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第11章网络隐私权[精]
电子商务用户隐私保护规定

电子商务用户隐私保护规定一、背景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互联网上进行购物和交易。
在这个过程中,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面临着越来越大的风险。
为了保护用户的权益,电子商务用户隐私保护规定应运而生。
二、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1. 用户的个人信息只能在明确的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收集和使用,收集的目的必须明确并经过用户的同意。
同时,必须保证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禁止将用户个人信息用于其他未经用户授权的目的。
2. 电子商务平台必须公示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规则和政策,向用户明确说明个人信息的类型、收集的目的、使用的范围,以及用户可以行使的权利。
三、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1. 电子商务平台必须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护。
包括加密存储、合理的访问权限控制、防止未经授权的信息泄露等。
2. 用户个人信息的传输必须采用安全加密的方式进行,防止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窃取或篡改。
四、用户权益保护1. 用户有权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收集和使用的情况,有权选择是否提供个人信息,并有权查看、修改、删除自己的个人信息。
2. 用户有权取消订阅电子商务平台发送的促销信息或广告邮件,还有权选择是否接受第三方的推广信息。
3. 用户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的商业活动或被出售给其他第三方。
五、用户投诉和追责1. 用户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滥用或未经授权使用时,有权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诉和举报。
2. 电子商务平台应设立专门的用户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举报。
对于严重违反用户隐私保护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六、隐私保护宣传和教育1. 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加强用户隐私保护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和意识。
2. 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定期开展隐私保护培训,并向用户提供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七、法律责任1. 对于违反电子商务用户隐私保护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处罚、赔偿等。
电子商务法第11章网络隐私权

国际组织隐私权立法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隐私个人资 料保护基准 欧盟个人资料保护指令 GIIC电子商务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电 子商务实施方案调查的总结》 国际劳工组织(IU)1996年通过有关保护劳 工个人数据的《ILO实用法规》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消费者政策咨询委 员会提出了适用于电子商务的个人隐私国 际标准
个人数据的概念
电子商业中的隐私权的主要内涵是个人数 据和信息的商业利用问题。 个人数据是由有关一个活着的人的信息组 成的数据, 对于这个人,可以通过该信息 识别出来。 个人数据是指有一个可识别的自然人的任 何信息,不局限于以可处理形式存在的信 息,它包括任何种类和任何形式的信息, 只要这种信息是有关个人的,不论是活着 的人或死去的人,并且只要这个人或者这 些人是可以识别的。
数据主体的权利
控制权 获取权 知悉权 修改权 抗辩权 诉讼权 权利豁免
各国保护隐私权的立法
1966年美国的《信息自由法》 1973年瑞典《数据法》 1974年美国《隐私法》 1974年联邦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 1978年法国《数据处理、档案与自由法》 1980年欧盟《关于保护自由化处理过程中 个人数据的条例》 1982年加拿大颁布《隐私保护法》 1984年英国颁布《数据保护法》
美国的隐私权立法情况
1967年的《信息自由法》 1979年的《隐私法》 《公平信用报告法》 《家庭教育及隐私权法》 《财务隐私法》 《公平信贷单据法》 加州的《隐私与有线电视法》 伊利诺斯州的《通信客户隐私法》 纽约州的《个人隐私保护法》
美国的隐私权立法情况
自考电子商务法概论 第11章网络商务隐私权保护法

四、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查阅 1、查阅权不得抛弃也不得以特定约定加以限制 2、查阅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要求
五、网络个人数据的控制与使用 1、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修正、更新与请求修改 2、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使用行为规范 3、网络个人信息资料使用中的安全要求及相应的 保密措施 4、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保留期限
第九章 网络商务隐私权保护法
1.网络隐私权概述 2.网络个人数据用户义务规范 3.网络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网络隐私权概述
一、隐私权的基本内容 现代意义上的隐私权概念起源于美国。 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 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信息自由权。 隐私权的特征: 1、隐私权的本质; 2、隐私权的范围; 3、隐私权的独享性;
三、我国网络隐私立法体系的基本结构
至今我国还没有把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在 法律上加以规定,仅在司法实践中确认将隐私权归 于名誉权加以保护。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体系:
1、总则 2、主要立法原则 3、个人数据资料的收集和持有 4、个人数据资料的利用与安全 5、个人数据资料的披露和公开 6、数据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7、规定权利人的隐私权利和相对人的义务 8、儿童隐私的特别保护 9、侵权救济与法律责任 10、罚则 11、附则
二、网络隐私权与传统隐私权的差异和侵权方式 (一)网络隐私权与传统隐私权的差异 1、网络隐私权将“公有”和“私有”领域重新划分 2、网络隐私权强调个人信息的综合利用 3、网络隐私权更加强调主动控制权
(二)、网络隐私的侵权方式 1、cookies文件的滥用 2、监视软件的滥用 3、滥用识别机制 4、黑客攻击行为 5、随意出售个人信息 6、第三方泄漏或共享
三、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和主体权利内容 网络隐私权是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 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 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漏某些个人相关的 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诽谤的意见等。 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登录的身份、健康状况 2、个人的信用和财产状况 3、邮箱地址 4、网络活动踪迹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全文)精简版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兴起,隐私权保护逐渐成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电子商务中,用户的个人信息往往被广泛收集、存储和使用,给用户的隐私权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各方需采取措施保护用户的隐私权,以建立用户信任,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隐私权的重要性隐私权是个人信息自主权和自我保护的一项基本权利。
在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可能导致个人隐私被侵犯,例如身份盗用、个人信用受损等。
隐私权的保护也是建立用户对电子商务平台的信任的基础,有助于促进用户参与和消费。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挑战在电子商务中,隐私权保护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用户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往往是不透明的,用户很难了解个人信息被如何使用和传输。
个人信息的存储和保护存在着安全风险,一旦电子商务平台遭到黑客攻击,用户个人信息可能会泄露。
个人信息的交换和共享也是一个问题,存在着被滥用的风险。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措施为了保护用户的隐私权,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各方需采取一系列措施。
应加强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透明度,明确告知用户个人信息的种类、目的和使用方式。
电子商务平台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采取技术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例如加密和防火墙等。
电子商务平台还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政府的角色与法律保障政府在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中起着重要的角色。
政府应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政府还应加大对电子商务平台的惩罚力度,对违反隐私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政府还可以加强对用户隐私权的教育和宣传,提高用户对隐私权的意识。
隐私权保护是电子商务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涉及到用户信任和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
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各方应加强隐私权保护措施,提高个人信息采集和使用的透明度,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
电子商务法之隐私权

2.非法利用网民个人信 3. 侵入他人的网络空 利 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 息。 间。 其个人资料等被非法收 (1)是指不按照将网民的个人信 息用于别的用途。 集、非法转让和非法利 (2)非法转让或出卖网民的个人 用等情况。 信息。
五、案例二 :牛文龙诉北京北大英 华科技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
本案原告:牛文龙;被告: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 牛文龙诉称,2006年9月4日,我因故意伤害一案被北京市 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因案件审理时我系未成 年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案卷材料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传播。2008年4月,北大英华公司在其网站上刊登了我故意伤 害一案的相关情况,同时向阅读者和会员收取费用进行营利活 动至今,北大英华公司刊登并获得利润的行为未经有关机关及 我的同意,属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材料,严重侵犯了我的隐私。 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北大英华公司立即停止对我的侵权 行为,向我赔礼道歉,并为我消除影响;2.北大英华公司 赔偿我交通费损失14元、公证费700元、律师费3000元; 3.北大英华公司赔偿我精神抚慰金30 000元; 4.本案诉讼费由北大英华公司承担。
(1)在未经网民许可而搜集其个 害,是指通过各种非法 人隐私信息。 1.在网络传播中公开他 (2)欺骗性地搜集个人信息。 的手段和途径,获得网 人的隐私信息。 (3)通过向有关机构或公司购买 民的个人信息,并对之 的方式进行收集。 2.侵扰他人的网络活动。
网络中隐私权 网络侵权的表现 主体享有的权 形式 进行商业利用,即网民
电子商务领域中的隐私权
(一) 操 作 方 法
1. 开篇案例
2. 隐私权
3. 开篇案例解决方案 5. 案例二 8.隐私保护如何走 8.隐私保护如何走
4.网络隐私侵权表现形式 4.网络隐私侵权表现形式 7.我国网络隐私权的现状 7.我国网络隐私权的现状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全文)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全文)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电子商务中涉及大量的个人数据和隐私信息,如何保护用户的隐私权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和挑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在电子商务过程中,用户需要提供一系列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地址、方式号码、信用卡信息等。
这些信息的泄露可能导致用户身份被盗用、个人隐私被侵犯,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因此,保护用户的隐私权不仅是企业的责任,也是用户的合法权益。
隐私权保护的挑战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潜在威胁和侵犯。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隐私权保护挑战:数据泄露由于技术漏洞、网络攻击或内部失职等原因,企业存储的用户个人信息面临被黑客获取或泄露的风险。
一旦用户的数据被泄露,用户将面临身份盗用、广告骚扰等问题。
第三方数据分享在电子商务过程中,企业往往会与第三方共享用户的个人数据。
然而,一些不良企业可能会滥用这些数据,进行无关的推销或甚至出售给其他公司,从而进一步侵犯用户的隐私。
数据采集与分析为了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或精准的广告推荐,企业往往会对用户的行为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
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侵犯用户的隐私,尤其是对于用户在互联网上的浏览习惯和兴趣的追踪。
面对挑战的解决方案为了更好地保护用户的隐私权,电子商务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安全措施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确保用户的个人数据得到有效的保护。
这包括加密用户数据、采用安全的数据存储和传输方式、定期进行系统安全检查等。
优化隐私政策企业应该制定清晰明确的隐私政策,并在用户注册或使用服务前告知用户。
隐私政策应包括数据收集和使用的目的、共享的范围、用户权利和选择等内容,以便用户了解和掌握自己的隐私权。
严格控制数据分享企业在与第三方共享用户数据时应严格审查合作伙伴,并且明确约定数据使用的目的和范围。
《电子商务法》(第二版)教学第相关论电子商务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详解

第一节 个人信息的基本属性
二、个人信息与隐私权
根据美国《隐私权法》对隐私的描述,隐私有以 下特点: 1、它属于个人信息,其形式包括有关个人的事实、 图像等; 2、隐私权不希望它被泄露; 3、这些信息一旦被泄露,隐私权人可能感到窘迫或 者情绪压抑。
第一节 个人信息的基本属性
二、个人信息与隐私权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打探、调查个人情报、资讯,包括一切与公 共利益无关的个人情报和资讯。 (二)干涉、监视私人活动。如监视私人活动,准 许或不准他人从事某种私人活动等。 (三)侵入、窥视私人领域等。 (四)擅自公布、非法利用他人隐私。
第二节 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利用
二、个人信息保护与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关系
互联网上的隐私权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信息收集者应当告知用户,他们收集了什么信息, 并打算如何使用这些信息; 2、信息收集者应该征得用户的同意,并为用户提供 控制对个人信息进行使用和再使用的方法。
第三节 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机制
第三节 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机制
二、欧盟国家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指令》规定 1、数据控制者负有以下义务: 1)合法处理数据的义务 2)对有关种族血源、政治意向、宗教信仰、商会 会员、健康或性生活等敏感信息,原则上有禁止处理 的义务 3)告知当事人的义务
第三节 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机制
二、欧盟国家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根据该指南,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八 项: 1、限制收集原则 限制收集原则是指个人信息的收集应该受到限制 ,任何有关个人信息的获得应该通过合法和公正的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应当征得信息主体的同意。
2、信息质量原则
是指个人信息应该与它们将要被作用的目的和该 目的所需要的程序相关,个人信息应该精确、完整,并得 到及时更新。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电子商务以其便捷、高效的特点,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购物方式和生活习惯。
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消费者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当我们在享受网购带来的便利时,个人的信息,如姓名、地址、电话、购买偏好等,都在不知不觉中被收集和使用。
这些信息如果得不到妥善保护,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诸多困扰,甚至威胁到个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电子商务中隐私权受到侵犯的现象屡见不鲜。
比如,一些电商平台在用户注册时,要求提供大量的个人信息,而对于这些信息的用途和保护措施却未作清晰说明。
还有部分电商企业将用户的个人信息出售给第三方,导致用户频繁收到各种垃圾广告和推销电话。
更有甚者,黑客攻击电商网站,窃取大量用户数据,造成用户隐私的严重泄露。
造成电子商务中隐私权易被侵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收集和传播变得极为容易。
电商平台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如 cookies、追踪脚本等,可以轻松获取用户的浏览记录、搜索偏好等信息。
其次,一些电商企业缺乏足够的隐私保护意识和措施。
为了追求商业利益,他们不惜牺牲用户的隐私权。
再者,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目前,对于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还存在着法律空白和监管漏洞。
为了加强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我们需要多管齐下。
从技术层面来说,电商平台应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处理,确保信息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同时,应加强对网站的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
在企业管理方面,电商企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认识到保护用户隐私权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应建立完善的隐私保护政策,明确告知用户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共享方式,并获得用户的明确同意。
此外,企业内部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隐私保护意识,防止因员工的疏忽导致用户隐私泄露。
政府部门应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范围和保护标准,加大对侵犯隐私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网络隐私侵权形式-1
(1)Cookies文件的滥用
在电脑硬盘里,有一个叫Cookies(IE浏 览器)或Cookies.txt的文件夹,它能够保 存用户在网上冲浪时与服务器交换的信息 。这种工具的本意是为了利用用户信息, 分析他们的浏览习惯,为广告寻找特定的 目标受众。
微软在推出Windows98时,在用户一无所 知的情况下,试图将用户信息保存到微软 的网站上,这种做法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 患,其它网站抓住这一漏洞,能够轻易读 取用户ID号码信息。
个人数据的条例》 1982年加拿大颁布《隐私保护法》 1984年英国颁布《数据保护法》
各国保护隐私权的立法
1980年OECD经合组织发表《关于保护隐 私和个人数据跨国流通的指导原则》
1980年美国颁布《电子通信隐私法》 1988年日本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 1990年欧盟颁布《欧共体关于数据保护的
电子商务法
第11章 网络隐私权
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 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 、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 权。
隐私权深入到日常生活的细节和内心世界 来保护自然人的人格和精神状态,是一种 高层次的人格权。
隐私权的意义
隐私权就是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 权,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 ,保障了个人内心世界的安宁,维护了个 人的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力量。
(3)滥用识别机制 为了跟踪在网上浏览和进行电子商务活动
个人数据是由有关一个活着的人的信息组 成的数据, 对于这个人,可以通过该信息 识别出来。
个人数据是指有一个可识别的自然人的任 何信息,不局限于以可处理形式存在的信 息,它包括任何种类和任何形式的信息, 只要这种信息是有关个人的,不论是活着 的人或死去的人,并且只要这个人或者这 些人是可以识别的。
国际组织隐私权立法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隐私个人资 料保护基准
欧盟个人资料保护指令
GIIC电子商务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电 子商务实施方案调查的总结》
国际劳工组织(IU)1996年通过有关保护劳 工个人数据的《ILO实用法规》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消费者政策咨询委 员会提出了适用于电子商务的个人隐私国 际标准
隐私权的特征:
(1)隐私权的本质。必须纯粹是与公共 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个人“私事”。任 何公共的、群体的或与之有关的事情都不 能成为某个人的隐私。
(2)隐私权的范围。即它必须严格限定 在个人信息、私人活动的私有领域这个有 限的范围之内。主要是指个人信息,主要 是指一切属于自然人的消息、状态和属性 等等。
网络隐私侵权形式-2
(2)监视软件的滥用
许多公司开始使用监视软件,这种软件可 以偷偷地监视和记录下员工的每一次击键 情况,不管数据是否被保存在文件中,也 不论是否通过企业的电脑网络进行传输。 都可能被监测。这些软件售价便宜,它可 以使雇主得以了解员工的想法,进而利用 这些信息达到自己的目的。
网络隐私侵权形式-3
个人数据的特征
第一,个人数据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一 切有关个人的信息,从生理的到思想的, 从个人本身的到社会关系的,从有生之年 到死后,还包括人们对他的评价。
第二,这些数据是有关“个人”的,这个 “个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由自然人 组成的家庭的整体。
第三,数据主体必须是可以识别的。 第四,个人数据受到法律的保护。
数据主体的权利
控制权 获取权 知悉权 修改权
1966年美国的《信息自由法》 1973年瑞典《数据法》 1974年美国《隐私法》 1974年联邦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 1978年法国《数据处理、档案与自由法》 1980年欧盟《关于保护自由化处理过程中
当公民个人的隐私受侵害时,受害人不能 以侵犯隐私或隐私权作为独立的诉因诉诸 法院请求法律保护与救济,而只能将这种 损害附从于其他诉因(如名誉损害、非法 侵入等)请求法律保护与救济,是为隐私 权的间接保护。我国属于对隐私权采取间 接保护方法的典型例证。
网络隐私侵权
网络时代对隐私权关系的影响,一言以 蔽之,就是造成隐私的失控。 擅自在网上宣扬、公布他人隐私 篡改、监看他人的电子邮件 垃圾邮件(spam)的寄送 非法获取、利用他人的隐私
(3)隐私权的独享性。即它必须是权利 所有人不愿意被他人知悉或干涉的“隐” 事。
隐私权的内容
1.个人生活安宁权。 2.个人生活信息保密权。 3.个人通讯秘密权。 4.个人隐私利用权。 5.隐私知悉权。 6.隐私修改权。
个人数据的概念
电子商业中的隐私权的主要内涵是个人数 据和信息的商业利用问题。
指令草案》
西班牙、瑞士、丹麦、挪威、卢森堡、新 西兰、意大利等国也制定了专门的数据保 护法。
美国的隐私权立法情况
1967年的《信息自由法》 1979年的《隐私法》 《公平信用报告法》 《家庭教育及隐私权法》 《财务隐私法》 《公平信贷单据法》 加州的《隐私与有线电视法》 伊利诺斯州的《通信客户隐私法》 纽约州的《个人隐私保护法》
隐私权的保护方式
(1)、直接保护 法律承认隐私权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当
公民个人的隐私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 以侵犯隐私或隐私权(infringement of privacy)作为独立的诉因,诉诸法院请求 法律保护与救济,是为隐私权的直接保护 方法。
隐私权的保护方式
(2)、间接保护 法律不承认隐私权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
美国的隐私权立法情况
1993年,克林顿政府为实施其《NII行动 计划》,成立了信息基础结构特别工作组 (IITF),下设政府信息工作组、隐私工作 组和知识产权工作组
1995年6月,隐私工作组发表一份题为价 人隐私和国家信息基础结构:提供和使用 个人信息的原则》
1986年的《电子交流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