统一配备,包括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学生不得随意调换、占用或挪用。
第五条学生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损坏,如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六条学生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第七条学生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擅自搭建、拆除设施。
第三章宿舍卫生与整洁第八条学生宿舍应保持整洁、卫生,每天进行清洁,定期消毒。
第九条学生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洗澡,保持衣物整洁。
第十条学生宿舍内不得乱丢垃圾,不得在床上吸烟、吃零食。
第十一条宿舍内不得乱写乱画,不得乱挂衣物、杂物。
第四章宿舍纪律与秩序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不得私自离校。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安静。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内不得进行赌博、酗酒等违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内不得随意串门,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进入宿舍。
第十六条学生宿舍内不得使用违规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第五章宿舍安全与消防第十七条学生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烧电炉、热得快等违规电器。
第十八条学生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点燃蜡烛、蚊香。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内不得吸烟,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第二十条学生宿舍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学生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一条对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特教学校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殊教育学校宿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宿舍管理,提高宿管工作水平,保障住宿学生的安全、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全体住宿学生及宿管工作人员。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以人为本,关爱学生;(三)规范管理,科学施策;(四)家校共育,协同育人。
第二章宿舍设施与用品第四条宿舍设施应满足住宿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符合国家安全、卫生和环保标准。
第五条宿舍用品应齐全、完好,包括床铺、桌椅、衣柜、洗漱用品等。
第六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三章宿舍卫生与安全第七条住宿学生应自觉保持宿舍卫生,做到室内整洁、通风、无异味。
第八条宿舍卫生由宿管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发现卫生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九条宿舍安全管理包括:(一)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二)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禁止使用违规电器;(三)定期检查宿舍门窗,确保安全;(四)加强夜间巡逻,防止盗窃事件发生;(五)关注住宿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心理问题。
第四章宿舍纪律与作息第十条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纪律,按时作息,保持宿舍安静。
第十一条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
第十二条住宿学生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
第五章宿管人员职责第十三条宿管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宿舍日常管理,确保宿舍设施完好、卫生整洁;(二)负责住宿学生的入住、退宿手续办理;(三)负责宿舍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四)关心住宿学生生活,了解学生需求,及时解决生活问题;(五)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第六章奖惩与监督第十四条对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住宿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住宿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十六条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宿管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特殊教育学校寝室内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寝室内务管理,营造整洁、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提高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和集体荣誉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保证寝室内务整洁、有序,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2. 提高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培养独立生活意识;3. 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营造和谐、团结的宿舍氛围;4. 确保学生住宿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管理职责1. 寝室管理员: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包括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2. 寝室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宿舍成员执行内务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宿舍会议,提出改进措施;3. 学生:自觉遵守内务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宿舍管理,维护宿舍环境。
四、管理内容1. 卫生管理:(1)每天早晨起床后,全体学生应进行宿舍卫生大扫除,保持宿舍整洁;(2)宿舍内不得堆放杂物,物品摆放整齐;(3)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晾晒;(4)宿舍地面、墙壁、门窗等设施保持干净,不得乱涂乱画;(5)垃圾及时清理,不得乱扔。
2. 安全管理:(1)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2)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赌博等违法活动;(3)学生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宿舍安全;(4)学生生病或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告知宿舍管理员或班主任。
3. 纪律管理:(1)学生应按时就寝,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2)学生不得随意调换床位、宿舍,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整,应向宿舍管理员提出申请;(3)学生不得留宿外人,个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4)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内务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2. 对违反内务管理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3. 对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宿舍环境的学生,将采取强制措施,直至转学。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特教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教学校宿舍管理,保障学生住宿安全、卫生、有序,提高学生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特教学校全体住宿学生及宿舍管理人员。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设施及使用第四条宿舍内设施包括床铺、桌椅、衣柜、书架、洗脸盆、淋浴间等,由学校统一配置,学生不得随意更改或损坏。
第五条学生应按照宿舍规定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床位。
第六条学生应爱护宿舍设施,如有损坏,应主动赔偿或由宿舍管理人员协调解决。
第七条宿舍内电器设备使用应符合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八条学生应保持宿舍整洁,定期清理垃圾,保持室内通风。
第三章宿舍卫生与安全第九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天打扫宿舍,保持室内卫生。
第十条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按时就寝,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
第十二条宿舍内不得吸烟、饮酒,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三条宿舍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宿舍纪律与规范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
第十五条学生应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共同维护宿舍秩序。
第十六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宿舍设施。
第十七条学生应按时缴纳宿舍费用,不得拖欠。
第五章宿舍检查与评比第十八条宿舍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宿舍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宿舍评比制度,对优秀宿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学生有义务参与宿舍卫生、安全检查,共同维护宿舍环境。
第六章管理人员职责第二十一条宿舍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二十二条宿舍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确保宿舍安全、卫生、有序。
第二十三条宿舍管理人员应关心学生生活,了解学生需求,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四条宿舍管理人员应定期向学校汇报宿舍管理工作情况。
特教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特教学校寄宿生的管理,保障寄宿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退宿制度1. 寄宿生须在学校政教处的统一管理下入、退宿,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2. 寄宿生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和宿舍,有特殊要求,需经生管老师同意方可调整。
3. 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
三、日常管理制度1. 请假制度:寄宿生有事外宿须履行相关手续并填写请假条,方可离校,否则视为违纪。
2. 点名制度:寄宿生每天进行点名工作,每晚就寝前30分钟为生管人员固定点名时间,其余时间由学校有关管理人员进行随时检查,以强化寄宿生考勤工作;点名超过三次无理由不归宿的,又不办理退宿手续的视为自动离宿。
3. 晚自习制度:全体寄宿生须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到班级参加晚自习,不得逗留在宿舍,不得迟到、旷课或早退。
四、卫生工作制度1. 个人卫生:全体寄宿生应讲究个人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在宿舍内用膳;个人物品应按学校要求整齐摆放,被褥应每天叠放整齐,地上物品应整齐有序,悬挂物品应按要求悬挂;寄宿生应认真履行值日生职责,不得因个人原因导致宿舍卫生工作受损。
2. 宿舍、卫生责任区卫生:宿舍内要保持整洁,不得乱丢垃圾,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宿舍外卫生责任区由各宿舍轮流负责打扫,保持卫生。
五、安全管理1. 寄宿生必须遵守学校各项安全规定,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事项。
2. 寄宿生不得在宿舍内燃放烟花爆竹、点蜡烛、使用明火等,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3. 寄宿生不得擅自离开宿舍,如需外出,必须向生管老师请假。
4. 寄宿生应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整洁,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喝酒、赌博等。
六、纪律与奖惩1. 寄宿生应遵守学校纪律,服从管理,不得打架斗殴、侮辱他人、偷窃等。
2. 学校对表现优异的寄宿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寄宿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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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寄宿部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寄宿部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总务处、寄宿部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4、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寄宿部、总务处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
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5、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6、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
寝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生活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7、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生活老师请假并由家长到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
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请假并签名,再将请假表交值日教师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
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习或无故不上晚自习学生一律旷课处理。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
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9、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
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1、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有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3、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4、学生寝室设置电表、水表,注意节水节电。
15、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6、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管理员阿姨,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保姆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
以寝室为单位设卡建档,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卫生档案并每周公布一次,作为优秀班级评比和学生个人综合测评、保送、评优、入党、聘任学生干部的依据之一。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
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
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
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码整齐。
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
物及其它杂物。
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0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
不得在宿舍进餐。
7、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及大小便池中,便后要立即洗水。
8、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走水关。
9、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
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厕所内以保持厕所干净整齐。
11、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12、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
四、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台灯、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电热袋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暧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
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
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
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
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收录机、MP
3、手机等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
贵重物品、多余
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六、住校生违反纪律处理办法
1、学生违反《泰兴市特殊教育学校住校生管理条例》,将进行批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2、不按要求做好寝室内务及卫生工作,限期改正;进行扣分处罚,多次扣分累计达5分,给予违纪告戒一次。
3、违反寝室纪律要求,熄灯后讲话、劝阻不听,多次扣分累计达5分,给于违纪告戒一次,性质严重的可直接作出违纪告戒处理。
4、故意损坏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动承担责任者,除给予违纪告戒外,并按原价5倍赔偿。
6、“文明寝室”评比资格:本寝室成员有给予通报、警告等取消。
7、住校生受过三次违纪告戒或各类处分者,将取消评优条件,不能参加本年度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及其他个人先进的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