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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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务处理的思考

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务处理的思考

优化估值技术和方法
引入先进的估值技术和方法,如现值法、期权定价模型等, 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立专业的估值团队或机构,提高估值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减少利益冲突和主观偏见。
强化内部控制和审计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允价 值计量的程序和流程,确保计量的合 规性和准确性。
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对公允价值计量 进行严格的审计账务处理的 前景展望
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
统一化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正在推动全球会计准则的统一化,以减少不同国家会计 准则之间的差异,提高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
IASB正在修订金融工具准则,以简化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并加强对金融工具风险 和报酬的控制。
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如 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工具 的市价波动。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利用套期保值业务规避 风险时,相关资产的市价波动 。
0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务处理的 现状与问题
当前账务处理方法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被视为当期损益
在现行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通常被视为当期损益的一部分,并在利润表中列示。
通过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有助于企业及时揭示潜在风险,加强风险管理 。
规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账务处理,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来源
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市价变动: 如股票、债券、基金、外汇等 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价格波
动。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性房地产的市价波动。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非财务信息的披露
企业将逐步增加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如环境、 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信息,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 息需求。

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科目变化

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科目变化

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科目变化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新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这些工具的出现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也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的渠道。

但是,这些新的金融工具也带来了会计处理的难点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在2014年发布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即IFRS 9,该准则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在新准则的影响下,企业的会计科目也将发生一些变化。

一、IFRS 9对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的影响IFRS 9将金融资产分为三个分类:持有至到期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这三个分类的区别在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企业打算持有直至到期日的金融资产,按照摊余成本法进行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打算持有并可能出售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法计量,但是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是指企业打算进行交易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法计量,并计入当期损益。

这些变化将会对企业的会计科目产生影响。

根据新准则,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科目应该从原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并且按照摊余成本法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科目应该从原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按照公允价值法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会计科目应该从原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变为“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并且按照公允价值法计量。

二、IFRS 9对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的影响与金融资产不同,IFRS 9将金融负债分为两个分类:按照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负债和按照公允价值法计量的金融负债。

按照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负债是指企业需要按照其未来支付的现金流量来计算利息费用的金融负债,而按照公允价值法计量的金融负债是指企业需要按照当前市场上的利率来计算利息费用的金融负债。

什么是公允价值以及如何核算损益

什么是公允价值以及如何核算损益

什么是公允价值以及如何核算损益公允价值是新的会计准则的⼀个全新的概念,这个概念的理解与领会,在全⾯掌握领会会计准则新变化,起到⾮常关键的作⽤;同时,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什么是公允价值以及如何核算损益?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公允价值1.1《企业会计准则》2006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第五⼗条提出: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愿进⾏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额。

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不需要进⾏清算、重⼤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仍进⾏交易。

1.2公允价值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存在活跃市场的⾦融资产或⾦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融⼯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采⽤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当反映估值⽇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的交易价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愿交易的各⽅最近进⾏的市场交易中使⽤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融⼯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企业应当选择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融⼯具的公允价值。

初始取得或源⽣的⾦融资产或承担的⾦融负债,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企业采⽤未来现⾦流量折现法确定⾦融⼯具公允价值的,应当使⽤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融⼯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

⾦融⼯具的条款和特征,包括⾦融⼯具本⾝的信⽤质量、合同规定采⽤固定利率计息的剩余期间、⽀付本⾦的剩余期间以及⽀付时采⽤的货币等。

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就是因公允价值的变动⽽导致的损失或是收益。

【税会实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理解与运用

【税会实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理解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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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理解与运用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账务处理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损益类科目,主要用来核算下列有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当计人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或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的具体规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具体体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资产类项目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时,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则做相反的会计处理。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负债类项目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等”,贷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则做相反的会计处理。

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应当没有余额。

出售、处置时的账务处理。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时,借记“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借或贷记“投资收益”(差额);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当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贷记“投资收益”;当公允价值低于其。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差异分析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差异分析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差异分析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定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公司在一个会计期间内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其他权益工具,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发生的价值变化的损益。

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1.识别公允价值变动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2.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3.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一个例子来说明,公司持有一支10万元的股票,年初的市场价格为8万元,年末的市场价格为12万元,这支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2万 - 8万 = 4万。

那么公司在其财务报表中要将这4万元的损益记入当期损益。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纳税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纳税处理与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来说:1.股票等证券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应纳税的,但是公允价值变动支出不允许抵扣;2.对于期末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只能在其被实现时计入税务当期收益;3.不同类型的证券有不同的纳税期限,具体可参考税务规定。

对于上述第三点,具体情况可能各不相同,我们举个例子。

公司在某年购买了一些股票,该股票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年初市价为8万元,年末市价为10万元,公司计算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万元。

按照税法规定,该股票的持有期限为不满12个月,那么公司需要将2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按照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即4000元。

四、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差异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处理是以公允价值变动当期发生为基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而在纳税处理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纳税处理是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实现情况为基础,需要按照行业规定计算税款,无法自由决定计提或调整应纳税额。

五、结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企业在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期间,由于市场价格变动而产生的价值变化的损益,对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新准则公允价值变动分录

新准则公允价值变动分录

新准则公允价值变动分录
公允价值变动,通常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1.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上升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下降,作相反分录。

资产处置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下降,作相反分录。

资产处置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不予结转。

3.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公允价值下降,作相反分录。

资产处置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上升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公允价值下降,作相反分录。

资产处置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入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新金融准则下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财税处理

新金融准则下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财税处理

新金融准则下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财税处理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一)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分为四大类别。

其中,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约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通俗理解:(1)既可以按照收钱(利息),又可以随时出售(不准备长期持有或持有到期)。

(2)约定时间收取的钱,只是本金或利息。

其实,新金融准则中划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就是旧金融准则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债务工具投资"。

另外,还有一类就是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金融资产分类中判断流程图如下:(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会计核算科目1. 其他债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会计核算科目为"1503 其他债权投资"。

该科目专门用于核算新金融准则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可以按照金融资产类别和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利息调整""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处理新准则对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应由新设的损益类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行核算。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一科目被定性为损益类科目,体现了会计信息是企业持有的核算范围内的资产或负债,由于市场公允价值变化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相应资产或负债在持有期间而不是处置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一、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估计。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后续计量企业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在转换日,按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例1]2007年8月15日,甲企业因租赁期满,将租赁的办公楼收回,开始用于本企业的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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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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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分四个部分举例说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会计处理、正常情况下的理解以及跨会计期间的会计处理,最后加以总结。

本文中正常情况是指不存在跨会计期间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会计处理原则
按新准则应用指南之规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科目的用法如下:
1、本科目核算内容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此外还有,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记入当期损益的利得与损失(指南中同时指出可以另设6102“套期损益”科目单独进行核算)。

2、本科目明细核算
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投资性房地产等进行明细核算。

3、主要账务处理之规定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同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二、会计案例说明应当如何正确理解
这里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应当如何正确理解上述关于此科目的会计核算。

正常情况下的业务处理举例。

例1:假设某企业2007年10月1日在证券市场上购入某挂牌上市债券2万份,每份价格110元。

该债券距到期日还有两年,而企业准备于近期出售而非长期持有至到期。

当年12月31日,该债券收盘价格为115元/份。

2007年12月31日,企业以每份118元的价格全部出售该债券。

在不考虑相关税费的情况下,该企业应当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假设该企业没有其他业务发生):
1、2007年10月1日购买债券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200000
贷:银行存款2200000
2、12月31日按公允价值调整债券账面价值20000×(115-110)=100000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
此分录的处理表明,因公允价值上涨,而调整增加其账面价值,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明细账公允价值变动。

3、出售该债券
取得出售价款=20000×118=2360000元
出售价款与账面价值之差=2360000-2300000=60000元
(1)借:银行存款236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2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
投资收益60000
同时,应做如下的会计处理:
(2)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
贷:投资收益100000
在这笔业务中,分录(1)说明处置所得与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因与投资相关,因此应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

分录(2)说明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的未实现损益,因资产被处置而实现了,因此转入已实现的损益类科目,即投资收益科目。

从这两个分录,我们可以看出,整个交易实现的税前会计利润应当为160000元,这个金额正好是处置所得2360000元与资产成本2200000元之间的真实差额,是投资而产生的利得。

这样的会计处理,较为完整地反映了整笔交易实现的收益。

(之后结账的相关会计处理,此处不再赘述)
但问题在于,如果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是跨年度的,那么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呢?
三、跨会计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如何处理
实务中?会出现交易性金融资产跨会计期间进行处置的情况。

按照规定,上一会计期末已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余额通过“本年利润”转出,新会计期间再出售债券时应如何处理呢?是否与正常情况下一样,还是有所不同呢?遗憾的是,新准则在指南讲解中没有提及如果存在跨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如何处理。

因此?笔者下文将重点阐述这个问题。

例2:接例1,假设2008年3月31日企业以每份118元的价格全部出售该债券。

1、2007年12月31日,应按准则之规定,在2007年会计期末,从相反方向结转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做如下分录: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
贷:本年利润100000
此时: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期末借方余额=2200000+100000=2300000元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期末余额=100000-100000=0元
2、2008年3月31日出售该债券
取得出售价款=20000×118=2360000元
出售价款与账面价值之差=2360000-2300000=60000元
借:银行存款236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2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
投资收益60000
从该笔分录看,确认的出售债券的收益为60000元。

然而,如果从债券的购入至出售整个过程来看,该债券真正的出售收益应当为:20000×(118-110)=160000元,与该分录中确认的投资收益相差100000元(160000-60000),正好为12月31日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因此,为了正确反映出售债券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应当补充确认100000元的投资收益,即将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100000元(该数额不能直接取自“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而是取自“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因此?仍然应当按正常业务做账务处理如下: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
贷:投资收益100000
在结转损益类科目余额时,因投资收益为160000元,因此应从其借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投资收益160000
贷:本年利润160000
不过,与此同时,将本年度补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回:
借:本年利润1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
至此,2008年3月份确认的当期损益对本年利润税前的净影响额为60000元(160000-100000),其中:因投资收益而增加160000元,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减少100000元。

综上所述,大家可以看出,在跨年度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准则规定进行相同的会计处理,不同之处体现在,在下一会计期间应将上年转入本年利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回。

其他会计处理与不跨期的会计处理相同。

四、结论
在此特别强调的是,如果跨期会计处理不按本文所讨论的方法进行处理,就是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补记的话,就不能如实反映因本笔交易而实现的投资收益。

因此,笔者认为,虽然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未明确说明跨期间的会计处理,但原则上还是应按正常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来进行。

而对于上一会计年度(本例中2007年)来说,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了本年利润科目,以结平此账户,因此会导致税前会计利润增加,报表使用者在阅读企业利润表时,应当注意,报表上列报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未实现的利润,这个发生额一般情况下会在下一会计期间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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